行政许可类流程图.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044205 上传时间:2023-01-16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16.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许可类流程图.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行政许可类流程图.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行政许可类流程图.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行政许可类流程图.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行政许可类流程图.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行政许可类流程图.docx

《行政许可类流程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许可类流程图.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行政许可类流程图.docx

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安阳市水利局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1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安阳市水利局规划计划科审查(15日内完成)

专家评审(30日内完成)

决定

安阳市水利局作出决定(3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1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安阳市水利局档案室结案(立卷归档)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安阳市水利局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1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安阳市水利局规划计划科审查(15日内完成)

专家评审(30日内完成)

决定

安阳市水利局作出决定(3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1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安阳市水利局档案室结案(立卷归档)

 

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安阳市水利局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1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安阳市水利局规划计划科审查(15日内完成)

专家评审(30日内完成)

决定

安阳市水利局作出决定(3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1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安阳市水利局档案室结案(立卷归档)

 

4、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2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2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水政水资源科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3日内完成)

水政水资源科核查

 

审 查

水政水资源科审查(15日内完成)

不申请听证

 

决定

水利局(行政机关)作出决定(5日内完成)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

 

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

 

水政水资源科(承办机构)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征求住建部门意见5日),水利局2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技术审查(15日内完成)

 

5、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河流上建设水工程项目批准许可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涉及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首先向建设与管理科提出申请)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水利局2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2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2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2日内完成)

审查科室

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审 查

审查科室审查(7日内完成)

不申请听证

 

决定

市水利局作出决定(4日内完成)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

 

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

 

审查科室(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6、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水利局2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2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2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2日内完成)

水政水资源科

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审 查

水政水资源科审查(7日内完成)

不申请听证

 

决定

市水利局作出决定(4日内完成)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

 

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

 

水政水资源科(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7、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流程图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填写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2、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所在位置、规模、范围等资料;3、项目有关批准文件;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及审查意见;5、当排污口设置对上、下游第三者用水造成影响的,还应附具第三者的承诺书;6、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7、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的按其规定申报。

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对需听证的依法组织听证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2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退还申请材料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

 

水政科(审批机构)7日审查

 

 

水政科(审批机构)4日提出许可决定意见

申请人随时查询申批进展情况电话:

5901525

 

主管局长审核

 

根据批准文件验收

 

验收合格2日内发允许使用通知

不合格的进行整改,合格后发同意使用通知

 

8、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许可运行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审批服务科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水利局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1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审批服务科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建设与管理科

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审 查

建设与管理科审查(9日内完成)

不申请听证

 

决定

市水利局作出决定(5日内完成)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

 

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

 

建设与管理科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9、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许可运行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审批服务科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水利局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1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审批服务科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建设与管理科

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审 查

建设与管理科审查(9日内完成)

不申请听证

 

决定

市水利局作出决定(5日内完成)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

 

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

 

建设与管理科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1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运行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市民之家水利局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水利局2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2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2日后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特殊环节:

受理后,市水利局先组织进行专家评审,由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

由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对水土保持方案加以补充修改完善,向水土保持科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水土保持科在7日内完成审查。

决定

水土保持科报请主管局长批示,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4日内完成,不含申请人修改完善有关报告及报送的时间)。

不准予许可

告知理由

 

准予许可

 

市民之家水利局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2日内完成)

市水利局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唐诗宋词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