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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手册

<<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手册>>(2005年5月)

  发表日期:

2005年4月4日        

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手册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

二零零五年三月

 

目录

1       考试概况

1.1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简介

1.2  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考试简介

1.3  考试委员会简介

1.4  考试科目和范围

1.5  考试难度系数及分配比例

1.6  考试题型和题量

1.7  考试方式、地点和时间

2       考试制度

2.1  考试的公正性

2.2  命题程序

2.3  命题人承诺书

2.4  监考人保证书

2.5  阅卷方法

2.6  考试通过率的确定

2.7  投诉与争议的解决

3       考试报名

3.1  报考条件

3.2  报名时间

3.3  报名地点

3.4  报名方法

3.5  考试费用

3.6  准考证的领取与补发

3.7  无法应试的情况

3.8  考试报名流程表

4       应试规则

4.1  应考人考场纪律

4.2  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5       考试结果的公布、通知和复查

5.1  考试结果的公布

5.2  考试结果的通知

5.3  考试结果的复查

5.4  合格证书的领取

附件1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考试题型、样题及难易程度示意

附件3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考试大纲

1考试概况

1.1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简介

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inancialPlanningStandardsBoard,以下简称国际CFP组织)是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广泛认可的金融理财师认证机构。

由其认证的CFPTM是国际上最具权威和最有价值的金融理财师资格。

为分享国际CFP组织各成员国或地区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的经验,提高金融理财从业人员执业水平和道德水准,促进中国金融理财业迅速融入国际社会,2004年9月1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准委员会)正式成立。

标准委员会是国际CFP组织在中国大陆的惟一联系机构,由金融界和学术界有丰富从业经验和学术造诣、有社会责任感并热心金融理财事业的人士组成。

首届主任为刘鸿儒教授,副主任为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福荣,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伟教授,秘书长为蔡重直博士。

标准委员会是旨在在中国建立金融理财师制度、确立资格标准、组织资格考试、认证专业人才、规范职业道德,维护行业秩序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

1.2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考试简介

标准委员会采用多数国际CFP组织正式成员的做法,在中国实施金融理财师((AssociateFinancialPlanner,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CertifiedFinancialPlanner,简称CFP)两级资格认证制度。

标准委员会目前只进行AFP的资格认证,在成为国际CFP组织正式成员后,除进行AFP的资格认证外,同时进行CFP的资格认证。

参加AFP资格考试,并获得标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证书》,是AFP资格申请人取得AFP资格的必要条件。

只有获得AFP资格,才可申请参加CFP的教育、考试,最终申请CFP资格。

2004年12月11日,标准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暂行办法》,该办法决定在2005年5月14-5月15日举办首届AFP资格考试。

届时,中国首批合格的AFP将从中产生。

1.3考试委员会简介

考试委员会是标准委员会的下属专设机构,考试委员会的主任由标准委员会主任刘鸿儒教授兼任,副主任由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常务副会长、标准委员会委员陆光慧和标准委员会秘书长蔡重直担任。

考试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标准委员会的领导下确定考试范围、考试大纲、考试方式,确定应考人的资格标准,组织考试,确定试题,公布考试结果。

AFP考试通过率的决定权属于标准委员会。

在标准委员会加入国际CFP组织之后,考试委员会还将受托承担CFP资格考试的工作。

1.4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

金融理财基础、投资规划、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

考试范围:

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考试命题范围以标准委员会每年公布的各科考试大纲为准。

1.5考试难度系数及分配比例

考试的难度系数分为最难、较难、中等和简单四个等级。

根据大多数国际CFP组织正式成员国或地区的经验,本次考试各科考题难度系数的分配比例分别为10%、30%、40%、20%左右。

1.6考试题型和题量

考题类型是客观单项选择题,具体分为概念题和计算题。

各科题型的分配比例和题量分布如下:

金融理财基础:

90道单项选择题。

其中概念题占40%,计算题占60%左右。

投资规划:

60道单项选择题。

其中概念题占40%,计算题占60%左右。

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

60道单项选择题。

概念题占50%,计算题占50%左右。

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

45道单项选择题。

其中概念题占60%,计算题占40%左右。

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

45道单项选择题。

其中概念题占40%,计算题占60%左右。

1.7考试方式、地点和时间

考试方式:

闭卷、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

考试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3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考试日期:

2005年5月14至5月15日。

AFP资格考试时间共为10小时。

其中:

金融理财基础3小时,投资规划2小时,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2小时,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1.5小时,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1.5小时。

2005年5月考试时间:

5月14日

上午

8:

30-11:

30

金融理财基础

下午

2:

30-4:

30

投资规划

5月15日

上午

8:

30-10:

00

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

10:

30-12:

00

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

下午

2:

30-4:

30

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

 

2考试制度

2.1考试的公正性

考试的公正是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考试质量的保证,是AFP社会公信力的保护,是AFP价值的保障,是AFP资格证书持有人尊严的维护。

因此,标准委员会将考试的公正视为至高无上的使命,并愿意为完成这一神圣使命做出不懈的努力。

2.2命题程序

命题程序包括:

试题编写、试题审核及确定试题三个阶段。

考试委员会聘任专家组织命题。

专家依据考试指定教材,按照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考试大纲要求,遵循标准委员会设定的标准和要求,编写试题。

经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建立考试题库。

考题是根据考试大纲、难度系数、知识点的分布等要素,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2.3命题人承诺书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和公正,专家在参加命题工作前必须与考试委员会签署《命题人承诺书》,保证在本次考试前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资格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向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透露任何与命题相关的信息;参加命题当年不得参与编写、出版相关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等可能妨碍其履行保密义务的活动。

2.4监考人保证书

监考人是受考试委员会的委托,在考场内执行考试纪律,并根据考试委员会的授权对考试违纪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的工作人员。

为确保监考过程的公正、公平,监考人须与考试委员会签订《监考人保证书》。

2.5阅卷方法

考试结束后,应考人答题卡由考试委员会指定专人(至少两人)、专车运往试卷阅卷地,并与试卷保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阅卷采取计算机自动阅读答题卡的方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阅卷工作。

考试成绩以只读光盘的形式保存。

试卷评阅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

必须在规定场所评阅试卷;不得将答题卡带出评阅场所;不得外传试卷评阅情况;不准私拆密封线;不准查询考生分数。

2.6考试通过率的确定

参照大多数国际CFP组织成员国或地区考试的一般通则和通过率的确定标准,本次考试将参考应考人的整体水平及试题难度,由标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后决定其通过率,并于寄发成绩前对外公告。

由于每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水准不一;题目的难度系数亦存在合理偏差,因此AFP资格考试将不会有一个确定的通过率。

2.7投诉与争议的解决

应考人如果对工作人员的行为、态度、作风等不满意,可以向考试委员会投诉,考试委员会应在一周内答复;如果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按规定程序请求重新核查;如果对违纪行为的处罚有异议,可在考试结束后的10天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考试委员会提出书面复审申请,考试委员会在收到应考人复审申请后,应对违纪事实进一步核实,并将复核结果通知应考人。

应考人如对考试委员会的上述答复与处理仍有异议,可向标准委员会提出申诉,标准委员会的裁定为最终结论。

应考人如对考试的公正、程序及考试主持人的行为提出异议,亦可向标准委员会提出申诉。

上述应考人的投诉、申诉应在考试完成后的两个月内提出。

3考试报名

3.1报考条件

符合《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暂行办法》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

3.1.1获得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理财师培训合格证书》。

3.1.2拥有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可的经济管理类或经济学博士学位,并经标准委员会批准可以豁免全部培训课程。

3.1.3拥有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可的相关资格证书,并经标准委员会批准可以豁免部分或全部培训课程。

3.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05年4月5日至4月28日

上午9:

00—11:

30,下午1:

30—5:

00(周一至周五)

3.3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3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A座605房间

3.4报名方法

3.4.1报名表的领取

报考人可登录标准委员会网站(网址:

)下载;或者邮寄索取;或者至现场报名点直接领取。

3.4.2报名方式

报考人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报名

3.4.2.1现场报名:

报考人须提交已填妥的报名表(附上2张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并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金融理财师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经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现场报名人员以现金方式缴纳考试费用。

3.4.2.2邮寄报名:

报考人在报考日期(2005年4月28日)截止前,将已填妥的报名表(附上2张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并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金融理财师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邮寄至考试委员会审核。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3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A座605金融理财师考试委员会收

邮政编码:

100083

报考人在寄出报考材料后,可登录标准委员会网站(网址:

)查询其报考资格审核结果。

3.5考试费用

报考人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分科报考,分科缴纳考试费用。

AFP资格考试全科考试费用为人民币2800元,其中:

金融理财基础考试费用为人民币840元

投资规划考试费用为人民币560元

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考试费用为人民币560元

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考试费用为人民币420元

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考试费用为人民币420元

以邮寄方式报名,并且取得报考资格的人员,须在2005年4月30日前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方式采用银行电汇。

●      银行电汇: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东升路分理处

帐号:

09200098126

收款单位:

北京金融培训中心

特别提示:

●  邮寄最好采用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并确保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达。

●  及时、足额缴纳考试费用是报考人参加考试的必要条件。

●  勿在信封内夹带现金、支票。

3.6准考证的领取与补发

标准委员会统一制发准考证。

准考证上载有本次考试的日期、时间、地点等应试必知事项。

应考人须认真阅读,妥善保管。

考试委员会于2005年4月28日开始寄发准考证。

如报考人发现准考证上有错漏,或5月10前还未收到准考证,请在5月13日前传真或电话通知考试委员会。

报考人于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到考场领取补发的准考证。

不通知考试委员会而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3.7无法应试的情况

在缴纳考试费用后,报考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向考试委员会提出撤销报名的书面申请,并选下列一种方式处理考试费用。

3.7.1考试两周前提出撤销报名的,可全额退还考试费用;也可向考试委员会申请保留一次考试资格;考试一周前提出撤销报名的,可退还90%的考试费用,也可向考试委员会申请保留一次考试资格。

3.7.2距考试日一周内提出撤销报名的,不退还考试费用。

报考人可向考试委员会申请保留一次考试资格。

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而缺考者,不退还考试费用,也不能享有保留一次考试资格的权利。

3.8考试报名流程表

 

领取2005年上半年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填好报名表、照片背书姓名、身份证号

 

 

现场报名点提交或邮寄提交

 

 

缴纳考试费用

 

 

领取准考证

 

4应试规则

4.1应考人考场纪律

4.1.1应考人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凭考试委员会核发的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监考人随时核查。

无准考证和身份证的应考人不得入场。

4.1.2迟到30分钟以上的应考人不得入场考试。

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出场。

应考人提前交卷,须举手示意,待监考人收回试卷后,再离开座位并退出考场。

4.1.3应考人只准携带2B铅笔、橡皮、蓝色或黑色钢笔和圆珠笔以及考试委员会指定的财务计算器进入考场。

应考人考试期间如需要稿纸,只能使用考试委员会提供的稿纸。

标准委员会指定的财务计算器为:

德州仪器:

TIBAIIPlus计算器

卡西欧:

FC-100V计算器

惠普:

a)   HP12C编程型金融计算器

b)   HP12CPlatinum金融计算器(铂金版)

4.1.4应考人须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答案,写在其它任何地方均无效。

4.1.5应考人在考试中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随意走动、相互交谈,如遇到问题,须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及时答复。

4.1.6因应考人本人损毁、弄脏的试卷、答题卡不予以更换。

不按规定填涂答题卡、错涂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影响考试结果的,由应考人自负责任。

4.1.7考试时间终了,应考人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稿纸等放在桌面上,等候监考人清点回收。

待监考人宣布考生退场时,应考人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稿纸等考试相关资料带出考场。

4.1.8应考人因生病等其他情况需要临时休息的,需征得监考人同意,由考试委员会指派的专人陪同;不能继续坚持考试的,应停止考试。

4.2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应考人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为违纪:

4.2.1将书籍、资料、各种通迅工具、非考试委员会指定的计算器和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至考场座位。

4.2.2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其他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4.2.3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身份证件号及准考证号的,经监考人警告后仍不填写(填涂)。

4.2.4应考人故意扰乱考场秩序且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行为。

4.2.5偷看、抄袭他人答案或其他资料;互相交换试卷、答题卡、专用稿纸;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协助他人答题,传递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或让他人抄袭答案;由他人冒名代考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凡有以上第一条所列行为的人员,应当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凡有以上第二、三条、四条所列行为的人员,应禁止当事人继续参加考试,并取消当事人该科目的考试资格及成绩

凡有第五条所列行为的人员,取消当事人当年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资格及成绩,并取消五年内参加考试的资格。

5考试结果的公布、通知及复查

5.1考试结果的公布

考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005年6月18日后,标准委员会将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考试合格人名单。

5.2考试结果的通知

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果确定后,于6月20日开始寄发应考人的考试成绩通知书。

应考人收到的考试成绩分为“通过”或“不通过”。

如在一个月内未收到成绩通知书,可致电查询。

5.3考试结果的复查

应考人对考试结果有异议,须在7月31日前向考试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到网站下载成绩复查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应考人申请复查时,须交纳复查工本费(每科人民币30元,缴费方式与考试费用的缴纳方式相同)。

申请人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向考试委员会提交复查申请表、缴费凭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考试成绩通知书复印件,以便考试委员会组织复查(以邮戳日期为准)。

考试委员会收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和复查费用后,即由电脑重新阅卷。

应考人只有一次申请考试复查的权利,如果复查结果表明申请人的实际考试成绩符合考试合格标准,标准委员会即予以改正,并退还复查费用。

标准委员会在8月20日前寄发复查结果通知书。

5.4考试合格证书的领取

单科成绩合格和全科成绩合格的应考人,将分别获得标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单科合格证书》、《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证书》。

标准委员会于2005年9月1日开始寄发《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单科合格证书》、《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证书》。

获得《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证书》者,可依据《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暂行办法》继续进行AFP资格的申请。

附注:

考试委员会联系方式

网址:

电子信箱:

admin@

地址:

北京海淀区成府路43号办公楼A座605室邮编:

100083电话:

+861062651642,62571076传真:

+861062651643

 

附件1考试报名表(请在本栏目专题<<2005年上半年AFP考

 试报名表>>下载)        

附件2

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考试题型、样题、及难易程度示意

一、  概念题:

1. 简单:

只考一个概念或理念,单选

下列属于个人/家庭财务报表中存量的概念是(B)

A)收入

B)资产

C)储蓄

D)支出

解析:

资产是存量的概念

2.中等:

考一个理财流程中几个相关的概念或理念,单选

当客户现有储蓄不足以满足其所有理财目标时,金融理财师帮助客户进行调整的正确顺序应该是(B)?

A)

提高投资报酬率假设→提高储蓄额→放弃优先顺序靠后的理财目标

B)

提高储蓄额→放弃优先顺序靠后的理财目标→提高投资报酬率假设

C)

提高储蓄额→提高投资报酬率假设→放弃优先顺序靠后的理财目标

D)

提高投资报酬率假设→放弃优先顺序靠后的理财目标→提高储蓄额

解析:

提高储蓄额完全取决于客户的努力程度和实际情况,只有客户的储蓄额无法提高时才应该建议其放弃优先顺序靠后的理财目标。

提高投资报酬率假设,通常只适用于原来对投资报酬率的估计过于保守的情况。

如果客户已经假设了合理的投资报酬率,进一步提高对报酬率的假设就是不切实际的。

3.较难:

考四个概念或理念的正确性,一个选择题相当于四个判断题,单选。

在编制个人/家庭的收支损益表与个人/家庭的资产负债表时,下列叙述哪个正确?

(A)

A)

以成本计价的净资产增加额等于当期储蓄额

B)

股票投资获得的资本利得应列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

C)

家庭全体的银行存款余额即为家庭的净资产

D)

每期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应视为当期的支出

解析:

A)当期储蓄额等于以成本计的净资产增加额

B)股票投资获得的资本利得应列为收支损益表中的收入

C)家庭全体的银行存款余额只是家庭净资产的一部份,资产-负债=净资产

D)每期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其中利息应视为当期的支出(理财支出),而偿还的本金是个人/家庭负债的减少。

4.最难:

考一个单元或含盖不同单元中四个概念或理念的正确性,并且以复选的方式出题

(A)

目前,关于美国CFP标准委员会在其CFP资格认证制度中对合格的工作经验的要求,下列哪些叙述是正确的?

I

大学本科学位+金融理财相关全职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II

大学本科学位以下+金融理财相关全职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

III

工作经验起始时间最早可追溯至资格考试合格前15年,最晚可延续到资格考试合格后5年

IV

1800小时的兼职工作时间等于一年的全职工作时间

A)

I、II

B)

I、III

C)

I、II、III

D)

II、III、IV

解析:

C)合格的工作经验最早只可追溯到资格考试合格前10年

D)按照美国CFP标准委员会的规定,1600小时的兼职工作时间等于一年的全职工作时间

二、计算题

1.简单:

只有一个计算步骤,单选

(D)

根据股票定价模型中的现金股利折现法,若每股现金股利为2元,股息成长率为10%,投资人要求的投资报酬率为15%,合理的股价为多少?

A)

13.3元

B)

20元

C)

40元

D)

44元

解析:

(2元1.1)/(0.15-0.1)=44元

2.中等:

两个计算步骤

(C)

王先生购房后向银行申请了30万的房贷,假设房贷利率为5%,请问王先生如果每两周缴1000元的本利平均摊还额,可比每月缴2000元的本利平均摊还额提前几年还清所有房贷?

A)

0.81年

B)

1.35年

C)

2.44年

D)

3.16年

解析:

300,000PV,-2,000PMT,5/12=0.4167I/Y,CPTN=235.9,235.9/12=19.66

300,000PV,-1,000PMT,5/26=0.1923I/Y,CPTN=[447.7,447.7/26=17.22

19.66-17.22=2.44

3. 较难:

三个以上计算步骤,单选

(D)

王先生购房以后准备居住五年再换一个新房,旧房购买时办理了为期20年总额为30万的房贷,房贷利率为5%,定期本利摊还。

五年后新房总价估计为100万,首付三成。

请问王先生的旧房要卖多少钱,在扣除了旧房的剩余房贷后,才可以充当购买新房的首付款?

A)

45万

B)

47万

C)

49万

D)

55万

解析:

旧房年本利摊还额为300,000PV,5I/Y,20N,CPTPMT=-24,073

5年后旧房的剩余房贷为:

-24,073PMT,5I/Y,15N,CPTPV=249,867

新房应准备的首付款=100万(1-70%)=30万

出售旧房应达到的房价-剩余房贷25万=新屋应有自备款30万

出售旧房应达到的房价=25万+30万=55万

 

4. 最难:

三个以上计算步骤,并且以复选的方式出题

(B)

江先生40岁,年收入10万,刚以原有积蓄买下自用住宅,总价40万。

江先生想以定期定额投资的方式来达成20年后积累100万退休金的目标,请问何种投资报酬率与储蓄率的组合可达成江先生的目标?

I

投资报酬率2%,储蓄率41.1%

II

投资报酬率5%,储蓄率32.3%

III

投资报酬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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