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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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思考》

《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思考》

第一篇:

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思考1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思考

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人们在欢呼社会进步的同时,越来越关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如何处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事业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呢。

本文试就这些问题做一探讨。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独立性决定其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原则

社会保障是相对独立的社会体制,它包括经济制度,但并不限于资金筹集,发放,管理和运营,不仅仅是现金保障,还应该包括服务保障、权益保障、组织保障(老人和病人的协会等等)乃至精神和文化保障。

现金保障当然要做好,这是基础和必要条件,但不能陷入“经济主义”。

因此,不宜简单的提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宗教制度一样,社会保障制度有自己的独立内容。

尽管这些制度也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甚至是为它“服务”的。

社会保障制度中还包括某些经济制度,但毕竟有其自身独立性,不能归结为“市场经济体制”。

所以也不能一概而论地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视为社会保障内部原则。

就作用于社会个体的角度而言,市场经济给社会个体提供了趋利的空间,而资源又是稀缺的,所以才要依靠竞争在竞争的优胜劣汰中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产生高效率,而社会保障制度本身是一种公共品,个人生存发展权利维护的实现程度并不受他人介入的影响,个体与个体之间是非竞争关系。

而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弱者,每一个人维护自己生存发展的权利都是平等的。

就对社会整体发展来看,市场是讲竞争讲效率的,但它必然拉大贫富差距,造成一部分社会群体在资源配置上的弱势和不利地位及基本生活的无助和窘迫。

所以需要通过二次分配实现“兼顾公平”,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

而社会保障制度就是二次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社会保障制度应以“公平优先”,而社会保障制度要讲效率是指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效率的影响和社会保障制度本身效率问题。

而不是指望社会保障本身产生多少直接的经济效益。

所以对于社会保障本身,就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二、公平优先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的最本质的体现是道义的公平(它的表现形式为待遇公平,社会保障施用对象其义务、权利不是对等的,而是对应的,甚至对尽义务较少的低收入阶层在待遇上有倾斜)。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中一种保护弱势群体的制度,它以名义上的经平(每个工作者平等缴费或交税而获得平等的保障权利)引导出实际的道义公平(经济弱者受到经济强者扶助)揭开道义非功利性的面纱,可以看到道义深刻的功利性,(只有社会福利得到更大程度的实现,才值得我舍小利而取义),所以社会保障本身所体现的道义上的公平恰恰赋予了它对社会效率的巨大的间接促进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可以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保障的实施可以缓解贫困,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差距,缓和阶层矛盾,倡导和谐的人际关系,解决一定的社会问题,从而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这是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环境条件,这无疑也是提高社会效率的重要前提。

2、社会保障可以免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调动其生产积极性。

社会

2保障的实施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消除各种社会风险的侵害,免除后顾之忧,从而调动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

这是提升社会效率的主观前提。

3、社会保障可以保证社会再生产所需劳动力的供给。

社会保障的实施不仅可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维持社会成员的生活,使其恢复、补充和保持充分的劳动力以备发挥,而且社会保障还提供健康保障和教育培训保障,从而提高社会成员的身体、心理和技能素质。

因此,社会保障可以提高人力资源的存量,这是进行扩大再生产、提高社会效率的因素。

4、社会保障可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完善,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是提升市场(社会)效率的重要一环,社会保障制度对完善的劳动力市场的促成,也就间接地对提升社会效率做出了贡献。

人人都可能成为弱者,人人都有维护自己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决定了社会保障参与性上的公平原则,即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障的机会是均等的,社会保障的待遇并不因为收入、地区差异而有歧视性差异,从这一点讲,我国的社会保障有违公平原则。

首先,我国存在着巨大的城乡差别。

这是以户口性质作严格划分的。

以户口性质而定,我国有近80%的农业户口。

长期以来,他们完全被摒弃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全部的保障依赖于家庭和土地。

目前,农村中唯一的国家正式推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

虽然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实施的情况也相去甚远。

但这是我国历史上唯一的、真正是现代社会保障意义上的保障措施。

这项事业从基金的筹集上就采取了个人和集体共同负担的原则,同时强调了自我保障的思想,打破了我国社会保障中一贯的“赐予式”模式和依赖国家和企业的观念。

并且在组织管理上也统一由民政部门的专职机构管理。

但这仅仅是一个开端,广大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很低。

反观城市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比农村人口高得多,相对于我国的基本国力而言,所享受的社会保障已是极充分了。

很长一段时期内,居民享受的范围不仅有养老、医疗、工伤、残疾、死亡和生育等各项保险或救助项目,还享有食品补贴、住房补贴或分配、交通费用补贴等等发达国家才会涉及的保险项目。

我国社会的二元结构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

但是,在城市人口中,不同的社会成员之间所能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又千差万别。

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对象非全民化的又一表现:

即各部门、各企业、各种不同所有制单位中的劳动都所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和项目差别很大。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参与性上公平原则的缺点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产生不利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最近两年来,为了有效扩大内需,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启动农村消费的措施。

但成效并不明显。

农村消费并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启动和升温。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xx年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39%,xx年为38.7%,xx年进一步下降到38.6%。

农村消费如此启而不动,固然有很多原因,但我认为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

农村缺乏一个令广大农民放心消费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许多农民虽然有改善生活的强烈愿望,也有相应的消费能力,但由于担心老无所养和各种风险而不敢消费。

因此,要有效启动农村消费,进而扩大内需,当务之急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来分解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增强农民的消费信心,促使广大农民既增加即期消费,又激发其潜在的社会购买力。

其次,再从企业的生产效率和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方面分析,社会保障的不完善已明显影响了经济上的效率。

由于失业保障刚刚起步,覆盖面小,积累基金少,且并没有达到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的水平。

因而,目前已有的失业保险仍未能真正发挥作用,这样,面对大面积的企业亏损,有些企业甚至是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早应宣告破产。

但由于社会无保障机制接受因破产而失业的劳动者,绝大多数亏损企业只能长期拖延,成为国家的沉重包袱,这实际上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

因为企业难以合法破产,长期以来,导致许多企业不求进步,整个社会的其它企业也无法进行充分的竞争,竞争不充分,效率就不可能达到最佳状态。

事实上,我们的社会正缺乏保护合法和充分竞争的机制,也就是缺乏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机制。

此外,我们以全社会角度来看,由于我们现有的社会保障社会化程度极低,内容不系统、不完善,对象不全面,管理混乱,直接妨碍了社会劳动者在各部门之间的合理配置。

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就是由市场对各种经济资源进行最优化的配置,主要是人、财、物的配置,尤其是人——即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最为重要,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市场经济的结构必将发生变化,相应地要求劳动力在各产业部门之间、各企业之间的配置也发生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已不能够统包统配劳动力,统一组织生产经营和分配。

劳动者有权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可以自由选择职业,自由流动。

企业也应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选择合格的劳动力,辞退多余的或不合格的劳动力。

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就是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然而,面对迅速崛起的市场经济,我们的社会保障仍分为城市、农村;全民企业、大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干部和工人;固定工和合同工等各种差别,这不能不严重妨碍经济改革的进程。

由于城市劳动者的保障全系于工作单位,一旦离开工作单位,他的一切保障将不复存在。

许多企事业部门,尽管人浮于事、冗员繁多、效率低下,但又很难真正按某些规章辞退职工,因为职工只有单位保障,而没有社会保障,将这些没有保障的劳动者推向社会,将是一个极大的社会动荡因素。

第二篇。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述。

从xx年中央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经济界、学界对效率与公平问题的讨论再掀热潮。

赞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人认为它符合xx所说的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现在我们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是要改变低效率的增长方式,就是要坚持效率优先。

反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人认为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过大,原因是讲效率多了而不重视公平,这与我国的基本制度安排以及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相抵触,妨碍和谐社会的建设。

也有人提出效率和公平同等重要,两者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

7月29日,由北京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金融发展研究所、北京城市学院等单位联合召开讨论会,对“公平与效率”关系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

本报记者柏晶伟

效率优先增进公平

黄范章(中国改革开放论坛副理事长):

最近几年,中央文件开始的提法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后来提法变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这在思想界、理论界引起了一些误解,认为效率优先不能提了。

也有人公开讲改革初期提“效率优先”可以,现在已经不合适了。

我的观点是,效率优先,增进公平。

我不否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提法在改革初期是起到过重大作用的,没有这个提法就没有小平同志讲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就不可能有经济发展,不可能有市场经济。

当然,现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有些公平问题突出了,因此这些年文件里没有提。

虽然没有提效率优先,但提了更加重视社会公平。

我很赞成坚持效率优先,然而仅仅提重视公平我感觉还是不足,因为重视公平只是表明市场经济有缺陷的一方面,而且对于政府的操作性不很明确,如何重视没有明确的操作性。

因此我提出来要增进公平。

我认为效率优先、增进公平表明效率与公平不仅有负的相关关系,还有正的关系,效率优先是增进公平的前提和条件,而增进公平是效率优先的归宿和目的,效率优先的结果是增进社会公平。

为了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公平可以给我们的政策操

作提供一个原则性的导向。

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何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效率优先指的是什么。

兼顾公平是指什么内容。

如果这两个问题不说清楚,讨论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多的不同观点。

我的理解,效率用在经济学上就是劳动生产率。

我国的劳动生产率高还是不高。

实际情况是,虽然经济的盘子很大,但是效率低下。

为什么有人现在反对效率优先,主要的问题是没有把效率和经济增长区别开来,把经济发展、经济增长作为效率优先来看待,因此认为现在只重经济增长不注重社会公平。

事实上,gdp的增长不等于效率优先,效率优先可以和经济发展同步。

也可以不同步,我国现在是经济发展了,但是效率没有优先,各级政府只注重经济增长,而不注重效率优先。

公平指的是什么。

是社会公平。

社会公平比分配公平范围广得多,社会公平是指社会权利平等,不公平首先是指社会利用资源的机遇上不平等、不公平,由于政府的设计和政策的制定而造成社会成员在资源利用上不公平,结果造成收入差距扩大,最主要的是垄断行业收入过高。

行政垄断行业的设置使行业收入差距扩大,城乡二元结构使城乡收入差异扩大,对于这些社会不公平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而不是废除效率优先。

现在一些不公平现象,即便是将公平放在优先地位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是再分配的问题。

初次分配由市场来决定,再分配由政府来做。

所以我认为要想解决分配不公不是兼顾效率优先,而是应当对政府进行改革,深化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垄断行业市场化,社会化,这才是解决当前

分配不公的最根本的办法。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局限性

吴忠民(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提法在改革开放初期具有重要价值。

但如今的中国改革已经结束了初期的启动阶段,而进入现代制度建设时期,在这样的时期这个提法就逐渐显示出局限性。

第一,这一提法没有区分价值观和具体政策这样两个层面上的公正。

第一层面是作为基本价值观的公正,这个公正直接影响着一个社会基本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正是从这样的意义上讲,现在社会在基本制度建设安排方面必须以公正这样的价值观为基本的依据,在这样的层面上公正是最为重要的,不存在公平和效率谁是优先的问题。

第二层面上的公正问题是具体的政策制定,这涉及到我们经常谈论到的“效率与公平”问题,也就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段经济效率和再分配两者的分量谁轻谁重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必要解决公正和效率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在某个历史时段偏重于效率是正常的,但是这种趋向应以不损

害社会的基本制度为前提。

第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对初次分配重效率、再次分配重公平这样的定位是不全面的。

社会公正是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基本依据,无论是在社会再分配领域还是初次分配领域都必须遵循,初次分配领域如果不重视公正问题会增大再分配的难度,从而形成整个社会的严重问题。

现在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很大,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不重视初次分配的公

正问题就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第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意味着政府主要职能的错位。

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公正,在改革开放以前政府扮演着全能型的政府角色,而在开放以后试图扮演经济型的政府,以取代企业家和相关职业群体的位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一个经济型政府职能定

位的明确表述,这是它的局限。

正是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说法存在上述的缺陷,所以这一提法对

错误。

未找到引用源。

中国经济发展、对于现代社会的制度建设必定产生不利的影响。

现在的制度建设必须以现代的价值观包括现代的社会公正观来进行,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样的提法是轻视了现代的基本价值观,尤其轻视了社会公正观,从而会延误中国社会的建设发展。

防止效率和公平双缺失

赵人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我认为,效率和公平兼顾是一个一般规律,但是在发展基本阶段特别是初期阶段要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现在的问题是,目前在中国效率和公平双缺失,很难说哪个优先哪个兼顾。

有人认为现在效率问题解决了,要重视公平了。

效率问题真的解决了吗。

我觉得没有,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廉价劳动力、高能耗、高污染,虽然比起解放以前我们好了很多。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但这种思维方式我们已经沿用了50年,是不是可以从这种思维方式里摆脱出来了。

我觉得不要多重视提法,要重视机理分析。

xx分析问题不像斯大林,xx不在乎表述,而重视机理分析。

我们在学经济学的时候,学到关于资本主义的表述,结果从斯大林思维回到xx思维也找不到具体的经典表述。

整个资本论是把剩余价值本身怎么产生、遵循了什么方式进行了分析,是机理分析才创造了这样的理论,而斯大林讲了那么多基本经济规律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用处却不大,说明机理分析是重

要的。

对效率和公平也要重视机理分析。

效率和公平关系实际上是互补的,瑞典的人均gdp原来是世界排名第三名、第四名,后来降到第十六名。

瑞典人的健康状况没有下降,可是生病请假的日期越来越多,平均每个人请病假的时间越来越长,结果影响到gdp,说明瑞典的公平搞过了。

对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要放在具体条件下分析,不好笼统地讲谁先谁后。

市场主导效率,政府主导公平

王珏(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会长):

效率优先,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效率优先也应该是必须遵循的。

今后任何时期没有效率优先就不可能出现、也不可能维持社会公平,所以对效率优先不能产生任何怀疑。

公平问题,严格地说,它是政治方面的问题,也就是社会的问题,为什么。

公平就是起点的公平,从分配角度说它必须是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消费者的分配,生产资料的分配结构决定了消费品的分配结构。

生产资料被少数人垄断了,或者说被有些人垄断了,那肯定就不可能有公平,所以公平在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必须多样化,必须对过去的那种所谓的国有制、集体所有制进行彻底改革。

市场主导效率,政府主导公平,第一次分配主张效率,第二次分

配应该重视公平。

目前在有关效率和公平的讨论中,有人利用公平领域矛盾过多而主张回到原来的计划经济时代,这个我不能理解。

因为我们在改革之前从农村来说有2.5亿人吃不饱饭,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只有3000万人解决不了吃饭问题,怎么说我们的改革不公平了。

公平是一个长期性的问题,我们现在的所谓不公平主要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或者更长远地说是历史遗留

下来的。

效率优先核心是资源配置效率

周为民(《学习时报》总编辑):

迄今为止,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原则的批评主要的问题在于概念是不一样的,效率指的是什么。

很多人理解为仅仅是生产效率,实际上从经济的角度、从经济理论的角度讲,所谓效率不仅仅是指生产效率,更重要的是指社会的经济效率,核心是资源配置效率,而资源要达到有效配置必须有良好的制度和机制,也就是说有市场经济。

兼顾公平,这个公平指的是什么。

指收入分配当中的在一定程度上的收入均等,中央的历次文件到十六大报告都是在这个意义上用的,所以不能把公平的概念理解得过于狭窄,以至于和社会公正混淆起

来。

有人批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往往是以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相伴,往往批评的就是市场经济,这是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中央现在强调,根据现实当中存在的突出矛盾要更加注重公平,这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够简单地从中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效率优先不对了,因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不是在改革初期所谓为了当时的什么情况提出的,而是在xx年也就是说改革进行了xx年之后提出的,同时中央是在关于确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中提出的,这就是说,是我们最终明确中国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提出的。

市场经济收入分配制度基本特征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因此要否定“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话必须提出三个证明,才可以有逻辑地否定,这三个结论需要证明:

第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不对的,要证明发展是硬道理过时了。

第二要证明不能搞市场经济。

第三要证明收入分配制度不是起激励作用,而是首先保证大家分配的均等。

事实上,只要赞同机会均等就是赞同效率优先,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也是这样的原则。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所谓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就是要形成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一个秩序良好、规则公正的市场分配过程,也就是说一定要保证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个原则能够贯彻。

所谓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与市场配置资源是同一个过程,所以要否定效率优先,必须否定在收入分配不能搞平均分配,如果不能证明以上三点,就不能否定“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与公平相辅相成

傅正泰(北京城市学院院长)

效率跟公平是一致的、相辅相成的,公平不等于平均主义。

公平说的是公平的竞争、公平的机会。

假如没有效率,我们中国就无法发展了。

在当前的形势下不搞市场经济是不行的,所以竞争是公平的竞争,国家只有具有竞争力,民族才有生存权。

国家只有发展了,社会才有公平,只有有了效率,国家才能发展,我觉得这两点不矛盾。

造成当前不公平的根本原因是腐败,造成垄断的也是腐败。

效率和公平是相辅相成的,公平在不同的生产力水平、不同的生产关系上有不同的标准,只有生产发展了,公平的标准才能变化。

追求平均主义是错误的,所以我认为现在要大力发展教育,要有更加宽松的环境,使得大家能够参加公平竞争,要反对不公平的竞争,反对垄

断。

公平是相对的。

我们可以把公平分为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

机会公平是注重规则的无差别性的公平,即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样的规则。

从这种意义上说,机会公平也就是规则公平。

平等待人,就是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得其应得,就是按人的能力和贡献分配。

机会公平所奉行的是激励原则,它充分尊重主体的选择,最大限度地激发主体的活力。

市场经济就是通过机会公平即平等竞争的原则,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这是由资源稀缺性和人的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决定的。

只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才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社会财富的不断增长。

与机会公平不同,结果公平是注重人的差异性的公平,即充分考虑人的个体差异,特别是人的先天禀赋和社会背景的差异,对不同的人实行不同的规则。

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别的,人们的先天禀赋和社会背景是不同的,这是无法选择的。

由于人的起点不同,即使是平等竞争,仍然会导致结果的差别:

能力强者会获得更多的资源,而能力弱者会获得较少的资源,甚至丧失掉已有的资源。

可见,机会公平实际上是默认了“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

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

”(《xx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5页)因此,对于由于先天禀赋和社会背景不同所导致的差异,我们必须贯彻补偿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加处于最不利状况的人的期望。

”(罗尔斯语)通过社会再分配的方式,对于弱者给予补偿,实现结果公平(当然,结果公平决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确保弱者的基本权利)。

我们之所以强调结果公平,是由人类社会的整体性所决定的。

无论强者还是弱者,每个人都应享有基本的权利,即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不可否认,强者获得更多的财富固然与他们个人的努力相关,但财富的获得离不开社会,即使强者的先天禀赋也与社会息息相关。

所以,对富人征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合理的。

更重要的是,通过结果公平,使更多的人提高主体选择能力,甚至提升人的先天禀赋的能力,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能动性,从而推进整个社会的进步。

以上对效率和公平的分析表明,尽管效率和公平是两个不同的价值目标,但二者又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当然,它们的联系比较复杂,是对立的统一,是动态的平衡。

效率是公平的基础。

如果没有效率的提高,就只能是贫穷,而在贫穷的条件下,不可能有公平的进步。

因此,要实现公平的不断发展,惟一的正确途径就是提高效率。

效率的提高恰恰依赖于公平。

没有平等竞争,就不会产生高效率。

所以,效率的提高取决于公平,特别是取决于机会的公平,当然也取决于结果的公平。

可见,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曲折地表现为效率与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的关系。

机会公平是通过激励的方式促进效率,结果公平则是通过补偿的方式促进效率。

这就是效率与公平的互动关系。

这种关系表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效率,是把蛋糕做大。

而提高效率、把蛋糕做大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要保证公平,就是把蛋糕分好。

也就是说,不是等把蛋糕做大之后再来解决分蛋糕的问题,而是在做蛋糕的同时,就开始了蛋糕的分配(初次分配)。

不然,蛋糕是永远做不大的。

当然,蛋糕做大之后,也需要进一步解决分蛋糕的问题(再次分配)。

由此可见,效率包含着公平问题,公平隐藏着效率问题。

效率离不开公平,公平也离不开效率。

效率和公平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互为前提的关系。

我们不能把效率和公平截然分开,更不能把二者绝对对立起来

浅论公共政策选择中的公平和效率问题

□洪瑞沣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到,坚持“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这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重要历史经验。

当前,随着政府在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中相关职能的转变,公平与效率问题已不仅仅是社会经济运行和资源分配过程的基本问题,同时也是政府公共政策选择的基本问题。

一、公平与效率是公共政策选择的价值取向和基本目标

根据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政策一般是指政府为解决社会公共问题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是政府用来调控社会利益的基本工具,公共政策制定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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