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速公里路基土方大桥中桥小桥涵洞互通式立分离式立交通道桥天桥通道涵项目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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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高速公里路基土方大桥中桥小桥涵洞互通式立分离式立交通道桥天桥通道涵项目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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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高速公里路基土方大桥中桥小桥涵洞互通式立分离式立交通道桥天桥通道涵项目监理规划

工程概况

第一章监理组织机构

第二章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2.1监理工作流程

2.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2.3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2.4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2.5监理试验检测工作程序

2.6桥梁工程基本作业施工质量监控

2.7桥梁下部构造施工质量监控

2.8桥梁上部构造施工质量监控

第三章进度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3.1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

3.2控制进度的方法

3.3进度计划的检查

3.4进度计划的调整

3.5加快工程进度

3.6进度计划的延期

3.7工程进度控制流程

第四章费用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4.1费用控制方法

4.2工程量清单

4.3中间计量

4.4中期支付

 

第五章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5.1工程变更

5.2工程延期

5.3费用索赔

5.4争端与仲裁

5.5承包人的违约

5.6工程分包

5.7工程保险

5.8合同管理流程

第六章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

6.1协调的意义

6.2协调的依据与方法

6.3协调的内容

第七章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7.1施工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因素

7.2环境监理与监测的主要内容

7.3环境监理的主要依据

7.4公路环境监理的质量标准依据

7.5施工阶段各类污染源的现场监理与监测

 

工程概况

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平凉(罗涵洞)至定西高速公路LD3合同段。

平凉(罗涵洞)至定西高速公路作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网中兰州~庆阳的省会放射线在甘肃东部地区的重要路段,是国家高速公路(M36)的重要组成部分。

平定高速公路在陕、甘、宁三省区的国家公路网中起着承东启西的作用。

本项目的建设对发展甘肃地域经济、进一步完善西北地区公路运输网络、促进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意义重大。

甘肃省平定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第三合同段路线起于平凉市四十里铺镇嵋岘K92+525处,于K93+607设置四十里铺互通立交,沿四十里铺城镇规划以北泾河南岸布线,于K99+710~K100+790设置平凉服务区,向西北于K101+835处跨越宝中铁路,沿泾河、从平凉电厂后通过,于K106+338设置平凉东互通立交,于K107+187.5处跨越国道312后,穿米家湾。

本合同段起讫桩号K92+525~K108+940,标段长度16.420km。

二、主要工程量:

主要工程量为路基土方2257.4km3。

大桥248.8m/2座。

中桥150.9m/2座.小桥135.1m/4座.涵洞1035m/36座.互通式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604.1m/2座,通道桥277.7m/14座.天桥为56.1m/1座.通道涵为771.0m/22道。

三、工期

本项目公路土建工程监理第三合同段(不含路面工程),预计2005年12月开工,2008年10月完工,计划总工期35个月,其中路基工程28个月,大桥32个月,隧道工程35个月。

第一章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公路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与《招投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设置平凉(罗汉洞)至定西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第三合同段机构组成见下图。

组织机构框图

 

驻地监理办对业主负责,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职责和权利,设置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合同监理工程师、结构监理工程师、道路监理工程师、试验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后勤等职能岗位,对所辖驻地实行全面领导和管理,主要职责:

1、监理工程师对业主高度负责并与业主密切合作。

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按监理规程和办法、监理服务协议、业主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交工及缺陷责任期进行全面管理,做到不玩忽职守、不循私舞弊,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引导承包单位的工作。

2、向承包单位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单位施工放样。

3、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对不符合的,保留拒绝使用的权利。

4、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及必要时的停工令、复工令。

5、全面审查承包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监督、管理,对工程质量负责。

6、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每道工序,每个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对重点工序、关键部位将进行旁站,签认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则有权要求承包单位返工或采用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7、审查承包单位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年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在签署同意意见后报业主。

8、检查和监督施工计划的实施,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以加快施工进度和要求承包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进度的权利。

9、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监理工作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业主,并迅速会同业主和承包单位协商处理或要求承包单位补救。

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承包单位不服从监理管理,监理有责任向业主提出中止施工合同并没收承包单位履约保证金和提供详细报告。

10、发现承包单位施工现场人员构成、数量、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型号、生产厂家与业主和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不符,施工单位有不称职人员有对监理不尊重、不服从管理、监督的人员,有责令承包单位限期增加或撤换关人员、设备的权利。

1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合格工程的数量和单价,并报业主签认。

12、按合同规定审查,签认中间计量,上报业主审批。

13、参加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

参加承包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工地各承包单位的有关联席会议。

并有随时召集承包单位或所有承包单位汇报、检查自身工作情况而举行会议的权利。

14、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及任何工程的施工程序做出变更提议,报请业主批准后变更并实施。

15、按施工合同规定,审查承包单位的交工申请报告,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就及时向业主报告,经审查批准后,签发全部或部分工程交工证书。

在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单位剩余工作计划,指示承包单位修复其工程缺陷,审查承包单位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报告,对工程进行最终检查和评价,签认《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缺陷责任期间,承包单位不服从管理、监督,有权拒绝签认《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向业主提出扣除承包单位缺陷责任期预留款的建议。

 

第二章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施工监理工作一般分为: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三个监理工作阶段构成三个重要环节,互相制约、缺一不可。

特别是施工阶段的监理是监理过程最重要,最关键的阶段。

此阶段工程量大、时间长、工作繁杂、任务重。

试验检测、工序严谨、审批报验手续多,工程质量、计量支付要求严格。

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进行三控二管一协调工作。

使监理控制手段的规划与要求目标明确,措施与程序切实可行,监督与指令合规、合法,统计与报告、准确及时,巡视与旁站认真负责,计量与支付,无漏无错。

保证监理工作优质服务。

2.1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总流程

 

*缺陷责任期监理后面

应加上《参加竣工验收》

一栏

 

2.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2.2.1熟悉合同条件,文件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检测试验、计量支付、合同管理方法,复合设计图纸、控制桩位的交接与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

熟悉技术标准规范。

2.2.2了解和熟悉施工现场的详细情况。

2.2.3制定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及管理制度。

2.2.4施工监理交底。

2.2.5参与设计交底并编制记录。

2.2.6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审查交通导流方案、施工工艺。

2.2.7审核承包商建立的质量自检和自保体系。

2.2.8检查承包商工地试验室的试验设备和人员是否符合同的要求。

2.2.9检查承包商进场材料,并进行抽检试验。

2.2.10审核、复测承包商的各项测量数据成果。

审查原地面线、清表原地面线测量和土方控制数量。

2.2.11检查承包商机械设备进场情况。

2.2.12审查承包商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划分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2.2.13检查临建工程(路、水、电通讯、场地、办公和生活设施)是否已达到开工条件。

2.2.14检查承包商一切准备工作是否符合开工条件。

2.2.15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2.3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见下页图)

2.4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监控保证体系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建立五级质量监控制度,即承包商自检自保体系,现场监理旁站监督制,专业监理检查验收制,高监巡视、重点抽检制和业主随意检查制。

并接受政府监督检查。

各级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使质量控制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部优,国优。

2.4.1质量监理方法

在开工以前,向承包人提供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

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签发工程开工令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检查开工条件

检查质量保证体系

组织图纸会审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审批基准点复测

审批地面线测量

参加设计交底

审批工程单位划分

组建监理机构

熟悉合同文件

编制监理规划

组织施工监理交底

 

一、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

每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二、工程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序检查认可:

承包人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的自检或与承包商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工序,批示承包商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直到合格。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四、中间交工报告:

当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

对于隐蔽工程,大桥梁板、盖梁、承台、系梁的钢筋安装、支座安装、台背回填等重点工程要有照片资料。

五、中间交工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驻地办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六、中间计量证书: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表》。

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七、现场监理对承包人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的重点部位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相符合,对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进工地;

(二)检查施工各种集料的级配,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三)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发出警告和作出指示;

(四)工地各级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情况和对问题的处理方法措施程序,要准确及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并存档备查;

(五)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六)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七)监督承包商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八)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驻地办监理工程师。

八、抽样及验收试验

(一)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

1.监理工程师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监理工程师对所有规范规定的试验项目都必须单独进行,平行试验频率不低于规范规定频率的30%。

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验,必要时还可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检频率。

(二)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

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工程师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或流动试验室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3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抽样试验的结果;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旁站;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4.监理的各种试验和承包商共用一个试验中心的试验设备,但取样、承送、试验独立进行。

必要时可进行互相交叉试验。

2.4.2质量缺陷处理

一、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优良工程质量相匹配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及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二)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三)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签认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

二、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一)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收。

(二)如果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判断不能使承包人施工人员所接收,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三)当质量缺陷被认定,并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项目办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三、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4.3质量控制主要流程图

一、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二、材料控制工作流程图

 

三、测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

 

四、试验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

 

五、工序验收程序图

 

填写报验单并附资料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2.5监理试验检测工作程序

2.5.1监理试验人员的主要任务及承包人的义务。

一、完成《规范》中规定由“工程师”进行的试验。

二、监督承包人的室内试验,使其操作符合试验规程的要求。

检查承包人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对承包人所做的控制指标试验进行复核性试验,这类试验如各类土、各类稳定土及稳定集料的最大干容重,强度及配合比,混凝土及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等;

四、与承包人共同对拟试验的项目进行现场取样,以保证所取试样具有代表性;

五、随时检查现场材料。

会同现场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有疑问的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进行试验并进行监督,以确保用于工程中的材料和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六、对“成品”或“半成品”的质量检验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技术规范》所要求的标准;

七、监理试验人员监督承包人应使用他自已的仪器、设备进行合同所规定的试验,以证明其提供的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是合格的,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并使工程师满意;

八、承包人必须在进行取样和试验之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现场监理试验人员,试验结果无监理试验工程师签字视为无效;

九、承包人必须在某单项工程开工之前的规定时间内将原材料试验的结果报试验工程师批准,作为开工应俱备的条件之一,在试验结果被批准之前不得开工。

2.5.2混凝土工程(包括预应力混凝土)

一、承包人应在开工前规定的时间内将下列试验的试验结果报项目办批准,作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之一。

取样、试验、监理的程序同(2.4.3),本节所包括的试验项目为:

粗集料:

压碎值、坚固性、软弱颗粒含量、有机物含量、容重、视比重、空隙率、含泥量、泥块含量、小于2.5mm颗粒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碎(砾)石的级配筛分、碱活性检验。

细集料(砂):

容重、视比重、含泥量及泥块含量空隙率、云母含量、有机物含量、轻物质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砂的级配筛分、细度模数、碱活性检验。

水泥:

细度、标准稠度、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胶砂强度、碱含量。

水:

总固体含量、PH值、氯离子含量、硫酸根含量。

钢筋:

钢筋拉力试验、钢筋弯曲试验、金属洛氏硬度试验、钢筋焊接试验。

钢丝与钢铰线:

拉伸与挠曲试验。

锚具:

硬度及探伤试验。

水泥浆:

泌水率、自由膨胀率、抗压强度。

泥浆:

相对密度、粘度、含砂率、胶体率。

混凝土:

混凝土配合比及有关技术指标。

张拉设备:

千斤顶的校验标定。

承包人对以上原材料的试验结果,经监理试验人员签认后,一式两份,报项目办,根据复核试验,审批承包人执行。

二、施工检测

(一)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对现场材料有怀疑或料源发生变化时,应随时指令承包人进行取样试验。

取样要有现场监理人员在场并签名确认,室内试验由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并对试验结果签字认可。

(二)混凝土拌和浇筑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监督承包人的配合比控制、温度、含气量、坍落度试验,监督混凝土试件的制作、编号、养生、混凝土试件达到养生期应及时送至试验室,在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承包人对混凝土强度的检测应按照有关规范的规定执行。

监理对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强度抽检频率不少于30%,并将抽检结果定期一式两份向项目办报告,一般应每旬报告一次。

(三)钻孔灌注桩的无破损检验、桩承载力试验、钻芯取样检测,预制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加载试验以及混凝土质量事故检测等重大试验,应由现场监理人员和监理试验人员共同参加,检测由承包人负责施行,检测结果须经监理人员和监理试验人员签字认可。

并一式两份,报项目办。

(四)承包人应定期标定张拉设备。

施工中现场监理人员若发现张拉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指示承包人停止使用,并进行校核标定,标定结束要有监理试验人员签字认可。

(五)灌浆流动度、立方体抗压强度、粘度试验应由承包人在现场完成,试验结果由现场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5.3测量放线控制

一、控制程序

(一)承包商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基准点向现场引设的工程控制桩,其布置图、测量记录和计算资料须提交监理工程师查验;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上述报告后,应对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决定是否采用;两个相邻合同段交界处的线位、高程是否有偏差;

(三)在分项工程开工以前,承包商根据设计从基准点或工程控制点进行施工放样,并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提交放线资料,供监理工程师抽查;

(四)监理工程师根据放线部位的重要性,对承包商的施工放样项目进行100%抽查,频率不低于30%,重点部位应100%复核。

(五)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以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提交完工测量成果资料,并应组织监理测量人员进行复核,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商提交的资料不能使其满意时,承包商应就上述项目重新进行测量,直至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2.5.4质量事故处理

一、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的目的是控制质量事故影响的范围、程度和损失,并使其得到妥善处理。

二、质量事故处理

(一)当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商应立即暂停该项目的施工,保护好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不使后果扩大。

(二)质量事故发生后12小时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承包商应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迅速通知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并随后以书面形式报告质量事故的发生时间、部位、初步认定原因、事故的性质、造成的损失、采取的应急措施和进一步处理的意见。

(三)承包商应于事故发生后3日内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质量事故补救措施或处理方案,通过驻地办监理工程师报项目办审批。

其补救措施或处理方法不能满足监理工程师要求时,将予以退回,承包商应于3日内重新申报,直至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

(四)在承包商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处理方案实施完毕后,项目办将组织监理工程师对处理结果进行验证,必要时进行试验或检测。

三、对于每一起质量事故,将建立专门的档案,详细记载从发生、发展、处理到验证的整个过程和结果。

四、质量事故处理工作流程图(见下页图)。

2.5.5分项工程完工验收

一、验收条件

(一)分项工程完工;

(二)承包商自检合格;

(三)分项工程资料合格;

(四)过程中的问题已经纠正;

(五)提交验收申请。

二、验收内容

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包括工程实体验收和资料验收两项。

实体验收包括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两部分。

实体验收要求监理必须亲自动手实测实量。

资料验收包括过程记录和自检资料等一切与本项工程有关的保障资料。

质量事故处理工作流程图

 

三、验收程序

(一)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应首先进行自检,内容包括实体验收和资料整理。

自检合格后报项目办,申请分项工程完工验收。

(二)项目办收到上述申请后24小时内,组织专业工程师和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在进行实体工程验收之前应首先组织进行资料验收,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实体工程验收。

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统一进行质量评分,并签发分项中间交工证书;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单,承包商应重新报验。

四、分项工程检验工作流程图

 

2.6桥梁工程基本作业施工质量监控

(一)结构砼工程施工质量监理

1、材料质量监控

(1)砂、碎(卵)石

细集料应符合规定的级配要求,砂的杂质最大含量应满规范和设计要求。

粗集料的级配和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粗集料最大粒径应不超过结构物最小尺寸1/4和钢筋最小净距的3/4,当设置二层或多层钢筋时,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1/2。

对于泵送砼,粗集料最大粒径,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对碎石不应超过输送管内径的1/3,对于卵石不应超过输送管内径的1/2.5。

在砼结构物处于桥梁施工在寒冷或室外使用,并经常处于潮湿或干燥交替状态下的混凝土的条件下,应进行碎石或卵石坚固性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

粗集料应予以冲洗。

(2)水泥

施工用水泥应取得监理在场招标选定的厂家。

承包人应对进场的每批水泥按国家新的试验规程规定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合格水泥不得使用。

(3)砼配合比设计

不同级别的砼,不同料源的砼的配合比设计,承包人应分别进行,同时必须经监理试验室验证试验认定合格后,该砼设计配合比承包人才能用于结构砼施工。

2.拌和质量控制

砼施工必须按设计配合比,使用强制式搅拌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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