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课程考核评价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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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课程考核评价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试行)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课程考核评价模式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原则

(一)目标适应性原则

按照高职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目标要求,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综合职业素质为重点,推进课程考核评价模式改革,充分发挥课程考核评价的诊断、评定、激励功能,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教、以考促练、以考促改的目的。

(二)系统配套性原则

课程考核评价模式改革要与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相适应,与实训基地建设、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等相配套,构建促进课程教学各要素和各环节相互衔接、相互贯通的考核评价模式。

(三)模式多元性原则

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整合课程教学资源,探索不同类型课程的考核评价方式,集成各种考核评价模式的优点,构建开放性、多元化课程考核评价模式。

二、总体要求

着力构建“五化”的课程考核评价模式:

(一)考核内容科学化

考核内容要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引入职业资格标准,引入行业企业技术标准,要有利于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减少验证性、记忆性考试内容,侧重考核学生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考核形式多样化

改革课程考核评价形式单一的弊端,根据专业特点和课程类型,集成多种考核评价方式的优点,选择运用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目标要求相一致的考核评价形式。

提倡运用两种或多种考核评价形式相结合来全面考核评价课程学业状况。

(三)考核主体多元化

改革课程考核评价的校内单一主体模式,将行业企业资源引入课程考核评价,在试题设计、考核标准制定、考核场所选定、考核成绩评定等各环节上,着力探索校内考核与校外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实现考核主体多元化。

(四)考核对象差异化

提倡实行标准化考核与分层考核相结合,给学生以弹性化、人性化的能力发展空间。

教师在命题时(含理论考核、实践操作考核),可有针对性地设计标准题和选作题。

标准题是面向全体学生设计的,主要是考核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占70%;选作题(分为A、B、C三级)是为不同层次学生设计的,占30%。

学生选作A级(较难)题目的,按评分标准的120%计分;选做B级(一般)题目的,按评分标准的110%计分,选做C级(较易)题目的,按评分标准的100%计分,鼓励学生大胆尝试,积极向上。

(五)考核时间全程化。

引入形成性评价理念,打破“一刀切”的期末考核时间模式,做到考核全程化。

结合课程特点,合理地确定学习态度考核、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的比例。

三、考核评价办法

(一)根据专业特点和课程类型,灵活选用多种考核评价方式。

如笔试(闭卷、开卷、半开卷、A4纸考试)、口试(答辩、演讲等)、实践操作考试、成果性考试(调研报告、作品、产品、课程设计、课程论文等)、现场模拟考试等,鼓励尝试使用试题库实行考教分离、以证代考、提供有限资料进行考核等考核评价方式。

(二)根据课程类型,确定合理的理论性考题与实践性考题的比重。

A类课程,实践性考题的分值比重不得低于20%;B类课程,实践性考题的分值不得低于50%;C类课程实践性考题的分值不得低于80%。

(三)根据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模块化成绩评定方式。

1.A类课程和B类课程的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其中学习态度(出勤、练习、答问等)占10%,平时成绩(作业、阶段性测试、期中考试)40%,期末考试成绩占50%。

有些B类课程可以试行以证代考,如英语、计算机和双证沟通课程。

2.C类课程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其中学习态度(10%),实训报告(设计说明书)(20%),实训成果(作品、产品、工艺流程、设计方案)(70%)。

3.顶岗实习。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院和顶岗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实行顶岗实习单位和学院双重考核制度,校企双方共同完成对学生的考核与评价。

(1)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表现,如专业技能、工作态度、创新意识、团结协作、遵守实习单位管理制度、对顶岗实习单位的贡献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占顶岗实习的20%。

(2)专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专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顶岗实习表现(10%)(包括顶岗实习态度、实习纪律、任务完成情况、顶岗实习手册填写)、实习报告(30%)、实习日志(30%)等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考核成绩占顶岗实习的70%。

(3)班主任跟踪考核。

班主任根据对学生平时的实习信息反馈、考勤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占顶岗实习的10%。

(4)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课程考核都要切实提高效度,既要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又要符合学生实际和就业需要。

考核成绩原则上要符合正态分布。

实施课程考核评价,要做到考核有设计,试题有审核,评分有标准,成绩有依据,过程有记载,考后有分析,课程考核结束后要将考核过程的原始数据、学生的反馈意见以及课程考核改革总结等与学生成绩一同上报系(部、室)教务科。

四、改革实施步骤

课程考核评价模式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教学系部与广大教师要积极行动,投入到课程考核评价模式改革的研究和探索中来。

(一)各课程负责人认真研究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出科学合理的《课程标准》,将《课程标准》中有关课程考核设计报课程所在专业教研室,素质领域课程由相关系(部、室)牵头组织制定。

(二)各专业教研室汇总本专业所有课程的考核设计,形成专业课程考核系统化改革方案,再经所在系(部、室)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各专业教研室、各系(部)、教务处对实施课程考核改革的课程进行实时跟踪管理、评估与总结,及时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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