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瓦斯的技术方案及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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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瓦斯的技术方案及措施
签发:
辛煤字(2013)17号
煤矿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和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双百工程”建设会议精神,扎实有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装[2010]178号)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煤矿瓦斯治理水平,结合我矿开采实际,制定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一、矿井概况
1、矿井简介
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境内,南距磁莱线颜庄站2km,西至莱芜市15Km,北经莱芜火车站直抵辛店与胶济线接轨,畅达全国各地。
莱新公路从矿区南部通过,205国道、博莱高速、泰莱、济青高速公路从矿区附近经过,交通甚为方便。
建井始建于1958年,1966年投产,设计能力9万吨/年,1992年矿井改扩建,扩建生产能力30万吨/年,2006年核定矿井生产能力30万吨/年。
2012年核定通风能力33.17万吨/年,矿井可采煤层五层(3、4、7、15、19)。
目前矿井主要开采15、19层煤。
现布置1个采煤面、5个掘进头组织生产。
现有职工760人。
2、矿井煤层、地质构造概况
矿井可采煤层为山西组第3、4煤层和太原组第7、15、19煤层。
其中3煤层厚度0.21~2.13m,平均1.67m,为较稳定煤层,结构简单,全区基本可采;4煤层厚度0.51~1.79m,平均1.06m,为不稳定煤层,局部可采。
3、4煤层局部有合层现象。
7煤层厚0~1.54m,平均0.64m,结构简单无夹石,薄煤层,不稳定,只有局部地段可采;15煤层厚度0.72~1.2m,平均0.97m,全区段稳定可采;19煤层厚度1.16~3.72m,平均2.30m,全区稳定可采。
辛庄井田位于莲花山与泰山背斜之间,莱芜含煤盆地的东部,构造形态以单斜构造为主,局部有次一级褶曲发育,地层走向270°~320°,倾角20°~28°,局部受岩浆岩和断层的影响,倾角可增大到30°。
井田内断层共有五条(F2、F3、F4、F7、F7-1),方向性明显。
井田面积2.4281平方千米,截止2012年底矿保有资源量668.9万吨,储量289.6万吨,尚可服务12年。
3、矿井开拓、开采概况
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一对主、副斜井。
现开采水平为-140m。
现开采煤层为15、19煤层。
布置1个生产工作面、5个掘进工作面。
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全部陷落法开采。
2013年在519采区、十五层一采区组织生产。
519采区为下山采区,上限为-280m,下限为-406m水平,资源量120万吨;十五层煤一采区为上山采区,上限+37m,下限-140m水平,为双翼采区生产,资源量36万吨。
2013年重点工程是-140m西集运巷、603采区主下山、519采区辅助采区水仓及绞车房等工程。
4、矿井通风、瓦斯概况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主斜井进风,副斜井回风。
矿井配备的主、备扇均为BDK62B-8-№19型对旋式轴流通风机,配备2×75kw异步电动机。
矿井实际进风量2740m3/min,矿井总回风量2849m3/min,矿井有效风量2438.6m3/min,有效风量率91%,矿井等积孔1.57m2,矿井负压1400Pa。
2012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85m3/min、相对涌出量为2.43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1.42m3/min、相对涌出量为4.06m3/t;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最高为0.12m3/min,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最高为0.25m3/min。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及《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属瓦斯矿井。
5、煤尘爆炸情况: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煤尘爆炸性鉴定,15煤层、19煤层其煤尘均有爆炸危险性。
6、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煤自燃倾向性鉴定,15煤层、19煤层等级为Ⅱ类,属自燃煤层。
7、防尘系统:
防尘用水取自兴隆庄抽水井,在地面修建容积200m3、400m3蓄水池各一座,用ф50mm钢管两趟敷设到各采区上下山,再用ф25mm1#钢管至迎头。
主要运输大巷、采区进风巷、轨道上下山、所有采掘工作面全部装备了远红外线自动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巷全部实行了煤层短臂注水,取得了良好的防尘效果。
8、供电
我矿实行双回路供电,两路均来自潘西煤矿降压站,从地面变电所由ф70mm2高压电缆至-140m中央变电所,6KV高压进采区。
当一回路发生故障时,另一回路承担矿井全部负荷,供电系统安全可靠。
9、瓦斯治理领导机构
矿成立“瓦斯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赵怀祥
副组长:
亓文玉、赵兴春、赵俊资、张召军
组员:
李珊芝、亓仕和、陈俊勇、田瑞发、田敬革、王学会、田洪亮、赵怀道、田敬迎、陈茂国、杜呈合、李立实。
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工区,由田瑞法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工作,各科室、工区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我矿瓦斯治理工作。
二、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瓦斯来源分析:
经山东省煤炭工业局2012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审查,我矿为瓦斯矿井。
通过历年来瓦斯鉴定分析,矿井瓦斯来源主要为工作面采煤和工作面放炮落煤及巷道掘进时。
整体来看,矿井正常生产落煤、巷道掘进、工作面遇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带时矿井瓦斯涌出量有所增大,矿井产量是影响瓦斯涌出量的主要因素。
2、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采面上隅角的瓦斯浓度较其它地点为高,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防治瓦斯的重点。
(2)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煤体裂隙发育等地质构造带时,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会明显增加,必须高度重视。
(3)采煤工作面放炮瓦斯涌出量增加,对安全生产的威胁较大。
(4)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还受大气温度、气压等环境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换季时,大气压力急剧下降,瓦斯涌出量会增加,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防治瓦斯重点区域
回采工作面U型通风,因此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巷道冒高点、密闭区域等是发生瓦斯积存的区域。
1、回采工作面:
5193采煤面上隅角、采空区顶部。
2、掘进工作面:
603采区主下山、11502回风巷。
四、瓦斯灾害预测预报
1、瓦斯地质预测预报
矿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瓦斯预测预报专题例会,会议上要求各施工地点对上月内自己所辖作业头面的地质构造、水文、瓦斯情况进行总结发言,通防工区对瓦斯涌出量、参数情况进行通报总结,技术科重点对下一周期采掘区域内褶曲、冲刷带、断层等构造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瓦斯涌出量、瓦斯受地质构造影响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前制定防止瓦斯超限、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措施
五、瓦斯治理方案
1、矿每月召开至少一次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瓦斯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2、坚持每旬的安全大检查制度和每月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认真执行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整改“六落实”制度。
实行安全专管,分片负责制度,监督落实好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3、加强技术管理及安全投入,完善瓦斯治理技术保障及防治瓦斯基础设施。
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每吨煤提取15元。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报表审批制度、瓦斯排放、放炮管理、盲巷管理、巷道贯通、石门揭煤、无计划停电停风等制度及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执行情况。
5、制定并定期对“一通三防”作业人员进行培训,配齐通风、瓦斯检测、监测监控、防火、防尘专门队伍,所有人员必须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矿井安装KJ96N监控系统并运行正常,发挥监控系统应有的作用。
采取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瓦斯实现24小时监测。
安全监测系统必须装备备用电池,停电后,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少于2小时。
采煤工作面实现瓦斯电闭锁,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并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自动分风。
7、采掘工作面设专职瓦检员24小时现场盯班,对工作面比较容易积聚瓦斯的上隅角、回风巷进行实施巡回检查、每班向调度室汇报2次。
8、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容易积聚瓦斯的地方,在工作面上隅角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采取风幛引风法治理方案。
9、针对采面落煤时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规律,做到“只认瓦斯不认人”,瓦斯超限时,采面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瓦斯检查员要行使好绝对停产权。
加强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支护,断面符合要求,巷道维护工作由采区负责。
10、严格执行以风定产,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
每月进行一次核定。
2013年3月份进行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确保各用风地点风量满足、风流稳定、系统可靠。
11、针对目前603采区主下山通风距离较长,采用FBD/2×7.5KW大功率局部通风机和配套600mm的大截面风筒,做到风筒末段至工作面距离不超过5米,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管理好局部通风,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稳定可靠,有效地稀释瓦斯。
12、每月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及巡回检查路线,对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24小时跟班检查及定时汇报制度。
13、瓦斯检查员及防灭火检查员每周对井下所有防火墙和挡风墙进行一次瓦斯检查。
14、跟班领导、放炮员、安检员、安全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技术员,下井必须佩带便携仪式瓦斯报警仪,对井下采掘工作面、有瓦斯涌出的地点可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15、加强通风巷道的维修,确保通风畅通,定期检查回风系统的巷道状况,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回风巷道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2/3。
16、严格按规定要求每10天进行一次全井测风,根据情况应随时进行测风,报表要由矿总工程师进行审阅,并报各矿长。
采掘工作面供风量符合规定,对于风量变化超过10%及以上的用风地点,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查明原因。
17、局部通风机安装严格按规定,风筒吊挂平直,接头进行反压边,严密不漏风。
“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
风筒出口有效风量必须满足《作业规程》要求。
18、提高通风设施质量,严格按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通风设施,对施工不达标必须重新施工,并有施工设计。
六、预防瓦斯的措施
1、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方针,使全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宣传瓦斯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2、入井人员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地点均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配风,合理分配风量,消除不合理的“三风”(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4、通防工区测风人员要按时测定好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做好测风报表,杜绝井下供风量不足和发生瓦斯积聚或超限。
5、严格通风设施设计并加强施工管理,不出现盲巷,如有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
6、巷道贯通,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7、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局部通风管理的有关规定。
8、采掘工作面放炮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违章装药,违章放炮。
9、瓦斯员要杜绝空班漏检,若发生瓦斯超限,立即按规定予以处理,要特别注意检查并处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和巷道冒高点的瓦斯。
10、彻底消除电器设备失爆隐患,杜绝引爆火源。
11、矿严格管理安全监控设备,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
做到对井下和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实施二十四小时连续自动监测。
12、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瓦斯浓度达到0.80%时能够立即发出报警,瓦斯浓度达到1.5%时能够自动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13通防工区安全监测工做好瓦斯等传感器的日常标校、维护工作。
14、进一步完善矿井隔爆设施。
15、健全井下通讯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信息传递工作正常。
16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一律佩戴自救器。
17、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七、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采煤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4小时盯岗制度。
2、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气体情况,并每班给调度室汇报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
3、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测风人员对采面风量按照规定每旬测定一次外,其它时候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4、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每次进行放炮作业都必须做好瓦斯检查,并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5、采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打眼、放炮,端头支架迁移,上隅角放顶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6、强化电气设备管理,特别是采面及上隅角附近所用的煤电钻及电缆必须保证完好,杜绝电气失爆。
采煤队安排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7、工作面上隅角及时回柱放顶,严禁滞后。
8、工作面严格执行“只认瓦斯不认人”制度,瓦检员有绝对的停产、撤人的权利。
气体超限可立即停产处理。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36条、138条、139条有关规定。
9、上隅角出现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0.5m3以上的积聚现象必须按《规程》138条规定,在附近20米以内停止工作,撤除人员,溜子也立即停止运转。
瓦检员负责检查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开工。
10、采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是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24%时,严格按照《规程》第136条规定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必须停止工作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每次出现以上第九、十条情况时,瓦检员必须做好瓦斯处理结果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仔细交接采面瓦斯情况,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12、根据上隅角易积存瓦斯的特点,必须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一是利用导风幛引风的方式排除上隅角瓦斯,二是利用高压水枪射水增加风流流速来稀释积存的瓦斯。
13、上隅角每次回柱前,必须用乳化液枪先将上隅角顶、帮冲洗一遍,并经瓦检员检查气体不超限后方可开工。
14、上隅角浮煤必须班班清扫干净,采空区浮煤必须攉干净,严禁浮煤压入在老塘内。
15、上隅角每班由瓦斯检查员负责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上隅角离顶300mm、离邦200mm处(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定),连续检测气体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按上述一至十条执行。
16、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10天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
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离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10米。
17、严格落实“一通三防”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
18、安检人员必须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采空区浮煤清扫情况和采煤队有关人员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携带和使用情况等。
八、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按计划配风,局部通风机严格按规定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装使用,杜绝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和掘进工作面迎头风量不足。
2、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专人挂牌管理,以确保正常运转,严禁无计划停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或断开风筒,严禁损坏局部通风设施。
3、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要求接撤风筒,做到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等。
4、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或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自动切断供风巷道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5、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巷道口设置栅栏,并悬挂警示牌板,严禁人员入内。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由救护队员进行排查想到内瓦斯。
当巷道内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后,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当瓦斯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措施进行处理。
6、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员和班组长的便推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随身携带,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7、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10天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
瓦斯传感器离工作面距离不超过5米。
8、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保证迎头风量。
9、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发现电气问题,电工要及时处理。
10、掘进作业严格落实执行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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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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