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动物集中防疫工作计划原创精选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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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动物集中防疫工作计划原创精选4篇

2018年春季动物集中防疫工作计划原创精选4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我区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现就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动物疫病防控形势

春季是防控动物疫病的关键时期,今年春季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而紧迫。

我区畜禽养殖数量大、密度高,畜禽及其产品流通活跃,交易频繁,春季又是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的高发季节,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将严重影响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因此,各乡镇要切实增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确保我区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认真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一)抓好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

今年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15日开始,4月30日前结束。

各乡镇要按照“对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畜禽实施集中免疫,对漏免、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补针”的免疫要求,突出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羊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工作,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实行全覆盖免疫,切实做到禽流感H5+H7双价苗等重大动物疫苗全面免疫到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同时,认真做好奶牛“两病”、炭疽病、狂犬病、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疫病综合防控工作。

(二)抓好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监管。

各乡镇要督促所有的养殖场(小区)在入口处建设消毒池和消毒室,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全面落实动物防疫和日常消毒制度。

区畜牧兽医局要从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条件审核入手,监督指导规模养殖场(小区)完善动物防疫措施,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健全生产记录档案,严格实行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制度。

所有养殖场(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除生产技术人员外,杜绝其他人员进入生产区,进出生产区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消毒,严防疫情传入或传出。

(三)抓好畜禽流通、交易、屠宰环节检疫监管。

区畜牧兽医局要加强对调入和调出畜禽的监管,严格申报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从疫区调入畜禽及其产品。

对调入的畜禽要严格落实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进行全程监控,严防外地动物疫情传入我区。

要加强对畜禽贩运人员的监管,做好运输工具的消毒工作。

要监督指导屠宰加工厂、活畜及畜产品交易市场集中开展消毒灭源行动,严防重大动物疫病传播。

(四)抓好动物疫情测报工作。

区畜牧兽医局和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按照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原则,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大户)、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交通沿线村组、养殖密集区为重点,充分发挥乡镇级动物疫情测报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的普查、监测和报告工作,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要提高兽医实验室动物疫病监测和诊断能力,增强动物疫病诊断信息采集和传递的及时性、分析应用的科学性。

(五)抓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各乡镇和区畜牧兽医局要全面落实动物养殖、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单位和个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督促其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严格落实病死动物“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区畜牧兽医局要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对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区畜牧兽医局要按照《凉州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应急物质的储备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水平。

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坚持“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及时果断彻底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做到“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

三、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行政一把手是疫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目标责任制要求开展工作,及时召开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专门进行安排部署。

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层层签定动物防疫责任书,认真划分防疫责任区域,切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免疫到位、监管到位。

(二)加强技术培训,强化指导服务。

区畜牧兽医局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免疫操作技能和疫情普查能力;加强对养殖大户(小区、场)的培训,提高主动防范意识和防范水平;尤其要加强布病防控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人员的防护水平。

要实行领导包片、技术人员包乡镇责任制,监督指导乡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按照不同种类疫苗贮存、运输、使用条件要求规范进行操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做好应急物质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

(三)加强免疫宣传,强化防范意识。

各乡镇和区畜牧兽医局要加大对从事养殖、屠宰、贩运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采取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册(单)、发送手机短信、刷写墙体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积极开展布病、包虫病防控健康教育,把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挂图形式发放到每个规模养殖场(户),不断强化养殖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免疫积极性,确保畜禽免疫质量和免疫安全。

(四)加强人员管理,严格兑现奖罚。

各乡镇要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在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期间,要将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主要精力放到动物防疫工作上来,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工作。

春季动物防疫情况将做为乡镇年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核评价、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发放工作报酬的重要依据。

对因动物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将依据《**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篇六

各区农林局,育才生态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进一步促进牧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按照国家、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农业部《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启动2018年春季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从3月1日开始,到5月15日结束。

春季集中监测工作从4月20日开始,在5月20日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落实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到人,经费到位,考核到岗,组织实施强制免疫、疫病监测和监督执法,强化防疫、检疫和屠宰监管。

养殖企业要认真履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和继续饲养动物落地报告制度;运输经营企业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输经营要符合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屠宰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定点屠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切实落实相关单位属地管理和养殖运输屠宰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动物疫病控制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落实动物强制免疫措施。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要求。

同时,要保障疫苗等防疫物资和工作经费到位,确保强制免疫正常有序开展;要做好冷链体系运行管理,确保疫苗安全和免疫效果;要做好防疫技术学习培训,要做好免疫痕迹记录,尤其是疫苗领取存放、免疫实施的记录,材料齐全完整,归档管理。

从3月5日起,每周一上午11:

00前将免疫进度周报表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市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

周凤娇,联系电话:

**

(三)强化疫病监测、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灭源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疫病监测方法和监测数量、监测面开展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监测工作,确保免疫效果;建立和完善消毒灭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与核查制度,精心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切实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并于5月20日前将监测、调查结果上报,市畜牧兽医局适时全市通报免疫完成情况。

(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生猪屠宰监管。

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按照《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要求,强化动物防疫检疫和生猪屠宰监管,严格落实“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切实抓好动物饲养、出栏、运输、屠宰等重点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和生猪屠宰监管,严把产地、屠宰、运输等环节检疫监督,生猪定点集中屠宰监管,努力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水平。

篇七

各村(场)、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18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我镇没有重大动物疫情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

按照省、市对今春动物防疫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动物疾病防治工作责任重大,事关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畜产品安全和农民增收。

今春以来,周边国家和地区仍有疫情发生,给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隐患。

为此,搞好动物春季防疫工作刻不容缓。

各村(场)要高度重视,明确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村动物防疫员为主要责任人,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辖区内免疫注射。

镇畜牧兽医站要做好疫苗和其它防疫物质的购买、调运、贮存、分配和技术指导;各相关站、所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免疫注射有序开展;各村(场)要加强强制免疫的宣传教育,做好动员组织工作。

并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免疫人员的劳务补贴和免疫注射突发事件的处理。

对免疫注射中出现的应激反应,防疫人员要及时进行救治;对出现免疫注射应激死亡的,各村(场)要协调解决,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三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

免疫耳标佩戴率达100%。

同时要抓好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和鸡新城疫的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落实各项综合防控和监管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继续保持稳定控制,不出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点。

按照农业部《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认真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和鸡新城疫也要同时做好全面免疫工作。

加强奶牛布病、结核病的监测和净化。

强化动物卫生监管,防止疫病传播,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全力抓好组织落实。

春防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性强,镇畜牧兽医站要认真开展免疫技术操作培训与业务技术指导工作,提升兽医防疫技术水平。

各村(场)要对春防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充分组织动员养殖户积极配合免疫注射工作。

村干部带队进行逐户逐畜(禽)免疫注射和登记造册。

村级防疫人员要严格按照免疫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实施免疫,对不能免疫的动物要做好登记,做好适时补免工作,以保证免疫质量。

(二)突出重点疫病免疫。

各村(场)的春防工作必须坚持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必须按“四统一”(即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五不漏”(即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要求,组织落实好动物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对所有家禽实施禽流感免疫,特别是鸭、鹅等水禽要加强免疫。

(三)规范病死畜禽处理。

各村(场)要继续坚持病死畜禽“五不一处理”(即对病死畜不宰杀、不食用、不销售、不运输、不抛弃,严格进行焚烧深埋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全部深埋处理,彻底控制引起人畜共患疾病的传播途径。

对违反“五不一处理”规定的,公安派出所要依法打击。

(四)搞好免疫质量评估。

镇畜牧兽医站要根据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随机抽采各村(场)畜禽血样,进行抗体测定,如果免疫抗体测定不达标的村,要重新组织免疫。

四、建立免疫档案

各村动物防疫员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还要认真做好免疫档案的建立工作,免疫档案内容多,填写复杂,大家一定要仔细认真填写,要有防疫员和畜主签字,汇总表要有村主干签名和加盖公章。

防疫工作一结束,马上上报镇兽医站。

五、时间安排

各村(场)要在3月20日前做好春防工作的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全面投入春防工作。

4月18日前免疫工作必须全面结束。

在集中免疫期间,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场)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

对组织不得力,行动迟缓,工作不落实,免疫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和事将严肃处理,以确保春防工作的落实。

各村免疫日仍定在每月的5-7日,平时要做好每月免疫日的补免和加强免疫工作,以确保常年免疫密度达到上级要求。

篇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控制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乡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高庄乡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开展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猪瘟等5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同时要做好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

2.对农村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工作,免疫密度要达到60%以上,对所有农村犬只进行连续6个月的驱虫,每条犬只每月驱虫一次。

3.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猪瘟等疫情监测预报覆盖面达100%。

4.建立养殖场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及时指导养殖场户建立消毒制度,定期开展圈舍及周围环境消毒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发生动物疫情。

5.确保全乡不发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集中免疫时间从2月23日开始至3月23日结束,3月24日至4月4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在集中免疫结束后继续实行每月10-15日的固定补免日制度。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政府保密度、畜牧站保质量”的工作要求,乡政府对全乡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由乡长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畜牧站监督指导,各村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各村要把动物防疫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

规模养殖场由驻场兽医负责按照免疫方案进行程序化免疫,没有驻场兽医的养殖场由防疫合作社成员开展集中免疫。

各村书记是村级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先免疫规模场、养殖大户,后免疫散养户的步骤,以村为单位,防疫合作社成员要按照“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免疫并规范填写免疫档案。

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队,队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及时做好免疫和应激反应治疗工作,降低免疫应激死亡率,确保全乡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2.严格档案管理,提高标识佩戴率。

要认真做好免疫登记,建立免疫档案,免疫档案要填写规范、准确,对不能免疫的孕幼畜,要及时填写补针备忘录,及时补免,做到应免尽免、凡免必标,不留空档,耳标佩戴率要达到100%,使畜禽常年保持在有效抗体保护水平。

切实提高养殖户对免疫工作的认识,为出具检疫证明提供保证。

3.加强药器管理,确保免疫有效。

加强对防疫药品器械的管理,疫苗要按说明进行保管和使用,需冷藏的冷藏,需冷冻的冷冻,各防疫合作社成员要严格按照免疫注射技术要求开展免疫工作,做好免疫器械的消毒,保证免疫剂量。

4.加强检疫监督,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检疫是搞好动物防疫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畜牧站将进一步规范活畜产地检疫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将检疫、监督与免疫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以监促检、以检促防、强化源头管理。

畜牧站要定期集中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的彻底消毒工作,各村散养户的消毒工作由各行政村与防疫合作社成员指导养殖户自行开展。

5.加强应急管理,认真开展疫情检查。

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要认真开展疫情普查,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充分准备。

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决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6.加强宣传培训,严格工作规程。

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宣传,让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动物免疫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

畜牧站要定期组织村、队干部和防疫合作社成员进行防疫技术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技能。

防疫合作社成员要严格按照防疫技术规程开展免疫工作,杜绝“打飞针、不换针头、不消毒”等现象的发生。

对老、弱、病、孕哺乳期母畜、幼畜、外伤未愈牲畜,接近屠宰食用的牲畜暂不给予免疫。

出现免疫应激反应要及时上报并开展救治工作。

严禁对出现的问题瞒报、漏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7.做好防疫进度上报工作。

防疫合作社成员要及时统计汇总免疫情况,每天下午4点前将防疫进度上报乡畜牧站,乡畜牧站于当日下午4点30分前将全乡防疫工作进度上报县动物疾控中心。

8.加强督促检查。

防疫期间,乡人民政府组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组对各村防疫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包村站所和村干部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发现一次通报一次,每次处罚500元,并责令在乡村干部大会做出深刻检讨;对不重视动物防疫工作、措施不力、工作开展进度慢的,将对包村领导、包村站所及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防疫密度、带标率及免疫抗体监测水平不达标的,将严肃追究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及防疫合作社成员责任;动物防疫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将列入乡村干部年终考核,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动物疫病发生、扩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防疫合作社成员就地免职,包村领导、站所及村干部不得评先评优,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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