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全市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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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全市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20XX年全市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初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养犬管理条例》、《XX市犬类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依法规范我市犬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努力创建“依法、文明、科学”的养犬氛围。
根据20XX年全市犬类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领导有关犬类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制定20XX年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以“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促进和谐”为指导思想,按照“登记、造册、免疫、戴罩、捕捉、张贴、劝阻、严查、学习”二十字方针,以提高管理效能为目标,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犬类管理手段,建立健全犬类长效管理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真正形成“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明确20XX年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由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领导小组下设的犬类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犬管办)具体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协调实施、汇总情况、分析动向、信息报道、定期召开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
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管委会以及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员,负责做好各自辖区、部门的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相关工作。
各级、各部门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3月15日前上报“市犬管办”。
三、职责分工
依据《条例》、《办法》的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开展相应的犬类管理工作,务必使《条例》、《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取得实效。
1、市公安局负责养犬管理的日常指导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捕杀狂犬,查处违法养犬等行为。
2、市农林局应当设立犬只留检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
犬只留检所负责收容伤人犬、疑似患有狂犬病犬、无主犬、遗弃犬、被收缴的犬只,接收多余犬、死亡犬,并依法进行检疫、防疫和无害化处理。
犬只留检所收容的犬只,自收容之日起七日内可以被认领、领养;对逾期无人认领、领养的,由市[农林局负责处理。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设立犬只收留场所,收留无主犬、遗弃犬、多余犬。
认领、领养犬只的,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饲养费。
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只的检疫、免疫,诊疗许可、犬类狂犬病情预防监控;对经营、养殖、寄养场所免疫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养犬人对所养犬只进行免疫;指导、监督犬只留检所和养犬人对犬尸的无害化处理;对送检的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进行检疫,依法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只采取扑灭措施,并进行防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合理设置犬只防疫、检疫点,为养犬人提供服务。
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街面流动售犬、违反携犬外出和遛犬规定,以及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的查处工作;捕捉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的街面无主、遗弃的犬只,送交犬只留检所处理。
4、XX市XX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和监督工作。
5、市卫生局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患者诊治以及人患狂犬病疫情预防监控的管理工作。
6、市环保局负责对犬类养殖、训练、收容、经营业主的环境行为的监管工作。
7、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负责对出入境人员携带的犬只进行检查、管理工作。
8、市司法局负责依法养犬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9、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工作。
10、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社区、村(居)委会和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协助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依法养犬的宣传教育,调解因养犬引起的民事纠纷。
11、养犬行业协会应当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养犬行为,协助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四、工作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5日至3月30日)
犬类管理基础调查摸底的对象为辖区内的养犬数量及从事养殖、销售、寄养、训练、美容、和诊疗犬只情况等相关行业的基础调查工作。
调查摸底工作于20XX年3月30日前完成。
市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20XX年全市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犬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社区、村(居)委落实专门力量对本辖区内的养犬数量及从事养殖、销售、寄养、训练、美容、和诊疗犬只情况等相关行业分类登记造册,由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犬类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汇总后于3月29日前上报“市犬管办”。
要确保调查底数清、数据准,为后期的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市“犬管办”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XX市犬类排查统计表》的发放、收集及统计工作。
同时,对全市的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已登记办证犬只的档案梳理建档,重点统计好犬主信息和联系方式并实行微机管理,做好已登记办证犬只集中办理延期手续的准备工作。
公安机关、城管执法局、农林局、工商局等职能单位负责协助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调查摸试底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至4月31日)
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条例》、《办法》和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部署。
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犬类管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社区、村(居)委采取设立宣传站、张挂宣传条幅、开辟宣传栏、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要组织广场文艺、咨询服务、流动宣传等多种活动,使养犬人了解养犬的条件,养犬免疫、办理养犬登记证、养犬延期手续的收费标准,具体程序、地点、时间及相关要求等;负责将《养犬责任书》、《养犬登记申请表》、《致养犬居民一封信》等资料审核发放给养犬居民。
市文明办要协调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宣传相关犬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中整治工作动态。
“市犬管办”要做好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的各类宣传资料的准备并下发至各级、各部门;向社会公布集中免疫、办理养犬登记及延期手续的时间、方法以及各地限养犬只数量通告[按照各地辖区内户数折算:
澄江街道办事处限养犬只数8000只;开发区,徐霞客、周庄、华士各镇分别限养犬只数3000只;青阳、长泾、顾山、祝塘、利港、璜土各镇分别限养犬只数20XX只;夏港、申港街道办事处,月城、新桥、南闸、云亭各镇分别限养犬只1000只(暂定)]。
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协助配合做好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宣传工作。
(三)集中执法整治阶段(每年的四月份和十月份)
犬类管理集中执法整治工作由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集中执法整治工作具体方法:
由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犬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地犬类管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当地公安、城管、农林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养犬、非法经营犬只等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查处,对无证犬,遗弃犬、野犬、流浪犬进行集中捕捉。
集中执法整治工作具体时间:
市政府决定每年的四、十月份为犬类管理集中执法整治月,由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为期两个月的全市犬类管理集中执法整治;遇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由“市犬管办”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平时,由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日常管理措施,依法处置群众举报、投诉等。
集中执法整治工作任务:
20XX年集中执法整治月期间,各地捕捉无证犬,遗弃犬、野犬、流浪犬送交市犬类留检所的犬只数量:
澄江街道办事处不低于800只(四月份捕捉犬只不低于500只);开发区,徐霞客、周庄、华士各镇分别不低于300只(四月份捕捉犬只不低于200只);青阳、长泾、顾山、祝塘、利港、璜土各镇分别不低于200只(四月份捕捉犬只不低于100只);夏港、申港街道办事处,月城、新桥、南闸、云亭各镇分别不低于100只(四月份捕捉犬只不低于50只)。
集中执法整治成效由“市犬管办”统计后上报市政府,列入每年的市综治考核。
(建议)
(四)集中免疫、办理养犬登记证及延期手续阶段。
(4月1日至5月31日)
集中免疫、办理养犬登记证及延期手续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主要工作:
各地在辖区均应设立一个“一站式”办理点(澄江街道(市区)设立两个“一站式”办理点),具体地点由各地确定(建议设置在各地畜牧兽医站内),并及时向群众公布集中免疫、办理养犬登记证及延期手续办理地点、时间、联系方式等。
各地应在3月29日前负责完成“一站式”办理点的设立。
各地负责招聘2名犬管专业人员(包括一名有资质的畜牧兽医人员和一名办证人员);负责完成犬类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前台的筹建,配置好一台互联网电脑、扫描仪、扫描枪和办公用品。
“市犬管办”负责犬管人员的培训工作以及犬管系统的安装、扫描仪、扫描枪准备工作(费用由各地财政支付)。
集中免疫、办理养犬登记证及延期手续所涉及的收费票据、电子芯片、犬牌、犬证由“市犬管办”提供,按具体标准核结。
狂犬防疫疫苗一律由市畜牧兽医局统一提供。
各地设立“一站式”办理点(包括地点、时间、联系方式)的情况请于3月29日前上报“市犬管办”。
集中免疫、办理养犬登记证及延期手续工作方法:
各地应采取先集镇后农村,先重点管理区后一般管理区的方式进行集中免疫、办理养犬登记证及延期手续。
通过集中宣传,发动广大已办理养犬登记证和批准符合养犬条件的犬主携带犬只,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所在地办理点办理相关手续。
工作任务:
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应完成集中免疫、养犬登记犬只数:
澄江街道办事处不低于4000只;开发区,徐霞客、周庄、华士各镇分别不低于1500只;青阳、长泾、顾山、祝塘、利港、璜土各镇分别不低于1000只;夏港、申港街道办事处,月城、新桥、南闸、云亭各镇分别不低于500只。
办理延期手续犬只不低于已办养犬登记犬只的80%(包括死亡、遗失等)。
各地完成情况由“市犬管办”后台数据库统计后上报市政府,列入每年的市综治考核。
(建议)
四、工作要求
20XX年度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要坚决按照市领导指示要求和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法整治,确保我市犬类管理见实效。
一是责任落实要到位。
各级各职能部门要按照《XX市犬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人真正把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列入日程,抓紧抓好;要加大经费、装备、人员的投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
二是协调配合要到位。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政府部门严格履职、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众全面监督、养犬户主高度自律。
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市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要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合力整治。
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例会、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各类情况上通下达。
要采取多种途径,整合各种资源,使集中整治工作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特别是在具体实施过程,遇到阻力时,各级、各相关部门绝不能应付,推拖,更不能放手不管,临阵退缩,要有干大事的魄力,干成事的信心,要群策群力,依法办事,全面、彻底地搞好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
三是执法督查要到位。
各执法单位要在热情服务的前提下,严格执法。
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对违反《XX市养犬管理条例》、《XX市犬类管理实施办法》的行为,要严格按照规定,从严查处。
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违法违规养犬及相关举报线索查处、督办、交办机制,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让公众的眼睛约束少数人的不道德行为。
要及时查处网上、群众举报线索,防止我市犬类管理工作形成社会热点。
四是服务意识要到位。
开展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既不是鼓励养犬,也不是全面禁止养犬,而是将养犬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也是政府服务功能的体现。
所以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灵活运用政策,遇到问题要多做宣传说服工作,不可以简单粗暴、激化矛盾。
同时,集中免疫、办理养犬登记及延期手续期间,在一定时间内,前来办证点登记办证的人及犬只相对集中,极有可能造成现场混乱,影响进度。
所以要统筹安排办证时间段,原则上采取先重点管理区,后一般管理区,并抽调足够的人力,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实行服务承诺制度。
各地要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方便群众。
五是要加强情况报告和信息反馈。
为了保证“市犬管办”及时掌握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
“市犬管办”负责将上报的工作信息和动态汇总后向市民通告,每月要以简报的形式上报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
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市犬管办定期将各地动态和全市整治情况以简报、快报形式上报市政府。
市政府年内将召开全市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先进表彰大会,对全市各地整治工作绩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注:
“市犬管办”地址:
XX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439办公室);联系人:
XXX;联系电话:
8XXX;传真:
了XXXX;电子邮箱:
145456XXXXX3@。
XX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