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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知发11号

武知发【2011】11号

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区知识产权局、东湖开发区知识产权分局、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相关企业:

为了鼓励武汉地区企业积极采用、实施本地区高等院校专利技术,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努力将我市科教优势转变为经济强势,实现企业、高等院校等相关方面多方受益和共赢,加快“创新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现就2011年度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其主要办公地点、研发中心在武汉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开展了下列活动之一的,可以申报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

(一)企业受让高等院校专利权,并依法将专利权人变更为受让企业;

(二)企业有偿获得高等院校专利技术实施许可;

(三)企业出资委托高等院校进行技术研发,企业作为专利申请人申请并获得专利权;

(四)企业出资与高等院校共同进行技术研发,并成为专利权人。

上述高等院校是指已列入附件1的武汉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二、申报项目的具体条件

企业申报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获得专利权或获得高等院校专利实施许可权时,该专利有效期离届满日原则上不短于6年(含6年);

(二)核心技术申请专利后在企业的实际实施期原则上不短于2年(含2年),且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三)申报对接工程项目时,该专利技术正在实施中;

(四)申报对接工程项目时,该专利权处于有效的法律状态,且无专利权属纠纷;

(五)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拥有或使用多项专利技术;

(六)企业未就该申报项目获得过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资助,且原则上所申报项目当年度未享受过市财政资金支持;

(七)所合作高等院校属2011年度对接工程合作高等院校名单之列;

(八)项目申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三、重点支持符合下列条件的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

(一)专利技术的实施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

(二)专利技术实施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

(三)专利技术的实施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

(四)专利权为企业所拥有,或者企业获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排他实施许可;

(五)对接的专利为发明专利。

四、项目的支持与管理

(一)对获得批准的申报项目,市知识产权局给予专项资助资金支持。

每个对接工程项目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且不得超出企业在该对接工程项目中为获取专利技术所实际支付给院校的金额,如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已支付金额给予资助;

(二)项目一经确定,由市知识产权局与申报企业签订项目管理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企业于合同期内每年应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五、申报项目应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报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该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说明书全文原件及复印件;

(二)与对接工程项目相关并已依法生效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等)原件、相关附件及其复印件;

经受让获得专利权的,须提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专利权著录项目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依据上述已生效的合同支付给院校的专利权转让费、专利实施许可费、技术开发费等费用的原始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企业2009、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企业2008年度财务报表;

(七)专利技术相关产品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需领取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交生产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八)专利技术产业化所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企业申报项目时专利权仍维持有效的证明材料(缴纳当年年费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其他有关材料。

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

对申报项目时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要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对企业取消其今后三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对高等院校则不纳入今后三年对接工程合作高等院校名单。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组织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

2011年度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的申报方法。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11年度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全套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hipbzl@)。

《2011年度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申报书》可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需通过武汉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

(二)必备附加材料(原件备查、可提交复印件)

 1.特殊行业许可证。

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2.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变更或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组织开展2011年度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受理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30日。

联系部门:

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处

联系人:

丁科

联系电话:

65692012(亦传真)

联系地址:

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2楼

邮   编:

430023

电子邮箱:

whipbzl@

附件:

1、2011年度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合作高等院校名单

2、《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申报书》(2011年度)

3、申报对接工程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2011年度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

对接工程合作高等院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1

武汉大学

2

华中科技大学

3

武汉理工大学

4

华中师范大学

5

华中农业大学

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7

华中师范大学

8

武汉科技大学

9

湖北大学

10

中南民族大学

11

湖北工业大学

12

武汉工程大学

13

江汉大学

14

武汉工业学院

15

武汉纺织大学

16

海军工程大学

17

湖北中医学院

18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19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20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企业申报对接工程项目的合作方为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及其下属各所的,参照上述院校执行。

 

附件2

申报项目编号:

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

申报书

(2011年度)

 

对接工程项目(合同)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企业内归口管理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座机/手机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二○一一年制

 

填写说明

1、申报书各项内容应当实事求是,用计算机打印填报(A4),页面保持整洁。

2、如该专利技术项目正在实施中,企业实施该专利结束时间内容可不填。

3、上年度均指2010年度。

4、申报书中各栏大小可随内容调整。

不够时,可以自行加页。

5、填写内容涉及到外文名称,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字母。

6、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7、申报项目编号由审批单位填写。

8、本申报书一式五份,连同电子版报送受理单位。

9、具体填报工作可向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处咨询。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通信地址/

邮编

注册资金(万元)

企业经济

类型

□□01.国有企业02.集体企业03.股份合作企业04.联营企业05.有限责任公司06.股份有限公司07.私营企业0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9.外商投资企业10.其他企业

企业规模

□□01.大型企业02.中型企业03.小型企业

企业法人代表

电话/手机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职工总数

其中大专以上人员

其中研究开发人员

上年度企业总收入

万元

上年度企业净利润

万元

上年度工业总产值

万元

上年度企业交税总额

万元

主要产品名称

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比例

1.

%

2.

%

3.

%

企业知识产权状况

单位:

专利累计申请量/专利累计授权量

商标累计注册量

发明

/

著作权累计登记量

实用新型

/

集成电路布图累计登记量

外观设计

/

商业(技术)秘密

累计登记量

PCT

/

计算机软件累计登记量

外国专利

其他(填名称)

二、对接工程项目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合同)名称

所属技术领域

01.光电子信息02.生物技术与新医药03.节能与环保 04.现代农业

05.新材料06.先进制造及自动化技术07.冶金加工08.纺织服装09、其它

合同签定日期

年月日

合同终止时间

年月日

合同生效日期

年月日

合作院校名称

具体院系(部门)

院校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

邮编

企校专利实施对接方式

(合作类型)

□□01.购买专利权02.获得专利实施许可03.委托研发04.共同研发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类型(仅限第2种对接方式填写)

□□01独占许可02排他许可03普通许可04交叉许可05分许可

项目在技术研发、实施过程中受各级政府资金资助、支持情况(此项要求详细填写)

合同中(专利)技术支出费用

专利转让费金额及付费方式

企业实际已支付金额

专利实施许可费金额及付费方式

委托开发费金额及付费方式

合作开发费金额及付费方式

三、对接工程项目有关专利的基本情况

序号

1

2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依次填写)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年月日

年月日

专利授权日

年月日

年月日

专利实施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专利已实施年限

年月

年月

专利权目前法律状态

□□01有效02无效

□□01有效02无效

专利权剩余有效期

年月

年月

专利主要发明(设计)人

主要发明(设计)人所属单位

专利在企业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情况(经济效益要求详细填写)

注:

此部分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四、申报企业承诺

我单位保证上述填报内容及所提供的附件材料真实、完整、无误。

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企业公章:

年月日

五、合作高等院校对对接工程项目有关合同真实有效性、专利(技术)与合同相关性的意见及合作意见书

合同真实性、专利(技术)与合同相关性意见:

 

校企双方合作意见书(要求描述具体合作意见):

 

负责人(签字):

高等院校或科技处公章:

 

年月日

 

六、区知识产权局或东湖开发区知识产权分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对接工程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申报书(2011年度)》;

2、与对接工程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全文本(包括扉页、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摘要附图)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对接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属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还应提交专利权著录项目变更通知书及复印件;

4、企业支付给高等院校的专利权转让费、专利实施许可费、技术开发费等费用的原始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交生产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7、专利技术产业化及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相关证明资料;

8、企业申报项目时专利权仍维持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缴纳专利年费的凭证);

9、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10、企业记帐凭证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11、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12、企业书面授权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13、企业2009、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4、企业2008年财务报表;

15、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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