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教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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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教部制度
科教部工作制度
制度名称:
科教部工作制度
制度编号:
XKJ01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按照医院科研、教学规划和医疗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全院的教学、科研、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
2.根据科研发展规划、教学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教学、科研工作总结,发现和改进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医院科研、教学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好检查、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4.科研课题的开题立项、课题设计均须经过充分的情报调研,并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立项论证。
一经确立,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计划,如确有需要更改计划,须经上级领导批准。
5.定期深入各部门科室、科研课题组,了解、掌握科研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
6.检查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教学科研管理进行指导,随时协调解决课题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7.审查科研课题的经费预算,提出科研基金开支计划和课题经费的分配方案,严格监督、管理各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落实情况。
8.定期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学术论文的评选,筹备召开学术年会,开展科技信息的国际合作交流。
9.认真组织科研成果的审定、鉴定、上报,重视科研成果管理,及时宣传、推荐、开发优秀成果。
10.制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
11.管理外来进修生、医学院(校)学生临床实习、见习教学的安排和检查,并认真按时完成考核鉴定工作。
12.建立完善的研究队伍业务档案,做好科研、教学和文书档案等资料的登记、保管、整理、归档工作。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科研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科研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KJ02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医院科研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按课题研究程序,规范操作全部立项课题。
2.申请科研项目者,必须履行科研课题申报手续,认真填写有关项目申请书。
3.课题设计要求项目齐全完备,所报课题事先均需经过充分的情报调研。
4.科教部负责报请院学术委员会(或邀请同行专家)召开专题论证,符合申报条件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5.院学术委员会应对专题论证的研究课题和科学意义、学术水平、研究特色、技术路线的可行性、社会推广的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等签署具体意见。
6.对科研合同则要求论证签订合同的目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等。
7.课题下达后,不得擅自更改主要研究内容和负责人。
在不违背原申报内容的前提下,如确需对课题研究范围和重点进行调整时,须申明理由并报科教部、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备案。
属上级项目的,须报请项目下达部门批准。
8.院内科室间合作项目,由课题负责人自行商定。
课题研究需与院外单位合作的,须通过科教部会同课题负责人共同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双方签章生效。
9.科教部定期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了解、检查和督促,及时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10.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科研计划的实施、经费使用,定期汇报课题执行情况,课题结束后报告科教部审核结题。
11.在研究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课题负责人要做好实验研究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评估、分析。
12.科研经费使用在财务部统一管理和科教部监督下,由课题负责人在课题范围内合理使用,专款专用。
13.对科研成果显著及成果论文发表在市、省、国家级专业刊物上者,由医院按国家《发明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及《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等规定给予奖励。
14.科研项目完成课题研究后,经院学术委员会评价,技术资料准备齐全,可提出成果鉴定,科教部向上级申请鉴定。
15.科教部应组织、协助课题负责人对科研成果进行宣传并推广应用。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KJ03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科研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令,维护财经纪律。
2.批准立项的每项课题科研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建账,严格审核,专款专用。
3.转拨经费必须转入医院帐户内。
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归医院所有。
4.科研经费的分配和使用要和科研计划相协调,确定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定期核算,严格按照预算开支实施使用,厉行节约,不得挪作他用。
5.科教部、财务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情况进行审批、检查、监督和评估,对不执行科研计划或违规使用经费者,停止其经费的使用。
6.课题负责人应按批准经费的详细预算制订经费使用计划,办理立项拨款手续。
7.与外单位协作拨款,应根据盖有双方单位公章的协议书上有关项目经费的额度,办理拨款手续。
8.课题负责人按预算计划在经费使用范围内支配课题经费,并有详细的经费使用记录。
9.课题负责人获得相应科研经费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承担的科研课题,未能按时完成科研项目者,不再继续提供科研经费,并不得申报其他项目。
10.课题负责人因公、因私出国时,在国外期间暂停项目经费使用权,课题负责人按规定退休后,终止其经费的使用权。
11.课题负责人按阶段汇报资金使用情况,上报财务报表,项目结束时做出财务决算,报科教部和财务部。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课题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课题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KJ04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科研课题实行课题责任人负责制。
课题责任人对完成课题任务承担法律责任。
2.课题责任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自主权,具有管理权。
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人员调配、物资领取、经费分配等项工作。
3.课题责任人确定课题组成员,跨科室的科室课题,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科教部予与确认。
4.经批准的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并有详细的经费使用记录。
5.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经费预算一经准确,未经批准课题组不得擅自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科教部审批。
擅自进行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6.研究过程中应适时地进行阶段实验小结和评价,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提交年度研究工作报告。
7.科教部视课题完成周期,定期对课题执行情况、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科研论文发表,需课题责任人同意并签字,在科教部登记备案,国外投稿文章必须经科教部上报医院批准。
9.课题结束后由课题责任人撰写总结报告及有关论文,并将结题报告上报科教部审核结题。
10.课题组成员调离工作,应将实验记录资料,文献材料、卡片等全部上交课题组,课题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课题责任人脱离课题,须向科教部办理全部移交手续。
11.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科研课题者,课题责任人要写出书面报告,上交科教部,经学术委员会论证后确定处理方案:
有继续研究价值的课题,在下一年度必须完成,无继续研究价值的课题,由课题责任人写出终止研究报告,经批准后终止研究,剩余经费收回。
12.凡结题或终止课题,课题责任人应做好技术资料的清理和仪器试剂的清点移交工作,课题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归档保管,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发表。
13.拖延课题未完成之前,终止课题未做好善后工作的课题责任人不能申请新课题。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完成课题的,课题责任人两年内不得申请课题。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KJ05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科教部审核。
2.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完善相关
手续,确保医疗安全。
3.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须经过学术委员会和质量控制委员会的论证,论证同意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4.医院开展与临床科研有关的新技术、新项目,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严禁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5.应具有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以及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有效措施方案。
6.引进的新技术、新项目应是经批准的或安全性和有效性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
7.科教部、医务部、质控部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避免医疗技术风险。
8.立项科室按计划进度定期向科教部书面报告完成情况,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
9.科教部对科室新技术、新项目评估全过程进行监督。
10.新技术、新项目获得资助的,设专帐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严格审核,专款专用。
11.医院和科室对项目资料负有保密责任,违反者按医院规定处理。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学术交流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学术交流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KJ06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科教部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报告会、学术座谈会、学术讨论会,以及学术性互访、讲学、参观、考察等。
2.医院各部门科室制订年度院内学术交流计划,内容包括时间、次数、授课内容、授课人,交科教部统一安排。
3.由科教部组织和承办的全国性、地区性学术交流活动,须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医院领导批准。
4.科教部应定期举办多学科、多层次、有专业特色的学术讨论会、学术报告会,按学习交流计划邀请院外专家、教授来医院讲学。
5.受邀外出讲学、互访、考察和参加国际学术活动等须报科教部、提交院长批准。
6.外出参加学术交流会按以文赴会原则,凭学术论文、参加会议通知,经科室同意报科教部批准,无论文者,一般不予批准。
7.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返回后,由科教部安排在全院学术会议上汇报最新学术动态,提交今后开展工作的设想或计划,并将与会论文、会议通讯录等会议材料交科教部存档。
8.科教部一般不安排外出参加非本专业学科的学术会议。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KJ07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由科室推荐培养对象并提出具体培训计划,科教部对重点培养对象和培训计划进行审核,报院方批准后,具体落实。
2.根据各级培养对象的岗位要求,制订详尽的考核细则,并进行阶段性的业绩考核和评估。
3.全面了解培养对象的带头核心作用,了解其新的学术成就以及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的新贡献,了解学科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
4.科教部根据培养对象的工作业绩、学术成就及学科的整体发展状况,提出继续培养或淘汰的意见和建议。
5.医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或更正培养计划。
6.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7.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培养对象的意见,及时采纳他们的合理化建议。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人才培养制度
制度名称:
人才培养制度
制度编号:
XKJ08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人才梯队建设规划,落实培养计划。
2.选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忠于医疗卫生事业,对医院学科建设、事业发展有强烈责任感,在本专业学科领域间具有较高的研究成就,并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作为培养对象。
3.培养目标主要放在医院业务技术紧缺、薄弱或重点发展的专业上。
4.全力为培养对象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科研支撑条件。
5.针对培养对象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明确的培养计划和目标。
有计划、分层次地搞好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工作。
6.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培养对象到相应的机构进行专题研修,赴国内外学习、访问、研修、考察、讲学和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开展国际合作。
7.对于青年学术骨干,应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在规定时间促使他们完成高层次学业,指定老专家指导其工作学习,结合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培养提高。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KJ09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根据医院总体目标、科室发展、新项目开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进修计划。
2.由进修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按照重点学科、业务骨干优先的原则,审核上报申请材料,经业务院长批准后,作为年度计划予以落实。
3.科研部汇总科室申请,按照重点学科、业务骨干优先的原则,审核上报申请材料,经业务院长批准后,作为年度计划予以落实。
4.进修人员外出进修前到科教部、人力资源部备案,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医院的制度,服从管理。
5.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照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时间。
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进修时间,则需本人提出申请,报科室主任,科教部、医院批准。
6.外出进修人员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服从管理。
7.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汇报进修情况。
8.进修学习一年以上者,应写出进修专业学术论文及返院后开展工作计划,交科室和科教部,纳入个人技术档案。
9.进修结束时,进修人员要作出书面鉴定,经学习单位签字、盖章后,交科教部备案。
10.科教部不定期跟踪了解进修人员的进修情况、个人表现,如不能达到预定目标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或撤回进修人员并做相应处理。
11.进修人员的各项费用,按财务部规定执行,如应个人不合理原因造成未能完成进修计划者,费用自理。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在职教育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在职教育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KJ10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科教部负责对各层次、各形式的在职教育统一规划和管理,注重医院重点人才的培养。
2.科教部负责根据医院医疗特色积极筹备继续教育医学项目,组织继续教育学习。
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学分制的管理办法,科教部负责学分造册、分类登记、归档,全面了解医院继续教育开展总体情况,督促医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3.定期安排组织院内各层次、各专业的讲座,邀请院外专家来院进行学术讲座,医院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科目学习。
4.凡经医院批准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者,返回后,应在相应范围内汇报学习内容。
5.医护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三基”训练、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科教部定期考核,并记录。
6.鼓励全院人员参加业余学历教育,但不得影响工作,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人员应签署有关合同,交科教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临床实习、进修教学工作制度
制度名称:
临床实习、进修教学工作制度
制度编号:
XKJ11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实习、进修计划制定后,科教部根据计划要求,及时向各有关科室布置、落实。
2.科教部针对本院实际,对实习、进修生进行岗前培训。
3.定期召开带教科室、带教老师会议,落实带教工作。
安排实习、进修生带教、考核、考勤等。
4.各科室设专人负责实习、进修生管理工作,严格按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要求,使其形成规范的临床工作习惯。
5.凡接受实习、进修生的科室应按照各专业进修生培训方案,根据实习、进修生实际水平、工作能力及选送单位的要求,制定出培训计划。
6.认真实施教学计划,合理安排临床工作和专题讲座。
7.鼓励进修生在进修期间撰写发表学术论文。
8.带教老师必须要求实习生跟随自己从事一切医疗活动,实习生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亲自指导带教,实习生不得独立进行医疗活动。
9.实习、进修结束时,所在科室应对实习生、进修生进行结业理论和技能考核,出具实习、进修学习鉴定,科教部签章。
10.科教部定期监督检查教学工作质量,召开实习生、进修生座谈会,征求实习生、进修生意见,改进工作。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进修生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进修生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KJ12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进修生接到通知后应按时报到。
如不能按时报到,应提前征得医院同意。
2.进修生报到后须经医院岗前培训方能进入科室。
3.进修生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自觉参加医院和科室的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
4.进修生按计划学习,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随意延长学习时间或提前结束学习,改变专业及学习时限,应由原单位来函协商,医院根据情况决定。
5.进修生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6.进修生应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进行诊断与操作工作,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7.进修生的处方权,在科室临床实践一定时间经考核后,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报医务部审批,经予处方权,但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
8.进修生可在指导老师领导下参加部分科研工作。
9.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病假需有医院保健科诊断证明。
10.进修生在医院工作期间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与表彰,有严重违反医院规定、发生严重医疗缺陷或医疗差错事故者,追究本人相关法律责任。
并取消学习退回原单位。
11.进修结束时,每位进修生应写出自我鉴定。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实习生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实习生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KJ13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实习生凭学校介绍信或学校带教老师带领到科教部办理实习有关手续。
2.实习生报到后须经医院岗前培训方能进入科室。
3.按照实习轮转表安排,实习生进入所属科室实习,不得自行调换科室。
4.实习生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自觉参加医院和科室的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
5.实习生应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医院技术操作规程,实习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或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全部诊疗工作,对分管的患者,应及时完成入院大病例,按时完成病程记录,注重质量,经带教老师签字生效后执行。
6.在医疗活动中,实习生应遵守请示报告制度,严禁在各种医疗文书中代签、仿签老师姓名。
未经带教老师许可,不得擅自为患者进行治疗。
7.实习期间应刻苦学习,加强基础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即基本技能的训练,培养分析问题的能力。
8.实习生应服从医院管理,请假需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如有违纪行为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通报学校。
9.实习生在每科实习结束时,写出本科实习小结,填好各种实习项目统计表,并由带教老师审核后签字。
10.实习生实习结束时,按规定写好实习报告书、实习总结。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实习生、进修生实验工作制度
制度名称:
实习生、进修生实验工作制度
制度编号:
XKJ14
制定时间:
хххх年хх月
制
度
内
容
1.进入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着装。
传染性的实验要穿隔离服、戴口罩、帽子。
2.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
3.实验前认真预习,做好准备,实验时严格按规定方法进行,仔细观察,按要求填写实验报告。
4.爱护标本,避免损毁,不经允许不得将标本私自带出室外。
5.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以及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确保人身安全。
6.实验结束后,清洁器材和室内卫生,物归原处,严禁乱丢污物。
7.遵守实验室的规定,科研药品、试剂等实验用品,严格管理使用,分类放置,逐项贮备,定期核对。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