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事件警示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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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事件警示录
国内重大医院感染事件警示录
(一)
警惕!
!
!
医院感染事件猛于虎!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是每一位医务工作者应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医院医疗安全及医院生存发展的需要。
纵然,医院感染不可能完全避免。
但预防重大的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以下列举近20年来我们国内医院所发生的重大医院感染事件,目的在于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更好地做好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患者,造福于人民。
医院感染事件,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加重了患者经济负担,甚至使许多患者付出了生命代价,同时也给医院及其管理者个人都带来了巨大损失。
为强化全院人员参与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传染病防治工作,收集整理相关医院感染案例,以期从中汲取教训,做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医院感染警钟长鸣。
一、福建三明二院麻醉事件 四名患者死亡
2008年9月3日至10月10日,福建省三明市第二人民医院连续发生2名病人术中和2名病人术后意外死亡事件。
四例手术,无论是急性阑尾炎、子宫肌瘤、腹股沟斜疝手术还是颅骨修补术,均为治愈难度不大的常见手术,但在短短30多天内,居然连续四次在麻醉之后把一个个本该幸免的患者推向了死亡之路。
卫生部和省级专家组初步调查分析认为,这4起事件与医院围手术期患者管理不当有关,主要问题:
一是医院管理者及部分医务人员对医疗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麻醉科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医疗安全意识比较淡漠,医疗技术水平不高。
二是规章制度不落实,没有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科室质量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对医疗技术准入把关不严,对开展难度较大的医疗技术,没有明确的人员资质要求和规定。
四是没有很好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对连续发生患者在围手术期死亡的重大问题重视不够,没有进行认真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干预。
五是三明市卫生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很好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没有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处理结果:
三明市第二医院院长、分管副院长、麻醉科主任被撤职;三明市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医政负责人受到行政处分;4名死者的家属分别获20万元至40万元的经济补偿。
二、西安交通大学一附属医院八例患儿死亡
2008年9月3日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科9名新生儿相继出现发热、心率加快、肝脾肿大等临床症状,其中8名新生儿于9月5日至15日期间发生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相继死亡,1名新生儿经医院治疗好转。
卫生部于9月23日接到该事件的举报信息,此后展开调查。
卫生部和省级专家组调查认为:
该事件为医院感染所致,是一起严重医院感染事件。
调查中发现该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医院管理工作松懈,医疗安全意识不强;二是忽视医院感染管理,未尽感染防控职责;三是缺失医院感染监测,瞒报医院感染事件,医院新生儿科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感染和死亡病例,医院未予报告,存在瞒报重大医院感染事件事实;四是感染防控工作薄弱,诸多环节存在隐患。
撤销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职务;免去医务部、护理部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务;免去医院新生儿科主任、护士长的职务;交大一附院补偿每位死亡患儿家属18万元,并退已经缴纳的医疗费用。
【新闻链接】据中新社2008年9月23日电:
土耳其西部城市伊兹密尔一间国营医院的新生婴儿部24小时内有13名新生婴儿死亡,当地检察官已展开调查,但传媒认为事件由院内感染引起。
这是土耳其在3个月内第二宗新生婴儿在医院集体死亡事故。
2004年11月1日新闻晚报消息:
上海市儿童医院新生儿室的5名儿童今晨突然相继离奇死亡。
市、区卫生局、医政处的有关人员已开始对此事件进行紧锣密鼓的调查,死亡原因怀疑与院内感染有关。
三、安徽宿州“眼球事件”医院感染管理之痛
2005年12月11日10点左右,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眼科的医生和来自上海的眼科主任医师徐某以及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几个工作人员为10名患者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术者眭国荣与眭国良兄弟,俩均没医生执业资格),术后几名患者都觉得眼睛疼痛难忍,但是这并没有引起几位眼科医生的重视。
直到第二天,当护士拆开纱布时,他们才惊讶地发现,10名患者的眼睛都又红又肿——感染了!
12月12日下午,经过一番周折,这10名患者被紧急送往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该医院经过检查后认定,由于感染严重,其中9名患者应施行眼球摘除手术,另一名患者施行玻璃体切割手术。
卫生部认为:
这起恶性医疗损害事件是由于宿州市市立医院管理混乱,违法、违规与非医疗机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手术室不具备开展眼科手术的基本条件,手术室布局、流程、环境、设施等均不符合开展无菌手术的基本要求,造成手术患者的医源性感染所致。
撤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的称号;院长郝朝春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调离卫生系统;分管副院长邵正明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眼科有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记过直至留党查看处分,并停止执业活动9个月至1年;、宿州市卫生局局长杨立瑾与副局长宋天祥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处分;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张邦圣党内警告处分;上海市卫生局吊销主任医师徐某《医师执业证书》;舜春扬科技贸易公司眭氏兄弟和手术医生徐某3人因涉嫌非法行医案被立案侦查。
(2004年,安徽省曾发生震惊全国的“泗县甲肝疫苗事件”。
在疫苗事件的背后,是少数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操作。
当时卫生部部长高强亲临泗县,调查处理疫苗事件,强调医疗机构不能受利益驱动,违规行医)。
四、我国发生的非典型性肺炎(SRAS)
2003年2月首次发现于广东后波及香港以及越南的河内等地,并迅速蔓延到世界27个国家和地区。
SARS是一种由变异的冠状病毒引起的高传染性呼吸综合症,大部分感染者表现出急性呼吸困难综合症(AcuteRespiratoryDistressSyndrome)和急性肺损伤(AcuteLungInjury)。
根据卫生部的统计,截至2003年5月18日12时,全国内地共累计报告非典型肺炎病例4698例,其中医务人员917例,治愈出院1529例,死亡224例。
在SARS防控中17名医务人员以身殉职,其中内地6人,香港6人,台湾地区5人。
SARS问题的本质是感染控制问题。
起因是社区感染,但其疫情的发展、失控多数与医院感染密切相关;SARS的最后控制也是得力于良好的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按卫生部正式公布:
医务人员感染率18.38%。
时任卫生部免职、北京市长免职,各地政府和医院相关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或处理。
五、深圳妇儿医院院内感染事件
1998年4月至5月,深圳市妇儿医院发生了严重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该院1998年4月3日至5月27日,共计手术292例,至8月20日止,发生感染166例,切口感染率为56.85%。
事件发生后,深圳市妇儿医院未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在自行控制措施未果、感染人数多达30余人的情况下,才于5月25日报告深圳市卫生局。
深圳市卫生局指示停止手术,查找原因。
经深圳市卫生局、广东省卫生厅组织国内外有关专家的积极治疗,目前大部分病人伤口闭合,对其余病人的治疗和对全部手术病人的追踪观察仍在继续进行中。
此次感染是以龟型分枝杆菌为主的混合感染,感染原因是浸泡刀片和剪刀的戊二醛因配制错误,未达到灭菌效果。
分析原因:
有关工作人员严重缺乏对病人负责的精神,戊二醛用于手术器械灭菌浓度应为2%,浸泡10小时,而该院制剂员将新购进未标明有效浓度的戊二醛(浓度为1%)当作20%的稀释200倍供有关科室使用,致使浸泡手术器械的戊二醛浓度仅为0.005%,且长达半年之久未能发现;医院领导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缺乏认识,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对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定执行不力;工作人员严重缺乏对病人负责的精神;部分医护人员违反消毒隔离技术的基本原则;深圳市惠泽公司JL—强化戊二醛的使用说明书未标有效浓度、消毒与灭菌概念不清等问题,也是导致深圳市妇儿医院制剂员错配消毒剂引发严重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重要因素。
深圳市卫生局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院长被免去院长职务,直接责任人主管药师何莹被开除公职,其他有关人员由医院进行处理。
深圳妇儿医院感染事件开庭46人索赔2681万 北京晨报广东2000年4月26日专讯:
两年前在手术中感染非结核分支杆菌的李苗英状告市妇儿医院及深圳市惠泽医疗用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一案,昨天在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原告李苗英已移居美国,无法到深圳参加庭审。
截至目前,法院已受理了同类被感染者的46宗起诉,向妇儿医院和惠泽公司共计索赔2681.0975万元,而首宗开庭的李苗英案索赔金额达303万元。
六、有关医院感染事件的其他报道
1、1991年11月,某县医院发生新生儿鼠伤寒的暴发流行,55名婴儿发病,23名婴儿死亡。
在对感染原因的调查中发现,该院卫生设施条件差,产科消毒、隔离制度不严,在对产房、婴儿室的56件物品进行细菌检测时,发现其中的26件物品,包括婴儿被褥、尿布、奶瓶等都培养有鼠伤寒沙门氏菌生长。
2、1992年9月,某市医院发生志贺氏痢疾杆菌C群十三型的暴发流行,致使26名新生儿感染,10名新生儿死亡。
经调查,感染源系一位志贺氏痢疾杆菌慢性携带者的产妇,通过接触将细菌传染给其婴儿。
由于该院新生儿室无配奶间,配奶、换尿布、打包操作均在不足两平方米的操作台上进行,致使带菌的婴儿污染了操作台,进而又污染了牛奶,造成志贺氏痢疾杆菌在新生儿之间的传播。
此外,经测定,医院新生儿室的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的细菌学检测均超标。
这些都暴露了医院在管理上、无菌操作、消毒隔离观念和技术上存在严重的问题。
3、1992年10月北京某妇产医院发生一次新生儿柯萨奇病毒B3感染流行。
全月发病35例,占同期新生儿的12.2%;10月中旬为流行高峰期,传播途径以产后感染的可能性大,临床表现一上呼吸道感染、心肌损害为主。
死亡2例。
尸检证实为急性弥散性非化脓性心肌炎。
部分病例经病毒分离和聚合酶链反应试验确定为柯萨奇病毒B3。
4、1993年3~4月安徽省黄山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婴儿室发生新生儿柯萨奇病毒B3感染爆发。
14例患儿发病,10例死亡,病死率71.4%。
经调查是由一名感染柯萨奇B族病毒且已发病的产妇将病毒携带入院,感染其婴儿并染及同居一室的其他产妇和新生儿,造成暴发。
传播途径以产后感染可能性最大,多发生在产后1周内发病,临床症状酷似败血症,病情变化快,进展迅猛,患儿同时或相继出现心、肝、肾多脏器受损,尸检3例,证实为主要脏器的急性弥散性非化脓性损害。
部分病例进病毒血清学检测,确定病原体为柯萨奇病毒B3。
据该院对自身管理问题的分析,医护人员无菌观念淡漠,消毒隔离不严,科室制度执行松懈(甚至有人上班时间织毛衣,多个婴儿共用同一奶瓶喂奶),以及探视制度不严等。
5、1993年9月19日至10月18日期间,沈阳市某妇婴保健院共接生了244名婴儿,其中49名于生后3至18天先后出现发烧、拒乳、黄疸及心、肝、肾多脏器受损症状,并有15名重患儿死于DIC及多器官功能衰竭。
此次感染的感染源系两名已携带柯萨奇B族病毒的产妇,其两名婴儿感染了柯萨奇B族病毒后,又在婴儿室内引起了交叉感染。
从医院管理的角度来看,该院领导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不重视,没有专门负责医院感染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医护人员消毒知识贫乏,管理人员未进行专门训练;分娩室及婴儿室没有统一有效的消毒制度;缺乏一套完善的监测手段,不能进行消毒效果的正确判定以及隔离制度不严等,是导致此次新生儿感染暴发流行的重要原因,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按照卫生部文件和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对其进行督促检查,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6、1999年,上海某医院多个病区约一周内先后有10名病人、护士和医生出现全身皮肤搔痒和皮损,诊断为疥疮。
7、2000年,上海市某医院为某厂职工健康体检,之后1~2天约40位妇女出现外阴搔痒、白带增加,诊断为阴道念珠菌感染暴发。
8、2001年,上海某医院儿科心脏术后发生18例肺炎克雷氏杆菌血液感染。
9、2004年,在某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由于新生儿共用粉扑导致的克雷伯氏菌感染。
10、2005年,某医院由于婴儿室洗手肥皂污染沙门氏菌而造成新生儿的院内感染。
11、2007年,某医院手术缝合线被污染,使用同种缝合线的21例手术患者发生切口感染。
七、医院感染既包括患者被感染,也包括医务人员被感染。
本文主要围绕患者被感染方面,整理归纳里近20年来被公开报道的21起重大医院感染事件。
医院名称均做了适当处理。
1、2009年10月9日至12月27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某卫生院的38名剖官产患者中,共有18名发生手术切口感染。
经调查,该事件是由于手术器械灭菌不合格导致的手术切口感染,病原菌为快速生长型分支杆菌。
调查发现,该院在院内感染防控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主要原因:
该院手术器械等清洗不彻底,存有血迹。
手术用刀片、剪刀、缝合针和换药用剪刀等用戊二醛浸泡,不能达到灭菌效果,对部分手术器械及物品的灭菌效果未实施有效监测,手术用的外科手消毒剂不达标;忽视院内感染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医务人员院内感染防控意识淡薄,防控知识欠缺。
2、2009年11月16日,连云港市某医院发生5例新生儿医院感染事件。
该院儿科病房5名新生儿自2009年11月14日中午起相继出现发热、血象高等临床症状。
调查发现,该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没有专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全面落实消毒隔离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及监测制度;内、儿科病区没有分开设置,医务人员也未分科设置;手卫生设施不完善,肥皂潮湿;卫生洗手意识不强,医务人员没有规范地执行手卫生;消毒液配制浓度概念不清。
没有做到一床一巾一消毒,清洁用具污迹斑斑;瓶撬、砂轮不清洁且未消毒。
连云港市市卫生局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院内感染事件。
3、2009年,共有70名患者在霍山县某医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其中,28名患者诊断为丙肝感染者,其中9名明确为入院透析前已感染丙肝,其余19名确定为与血液透析有关的丙肝感染,是一起医院感染事件。
调查发现,该医院血液透析室的管理不规范。
该院血液透析室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技术规程不完善,无血液透析操作流程,透析器复用登记不规范,特别是在透析机的消毒、丙肝阳性患者的隔离及透析器复用的管理方面无具体要求;消毒隔离措施不落实。
无论是阴性患者还是阳性患者,未能做到对透析机的一用一消毒,甚至未能做到每天消毒;使用未经许可的消毒液;未对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浓度监测,部分透析机使用的消毒液浓度仅为标准浓度的50%;未对直接用于患者的动静脉内漏穿刺针进行灭菌,易导致交叉感染;血液透析室的布局不合理,医院感染监控不到位,医务人员防控医院感染的意识淡薄、知识欠缺。
4、2009年8月至2010年1月,云南大理州卫生局接到大理州某医院报告,先后在血液透析患者中检测出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阳性患者47例的报告。
经省卫生厅专家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与血液透析有关的医院感染事件,涉及丙肝感染者59人。
主要原因是:
该医院在医院感染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一是血液透析室管理不规范;二是存在操作不规范;三是不排除丙肝“窗口期”患者通过使用复用机处理成为传染源。
5、2009年3月,天津市蓟县某妇幼保健院发生新生儿医院感染事件,6例重症感染患儿中有5例患儿死亡。
调查中发现问题包括:
漠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责任意识淡化,管理工作松懈,存在安全隐患;新生儿科建筑布局及工作流程不符合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要求,基本设备、设施配备不全,新生儿科未设新生儿专用的洗澡和配奶区域,不能满足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缺乏医院感染事件报告意识,仅有1名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兼职负责医院感染工作,新生儿科在短时间内连续出现多起新生儿感染病例的聚集性发生,相关医务人员反应迟钝;对该院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暖箱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暖箱污染严重,清洁消毒不彻底。
新生儿吸氧所用湿化瓶不更换。
对收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的患儿在入院诊断、抗菌药物使用、给氧等方面均有明显不当,存在严重医疗缺陷。
6、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山西省太原某职工医院、山西煤炭某中心医院发生患者因血液透析感染丙肝的事件。
47名血液透析患者有20名患者丙肝抗体阳性。
调查发现,两所医院没有针对血液透析感染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技术规程;均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器的问题,甚至重复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管路;对血液透析器的处理过程不规范,不进行测漏试验和质量监测,消毒方法不正确。
7、2008年9月3日起,西安某大学附属医院新生儿科九名新生儿相继出现发热、心率加快、肝脾肿大等症状,其中8名新生儿于9月5日-15日间相继死亡,一名新生儿经医院治疗好转。
卫生部专家调查组指出,该事件为医院感染所致,是一起严重医院感染事件。
该院没有依法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不能及时发现感染暴发,无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没有建立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调查发现,新生儿科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不合理,人流与物流相互交叉;对部分新生儿使用的物品和器具采用了错误的消毒方法;医务人员没有规范地进行手卫生;用于新生儿的肝素封管液无使用时间标识等。
据对部分医务人员的手、病房物体表面、新生儿使用的奶瓶和奶嘴、新生儿暖箱注水口等进行检测,发现细菌超标严重,有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的明显污染。
8、2005年12月11日,在安徽省宿州市某医院,上海舜扬春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安排上海市某人民医院医师徐某和不具备行医资格的眭某为10例患者实施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造成患者眼球医源性感染,其中9名患者单侧眼球被摘除。
根据调查,从该院自制眼用平衡灌注液中检出绿脓杆菌,灌注瓶有气泡,消毒过期;医院手术室布局、流程、环境、设施等不符合开展无菌手术的基本要求;手术器械未清洗干净,手术包灭菌时间、温度、压力不够,有湿包;人工晶体等耗材包装袋有破口而上台前未发现;术中微创手术器械不能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进口的人工晶体未经注册。
9、2005年9月,1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向德惠市某医院中心血库有偿供血15次,接受其血液的受血者共有25人,18人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两人死亡,16人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另外此供血者的两名性伴及其中1名性伴的丈夫也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造成这次传播的主要原因是:
该医院中心血库在开展采供血工作期间,存在短间隔采血、漏检、未按试剂说明书要求检测、未进行室内质控、工作记录不规范等严重违反有关规定。
10、2004年黑龙江某职工医院非法采供血导致19名感染艾滋病;有的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传染给了配偶和孩子,19名不幸的感染者中,已有1人发病死亡。
该院多年来一直进行着非法采供血活动,经常到医院卖血的3个“血鬼”中,竟有两人患有艾滋病!
16人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向建设农场职工医院及北安建设农场追索总额高达3000多万元人民币的民事赔偿。
11、2003年,SARS首先在中国南方发生,首例病人发生在2002年11月底,有1名感染的医生,曾在香港SAR旅馆9楼住宿1晚。
他至少传染了16名同一楼层的旅客和探访者以及其他人群。
2003年3月12日WHO第一次发出SARS威胁全球警报,到6月19日刚好为100天,30个国家报告病例,到5月22日,SARS波及全世界31个国家和地区,报告发生SARS病人8422例,死亡916例。
我国波及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发生SARS病人5327例(其中广东1512例),治愈出院4959例,死亡349例,病死率6.55%。
另有19例死于其它疾病。
亚洲时报2003年4月24日指出,北京大學人民醫院由於受SARS影響,需暫時關閉,2千多名醫護人員需在醫院接受觀察,所有病人被送往專門醫院。
按卫生部正式公布医务人员SARS感染率18.38%,其中,天津39.38%,北京25.43%,山西17.64%。
12、2003年1月,我国某煤业医院呼吸科连续发生8例铜绿假单胞菌下呼吸道感染,患者年龄在65岁~75岁之间,均有持续吸氧和雾化吸入治疗史。
调查发现,由于该院湿化瓶和雾化器数量少,常有多人合用与未消毒就用现象,而这些被细菌污染了的医疗用品很可能就是此次医院感染暴发的原因。
13、1999年2月至8月,台湾某医院新生儿ICU同期出现9例粘质沙雷菌感染患儿,其中4例菌血症,3例肺炎,1例伤口感染,1例结膜炎。
通过对9个病人的临床标本、3个洗手标本和10个环境采样标本进行脉冲场凝胶电泳技术基因分析,9个病人分离菌的酶解图谱相同。
调查认为通过手的污染造成的交叉感染仍是暴发发生的主要原因。
严格的洗手,分组护理,隔离定植和感染病人,常规消毒温箱对于预防新生儿室的粘质沙雷菌感染非常重要。
14、1998年4月3日至5月27日,深圳市某妇儿医院,共计手术292例,至8月20日止,发生感染166例,切口感染率为56.85%。
调查发现,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戊二醛用于手术器械灭菌浓度应为2%,浸泡10小时,而该院制剂员将新购进未标明有效浓度的戊二醛(浓度为1%)当作20%的稀释200倍供有关科室使用,致使浸泡手术器械的戊二醛浓度仅为0.005%,且长达半年之久未能发现;部分医护人员违反消毒隔离技术的基本原则。
6月份现场调查发现,手术室浸泡手术刀片、剪刀的消毒液近两周尚未更换,明显违背有关规定;深圳市某公司JL—强化戊二醛的使用说明书不标有效浓度、消毒与灭菌概念不清,导致深圳市妇儿医院制剂员错配消毒剂。
15、1998年11月,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某卫生院第二门诊部发生59例臀部注射部位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病人,原因与注射器消毒灭菌不合格有关。
16、1998年,上海市某医院为某厂职工健康体检,之后1~2天约40位妇女出现外阴搔痒、白带增加,诊断为阴道念珠菌感染暴发。
17、1996年上半年,常德市一些基层卫生院和私人诊所由于使用了一批劣质一次性注射器,先后引起46名病人出现臀部注射部位感染症状。
18、1993年9月19日至10月18日期间,沈阳市某妇婴保健院共接生了244名婴儿,其中49名于生后3至18天先后出现发烧、拒乳、黄疸及心、肝、肾多脏器受损症状,并有15名重患儿死于DIC及多器官功能衰竭。
此次感染的感染源系两名已携带柯萨奇B族病毒的产妇,其两名婴儿感染了柯萨奇B族病毒后,又在婴儿室内引起了交叉感染。
从医院管理的角度来看,该院领导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不重视,没有专门负责医院感染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医护人员消毒知识贫乏,管理人员未进行专门训练;分娩室及婴儿室没有统一有效的消毒制度;缺乏一套完善的监测手段,不能进行消毒效果的正确判定以及隔离制度不严等,是导致此次新生儿感染暴发流行的重要原因,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按照卫生部文件和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对其进行督促检查,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19、1993年3~4月安徽省黄山市某医院妇产科婴儿室发生新生儿柯萨奇病毒B3感染爆发。
14例患儿发病,10例死亡,病死率71.4%。
经调查是由一名感染柯萨奇B族病毒且已发病的产妇将病毒携带入院,感染其婴儿并染及同居一室的其他产妇和新生儿,造成暴发。
传播途径以产后感染可能性最大,多发生在产后1周内发病,临床症状酷似败血症,病情变化快,进展迅猛,患儿同时或相继出现心、肝、肾多脏器受损,尸检3例,证实为主要脏器的急性弥散性非化脓性损害。
部分病例进病毒血清学检测,确定病原体为柯萨奇病毒B3。
据该院对自身管理问题的分析,医护人员无菌观念淡漠,消毒隔离不严,科室制度执行松懈(甚至有人上班时间织毛衣,多个婴儿共用同一奶瓶喂奶),以及探视制度不严等。
20、1992年9月,浙江某市医院发生志贺氏痢疾杆菌C群十三型的暴发流行,致使26名新生儿感染,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