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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

为保证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规范统一自查、验收、检查和抽查(统称为检查验收)的程序、内容和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自查、验收、检查和抽查,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下发前形成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按当时的规范和标准一并检查验收。

1.3 检查验收依据

a)      《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2008年)。

b)      《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2007年)。

c)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1995年)。

d)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e)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f)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41号)。

g)      《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9号)。

h)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2003年)。

i)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2009年)。

j)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

k)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l)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

m)      《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2 检查验收的组织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采取四级逐级检查验收,即县级自查、地市级验收、省级检查和国家级抽查,组织工作由同级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检查验收范围和比例由同级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村、组或面积或宗地数确定。

设区的市统一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由市级单位统一开展自查工作,省级单位组织验收。

各省(区、市)已有规定统一实施省级验收的,要与本办法做好衔接。

2.1 县级自查

a)      县级自查应100%覆盖所有成果,并编制自查报告。

b)      县级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申请地市级验收。

申请时应提交县级成果自查报告。

2.2 地市级验收

a)      地市级验收以县(区、市)为单位开展,要覆盖本地市所辖全部县级单位。

b)      地市级验收的外业抽查率不小于3%,内业抽查率不小于4%,并形成验收报告。

验收后,被验收单位应按照验收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编制整改报告,并提交地市级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c)      地市级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省级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地级市验收报告。

2.3 省级检查

a)      省级检查覆盖全部地市(包括省直管县级市),每个地市不少于2个县级单位,每个县级单位外业抽查率不小于2%,内业抽查率不小于3%。

b)      省级检查要形成检查报告,并及时将省级检查报告报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做好接受国家级抽查的准备。

2.4 国家级抽查

a)      国家级抽查由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以省(市、区)为单位开展。

b)      对一个省(市、区)国家级抽查的县级单位数量不小于5%且不少于5个。

c)      抽查完成后应编制国家级抽查评价意见,并反馈省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5 检查验收后处理

d)      自查、验收、检查、抽查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政策要求成果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被检查验收单位进行整改。

e)      验收不合格的,被验收单位整改后再申请验收。

f)      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被检查验收单位应建立检查验收工作档案。

档案的内容包括验收申请、验收通知、各种检查表、检查报告或验收报告、整改报告等。

3 检查验收资料准备

检查验收资料由县级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制备。

具体包括下列资料:

a)      地籍调查资料。

主要包括地籍调查表(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宗地图、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控制测量成果、地籍图、界址点测量成果、面积分类统计汇总成果等。

b)      土地登记资料。

主要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等。

c)      信息化成果。

主要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库、数字化档案等。

d)      文件资料。

主要包括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技术设计书、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检查验收文件、工作简报、自查报告、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工作日志,各类通知、意见、纪要等工作组织实施和技术政策规范文件等。

4 检查验收的程序

一般按照检查验收准备、内外业检查、形成检查验收报告、检查验收总结的步骤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4.1 检查验收准备

a)      检查验收组工作准备。

1)      推荐确定检查验收组长。

2)      确定外业小组和内业小组的专家。

3)      确定外业巡查、抽样检测的区域、内容、线路、方法和所需的仪器设备。

4)      确定内业资料检查的重点和方法。

5)      告知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b)      检查验收组开展内外业检查之前,应召开检查验收工作布置会议。

会议内容包括。

1)      介绍参加会议的领导、代表等情况,宣布验收组成员。

2)      被检查验收单位做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检查验收报告或整改报告。

3)      检查验收组质询。

4)      被检查验收单位答疑。

5)      布置内外业检查工作。

4.2 内外业检查

a)      外业小组按验收规定进行巡视对照、检测、审查成果资料,并做好检查记录。

b)      内业小组按验收规定审查成果资料,并做好检查记录。

c)      检查验收组针对内外业检查情况提出质询,被检查验收单位答疑。

4.3 形成检查验收报告

a)      检查验收组召开内外业验收情况碰头会,形成验收报告。

b)      检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组织形式、时间、对象。

(二)检查验收依据。

(三)提交检查验收的成果资料。

(四)检查验收数量。

(五)总体评价。

1.工作评价。

组织领导、经费落实、工作计划安排以及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在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中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2.成果评价。

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成果进行评价。

3.整改意见。

列出所发现的问题或缺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4.检查验收结论。

确定是否通过验收或出具检查结论。

(六)检查验收组签名。

组长:

组员:

4.4 检查验收总结

形成检查验收报告后,应召开检查验收总结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介绍内外业检查情况。

2)      宣读检查验收报告。

3)      被检查验收单位负责人发言。

4)      相关领导讲话。

4.5 终止验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评定为不合格,验收组可决定终止验收。

a)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未全面完成(表1中指标6地籍调查完成率小于90%)。

b)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属争议底数(表1中指标5权属争议地面积和宗地数)不清。

c)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未全面完成(表1中指标7确权登记完成率小于90%)。

d)      无技术设计书(技术方案、工作方案)或作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技术设计书(技术方案、工作方案)要求。

e)      起算数据错误或界址点测量存在系统性错误(表3-1中指标4起算数据错误)。

f)      其他不合格的情形。

5 检查验收的方法与内容

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采用外业巡查、外业抽样检测、内业查看的方法开展,重点检查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权属调查成果、地籍测量成果、土地登记成果、文件资料、数据库成果等。

5.1 任务完成情况检查

通过内业统计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填写表1。

主要内容有应完成地籍调查的面积/宗地数、已完成地籍调查的面积/宗地数、应确权登记的面积/宗地数、已确权登记的面积/宗地数、争议地的面积/宗地数、地籍调查完成率(面积/宗地数)、确权登记完成率(面积/宗地数)等。

5.2 权属调查成果检查

通过内业资料和外业实地查看的方法检查权属调查成果,填写表2。

检查的内容如下。

a)      宗地代码编制是否正确,做到不重不漏。

b)      权源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合法。

c)      权属调查确认的权利人、权属性质、用途、年限等信息与权源材料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d)      集体土地权利主体和主体代表认定是否正确。

e)      指界手续和材料是否齐备。

f)      界址点位和界址线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界址点的设置、界址线描述与实地是否一致,界标设置是否规范。

g)      界址点和界线描述与宗地草图标绘是否一致。

h)      宗地草图内容是否与实地相符、齐全、清晰易读、完整正确。

i)      有关表格填写是否完整、清晰,文字描述是否简练、准确,结论是否清楚、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j)      土地权属争议原由是否清楚,争议范围是否准确。

k)      地籍图与地籍调查表、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土地权属协议书、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的描述是否一致。

l)      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国有土地、飞地是否扣除。

5.3 地籍测量成果检查

采用外业实地查看和内业资料查看的方法检查地籍测量成果,填写表3-1和表3-2。

检查的内容如下。

a)      坐标系统、地图投影、分带是否符合要求。

b)      控制测量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c)      施测方法是否正确,各项误差有无超限。

d)      起算数据是否正确、可靠。

e)      成果精度是否符合规定。

f)      地籍图上地籍、地形要素是否错漏。

g)      图式使用是否正确,图面整饰是否清晰完整,各种符号、注记是否正确。

h)      图廓整饰及图幅接边是否符合要求。

i)      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面积量算方法及结果、分类面积汇总是否正确。

5.4 土地登记成果检查

通过内业资料查看的方法检查土地登记成果,填写表4。

检查的内容如下。

a)      是否使用国家规定的土地登记表格。

b)      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c)      土地登记资料是否缺失、不规范或存在错误。

d)      土地登记结果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

e)      土地登记卡是否填写齐全并加盖人民政府印章或土地登记专用章。

f)      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书是否一致,填写是否规范。

g)      土地登记审批表审核意见是否填写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号。

h)      土地登记程序是否合法。

5.5 文件资料检查

通过内业资料查看的方法检查文件资料,填写表5。

检查的内容如下。

a)      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b)      项目经费是否足额并及时到位。

c)      各种管理文件是否齐全。

d)      技术设计书(技术方案、工作方案)是否经过审定。

e)      技术方法、技术手段、作业程序、质量控制是否与技术文件具有一致性。

f)      填写的检查记录和检查结论是否真实。

g)      检查比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6 成果信息化检查表

通过内业资料查看的方法检查数据库,填写表6。

检查的内容如下。

a)      权属调查数据是否入库。

b)      地籍测量数据是否入库。

c)      登记审批数据是否入库。

d)      地籍档案是否数字化。

e)      是否具有数据浏览功能。

f)      是否具有数据输入与输出功能。

g)      是否具有数据编辑功能。

h)      是否具有数据查询功能。

i)      是否具有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6 检查验收的时间要求

按照本办法,县级自查、地市级验收原则上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级检查原则上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国家级抽查原则上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

7 附表

7.1 表1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表

表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表

单位:

公顷、宗

行政区名称:

行政区总面积:

其中集体土地面积:

序号

权利主体

指标

村民小组

农民集体

村农民集体

乡镇农民集体

合计

备注

1

应完成地籍调查

面积

 

 

 

 

 

宗地数

 

 

 

 

 

2

已完成地籍调查

面积

 

 

 

 

 

宗地数

 

 

 

 

 

3

应确权

登记

面积

 

 

 

 

 

宗地数

 

 

 

 

 

4

已确权

登记

面积

 

 

 

 

 

宗地数

 

 

 

 

 

5

权属

争议地

面积

 

 

 

 

 

宗地数

 

 

 

 

 

6

地籍调查完成率

面积

 

 

 

 

 

宗地数

 

 

 

 

 

7

确权登记完成率

按面积

 

 

 

 

 

按宗地数

 

 

 

 

 

结论

 

 

检查员:

 

 

检查日期:

 

 

 

 

 

 

 

 

 

 

 

 

注:

1=3,6=2÷1,7=4÷(3-5)

 

7.2 表2权属调查成果检查表

表2权属调查成果检查表

行政区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评价

1

宗地代码编制是否正确,做到不重不漏

 

2

权源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合法

 

3

权属调查确认的权利人、权属性质、用途、年限等信息与权源材料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4

集体土地权利主体和主体代表认定是否正确

 

5

指界手续和材料是否齐备

 

6

界址点位和界址线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界址点的设置、界址线描述与实地是否一致,界标设置是否规范

 

7

界址点和界线描述与宗地草图标绘是否一致

 

8

宗地草图内容是否要素齐全、清晰易读、完整正确

 

9

有关表格填写完整、清晰,文字描述简练、准确,结论清楚、正确,手续完备、无漏项

 

10

土地权属争议原由是否清楚,争议范围是否准确

 

11

地籍图与地籍调查表、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土地权属协议书、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的描述是否一致

 

12

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国有土地、飞地是否扣除

 

 

结论

 

 

 

 

检查员:

检查日期:

 

7.3 表3地籍测量成果检查表

表3-1地籍测量成果检查表

行政区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评价

1

坐标系统的选择、地图投影、分带是否符合要求

 

2

控制测量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3

施测方法是否正确,各项误差有无超限

 

4

起算数据是否正确、可靠

 

5

成果精度是否符合规定

 

6

地籍图上地籍、地形要素是否错漏

 

7

图式使用是否正确,图面整饰是否清晰完整,

各种符号、注记是否正确

 

8

图廓整饰及图幅接边是否符合要求

 

9

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面积量算方法及结果、分类面积汇总是否正确

 

结论

 

 

检查员:

检查日期:

表3-2界址点精度检查表

行政区名称:

序号

界址

点号

界址点坐标

检查坐标

 

 

 

 

X值

Y值

X值

Y值

△X

△Y

△L

△L2

1

 

 

 

 

 

 

 

 

 

 

 

 

 

 

 

 

 

 

 

 

 

 

 

 

 

 

 

 

 

 

 

 

 

 

 

 

 

 

 

 

 

 

 

 

 

 

 

 

 

 

 

 

 

 

 

 

 

 

 

 

 

 

 

 

 

 

 

 

 

 

 

 

 

 

 

 

 

 

 

N

 

 

 

 

 

 

 

 

 

 

 

 

 

 

 

 

 

 

合计

 

 

 

 

 

 

 

 

中误差M=sqrt(∑[△L2]/2N)

 

结论

 

检查员:

检查日期:

 

 

7.4 表4土地登记成果检查表

表4土地登记成果检查表

行政区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评价

1

是否使用国家规定的土地登记表格

 

2

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3

土地登记资料是否缺失、不规范或存在错误

 

4

土地登记结果审查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

 

5

土地登记簿填写齐全并加盖人民政府印章或土地登记专用章

 

6

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书是否一致,填写是否规范

 

7

土地登记审批表是否填写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号

 

8

土地登记程序是否合法

 

 

结论

 

 

 

 

检查员:

检查日期:

 

 

7.5 表5文件资料检查表

表5文件资料检查表

行政区名称:

 

检查内容

 

评价

 

1

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2

项目经费是否足额并及时到位

 

 

3

各种管理文件是否齐全

 

 

4

工作程序和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

 

 

5

技术设计书(技术方案、工作方案)是否经过审定

 

 

6

技术方法、技术手段、作业程序、质量控制是否与技术文件具有一致性

 

 

7

填写的检查记录和检查结论是否真实

 

 

8

检查比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结论

 

 

 

检查员:

检查日期:

 

7.6 表6成果信息化检查表

表6成果信息化检查表

行政区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评价

1

数据库内容检查

权属调查数据是否入库

 

2

地籍测量数据是否入库

 

3

登记审批数据是否入库

 

4

地籍档案是否数字化

 

5

功能检查

是否具有数据浏览功能

 

6

是否具有数据输入与输出功能

 

7

是否具有数据编辑功能

 

8

是否具有数据查询功能

 

9

是否具有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结论

 

 

检查员: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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