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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的故事

中国法医的故事

(连载一)编者按:

在大侦探福尔摩斯的眼里,生活是很枯燥的。

“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

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

”他这样说,一不小心说出了古往今来,追逐悬疑推理小说、对“神探”数量和质量欲求不满的人们的心声。

然而在现实中,探案是一项系统工程,有着自己的知识系统,并不断容纳最新的科学。

即便在法医这一个工种中,也已经是门派林立——传统意义上的公安现场法医、研究意识的精神病学专家、跟毒物玩猫捉老鼠的毒物学、又或者是最新的DNA检测,都被纳入其中。

这一周,我们试图管中窥豹,从法医这个词切入,带读者们窥探当代福尔摩斯们的秘密。

虽然以“仲夏夜福尔摩斯故事集”为名,但这些不是故事,而是真实。

文中的每一次实验和推理,背后都关乎生死、爱恨、困境,以及命运。

EPISODE1

现场法医秦明

采访、撰文:

蔡晓玮|编辑:

韦尔斯|摄影:

HOTST

没有人知道自己会怎样死去。

一个人口在七八千万的省,每年的非正常死亡量从数千到一万不等,其中,命案则在三百起左右。

秦明所在的安徽省公安厅法医科,每年经手的命案大约有七八十起,摊到每个人头上也有二三十起。

从业十年来,秦明经手的命案已经不下两百起,而能报到省厅来的,常常是疑难案件。

每次摊上,秦明都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做解剖,抽丝剥茧,让尸体说话,让死亡过程重现。

推理小说家迈克尔·康奈利曾在《诗人》的开篇曾写道,“死亡是我的领域。

我以它为生。

我靠它铸就在这一行的名声。

”对于秦明,这句话也成立。

而且是真刀真枪的成立。

秦明经手的第一起命案,写在他的第一部书里。

书的名字叫做《尸语者》,主角是“法医秦明”。

书中,医学院法医专业大一学生秦明回家欢度暑假,却被在市公安局就职的父亲送进了解剖室,跟着带教师傅开始了法医实习。

个把月后,终于碰到了第一起命案。

案情出乎意料地简单,就是晚上两拨人在吃大排档,互相看不顺眼打将起来,有人拔了刀。

现场有人报警,双方还在打着,110已经到了并发现有人在斗欧中中刀倒地,当场就把所有人都按住了。

秦明怀着一点新奇兴奋到了现场,得知情况后却傻了。

按他的想法,法医就是去查明死因还原案发情况的,而这个案子死因如此明显,人也都已经被抓获,还要法医有什么用呢?

他没有想到,这个貌似简单的案子不仅是他职业生涯中的第一个坎,也是一堂关于法医职责的课。

对于秦明的疑惑,师傅只给了一句解释:

“所有的命案,都必须解剖。

”看到尸体,秦明赫然发现躺在解剖台上的,是自己多年未见的小学同桌——第一次现场解剖居然就碰见熟人,感官、心理上都遭受重大刺激,师傅劝他回去,但他没有走,“因为我觉得如果我回去了,可能就永远不能再回到这个行业中来了。

”过了一会儿,侦查员来了,告诉他们虽然抓了三个人,但没人承认是自己造成了死者胸口的致命伤;三把刀是一样的,做了DNA血迹鉴定,刀上也都有死者的血。

难题来了,到底谁是致命者?

法医进一步检查伤口,发现死者胸口刀口处有翻卷起来的皮瓣,判断伤口有可能是一把卷刃刀所致。

果不其然,三把刀中唯一的一把卷刃刀最终指向了致命者。

“我很惊讶,原来在这样看起来死因很明显的案件中,法医也是有作用的。

”坐在省厅法医科不大的办公室里,秦明点燃一支烟,回忆道。

和其他的推理小说作家不一样,秦明在小说中写的案子几乎都是真实的,在第一本书中更是实诚,书中主角很大程度上可以等同于秦明本人。

就这个案子的描述而言,唯一和现实情况不一样的是,死者并非秦明的小学同桌,而是小学时候同一年级的、认识的同学,但即便这样,冲击也是巨大的。

从根本意义上来讲,法医乃至刑警,并不是一个所有人都能担当的行当;推理、侦探、判案小说从古至今的盛行,似乎也足以证明人们对于“神探”和缜密逻辑的欲求不满。

对法医从业者而言,第一道门槛就是第一次的现场解剖。

这和在医学院里解剖课上面对的浸泡着福尔马林、不知道被用了多少回的尸体是不一样的。

那个直面死亡而且不排除是惨死的刹那,掉头而走还是咬牙直面,往往决定了你能否踏进这个行业。

秦明的妻子是他大学本科的同学,“她就不行,第一次解剖回来就整晚睡不着觉,一直会想到那个画面。

”最终,妻子改行投医,而秦明则留在了这个行当。

秦明的父亲也是警察,痕迹检验出身,因为破案得力很快就被提拔,在秦明大一的时候,父亲已经是当地市公安局的副局长,也确实“走后门”给暑假的儿子安排了实习。

父亲一直是希望儿子子承父业的,秦明也喜欢。

考大学的时候,所有的专业都是父亲给填的,秦明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要做警察,而且要做刑警,而法医在公安系统也属于刑侦部门。

“在中国,法医在公、检、司、教这几个部门都有,但我认为传统意义上的法医还是在公安机关。

”秦明说,“什么叫传统意义上的法医?

就是老百姓的理解,搞命案的。

有命案了,要去现场。

有一个人非正常死亡了,到底是他杀的还是自杀的。

这种判断在我们公安机关。

童年的秦明和父母,有趣的是,他的父亲是警察,母亲是医生。

秦明所在的省厅法医科的办公室很朴素。

三张看上去有点年头的写字桌面对面拼在一起,一侧的书架里有专业书也有奖状。

整个科室有三个人。

坐在秦明对面的法医看着年纪要比秦明大,进科室却比秦明晚,之前学临床病学,工作十年后考了法医的研究生,最后考进省厅;另一位坐镇楼下法医门诊,1998年入行,干了十年基层法医,在2008年省厅缺人手到基层遴选的时候被选拔进科室。

整个安徽省,包括他们三个在内,一共有340名在岗法医,每年近万的非正常死亡,就是三百人在跑。

粗算一下比例,基层法医每个人一年差不多要跑三百多个现场,基本上每天都要面对死亡和尸体。

而除了面对非正常死亡之外,还有看不完的伤情鉴定。

然而,公安系统法医的工资收入和一般的民警并没有区别。

秦明一个月的工资是3707.01元,一年就是这个数字乘以十二。

曾经有外面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人挖他跳槽,底薪八千加提成,刚还在抱怨工资少的秦明说,“我肯定不会去,理由很简单,干法医就要在公安干。

”这行有这行的成就感,秦明给我们举了一个例子。

今年2、3月份,秦明去某市出差,有一个当地的法医让他帮忙看一个案子。

一个村庄,大路边有一所住宅,住宅里住了一个武疯子(喜欢打人的精神病患者),经常惹事。

一天,老婆回家,发现他躺在床上死了,儿子回家发现他爸身上有伤,就报了警。

现场勘查发现,他家门口的路边有一摊血迹,经过DNA检测,发现是死者的血;血迹后面有两道深深的刹车印,给人的第一感觉,这是一场交通事故,家里人也没有什么异议。

“我研究了半天照片,觉得不是交通事故。

”秦明说。

疑点之一,在于血迹停留的位置,死者的血迹就在前轮前。

那两条刹车印间距很宽,只有可能是大卡车,而卡车一般是后轮制动,“如果是大卡车撞的,尸体要不就被碾压,要不被撞飞,血迹不应该恰好在车前”。

第二个疑点是死者有肋骨骨折,肋骨是曲面,卡车是平面,平面撞上曲面,最多两处断裂,但尸体上有四条骨折痕,再次说明有多次撞击;但是又不是经过碾压,怎么会形成四条骨折印呢?

第三,尸体身上的擦伤不多,如果是交通事故,应该有很多擦伤。

第四,死者的鼻根有损伤,口唇也破了,但如果是被车撞碾,最先被撞到的应该鼻尖,而不是凹进去的地方。

第五,死者肩部也有出血,如果是撞击,应该只有一处出血。

秦明因此判断,血迹和刹车只是巧合,“这样的伤口只有反复多次脚踹,才可以形成。

”他根据伤口给出的犯罪现场还原是这样的:

死者先是面部、头部遭受拳击导致损伤,然后倒地,被踹到头,死者反射性护头,被伤人者踹肋骨,死者又护肋骨,又被踹肩,然后伤人者离去。

死者回家躺着,大量皮下出血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至于犯案人,第一,是本庄内的人;第二,他的行走路线要经过这里;第三,他为什么打一个精神病?

肯定是精神病先打他。

”秦明给出的建议是多提点现场周围滴落状的血,里面可能有犯案人的血迹。

果然,提取到了,是同村的一个人骑着电动车经过屋子,被武疯子冲上来打了一顿,然后又反过来打了武疯子致其死亡。

这样的推理过程,是容易让人肾上腺激素分泌的。

对于法医来说,实践很重要,理论也很关健,两者不断积累,最后才能形成有效的推理。

实践容易理解,理论也很重要。

比如说,为什么判定这个伤口是脚踹形成的?

就是一个理论问题。

因为肋骨属于桥型扁平骨,它的耐力和长骨是没法比的。

理论还包括致伤工具推断,为什么是脚?

不是瞎猜的。

“钝器伤和锐器伤不一样,钝器伤也各有不同。

有些钝器伤比如砖石伤,它的表现除了皮下出血,周围还要有擦伤,皮肤表面不平滑;但是脚踹,脚是柔韧的物体,不容易形成擦伤只有皮下出血。

而手打则没有脚踹有那么大的力量,不可能断成好几截。

”秦明分析。

但有时,绝对的真实会不小心戳破世俗的愿望。

这个案子的结尾,是被害者的家人集体跪在公安局办案为犯案人求情—武疯子早就在村子里积累了民愤,成为了家庭的累赘;犯案者莫名其妙地被武疯子打了一顿,但打人的精神病人是免于刑事责任的;他反击以后看着武疯子走回了家,也不觉得他就会这样死去,但却犯下罪行。

“你说他做的到底对不对呢?

”秦明问,“但站在法医的角度,不能因为他是精神病,他的生命就得不到尊重,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

秦明不是一开始就能够抽离和淡然的。

在实习的时候,他碰到过一个案子。

来自农村的七八岁的小男孩得了脑瘤,医生诊断孩子活不久了。

男孩每天承受巨大的痛苦,不停吐,脑压增高又导致神志不清和眼睛歪斜。

终于有一天,小孩被发现在池塘里溺死了。

法医尸检,发现小孩身上有伤,最终的结论是孩子的父亲用拖把把小孩顶在水里溺死的。

“父亲的交代很简单,就是不想看到儿子再这么痛苦。

早晚一死,不如我来给他结束。

”秦明说,“但是这样也是犯罪,我们也要揭露,你做尸检的时候也要写清楚这是一起命案不是溺死。

我那时候很纠结,如果没有法医,就说是溺死,那么一切痛苦似乎就随风而逝了。

”但是法医不允许这样,这个职业要求你严谨客观,归根到底,这是一个自然科学。

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做到不纠结,从实习算起,秦明花了十五年。

如果把这十五年分几个阶段,那么这段旅程首先迎来的冲击是生理上的—在现场面对尸体,触觉、嗅觉、视觉的冲击都非同寻常,“但是这个阶段,你解剖几具尸体很快就能适应了。

”然后是心理上的震撼,“比如你会想,人死了以后怎么会这样?

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

诸如此类。

”再后来,你会有对犯罪分子的恨,对受害者的怜悯,但是这些情绪会影响你最终的判断。

“看多了,就淡然了,”秦明说,“淡然的意思不是说生死不重要了,而是让你可以从情绪里抽离出来,专心做好自己的事情,而不让凶手的处境、受害者的处境来影响你的判断。

理智与情感相比,到底哪个更高级?

不好回答;但,理智可能更难。

兔死狐亦悲,何况是人。

但对于法医,被情绪控制是会在客观上影响思考的。

秦明就曾经碰到过一个案子,因为太过愤怒、太想早日找到凶手,反而“什么也没有看出来”。

在法医这个领域,所谓“看出来”并不是简单地指你看到伤口,而是指,你透过当下的伤口看到当时的血腥。

秦明清楚地记得这个案子发生的日期,“2011年6月29日”。

一个女大学生,被发现性侵致死。

这个女孩很穷,上学完全靠助学贷款,在学校里一直勤工俭学。

到了实习期,则在商店打工挣钱。

6月29日出事,7月1日她的账户里就收到一笔钱,可以把所有的助学贷款还清了。

三天前,她刚谈了一个男朋友。

“你觉得她的生活终于从黑暗要走向光明了,却嘎然而止。

”秦明说,“而且她的受害完全不是自己招惹的,就是一个随机的性侵案件。

”秦明被凶手激怒了,或者说被这种命运的吊诡激怒了,他在QQ空间里写下“此案不破如鱼刺卡喉,惶惶不可终日”,但是被情绪影响,最终“可以说在这个案子上,我什么都没有看出来。

”和命运作战,愤怒是无用的,理智可能也不能挽回什么,但有一丝可能让真相大白。

从形而上地来讲,秦明热爱这份工作,并且享受这份工作给自己带来的荣耀感和存在感。

在书里,他把自己的经历写下来和更多人分享,想让人更理解法医这个职业。

写作和工作,在他身上是相辅相成的,案子一直会有,而书,“只要有一个读者我也会继续写下去。

”从形而下地说起来,即便冲破重重关卡,这份工作在很多程度上,“你还是要忍受,没法儿享受,”因为每一次都是一次新的感官和心理冲击。

“万劫不复有鬼手,太平人间存佛心。

”这是他在书中为这个职业写下的两句诗,像一个符咒,又像一声叹息。

《ELLEMEN》对话秦明

Q:

一个普通的公安系统基层法医的日常工作包含哪些部分?

A:

第一是大量的伤情鉴定。

比如有人打架,到底是轻伤还是重伤,要治安处罚还是判刑。

第二是非正常死亡,自杀还是他杀,需要法医到现场。

另外就是命案,法医要去现场勘查,进行尸体检验,做现场分析、重建,刻画犯罪分子。

当然,法医的工作并不是孤立的,和其他工种的配合都是分不开的。

Q:

作为法医,在接到一起命案时的工作状态是什么样的?

A:

无论你在干什么,有了命令,就要随时准备出发。

Q:

这个职业的危险性体现在哪里?

A:

很多。

比如现场有毒气,比如一氧化碳;有危险品,比如遗留的炸药;甚至也有可能凶手在现场没有走。

还有尸体带来的危险,比如爆发性的肝炎。

这是能看到的,也有看不到的病毒,比如艾滋病病毒,万一你手划破了,就有危险。

其实不是没有防护措施,但事实上情况紧急,有多少人会一样样用过来?

我们省厅下到的现场一般已经经过排查了,但基层的法医是随时会面临这几种威胁的。

 

(连载二)

编者按:

在大侦探福尔摩斯的眼里,生活是很枯燥的。

“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

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

”他这样说,一不小心说出了古往今来,追逐悬疑推理小说、对“神探”数量和质量欲求不满的人们的心声。

然而在现实中,探案是一项系统工程,有着自己的知识系统,并不断容纳最新的科学。

即便在法医这一个工种中,也已经是门派林立——传统意义上的公安现场法医、研究意识的精神病学专家、跟毒物玩猫捉老鼠的毒物学、又或者是最新的DNA检测,都被纳入其中。

这一周,我们试图管中窥豹,从法医这个词切入,带读者们窥探当代福尔摩斯们的秘密。

虽然以“仲夏夜福尔摩斯故事集”为名,但这些不是故事,而是真实。

文中的每一次实验和推理,背后都关乎生死、爱恨、困境,以及命运。

EPISODE2

法医精神病学专家蔡伟雄

采访、撰文:

赵颖|编辑:

韦尔斯|摄影:

HOTST

法医精神病学鉴定的核心是人,具体说,是活人。

出鉴定结果不是机器而是人,鉴定的方式不是测量而是谈话,鉴定对象也不是一具尸体或一段DNA,而是人类身体最神秘复杂的部分——大脑。

关于脑的研究早已分离出诸多学术门派,却依然存在着不少说不清道不明。

法律却容不得模棱两可的中间状态,就像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专家蔡伟雄办公室的主色调,非黑即白,暗喻着一个是非分明的世界。

蔡伟雄所在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坐落在上海的苏州河边,它的前身是1932年成立的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这个80多年前成立的机构被公认为中国法医学的发源。

在中国,法医不仅存在于公安系统,在司法、检查和大学中也存在,而司鉴所则代表着法医司法鉴定的最高水平,因此不仅向民众开放,也承担疑难刑事案件。

1

2012年初夏,山东临沂发生了“女版药家鑫”案。

山东医学高等专业学校的讲师张彦,在自家小区内开车撞倒一对陌生母女,随后脱光衣物,阻挠120急救人员施救,并将受伤的四岁女孩抱起,摔到地上,导致女孩死亡。

张彦曾经在学校教授精神病学,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从地面痕迹判断,从撞上被害人到汽车冲出院子,她没有踩过一次刹车。

临沂当地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张彦拘留,并委托青岛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她做了精神鉴定,结果是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

这一鉴定结果在当地掀起了轩然大波,无论受害人家庭,还是当地百姓,都难以接受张彦将被释放的事实。

伪装,是公众对张彦的主要猜测。

一个教过精神病学的老师,怎么会不知道如何装疯?

于是,以蔡伟雄为首的法医精神病研究室接受了为张彦做二次鉴定的任务。

关押中的张彦被送到位于上海光复西路1347号,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一处检查室里,与鉴定专家见面。

“伪装是有可能的,”蔡伟雄曾经遇到一个北京小伙,他的邻居患有精神分裂症,通过对邻居的长期观察,觉得自己伪装得毫无破绽。

“后来小伙子被送到精神病院,接受药物治疗。

他一个正常人,吃完药就晕得下不了床了。

但在张彦案上,蔡伟雄没有看到伪装,而是看到了“乱糟糟”三个字。

私下里,他倾向用“乱”来形容精神病患者的状态,就像一块长满霉菌的糕点,里外都出了问题。

张彦在开车撞人之前,就已经出现了行为异常的现象。

”她曾经报过一个心理学习培训班,这个班像传教一样,要求学员拼命地喊叫,达到放松心态的目的,甚至要女学员当着男学员的面脱光衣服,做到‘放得开’”。

在培训班上,张彦擅自进入男厕所,在学员们一起听音乐的时候突然脱光衣服。

回家之后,张彦也时常出现喃喃自语的症状。

最后,蔡伟雄关于张彦的鉴定结果与第一次鉴定一致,无刑事责任能力。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发病时间较短,可以在一个月内好转恢复常态。

而且,事发当日,张彦并无作案动机,“如果真是装疯,脱光衣服躺在地上就足够了,为什么还要对女孩造成二次伤害?

并且是致死的。

死人不死人,判决结果会截然不同,张彦的行为是无法用常理解释的。

从广义上而言,法医精神鉴定主要有两个标准:

一是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二是案发时,当事人对危害行为的辨认力和控制力是否受到精神疾病的影响。

蔡伟雄需要通过谈话与观察,以及对鉴定对象生活情况的了解,做出判断。

“并不是说只要得了精神病,就可以逃脱罪责。

”而张彦案,则属于典型的精神病杀人事件。

2

蔡伟雄读过一份调查报告,在所有职业中,医生是自杀率最高的职业,在医生中,以精神科医生的自杀率最高。

虽然法医与精神科医生的判断与思维方式皆有不同,而且法医无需介入病人的治疗过程,免去了当心理垃圾桶的责任。

但是,以每年主鉴140到180起的频率地接触精神犯罪案件,也绝不是件轻松的活儿。

处理各种各样,甚至称得上千奇百怪的案子,做出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鉴定,良好的心理素质,丰富的精神病临床经验与法律知识,缺一不可。

除此之外,对精神与行为的好奇,或许构成了一个基础条件。

蔡伟雄在湖北咸宁的农村长大,小时候见过村里的“大仙”模仿死去的人说话,惟妙惟肖。

“这些事情很神奇,能不能用医学来解释?

”另外,在打麻将的时候,“懂心理学或者行为观察的话,可以通过对手行为举止、言谈等,发现其是否‘听牌’,爱出什么牌。

”这大概是蔡伟雄最早对精神病学和心理学感兴趣的原因。

来到光复西路1347号之前,蔡伟雄读的是精神病专业博士,研究人受到精神刺激后,如何从应激反应发展为精神病症。

他的导师杨德森是最早将行为医学引进到国内的学者。

如果不是看了一则电视新闻专题,毕业后,蔡伟雄很可能经导师介绍,去厦门一家精神病院当院长,那时,他已经积累了一定临床经验。

那则专题报道的,是和张彦案一样引起讨论的南通“5.28”亲姐妹硫酸毁容案。

案中的姐姐王逸突然用硫酸泼向妹妹、外甥和母亲,造成三人“三级伤残”,其中外甥的伤情最重,面部深III度烧伤面积达60%。

王逸泼硫酸的行为看似毫无征兆,但在案发前,她已长期怀疑母亲要加害自己,父母要求她取出存款给妹妹买房,也让她难以接受。

案发前20天,王逸只吃稀饭,每隔半小时测一次体温,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这起案件在国内的影响之所以大,就是因为对姐姐的精神鉴定引起了许多争议,有的鉴定单位给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有的鉴定出来是无刑事责任能力。

最后,国内顶尖的司法精神医学权威集中在一起,先后两次组成专家鉴定组,对王逸进行鉴定,认为她有抑郁性精神障碍,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是介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之间的一种状态,因为当事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这起案件的复杂性让蔡伟雄对法医精神鉴定产生了兴趣。

他找同门师兄聊这个案子,知道上海的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也参与了鉴定,就萌生了去那里工作的念头。

“当时所里几乎都是法医专业的,没有精神病专业出身的,正好有用人需求。

”为了补上法律知识,蔡伟雄又在学校的法医鉴定专业学习了半年。

“现在,我们这里的入职要求是精神科主任医师以上职位,起码有五年临床工作经验。

”3目前,还没有仪器能够判断一个人患有何种精神疾病。

感知、情感、智力、思维、意识活动、记忆……这些因素取代了脑电波图上的红线绿线,构筑出一个人的精神世界。

而法医正是凭借对这些因素的观察与分析,做出判断。

2004年入行时,蔡伟雄已经三十岁多岁,恰好处于临床经验丰富,判断力强的年纪。

然而,第一次出差去外地做鉴定,他就遇到了令人揪心的案子。

案件发生在河南省南阳市。

一个在石灰窑工作的工人,因为突然喷出的火焰受到惊吓,被鉴定为六级精神残疾,属于程度较轻的残疾。

但工厂老板不服,要求重新鉴定。

当蔡伟雄和另外两名鉴定人到达南阳,这名工人又得了癌症,生活上没人照顾,无疑雪上加霜。

“我们看到他独自躺在破旧的床上,非常窘迫,只有一个表姐来送点饭菜”。

工厂老板认为,喷火并不是偶然状况,正是这位表姐在第一次鉴定时做了小动作,工人才评上了六级残。

冬天的南阳市污染严重,地上厚厚一层灰尘和石灰,积灰达到踝关节以上。

蔡伟雄穿着皮靴来到石灰窑现场取证,发现石灰窑的确时常喷火,但把工人吓到的火焰却有别于正常情况。

最后出鉴定时,蔡伟雄认为工人的确因为受惊吓得了精神病。

“但是,因为惊吓产生的精神病属心因性疾病,不具备评残所要求的器质性损伤这一前提条件,达不到标准,所以工人的六级残还是被去掉了。

”对这名工人来说,这依然是个打击。

“做这种重新鉴定,很容易产生同情心。

”蔡伟雄说。

有时候,是对受害者的同情,比如这位工人,遭受了无妄之灾,却因为评不了残而无处讨理。

有时候,也会对嫌疑人产生同情。

“有些案子可能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或者处理需要,即使鉴定出来是无刑事责任能力,法院也不采用你的鉴定书。

入行时间久了,蔡伟雄也逐渐学会了如何开解自己和同事。

“鉴定结果只是案件中的一个专家建议,是否采信,如何判决,还是司法机关说了算。

工作时要有高度责任心,在老百姓看来,这里毕竟是一个为他们说话的地方,但也不要让自己负担多余的责任。

”不得不说,这是一种相当成熟的心态。

不过,蔡伟雄也承认,这一行毕竟是和人接触,要说完全没有感情带入,也是不可能的。

2004年,蔡伟雄鉴定过一个让他至今难忘的案子。

这也是一起杀人事件:

一个患有抑郁症的女孩,总是猜疑男朋友不够爱自己,喜欢上别的女孩,决定在回老家的路上自杀。

男朋友十几岁的弟弟和女孩关系很好,就要跟着去玩。

女孩想:

有个亲人陪着一起死也好。

两人走到一个山沟沟的时候,女孩就拿出不少抗抑郁药,给弟弟吃了,自己也吃了。

因为她本人耐药性强,没死成,反而是小男孩死了。

事发后,女孩很快被警察抓住,做了精神鉴定,结果是忧郁症的过他性自杀,无刑事责任能力。

男孩知道女孩是因为抑郁症杀人,就原谅了她。

女孩出院后,两人结了婚。

但是男孩的父母难以接受这段婚姻,就要求重新鉴定,案子被送到了蔡伟雄手上。

“我对这个案子的感觉是人间自有真情在,一般人知道身边有精神病人,甩都来不及甩,何况这个病人还杀了自己的亲弟弟。

当时,关于抑郁症的扩大性自杀有两种观点,一种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另一种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英国曾经有个案子,一个抑郁症母亲杀了自己的五个子女,给的就是限定责任能力。

蔡伟雄觉得给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是没有问题的,便维持了之前的鉴定结果。

“之后遇到抑郁症病人的案件,常常会想起这对夫妻。

4

从事法医精神鉴定十余年,蔡伟雄经历了司法完善的过程,也更清楚地意识到目前司法的不足。

“以前只有省一级才有鉴定机构,现在地级市也有了,以前每个城市只有两三家鉴定结构,现在只要有三个符合要求的经理人,五十万注册资金,满足基本的开业条件,就可以开一个鉴定机构。

我们越来越需要司法鉴定法的出台,鉴定机构开业的门槛放低,很可能带来混乱,比如只做有利于单方面的鉴定结果。

其次,就是被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去处问题。

“在国外,基本都会强制治疗,而在国内,很可能因为精神病院的经费问题,关几年就放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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