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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全年审判态势运行分析报告

根据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提取的办案数据(除执行案件)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系统提取的执行案件数据,我们对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

一、审判执行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我院旧存各类案件48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结案件),新收2717件,旧存加新收合计2765件,结案2668件,结案率96.49%;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结案件97件。

2017年与2016年相比,旧存减少69件,下降58.97%;新收增加830件,上升43.99%;旧存加新收合计增加761件,上升39.97%;结案增加712件,上升36.40%;结案率下降1.11个百分点;未结案件增加49件,上升102.08%。

2017年案件收结存数量同比情况如图1所示。

2017年我院案件结收比(已结案件数/新收案件数)为98.20%,相比2016年的103.66%,下降5.46个百分点。

从2013年至2017年,我院年新收案件数从924件迅速攀升至2717件,2017年新收案件数为2013年的2.94倍。

从数据表明,虽然收案大幅上升,但在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努力下,结案力度明显提升,年审结案件数从894件提升至2668件,2017年结案数为2013年的2.98倍。

五年来,案件结收比除2015年为94.30%,其余四年均在96%以上,即在收案大幅上升的情况下,结案相对均衡,没有产生案件积压。

2013年至2017年近五年收结案数和结收比变化趋势如图2和图3所示。

二、审判工作情况

(一)审判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我院旧存审判类案件45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结案件),新收2259件,旧存加新收合计2304件,结案2218件,结案率96.26%;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结案件86件。

2017年与2016年相比,审判类案件旧存减少47件,下降51.09%;新收增加673件,上升42.43%;旧存加新收合计增加626件,上升37.31%;结案增加585件,上升35.82%;结案率下降1.06个百分点;未结案件增加41件,上升91.11%。

2017年审判类案件收结存数量同比情况如图4所示。

2017年审判类案件结收比(已结案件数/新收案件数)为98.19%,相比2016年的102.96%的结收比,下降4.77个百分点。

2017年我院各主要类型案件平均审理时长为:

民事一审案件43.7天,民事其他案件25.9天;刑事一审案件24.8天,刑罚变更案件6.5天;行政一审案件59.0天,非诉执行审查案件21.4天。

如图5所示。

(二)审判类案件月度收结情况

2017年,我院审判类案件新收案件除1月和12月外,基本趋于平稳,结案方面也相对均衡,但3、6、9、12月结案数明显高于同季度的前两个月,说明存在为保证各季度结案率考核致季度末突击结案的情况。

综合各月收案情况,1月份收案数量较多的原因除有一农民工系列案件共122件影响外,上一年年末的限制收案也导致2017年初收案增加;而12月份收案数量明显减少,说明仍然存在因年底结案率考核等因素影响限制收案。

各月收结案情况见图6。

2017年各时间段结案率与2016年同期相比,除7月、9月、12月结案率略低外,其余每个阶段结案率均高于2016年同期,显示结案比较均衡;而且2017年上半年的结案率高于2016年同期较多,上升趋势较为平稳,为全年的均衡结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结案率同比情况见图7。

(三)各类型案件收案情况

2017年,审判类收案中,民事案件占比最大,占近9成,共新收2000件,占88.53%;其他各类案件占1成多,其中刑事新收157件,占6.95%;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新收50件,占2.21%,非诉保全案件新收52件,占2.30%。

2017年各类型新收案件占比情况如图8。

各类型案件中,与2016年同比新收案件数量增加最多的也是民事案件,而且增幅较大,达55.40%,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非诉保全审查收案都有所减少。

民事案件收案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自2016年10月起,我院作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集中审理辽源地区全部家事案件。

各类型案件2017年、2016年新收同比具体情况见图9。

(四)各类型案件结案情况

与收案相对应,2017年各类型案件结案占比与收案占比基本一致。

与2016年相比,各类型案件结案增减基本相当。

各类型案件结案占比情况如图10。

(五)审结案件案由情况

2017年我院审结民事案件中,数量最多、占比最大的3类二级案由分别是: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即家事纠纷)共1354件,占全部审结民事案件(不含非诉保全案件)的69.01%;合同、不当得利纠纷共413件,占21.05%;侵权责任纠纷虽然排名前三,但仅90件,占4.59%。

在我院审结的民事案件中,家事纠纷和合同类纠纷占比达90%以上。

而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2017年仅审结3件,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仅审结5件。

具体案由中,结案数量和占比最大的6类的案由分别是:

离婚纠纷、抚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继承纠纷,以上6类案由结案占民事结案总数的77.83%;而这6类案由中,家事案件案由有3个,而离婚纠纷案件数和占比更是远远高于其他案由,占民事结案的51.63%。

民事结案占比最大6类案由情况如图11所示。

2017审结的刑事案件中,数量最多、占比最大的6类落罪名分别是:

盗窃罪、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诈骗罪、贩卖毒品罪,以上6类罪名结案合计占全部审结案件的74.68%。

具体情况如图12所示。

(六)未结案件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院未结审判类案件86件,与2016年同比,增加41件,上升91.11%。

86件未结案件中,刑事案件9件,民事案件72件,非诉保全审查案件4件。

86件未结案件中,立案后超过1年的案件1件,为刑事案件;超过6个月的案件15件,均为民事案件。

(七)审判质效情况

2017年共上诉137件,占一审结案数的6.54%,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3.46%,同比2016年的89.95%,上升3.51个百分点。

2017年被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审理共41件,发改率为1.96%(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审理案件数/一审结案数),同比2016年的2.87%下降0.91个百分点。

2017年审结的一审案件中,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0.53%,同比2016年的60.30%,上升20.2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简易程序适用率67.03%高13.5个百分点。

2017年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刑事案件为24.6天,同比2016年减少5.9天;民事43.4天,同比2016年减少6天;行政25.1天,同比2016年减少1.8天。

三、家事审判工作情况

(一)家事案件收案情况

自2016年10月中旬我院实行2017年,我院家事案件新收案件1369件,占全部审判类新收案件的60.60%;占民事新收案件的68.45%,是民事案件中也是审判类案件中的主要案件类型。

新收家事案件中,离婚纠纷收案最多,共1027件,占75.02%;涉及子女抚养、探望、监护其次,共163件,占11.91%;与家事有关的财产纠纷共69件,占5.04%;三类案件合计占比达91.96%,即离婚和因离婚或同居导致的子女抚养、探望、监护以及财产纠纷为家事案件的主要类型,占九成以上。

赡养纠纷共49件,占3.58%;继承纠纷共61件,占4.45%,即赡养、继承案件相对较少,在新收家事案件中占比不到一成。

具体情况如图13所示。

(二)家事案件结案情况

2017年,家事案件新收加旧存共1379件,已审结1354件,结案率为98.19%,高于普通民事诉讼案件的结案率。

审结的家事案件中,其中调解416件,撤诉和按撤诉处理489件,调撤率为66.84%,;判决结案437件,判决率32.27%;其他结案方式12件(5件驳回起诉,2件终结,5件移送),可见,家事案件的调撤率高于普通民事案件,有近七成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案。

家事案件结案方式情况如图14所示。

四、执行工作情况

(一)全部执行类案件

2017年,我院旧存执行案件3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结案件),新收458件,旧存加新收合计461件,结案450件,结案率97.61%,未结案件11件。

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967.2762万元,恢复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932.2537万元,总计2899.5299万元。

2017年与2016年同比,旧存减少22件,下降88%;新收增加157件,上升52.16%;旧存加新收合计增加135件,上升41.41%;结案增加127件,上升39.32%;结案率下降1.47个百分点,实际执行到位金额上升580.43%。

(二)首次执行案件

2017年,首次执行案件总数419件,其中旧存执行实施案件3件,新收执行实施案件416件。

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206件,终本205件,未结8件。

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比例情况如图15所示。

实际执结件中,执行完毕69件,终结执行136件,销案1件。

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结构构成情况如图16所示。

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实际执结案件数/首次执行案件数)为49.16%;执行完毕率(执行完毕案件数/首次执行案件数)为16.47%;终本率(终本案件数/首次执行案件数)为48.93%。

2017年,首次执行实施案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967.2762万元,未执行到位金额6673.9201万元。

实际执行到位率(实际执行到位金额/首次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22.77%。

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967.2762万元中,执行完毕案件结案金额1916.9745万元,终本案件已执行到位金额36.047万元;其他方式结案案件的结案金额14.2547万元。

五、成绩与问题分析

(一)审判执行工作总体运行平稳,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应对收案大幅上升的趋势,2017年我院做好案件的繁简分流,加大了简易程序适用率,使得审理期限缩短,审判效率有所提升,每月的结案率均高于上年同期,基本上实现均衡结案;而且法官及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案件上诉率大幅下降,上诉案件发改判率有所降低,息诉服判率明显上升,审判质量明显提升。

(二)员额法官办案数量相对均衡,入额院领导办案数量增加,并承办一定数量的疑难复杂案件。

2017年,我院对审判团队的建设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将人员尽量向办案部门分配,并且实行动态分案,由以往分案到庭改为分案到人,使得员额法官承办案件数量相对均衡。

同时入额院领导办案数量增加,并办理了一定数量的疑难复杂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发挥了一定的模范示范引领作用。

(三)执行工作运行态势总体向好,但执行完毕率仍然偏低,终本率偏高

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案件中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的比重较大,执行完毕率较低,执行完毕结案数量远低于终结执行结案数量。

终结执行方式结案比率偏高,首次执行案件终本率偏高,可能会造成当事人对执行工作不满,致使投诉、信访量增加,另一方面也可能会造成重复立案数量增加,应当引起重视。

(四)新收案数、审结案数同比大幅增加,法官工作压力增大

近几年来,我院收案逐年上升,2017年更是大幅增加,随着收案的增加,法官和辅助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工作负担不断增大,人均结案已超过100件,因部分法官病假,一线法官办案数在150件以上,经常加班加点工作。

预计新的一年收案将会维持或略高于2017年,审判工作压力不会减轻。

(五)电子法院和智慧法院应用有所增加,但不够全面和深入。

2017年,我院电子法院中的电子送达、云会议等以及智审应用系统应用有所增加,但应用得不够全面和深入,没有充分发挥电子法院以及智审系统的在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工作负担的功能。

六、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工作,切实提高案件审结进度。

鉴于我院受案增加的趋势不会缓解,2018年案件审执结工作任务仍然较重,审执结工作压力仍然较大。

应对这种案件数量的增加,我院一方面要继续做好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让大家正确面对案件增加所带来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继续做好案件繁简分流,增加简易程序的适用,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快审快结;各部门也应紧紧抓好执法办案工作,提升结案效率,避免案件积压带来更大的工作压力和负担。

(二)适当调整审判资源分配,保障法官的办案时间和精力。

在每名员额法官收案大体相当的情况下,弱化以庭室为基础的人员配备,建立以员额法官为基础的人员配备,争取实现1+1+1模式审判团队,为每个员额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实现审判团队的人员均衡。

同时根据我院办理案件的地域增大,送达难度和送达时间增大的情况,可以抽调专门人员组成送达小组,采取每周东丰、东辽案件集中送达。

建立保全审查和保全执行分离机制,保全的审查和裁定由法官负责,保全的执行,立执行案号,由执行局负责;减少法官审判事务之外的其他事务,让法官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案件的办理中,在时间和精力上给法官以保障。

(三)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规范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

2017年,虽然我院审理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较高,但是小额诉讼程序案件过少,有些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没有适用,而且有些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并不规范,有的超过1个月结案,有的判决后没有明确一审终审,仍然给当事人上诉权。

今后应将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分派给专人负责,才能加大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快速、规范审理。

(四)探索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根据家事案件的特点,打造具有家事案件的特色审判。

我院已经成为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试点法院已有一段时间,比较出色完成了家事审判任务。

但是,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我们还大有可为,我们要走出去,请进来,走出去学习先进家事审判方式,走出去进行调解案件和宣传法律,请进来心理咨询师为家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请进来一批适合家事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从审判之外的角度进行调解,在基层设置家事调查员,设置适当的冷静期,最大限度地化解家事纠纷,维护家庭的稳定,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五)加强数字卷宗同步化,以及智审系统、电子法院等智慧法院应用,提高办案质效。

虽然智慧法院应用方面我们有所进展,但是距离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而且,也没有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多种功能。

今后要增加电子法院、智审系统等智慧法院应用和法律数据库检索的培训和应用,提高电子送达、网上调解、网上交费、网上证据交换的使用率,全面开展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利用智审系统生成法律文书,利用法律数据库查询、检索相似案例,从而提高办案质效。

(六)科学制定绩效考评办法,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

省法院已经针对全院制定了目标责任制,我们应根据相关指标,同时结合本院案件审理特点、案件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测算法官工作量,制订符合审判规律的绩效指标和考评办法,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工作实绩,激励、引导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让广大法官自觉地注重审判质量的提高和审判效率的提升,进而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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