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民事诉讼当事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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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民事诉讼当事人
第六章 民事诉讼当事人
第一节 当事人概述
一、当事人的概念、特征
1、概念、特征、认定:
2、当事人的范围:
(1)狭义当事人:
原告、被告。
(2)广义当事人: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
3、当事人的称谓
当事人在不同诉讼阶段有不同称谓。
程序
称谓
一审程序
原告——被告
二审程序
上诉人——被上诉人
再审程序
按一审程序处理
原审原告——原审被告
按二审程序处理
原审上诉人——原审被上诉人
公示催告程序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执行程序
申请人——被申请人
二、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一)诉讼权利能力
1.概念:
2.民事权利能力和诉讼权利能力的区别:
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能力,是指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
如果一个主体有资格成为当事人,有资格享有民事诉讼权利,承担民事诉讼义务,那么这样的主体就具有当事人能力。
这个概念与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非常相近的。
所谓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一个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那么同样的道理,诉讼权力能力也是说的一种资格,他有资格当当事人,但他不一定能够亲自进行诉讼事务。
因此诉讼权利能力强调的是一种资格,而不是一种亲身行使的一种能力。
3.范围: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
(二)诉讼行为能力
1.概念:
2.范围:
类型
年龄范围
精神范围
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正常
可以独立自主地进行民事活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可以进行与他们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2、其余的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2、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
(三)民法与民诉关于主体资格的重大差别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例题】关于诉讼行为能力的说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
A.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B.有无诉讼行为能力是决定当事人能否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的惟一条件
C.公民的诉讼行为能力终于死亡、宣告死亡和宣告无行为能力
D.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分为无诉讼行为能力、限制诉讼行为能力和完全诉讼行为能力
三、正当当事人
1.概念
2.特点: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对争议案件享有诉的利益;
(3)受法院裁判的约束。
3.正当当事人与当事人的关系
案例:
有一个小学A,有一个学生B,她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她是个女孩子,老师对这个学生B给予了厚望,认为她以后一定能成才,所以老师们都对细心培养。
但这个学生B她的父亲C是一个比较保守传统的农民,他认为女孩子能够识字,不要当睁眼瞎,并且会算一些基本数目,到时候买菜、卖菜可以把这个帐算好就行了,于是这个家长C在这个学生B上完四年级之后,就不让他再上学了,于是就强迫这个学生B退学。
学校A知道了这种情况,就认为学生家长C侵犯了学生B的受教育权,于是小学A就对学生家长C提起了诉讼。
四、非正当当事人及其更换
1.如果诉讼外的适格当事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居于原告地位,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2.如果诉讼外的适格当事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居于被告地位,法院应当命令其参加诉讼。
五、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一)概念
案例:
有一个原告A,原告A就起诉被告B,诉讼理由被告B欠了他一万元,拒不偿还,立案之后,双方进行了比较激烈的诉讼过程。
在法庭上,由于原告A过于激动,突然之间就发生了脑血管意外,于是原告A就死亡了。
原告A在死亡之后,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原告有一个独身儿子B,那么这个儿子B就是原告A的继承人,儿子B在继承原告财产A的同时,他也继承了对被告B的债权,由于儿子B继承了原告A的债权,因此B同时继承了原告A的诉讼地位。
这时候原告A身份就由他的儿子B继承了,这时候这个儿子B就变成了新的原告。
(二)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与非正当当事人的更换的区别
附:
1、分支机构
《民诉意见》第40条及第41条之规定,分为三种情形:
(1)、对于一般法人的分支机构而言,若属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热照的分支机构,具备民事诉讼主体地位;
(2)、而非依法设立或虽依法设立,但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地位;
(3)、而人行、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是具备民事诉讼主体地位的。
这一立法思想也体现在《担保法解释》第124条等规定上。
另外注意,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均属其分支机构之列。
【例题】陈辉因其存于中国工商银行A县支行曲塘储蓄所的5万元存款被人冒领,欲诉诸法院。
请帮他确定本案以谁为被告?
()
A.曲塘储蓄所B.冒领人
C.A县支行D.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2、雇佣——雇主
个体工商户刘某经营文具生意,因生意红火,人手不足,故雇用王某为其打工。
在一次交易中,王某与丁某因服装价格问题发生争执,王某将丁某皮衣划破,造成一定损害,本案中,丁某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
()
A.王某
B.刘某
C.王某或刘某
D.王某和刘某
【例题】李天明是个体运输户刘新生雇佣的司机,某日李天明开车在为刘新生运货时,不慎将过路行人王爱月撞伤。
现在爱月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准?
()
A.李天明B.李天明和刘新生
C.刘新生D.李天明或刘新生
【例题】甲搬家公司的职员乙在为丙搬家过程中,损坏了丙的家具。
丙欲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则应以何人为被告?
()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或者乙
3、挂靠——共同诉讼人
甲、乙二人协议合伙经营木材生意,出于产品销路的考虑,挂靠村办集体企业并以其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后由于拖欠货款,被诉至法院,本案被告应当是()
A.甲和乙 B.甲或乙
C.村办集体企业 D.甲、乙和村办集体企业
4、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业主和实际经营者
王某因为生意不佳,将自己名下的一个小店面转让于李某经营,但是双方并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一日因为货款问题,被张某起诉至人民法院。
则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 )
A.张某是原告,李某是被告,王某与本案无关
B.张某是原告,王某是被告,李某与本案无关
C.张某是原告,王某与李某是共同被告
D.张某是原告,李某是被告,王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5、个人合伙——全体合伙人,注明登记的字号
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业主,注明字号;
甲、乙、丙三人合伙在新新家园生活小区开办一家送奶站,并登记为“顺心奶站”。
后顺心奶站与小区内20户居民因牛奶质量问题发生争议,20户居民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应以谁为被告?
A.以甲、乙、丙为共同被告,并注明“顺心奶站”字号
B.以甲、乙、丙为共同被告或者以“顺心奶站”为被告
C.以甲、乙、丙为共同被告
D.以“顺心奶站”为被告
甲在个体工商户乙开办的餐馆吃饭,因乙提供的饭菜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650元。
现甲以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审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乙的哥哥丙。
此时,正确的做法是:
(),
A、将本案的被告变更为丙
B、仍以乙为本案的被告
C、通知丙参加诉讼,将乙与丙列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D、由原告甲选择以乙为被告还是以丙为被告
7、公司分立——分立后的公司
甲方物资局所属的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于2004年10月与乙市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
此时,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一分为二,分立为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和甲市物资贸易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公司分立时,对上述买卖合同如何处理未作安排。
现乙市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到法院就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本诉讼的被告应当是谁?
A.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
B.甲市物资局
C.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或甲市物资贸易公司
D.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和甲市物资贸易公司
8、借用物品——出借人和借用单位
借用下列哪些物品,应由借用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A.业务介绍信
B.合同专用章
C.空白合同书
D.银行账户
9、遗产——全部继承人;放弃实体权利的;不参加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
《民诉意见》第54条规定: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
齐老汉去世后,他的七个儿子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小儿子齐七告大儿子齐大侵犯了他的继承权。
法院受理本案后,通知其余五个儿子应诉,其中齐三和齐四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不参加诉讼;齐二和齐五根本不表态;齐六愿意参加诉讼。
请问本案中应列谁为原告
A.齐七
B.齐七、齐六
C.齐七、齐六、齐二、齐五
D.齐七、齐六、齐二、齐五、齐三、齐四
海滩公司将已经盖好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个体工商户李某到外地联系业务,李某用该合同书与一百货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一份。
李某收到货物以后,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将货款打人百货公司的账户,百货公司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则本案中,海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
()
A、第三人
B、被告
C、证人
D、与本案无关
补充:
补充1:
失踪人的财产管理人
1、贾君因生意失败而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经其妻子周静申请被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其财产由周静代管。
贾君在失踪前曾向其友许德明借款10万元,现已到期,许德明向周静索要欠款。
周静认为钱是贾君借的,应等到其回来再还。
许索要未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的地位,哪个是正确的?
( )
A.许德明为原告,贾君与周静为共同被告
B.许德明为原告,贾君为被告,周静为其法定代理人
C.许德明为原告,周静为被告
D.许德明为原告,贾君为被告,周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民法通则适用意见》第32条: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
补充2:
死者的近亲属
某甲死后将一名贵玉器随葬,丙闻讯后盗掘甲墓偷走玉器,盗墓过程中甲的遗体受到了破坏。
后丙被抓获归案,甲的儿子非常气愤,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乙赔偿精神损失20万元。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以法无依据,不予受理
B、以甲为原告,丙为被告
C、以甲子为原告,丙为被告
D、以甲子为原告,但以甲的名义进行诉讼行为
某甲死后将一名贵玉器随葬,丙闻讯后盗掘甲墓偷走玉器,盗墓过程中甲的遗体受到了破坏。
后丙被抓获归案,甲的儿子非常气愤,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乙赔偿精神损失20万元。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以法无依据,不予受理
B、以甲为原告,丙为被告
C、以甲子为原告,丙为被告
D、以甲子为原告,但以甲的名义进行诉讼行为
补充3:
名誉权诉讼
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
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1.S日报的某记者在该报的副刊上发表了批评某歌星的文章,某歌星认为文章报道失实,侵犯了其名誉权,该歌星应以谁为被告起诉?
()
A.S日报
B.记者
C.记者和S日报
D.记者或S日报
2.甘肃省兰州市某区《天天报道·晚刊》登载了自由撰稿人陶子的一篇报道,文中爆料某当红影星曾有吸毒及堕胎的历史,在当地引起不小的轰动,该报亦在甘肃其他地域销售,后该影星见报后极度愤慨,认为文章编造事实,毁人清誉,给自己造成精神上的极大伤害,随向该区法院起诉,则( )
A.原告以晚刊为被告,法院应当告知其追加作者陶子为共同被告,否则驳回诉讼请求
B.原告只能以晚刊为被告
C.原告可选择晚刊或陶子为被告,亦可以双方为共同被告
D.如原告以陶子为被告,法院应当追加晚刊为共同被告
第二节诉讼代理人
一、概念:
依照代理权,以当事人名义代为实施或者接受诉讼行为,从而维护该当事人利益的诉讼参加人。
二、特征:
1、诉讼代理人必须有诉讼()能力。
2、诉讼代理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
3、诉讼代理人必须以()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
5、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
6、诉讼代理人是(独立、相对独立、不独立)的诉讼参加人。
三、分类
(一)法定诉讼代理人
1、概念
2.特征
3、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二)指定代理
1.概念
2.性质:
是法定诉讼代理的特殊情况。
3.需要指定代理的两种情况:
例题:
10岁的甲某与6岁的乙某在操场踢球的过程中,甲某不慎将乙某的眼睛碰伤,双方父母因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乙某为原告,甲某为被告,分别由其父母为法定代理人
B.乙某的父母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C.乙某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D.乙某的父母为原告,甲某为被告
甲(7岁)在过年燃放鞭炮时不慎将路过的乙(11岁)炸伤。
乙父要求甲家赔偿乙的医疗费、住院费等共计3万元。
甲父认为乙受伤完全是其自己不小心所致,拒绝赔偿。
乙父遂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参照案情,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父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行为
B、甲和乙在休庭过程中达成了谅解,乙同意撤诉。
法院应当终止诉讼
C、乙父可以为乙代理所有的诉讼行为
D、由于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乙父在为诉讼行为前须征得乙的同意
【例题】小王系精神病人,一日在精神病发作的情况下,将邻居郑某打伤。
郑某起诉至人民法院,小王的父亲老王代理其进行诉讼。
则下列关于老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老王是本案当事人
B.老王有权利代理小王为一切诉讼行为
C.若老王意外死亡,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D.若老王意外死亡,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例题】如果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那么诉讼应当()
A.中止
B.延期审理
C.终结
D.缺席审判
【例题】周童(5岁)星期天和祖母李霞去公园玩,游戏过程中周童将林晨(6岁)的双眼划伤致使林晨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
林晨的父亲林河要求周家赔偿林晨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6万元。
周童的父亲周志伟以周童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赔偿。
林家无奈只好诉至法院。
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地位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本案原告是林晨,其父林河是林晨法定代理人,被告是周童,其父周志伟是周童的法定代理人,李霞是证人
B.本案被告是周童,周志伟是其法定代理人,李霞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本案原告是林河,被告是周志伟和李霞
D.本案原告是林河和林晨,被告是周志伟、李霞和周童
(三)委托诉讼代理人
1、概念:
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分类(授权)
2、委托代理人的范围
3、代理权限的规定
(1)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这几种情形的正确的授权方法,是明确地写明授予何种权利。
(2)在授权委托书中只写有“全权代理”,对此,应当视为一般代理。
问题:
在诉讼代理实务中,委托书上写明“代理诉讼”、“特别代理”、“全权代理”,这些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
【例题】在民事诉讼中,不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的人包括哪些?
()
A.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B.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C.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D.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
【例题】甲公司拖欠乙公司的货款而被乙公司诉至法院,乙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王某未经乙公司特别授权,有权实施下列哪些诉讼行为?
()
A.表示同意甲公司延期1个月还款
B.要求书记员赵某回避
C.陈述案情、出示证据
D.提出管辖权异议
案例:
演员刘某对丈夫陈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平分共有财产,在开庭审理时,刘某因害怕在法庭上见到陈某尴尬便向法院申请不出庭。
得到法院同意后,刘某委托律师邓某代理其进行诉讼,但没有进行特别授权,后来,由于陈某同意离婚,邓某便代理刘某放弃了平分共有财产的诉讼请求,并与陈某达成了离婚的调解协议。
问:
(1)刘某不出庭是否正确?
为什么?
(2)邓某放弃刘某诉讼请求的作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
4、委托代理权的消灭
5、离婚案件委托代理人的特殊规定
案例:
原告孟某(女)与被告范某(男)均系聋哑人。
1997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2月结婚。
1999年10月生一女甲。
婚后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和,经常发生争执。
2000年5月原告孟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范某离婚,并要求抚养婚生女儿甲。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原告被告均是聋哑人,于是,分别通知原告之母乙和被告之父丙,分别作为原告和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经审理,在双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儿甲由原告孟某抚养,被告范某每月给付抚养费400元。
”
请问:
法院在审理本案中有什么不妥之处?
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未作具体的授权。
此种情况下,马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实施下列哪一行为?
()
A.提出管辖权异议
B.提起反诉
C.提起上诉
D.部分变更诉讼请求
刘甲委托律师王乙代理其进行民事诉讼,刘甲提交给人民法院的授权委托书中写明王乙的代理权是“全权代理”,依此授权书,王乙代理刘甲的诉讼中,有权代理刘甲进行哪些诉讼活动?
()
A.放弃诉讼请求
B.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C.提供证据
D.提起上诉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诉讼代理人的人。
小李为了打官司,准备委托一个诉讼代理人,下面的人物中,哪个不能成为其诉讼代理人?
()
A、小李的父亲,62岁,县委退休干部
B、小李的弟弟,17岁,法律专业的中专生
C、小李的同事,26岁,会计
D、小李的同学,32岁,大学副教授
一道“变化中”的案例
某晚,司机张某驾驶自己的轿车,撞伤一过路的9岁小孩佳佳,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佳佳因全身多处骨折,住院3个月,花去医疗费25865元。
佳佳的父亲王某准备起诉至法院。
王某以张某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的当事人应该如何确定?
变式一:
若张某当晚使用的车是向朋友刘某借用,刘某是车辆所有权人。
如何确定被告?
看刘某是否有过错的情节。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刘某有过错,则刘某与张某是共同被告。
若刘某无过错,则被告为张某。
变式二:
若张某当晚撞伤了佳佳和他父亲二人,是必要共同诉讼吗?
变式三:
司机张某是甲运输公司职工,在执行公司运输任务时撞伤佳佳。
甲运输公司是被告吗?
张某是共同被告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变式四:
佳佳住院期间,甲运输公司按上级行政命令分为市第一运输公司和市第二运输公司,司机张某是第一运输公司职工。
谁是被告?
根据《适用意见》第50条之规定,企业法人分离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离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可见,本案应由某市第一、第二两运输公司为共同被告人。
第三节共同诉讼
一、必要共同诉讼
(一)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
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并判决的共同诉讼。
(二)基本格局
(三)内部关系
(四)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
《最高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意见》
下列情形,当事人应作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
(一)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
(三)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四)企业法人分立的
(五)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
(六)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七)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八)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案例:
被继承人李明于2002年去世,其妻子王霞先于其死亡。
李明有子李立、李鹏,有女李灵、李珊。
李灵于2000年过世,留有一子张强。
现李立和李鹏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李立以李鹏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后通知李珊、张强参加诉讼。
李珊未表示参加诉讼,但也未表示放弃继承权;张强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不参加诉讼。
请问,本案中的当事人该如何确定?
【例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
()
A.甲与乙因共同承包的鱼塘被化工厂排放的污水致使鱼苗死亡而提起的侵权赔偿之诉
B.个体户孙某挂靠天意广告公司并以其名义与食品厂签定广告制作合同,因其制作的广告难以反映食品厂产品的特点,食品厂诉至法院
C.丁公司因其产品质量瑕疵被暴光后,晚报刊登了一篇其记者李某撰写的关于丁公司的报道,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齐某认为其中一段报道严重诋毁其名誉,即以晚报与李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消除影响
D.王某因张某与刘某的殴打而受到伤害从而提起的侵权赔偿之诉
二、普通共同诉讼
(一)、概念
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是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同种类,当事人同意合并诉讼,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称为普通的共同诉讼。
(二)、基本格局
(三)、内部关系
三、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
【例题】在A案中,甲、乙是普通共同诉讼人,在B案中,丙、丁是必要共同诉讼人,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后,向甲、乙、丙、丁都送达了判决书,甲收到判决书日期为3月20日,乙为3月18日,丙为4月2日,丁为4月3日,则:
()
A.甲、乙的上诉期均自3月20日起算
B.甲、乙上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