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安全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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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安全操作流程
叉车安全操作流程
1、叉车工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手机通话。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
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控制叉车使用量和叉车油耗。
3、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4、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5、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6、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40cm,门架须后倾;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
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需倒车行驶,并报至低速运行。
7、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
8、发动机熄火,停电;拔下钥匙。
车辆驾驶岗位风险辨识
序号
危害因素
可能导致的后果
采取的防范措施
1
非驾驶员开车
交通肇事、车辆颠覆
非驾驶员严禁开车
2
无证驾驶,驾驶与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
交通肇事、车辆颠覆
驾驶员各种证件必须齐全有效,不准驾驶与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
3
酒后驾车、带故障上路和长途疲劳驾驶
交通肇事、车辆颠覆
严禁酒后驾车、带故障上路和长途疲劳驾驶
4
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打电话
交通肇事、车辆颠覆
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打电话
5
车辆装载超员、超载、超高、超宽、超长
交通肇事、车辆颠覆
车辆装载不准超员、超载、超高、超宽、超长
6
实习驾驶员单独驾车
交通肇事、车辆颠覆
实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车
7
货车人货混载
物体打击
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安全环保奖惩制度
1、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而独自作业的,给予当事人200元的处罚,并扣单位考核分2分。
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超速、超载的一次罚驾驶员100元,并扣单位考核分1分;驾驶存在安全隐患车辆的一次罚驾驶员100元,并扣1分。
2、厂内车辆(三轮车、装车机)进行装卸作业时,均需设置防溜车措施,防止车辆溜车,违者每次罚款50元,扣1分。
厂内车辆严禁停放于坡道上,若必须停放于坡道,必须在轮胎下设置防溜车设施,违者一次罚款100元,扣1分。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未确认便起步导致货物倒塌,一次给予驾驶员50元的罚款,扣1分。
叉车行驶时货叉不得升得太高,若发现货叉过高行驶,一次罚款50元,扣0.5分。
4、厂内车辆转弯时,禁止高速急转弯,违者一次处罚驾驶员200元,扣2分。
5、叉车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
违者罚款100元,扣1分。
叉车载物后,严禁人员在货叉下作业,以免发生坠物伤人事故,违者对驾驶员及货叉下作业人员各处罚100元,扣单位考核分2分。
6、夜间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必须打开照明灯,违者罚款100元,扣1分。
7、叉车装卸作业中,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禁止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违者对驾驶员处罚100元,扣1分。
8、厂内叉车停放后,发动机需熄火、停电、拔下钥匙。
违者一次罚款100元,扣1分。
三轮车停放后,发动机需熄火,严禁车斗升起放置,违者一次罚款100元,扣1分。
9、叉车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如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需倒车低速行驶,违章罚款100元,并扣1分。
10、装车机照明、防护罩损坏,考核当事人100元,并扣当事单位1分。
车辆伤害事故
1、2013年8月4日叉车超速行驶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1)、事故经过:
2013年8月4日下午6点左右,某车间二班备料工徐某和陈某(伤者)在3库内备料,徐某听到叉车行驶而来的声音,便看到叉车工牛某开叉车挑着托盘飞驰而来,由于速度较快,转弯时方向已经控制不住,直接撞到了徐某和陈某备料的托盘,将正在备料的陈某左腿挤在垛底处,当时陈某左腿骨折。
(2)、事故原因:
(1)叉车工牛某超速行驶并且在转弯时未减速鸣笛,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这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2)备料工在日常工作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叉车动态,当叉车靠近自己时必须及时进行有效的躲避,防止被叉车撞到;
(3)车间内部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监督也是一间接原因。
2、德州公司“3.15”一车间叉车工因打垛技能欠缺导致垛顶跌落事故
(1)事故经过
2013年3月15日下午,一车间二班叉车工赵金彬因半成品垛未打整齐,需上垛稍作整理。
在整理完成后,下垛时由于脚下蹬空,不慎从高处跌落,头部着地,造成头部创伤。
但有安全帽作为防护,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2)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主要原因是叉车工自身打垛技术欠缺,因而打成的危垛必须上垛调整而引发事故。
2)间接责任属于班组长监管教育不力,未能在现场做好及时的监护,管理不到位。
(3)预防措施
1)各车间叉车工需加强练习,循序渐进,进一步提高打垛水平,重质量慢速度,力保不出现危垛。
2)车间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规定,规范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以保证意外发生时对人体的有效防护。
3)成品垛或半成品垛需做调整时,旁边必须设有监护人。
临沭公司“4.8”复合肥分厂备料工整理歪垛时因叉车工驾驶车辆操作失误导致叉车碰人事故
(1)事故经过
2013年4月8日四点班,复合肥分厂大组长王寿朋和投料组长孙希盾根据人员分工情况,安排备料工孙希忠和郇恒金、叉车工吴梦华三人去整理1#库西南门路北半成品歪垛。
在进行整理歪垛作业过程中,约21:
30左右,吴梦华驾驶复合肥5#叉车,在叉车尚未停稳、没熄火时,备料工孙希忠就开始上前作业,此时叉车工吴梦华正好出现操作失误,致使叉车向前冲出,导致备料工孙希忠右脚被叉车齿挫伤,诊断为右脚小指粉碎性骨折。
(2)事故原因
1)叉车工吴梦华在驾驶叉车时,发现前方有人作业时没能及时停车制止,且驾驶叉车时出现操作失误,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叉车工吴梦华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2)备料工孙希忠在叉车未停稳、未熄火的前提下,就着急进行作业,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意识差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应对事故负次要责任。
3)大组长王寿朋和投料组长孙希盾未严格执行公司安全规定,对现场作业人员要求不够严格,导致备料工在叉车未停稳、未熄火,就上前作业,而且安排在整垛作业过程中未安排使用托盘进行堆放,而采取直接向叉车码放,导致作业人员直接暴露在危险中,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均应对此次事故负管理责任。
4)分厂厂长刘西国作为分厂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厂安全员江秀田作为安全监管人员,分厂工艺工程师刘长城作为计件工管理的分管负责人,对计件工培管理要求不严,对计件工安全管理工作管理不力,未能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应对此次事故负管理责任。
5)安全环保部和生产一分中心对岗位操作人员监管不力,对叉车工技能未引起足够重视,对现场作业人员应急能力、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训不到位,均应负监督管理责任。
(3)预防措施
1)全公司通报此次叉车伤人事故,要求所有厂内车辆驾驶员,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谨慎驾驶,严守公司《厂内车辆管理制度》,要求所有车辆(包括叉车、三轮车、外来货车等)装卸前必须先停稳、熄火,并采取有效的制动措施后,方可上前作业;在车辆调整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至少1米以上),防范车辆伤人事故。
2)公司、分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人员要加大现场检查考核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一经发现,严格按制度进行考核,规范员工操作行为。
3)要求技术设备部牵头,对所有厂内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技能考评,督促所有厂内车辆驾驶员自觉提升车辆驾驶技能,对于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建议转岗或进行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考核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4)要求各部门在使用叉车转运物料时,不得直接向叉车码放,转运前必须使用托盘,码好后再使用叉车转运。
5)要求各分厂、车间利用班组安全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郸城公司“10.1”叉车工违反规定单叉作业导致破碎机砸伤人事故
(1)事故经过
2013年10月1日19点20分左右,四车间到配方更换原料,原来投料口破碎原料的破碎机不再使用,主控操作工刘某叫叉车工罗某用叉车把破碎机移走,叉车工罗刘某使用单叉自破碎机下方把破碎机挑起,由于破碎机过高稳定性不好,刘某在一侧用手扶着自西向东移动,移至投料口东侧下坡时叉车颠颇破碎机向刘某这侧倾倒,刘某躲闪不及,被破碎机皮带轮压在左小腿上,致使刘某左小腿骨折。
(2)事故原因
1)叉车工罗某挪移破碎机时违章作业(叉车操作“七不准”第4条规定:
不准单叉作业),使用单叉自破碎机前下方挑起破碎机,由于破碎机自叉车货叉上方有1米高度,重量达1000公斤,又是使用单叉挑起稳定性较低;操作工刘某在叉车工罗某违章使用单叉挑起破碎机时不单没有及时制止罗某的违章作业行为,而且还违章(叉车操作“七不准”第6条规定:
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过程中,不准任何人站在叉车一侧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站在一侧把持破碎机,两人同时违章没有互相制止,两种违章行为互相作用在一起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班组长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员工违章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车间对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监督管理不力,违章违纪处罚力度较小,员工习惯性违章行为未能得到及时制止和教育,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3)预防措施
1)班组长加强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和违章违纪的做法,减少和杜绝事故苗头的出现。
2)安全环保科组织全员召开现场分析会,深挖事故发生的根源,举一反三,利用事故事实教育员工,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危害。
3)车间教育员工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主动学习安全知识,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员工的反违章和自我保护意识。
4)车间需要使用叉车托运其它物件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车间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指挥方可从事其它作业。
5)各单位要以此事故为教训,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本次事故案例,认真反思,从中吸取教训,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定以后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改进方向和措施。
德州公司“2.15”多肽车间新员工操作技术、安全意识淡薄并违章作业导致发生叉车卸料砸人事故
(1)事故经过
2014年2月15日上午,多肽车间叉车工杜某驾驶叉车备料时,由于违章操作,卸料时未将货叉放低,在货叉离地1米时直接卸料,原料滚落一地,同时投料员工刘某在附近作业,躲闪不及,砸中小腿,导致小腿骨折。
(2)事故原因
1)叉车工和投料工都属新员工,操作技术和安全意识都难到位,且叉车工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2)间管理人员巡查、教育、管理不到位,属间接责任人。
(3)预防措施
1)叉车工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时刻警惕周围路况和人员情况,杜绝危险蛮干。
2)叉车卸料时,投料员工要暂停作业躲闪到两边,严禁同时作业。
3)车间管理人员分配工作要合理到位,及时巡查重要岗位。
菏泽公司“8.3”叉车工运料时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导致车辆伤害事故
(1)事故经过
2015年8月3日22:
10分左右,仓储部车队女叉车工石会英在4#原料库转运原料,当叉车向右转弯时,因地面打滑(雨天库房漏雨),当事人在刹车时造成车辆整体侧滑,叉车与库区内水泥立柱发生碰撞,导致当事人左脚挤在库区立柱与车体之间,致其左脚小脚趾骨折。
(2)事故原因
1)叉车工石会英在驾驶叉车时,个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造成叉车在转弯制动时发生侧滑撞到库区内立柱致其受伤,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4#库库房漏水,路面湿滑严重,仓储部、车间未及时清理库区地面,车辆在制动过程中发生侧滑,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仓储部车队对叉车驾驶员进行雨天行驶和车辆发生侧滑时的防护措施培训教育效果缺乏有效监管,也是导致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预防措施
1)安全环保部针对本次车辆伤害事故,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及相关预防措施,进一步组织全体车队人员学习《叉车安全操作规程》,以安全的作业标准来从事各种作业,减少人为失误,杜绝此类违章操作行为再次发生。
2)安全环保部针对本次安全事故,将对车队全体员工开展叉车操作技能(现场实操)考评活动,未达到要求的相关责任人,将禁止驾驶叉车;叉车工在进入库区或者拐弯时务必减速、鸣笛,安全环保部将加大对此类违章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3)仓储部车队针对此次事故进行反思,组织全员学习叉车作业风险分析及辨识。
车队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规范叉车行驶路线,并组织全体叉车工学习集团及菏泽公司以往发生的叉车事故,并形成事故案例手册下发学习。
4)仓储部车队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召开现场分析会,通过本次事故发生的前后经过,使部门人员更直观的了解事故的发生经过及原因,并形成会议记录上报安全环保部。
5)以车间为单位,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防制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