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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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流程
房屋抵押登记指南(告知单)
前言:
为了方便房屋抵押当事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及抵押注销登记,通州区建委权属科编制了这本指南,望各位当事人按照指南办理。
权属科电话:
一、登记内容
房屋抵押登记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坐落、抵押部位、抵押建筑面积、担保(借款)金额、抵押物价值等。
二、登记程序
(一)房屋抵押登记
1、受理申请
2、初审
3、核准
4、制证(他项权证),在房产证上注记
5、发证
审批时限:
15工作日
(二)房屋抵押注销登记
1、受理申请
2、核准
3、收回他项权证,在房产证上注记并退还当事人。
审批时限:
5工作日
三、法律依据
1、《担保法》
2、《房地产管理法》
3、《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9号)
4、《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56号)
5、《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6、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
四、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办理要求: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亲自前来申请登记;本人不能亲自前来的,可由其代理人办理;当事人是单位的,由被委托人办理。
六、收件标准
(一) 商品房抵押登记
1、抵押权人(银行)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2)授权委托书(见样表),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如抵押合同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须有银行出具的授权文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如金融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任职或变更证明;
(5)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权属科受理人员。
2、个人(抵押人)提交
(1)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以共有房屋进行抵押的,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见样表)、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权属科受理人员。
3、共同提交
(1)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见样表)
(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原件;
(3)抵押房屋未出租的,提交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签署的房屋未出租情况说明;抵押房屋已出租的,提交抵押人、抵押权人、出租人三方签署的房屋出租情况说明。
(4)房产证中记载的坐落与抵押合同中的房屋座楼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关于抵押物清单的补充协议。
(二)存量房(二手房)抵押登记
1、抵押权人(银行)提交
提交材料与商品房抵押登记相同
2、个人提交(抵押人是个人)
(1)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以共有房屋进行抵押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的书面文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出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公证。
(4)房屋价格评估报告或房屋价值认定证明(价值认定证明须抵押双方签字);
(5)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权属科受理人员。
3、单位提交(抵押人是单位)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3)授权委托书(见样表),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房屋价格评估报告或房屋价值认定证明(价值认定证明须抵押双方签字);
(5)部分抵押的(包含开发项目初始登记后办理抵押登记)提交房号清单及抵押物清单(加盖银行与企业公章),全部抵押的无须提交以上材料。
(6)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权属科受理人员。
4、共同提交
(1)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见样表)
(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原件;
(3)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签署的房屋未出租情况说明或者抵押人、抵押权人、出租人三方签署的房屋出租情况说明。
(三)余额抵押登记
除对照上述情形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交顺位在前的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余额抵押证明”(参照样表),余额部分价值的认定以第一次抵押登记的抵押物为准。
(四)抵押注销登记
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证明;
3、抵押权人同意注销抵押登记的证明或解除抵押登记协议;(见样表)
4、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5、授权委托书;
6、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受托人不能到场的需要转委托,转委托需办理公证;
7、特殊情况另提交相关材料。
抵押变更登记告知单
业务办理流程:
两级审批,审批时限15工作日。
如需退件或补件,材料齐全后重新计算工作日。
业务名称定义
抵押登记后,抵押情况发生变更的。
政策依据:
《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
申请表单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申请条件
已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无司法查封、拆迁冻结,没有产权纠纷,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抵押补充合同
收缴证件
(一)抵押人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利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房产抵押变更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构公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单位房产抵押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以及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
(二)抵押权人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2)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如抵押合同签字人不是现法定代表人,须提交能证明该合同有效的相关文件。
(三)《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补充合同
(四)名称变更的提交:
抵押权人名称变更证明或者抵押人名称变更证明或者抵押房屋坐落变更证明;
(五)抵押房屋部位、面积便更的提交:
变更后的抵押房屋清单。
企业房产抵押登记告知单
业务办理流程:
两级审批,审批时限15工作日。
如需退件或补件,材料齐全后重新计算工作日。
业务名称定义
以企业房产房抵押贷款。
政策依据:
《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
申请表单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申请条件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司法查封、拆迁冻结,没有产权纠纷,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
收缴证件
(一)抵押人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3)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房屋出租情况说明(如果房屋已出租,需在办理抵押前告知承租人抵押情况);
(5)如抵押合同签字人不是现法定代表人,须提交能证明该合同有效的相关文件;
(6)如抵押单位不是独立法人,还须提交上级单位的同意抵押证明;
(7)房屋价格评估报告或房屋价值认定证明(价值认定证明须抵押双方签字);
(8)以部分房产抵押的,提交房号清单及抵押物清单(加盖银行与企业公章)。
(二)抵押权人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2)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如抵押合同签字人不是现法定代表人,须提交能证明该合同有效的相关文件。
(三)《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
商品房抵押登记告知单
业务办理流程:
两级审批,审批时限15工作日。
如需退件或补件,材料齐全后重新计算工作日。
业务名称定义
以购买的商品房抵押贷款。
政策依据:
《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
申请表单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申请条件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司法查封、拆迁冻结,没有产权纠纷,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
收缴证件
(一)抵押人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以共有房屋进行抵押的,还需提交共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见样表)、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房屋出租情况说明(如果房屋已出租,需再办理抵押前告知承租人抵押情况)
(二)抵押权人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2)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如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不一致,还须提交确认书或抵押清单;
(4)如抵押合同签字人不是现法定代表人,须提交能证明该合同有效的相关文件。
(三)《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房屋抵押注销登记告知单
业务办理流程:
一级审批,审批时限5工作日。
如需退件或补件,材料齐全后重新计算工作日。
业务名称定义
房屋抵押登记关系终止。
政策依据:
《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
申请表单
《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申请条件
已取得房屋他项权证,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解除抵押合同。
收缴证件
(一)抵押人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见样表)、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二)抵押权人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2)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个人存量房抵押登记告知单
业务办理流程:
两级审批,审批时限15工作日。
如需退件或补件,材料齐全后重新计算工作日。
业务名称定义
以存量房(二手房)抵押贷款。
政策依据:
《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
申请表单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申请条件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司法查封、拆迁冻结,没有产权纠纷,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
收缴证件
(一)抵押人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以共有房屋进行抵押的,还需提交共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3)个人房产抵押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构公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房屋出租情况说明(如果房屋已出租,需再办理抵押前告知承租人抵押情况);
(6)房屋价格评估报告或房屋价值认定证明(价值认定证明须抵押双方签字);
(二)抵押权人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2)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如抵押合同签字人不是现法定代表人,须提交能证明该合同有效的相关文件。
(三)《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