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新时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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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新时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改革开放时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保康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改革,经历了起步、改革深化等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由原来单一的衡器检定拓展为质量、计量、标准、商品条码、组织机构代码、生产许可证、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涉及到工农业生产、科研、文化、教育、工程建设、医药卫生、环境保护、国内外贸易、服务行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

一、质监事业起步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随着职能的调整,机构的变更,技术保障能力逐步增强,量值传递系统基本形成,逐步走上了统一、协调发展的道路。

1978年11月,县委批准成立保康县标准计量管理所,属县科委管理的二级单位,时有干部职工4人,主要业务以检定天平和秤为主,同时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米制、改革市制、限制英制、废除旧杂制等计量改制作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

1986年6月,县委决定在保康县标准计量管理所的基础上成立保康县标准计量局,实行局、所(标准计量所)合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时有干部职工11人。

1987年11月,县编委批准成立保康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同时将原标准计量管理所更名为保康县计量检定测试所。

这一时期,全县技术监督工作主要以计量和标准化工作为主。

计量改制顺利完成,计量单位逐步统一。

为保证计量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1986年开始,对全县17种列入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周期检定,全面推广以十进十退制为基本计量单位制度。

长度(布尺)的尺寸改为米、厘米,衡器(秤)的斤、两改为千克、克,容积量提(吊子)的斤改为毫升。

1987年对全县用于贸易结算的布尺、木杆秤、台案秤、量提等计量器具进行改制,并在政府的行政公文及书、报、刊物等印刷品中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1989年,对城区内集贸市场计量器具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232个经营户计量器具317台件,没收不合格木杆秤54支,对56支存在问题的杆秤责令改正,全县共计39项49种14876台件计量器具完成了改制。

为了推进行政公文及印刷品中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工作,该局对18个部、办、局行政公文中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进行了指正。

检查两个印刷企业的图书、表格、票证、商标1万余件,对未按规定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半成品限期改正,成品封存处理,杜绝了非法定计量单位印刷品流入社会。

1990年,全县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的计量改制和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工作基本结束,市场流通的计量标准全面统一,不合格计量器具逐步淘汰,市场秩序日趋规范。

标准化管理工作逐步启动。

1985年,国家计量局下达保康计量所《糠醛渣研制活性炭计量测试的研究》科研项目,经过全局科研人员两年的艰苦努力,通过材料采集、变性处理、炭化活化、计量测试等程序,研制出四个样品,经中科院南京林产化工研究所检验,产品全部合格,于1988年通过国家计量局专家组的验收。

1993年,县标准计量局更名为技术监督局,明确了技术监督部门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形成了以质量为中心,标准、计量为基础,以执法为保障的监督管理体系。

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制度基本建立和完善。

1993年,保康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综合化验室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质量认可,该所相关资质的取得,改变了以往样品送出去检验历史,可对10大类、55种产品、36个参数进行检验,为社会提供公正的检验数据。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作为质量监督管理的一种主要手段,每年对食品、建材、化工、轻工等产品实行定期监督抽查,每半年进行一次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定期在新闻媒体上通报产品质量抽查状况,曝光假冒伪劣产品名单,全县产品合格率由1988年的62.8%上升到1999年的90.3%。

打假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随着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国内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产品质量严重滑坡,假冒伪劣屡禁不止,为了扭转质量管理、监管乏力和有效手段不足的问题,促进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从1992年开始,县政府将打假目标责任制纳入政府年终目标考核体系。

由县技监、工商、公安、卫生、农业等18个职能部门及产业局负责人,组建县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专抓打假工作。

打假领导小组与有关单位和乡镇签定打假目标责任状,县政府每年组织技监、工商、公安、卫生、烟草、物价等成员单位开展一到三次统一集中的打假行动,并取得明显效果。

8年来共查获价值2400多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端掉造假窝点55个,查办质量案件320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多万元。

为了震摄制假售假行为、提高识别假冒商品能力,1999年4月,打假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在一桥头进行一次大型假冒伪劣集中销毁行动,共销毁假烟、假酒、不合格食品、轻工产品多件,货值240余万元。

投诉举报和申诉处理制度全面建立。

1993年出台的《产品质量法》赋予了技术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仲裁、鉴定职责,该局将解决产品质量争议、受理群众投诉作为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重要抓手,每年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5-10起,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1998年夏天,湖北石首汽车改装厂将非法生产的19台中型客车以联合开发公交车的形式在保康销售了6辆,总货值34.75万元。

车主在上车辆牌照时才发现上当了,这是一批“黑车”,根本上不了牌照,随找改装厂要求退货无果。

该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到闹事现场,经查证,湖北石首汽车改装厂是一家不具备汽车生产的企业,这批客车不仅是黑车,而且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

执法人员当即对这批非法车辆实施强制扣押,并组织力量对6台车辆进行质量勘验鉴定,还将其中的两台车送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通过鉴定确认这批车辆多项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属于不合格产品。

在获得充分证据后,该局通过多次的召集双方人员调解,通过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厂家负责将6辆车送车辆修理厂维修,并负责到省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特别销售手续,这批车辆最终顺利办理了机动车辆登记。

经过3个月的努力,这起影响极大的案件终于得到妥善处理。

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

为了扭转产品标准缺失、贯彻执行标准效率低下的矛盾,1988年,该局启动全县标准化水平考核,对企业按标准执行标准组织生产管理的程度进行量化,县酒厂、水泥厂、纤维板厂、黄磷厂等24家企业相继通过了标准化水平考核验收。

为了让每个产品都有标准,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杜绝无标准的生产行为,1999年在全县启动“消灭无标生产”活动,102家工业企业的272个产品标准覆盖率达95.93%,其中139个产品执行国家标准,43个产品执行行业标准,21个产品执行企业标准,一次性通过全省消灭无标生产县的验收,获得“湖北省消灭无标生产县”称号。

组织机构代码是由政府行政机关赋予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全国通用、唯一象征单位身份证号的代码。

1993年,开始推行组织机构代码制度,首批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700家,发证1206个,采集录入341182个字节,26174个基本数据入库,实现全省联网。

1993年底,组织机构代码在银行、税务等单位业务中率先使用,随后社保、统计、人事、编制、保险、公安、工商、民政、金融、外汇管理等部门相继广泛应用,为国民经济信息化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全面改革阶段

质监部门垂直管理过程是部门整合、职能融合的过程。

在当时艰苦条件下,质监部门迎难而上,无畏无惧,克服重重困难,担负起了捍卫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开启了质监事业发展的新征程。

(一)机构改革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务院第四次机构改革中,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垂直管理,机构、编制、经费、干部、业务实行五统一。

2000年1月1日,保康县技术监督局正式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并更名为“保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隶属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

为了有效遏制假冒伪劣盛行的势头,强化产品质量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局内部机构也进行了进一步改革和优化,2002年撤销稽查队,成立稽查分局,2005年撤销保康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计量检定测试所,合并组建“保康县质量计量检验测试所”;2006年12月,为了适应区域监管的需要,更好地进行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监管,将内设机构调整整合为4个:

办公室、综合业务科、人事监察科、直属分局。

直属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生产企业的食品、标准、计量、质量监督等综合管理和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职能改革

2000年,“三定”方案加强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的职能,新划入五项职能:

农药质量监督职能;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建设部门承担的燃气用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职能;电力和邮政部门承担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电话计费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监督管理职能;劳动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职能。

2001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质监部门负责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工商部门,同时明确了质监部门的工作重点是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关,抓好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同时查处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

2006年,原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归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010年底,省编办根据职能调整情况重新核定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

核定保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10名。

调整后的职责如下: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

负责全县质量宏观管理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承担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推进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及管理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承担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工作。

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地方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县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落实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指导用能单位依法自主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

监督管理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等认证相关活动,管理全县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的评审和认可工作,依法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考核授权、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承担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职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查处违反标准、计量、质量、节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纤维质量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

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承担县质量兴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监管体制改革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需要,在学习外地区域监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2007年开始,在全局推行“一主多协”体制。

“一主多协”的核心是以直属分局日常行政管理为主、技术机构协助、稽查机构督办、业务科综合协调的一种工作模式,其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效能和提高工作的有效性。

“一主多协”体制是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模式的一次深刻变革,是质监部门服务经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是落实从源头抓质量和区域监管责任制的有效途径。

“一主多协”体制运行以来,监管和服务效果明显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得以增强。

通过“一主多协”体制管理,理顺了工作关系,解决了单位内部职责不明确的局面,有效化解了内部矛盾;减少了进企业频次,一个机构进企业,一个窗口对外,企业欢迎、政府满意、社会认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提升了质监部门的社会形象;综合协调能力得到增强,单位内部、单位与其它业务部门之间整体联动性增强,行政管理职能得到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

(四)监管方式改革

为了更好地落实质监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该局在监管方式上进行大胆创新,探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划分两个网格,制定区域监管网络图、行业分布图和责任对应图,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区域监管网络体系,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同各责任区有关责任人签订了区域监管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工作任务,强化了区域监管责任。

在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上,实行“三员四定、三进四图”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将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分为A、B、C、D四类,实施分类监管。

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上,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狠抓“三个环节”(原料进货验收环节、生产过程控制环节、产品出厂检验环节),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四类制度”(原辅料索证索票检验验收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成品出厂质量把关制度、不合格产品妥善处理制度),完善“五本台账”(进货采购台账、生产过程台账、出厂检验台账、不合格产品处理台账、出厂销售台账),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三书一员一报告”制度(“三书”: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承诺书、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公示书、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公示书;“一员”:

食品生产企业明确的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一报告”:

食品生产企业采购、生产、出厂检验时发现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3、质量技术监督的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重点、企业生产经营难点、社会关注热点,不断开拓创新,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服务措施,质监事业得到蓬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全县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5.3%。

全面实施质量兴县战略,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质量兴县和质量兴企活动,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围绕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产品质量、环境质量,积极争创精品名牌,2004年,“荆山锦有机茶”荣获“湖北省名牌产品”称号,填补了保康名牌产品的空白。

2012年底,湖北荆山锦茶业有限公司的绿茶再次被评为“湖北省名牌产品”。

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通过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健全质量保证体系,14家企业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004年开始,国家对食品实施生产许可制度,相继又有26家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15家企业的产品取得了商品条码,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8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计量检定业务发展迅速 

1978年标准计量管理所受业务范围和自身条件限制,只能从事一些天平和衡器等简单的检定工作,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和职能的不断加强,该局的检定范围和工作量不断增大,2013年底,该局可以检定包括血压计、压力表、电能表、加油机、电子汽车衡等七大类计量器具,全县计量器具受检率明显提高,从1978年的18%提高到2013年的95%。

以民生计量为重点,以“四进”(诚信计量进市场、健康计量进医院、光明计量进镜店、服务计量进社区)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社会关注、政府关心、百姓需要的民生计量问题,全面开展计量服务活动,县城两家大型集贸市场的所有的计量器具实行了免费检定,2008年首次对全县所有村级卫生室的血压计全面检定,有效解决了农村患者血压量不准的问题,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实现了100%检定全覆盖。

为了加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在服务业中开展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企业申报、局综合评定、新闻媒体公示,授予湖北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保康分公司、楚天农贸有限责任公司、金利福钻石经销店、中石化保康石油分公司中心加油站、中石化保康石油分公司马桥加油站5家单位为保康县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

(三)标准化工作不断发展

全县的标准化事业从零起步,经过30年的发展,标准体系结构趋于合理,指导企业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0项,3家规模以上企业的11个产品获得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资格证书。

1987年,对县内企业标准和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当年备案54个标准,2013年底,全县备案标准累计达到773项,经过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情况进行清理整顿,更新有效产品执行标准176项。

企业标准意识逐步增强,制订企业标准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1991年,为县酒厂和机械行业制定《黄酒》、《兼香型白酒》、《制动调整臂总成》等18个企业标准。

截止2013年,为县内119家企业制定企业标准131项,涉及食品、建材、机械、轻工、化工、磷矿初加工六大行业。

围绕农业增产增收加强农产品栽培技术的研究和制订,1990年,首次制定《黑木耳菌种生产技术规范》、《地膜包谷高产稳产栽培技术规程》、《节能优质烤烟炉》、《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技术规范》等7项技术规范,至2013年,全县共制定粮食、蔬菜、茶叶、烟叶、食用菌等农业标准50个,其中《紧凑型玉米高产栽培技术规范》、《香菌菌种质量标准》获湖北省政府科技成果与科技进步奖。

(四)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启动以来,该局立足山区特色,抢抓政策机遇,狠抓项目争取,2004年,两个项目率先在襄阳市申报成功,保康高山反季节蔬菜、茶叶分别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列为国家第五批一类、二类农业标准化示范种植区。

2008年,全县烟叶生产也先后被省和国家列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2013年12月,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又批准保康核桃为国家第八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围绕项目建设,该局狠抓标准体系、基地面积、教育培训、示范推广、优化服务五大环节,严格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取得了示范区的示范效益,烟叶、蔬菜、茶叶种植基本步入规范化、专业化、持续化轨道。

实行标准化生产以来,茶叶、烟叶、反季节蔬菜产量和品质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产业效益及科学生产能力增强,有6个品种通过了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

烟叶产业成为全县农业特色产业中发展最稳定、体系最完善、种植水平最高、综合效益最好的骨干产业,“金峰”烟叶品牌成为全国烟叶行业知名品牌。

(五)特种设备安全得到保障

2001年开始,对全县所有使用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的普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逐台建立设备档案,实行信息化动态监管。

以专项整治为主线,紧盯化工企业压力容器、气瓶、电梯、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督促到期设备申报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意见书》,累计消除事故隐患200余处,依法取缔非法倒气窝点6个,强制报废锅炉2台,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880人。

围绕社会关注的电梯和液化气钢瓶监管问题,从2013年开始,襄阳市率先在全省启动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和气瓶条码信息化管理工作,通过在电梯内部安装二维码,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的管理,消除电梯事故隐患。

为了加强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监管,对6家气瓶充装单位首次推行条码信息化管理,对气站充装环境进行升级改造,每只在用的合格气瓶实行条码管理,超检验周期的气瓶由气站集中送襄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验,检验合格的加贴条码,广大用户凭条码就可以知道自己用的气瓶是否安全。

这两项监管工作的创新,有效破解了电梯和气瓶监管难题。

特种设备监管职能划转以来,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连续13年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六)食品质量安全全面加强

认真履行食品加工小作坊卫生监管职责,强化卫生监管工作,对小作坊加工环境卫生、委托检验、产品标准备案和登记、人员健康体检、产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备案原材料购进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

督促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承诺书,确保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卫生安全。

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查累计达1050批次,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早餐原料食品、食用菌、食用植物油、茶叶、小作坊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技术改造、增加设备、改善环境和完善质量检测手段,并积极申办生产许可证,截止2013年底,26家企业的35个产品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加强案卷评查。

在执法管理上,针对以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建立了“多位一体”的综合执法体制,行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分管,统一机构执法,统一渠道把关,统一执法文书,统一罚没票据,统一审批程序;所有的案件严格实行查审分离、罚缴分离,案件总体质量有大幅度提高,该局抓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保康召开的行政审判现场会上,质监局作了经验交流,2007年5月,在湖北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该局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介绍了该局规范执法的经验和做法。

充分发挥打假办的综合协调职能,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大型集中打假行动,围绕食品、建材、特种设备、日常消费品开始专项整治,累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493起,涉案货值金额2100多万元,端掉造假窝点55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

行政执法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彰,2002—2005年,连续4年被县政府评为“打假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卷烟打假卷烟市场整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八)检验检测能力不断增强

保康的质监事业20世纪80年代从零起步,经过35年的发展,目前已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尤其是2000年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以后,在省、市局大力扶持下,全局上下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质监局能力建设实现了成倍的增长。

为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在质监信息化体系上狠下功夫,努力提升技术保障水平。

截止2013年底,全局已建成了内部局域网和内部业务管理系统,安装两套视频会议系统,基本实现了自动化、程序化、精细化、流程化,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先后投入80余万元,购置了建材、化工、食品、电能表等检验检定设备,对化验室进行了改造,检验检定用房面积达到120多平方米,通过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及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机构考核授权。

可开展食品、化工、建材、轻工、矿产品等100多种产品和参数的检验工作和天平、砝码、压力表、血压计(表)、电子汽车衡、燃油加油机、电能表、衡器等20多种计量器具的检定业务及产、商品定量包装检测业务。

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项目,每年为社会提供委托检验达1000余批次。

保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能力建设对比表

项目

1978年

2013年

1.固定资产总额(万元)

80

371

其中

办公及检测用房(万元)

23

117

检验检测设备(万元)

5

82

2.办公检测用房面积(㎡)

30

2249

3.检测设备数量(台/套)

1

56

4.检验能力

其中

质检(产品/参数)

0

19/234

计量(建标数量、个)

1

7

4、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经验启示

(一)领导重视,形成合力是做好质监工作的前提

打击假冒伪劣、质量兴县、农业标准化、特种设备和食品质量安全等工作涉及的企业和职能部门多、范围广,只有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才能凝聚多方力量,助推质监事业发展。

(二)适应发展,改革创新是做好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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