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盗窃罪的危害原因及其防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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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盗窃罪的危害原因及其防治

浅析盗窃罪的危害、原因及其防治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其特点是:

被盗物品由小向大发展;作案人员由单个向团伙发展;盗窃的方式由简单向复杂发展;年轻人、未成人作案呈逐年上升趋势,等等。

  当今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带来了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但是,一部分人的拜金主义思想也有所抬头,越演越激烈。

虽然,公检法机关下大力进行“严管”、“严抓”、“严打”,成效明显。

但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盗窃罪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年轻人、未成年人及为突出,若不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任其发展下去,不但对这些人的成长进步有影响,更对国家、社会、集体及他人造成极大的影响和损害。

因此,各级领导、公检法司部门以及其它职能部门在这方面亟待加强。

  盗窃犯罪的危害

  盗窃罪与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尤其是年轻人、未成年人的称谓是格格不入的,这种行为产生的危害也是极其严重的。

首先,盗窃,使国家、单位及他人蒙受了损失。

盗窃行为一旦发生,往往是一人被盗或多人被盗,使单位、邻居心惶惶,纷纷抱怨夫去了安全感,有的由此还造成上下级、人与人之间互相猜疑,彼此戒备,使原来比较团结、和谐的气氛,顿时变得十分紧张,甚至充满了“火药味”;有的单位和个人由于找物心切,一些人便盲目地充当起了“私人侦探”,甚至从无端怀疑发展到大大出手。

二是影响当地群众、单位及家庭的正常生活秩序。

有的犯罪分子盗窃财物数量和价值并不高,但造成的破坏性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其次,盗窃犯罪严重影响了年轻人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一人偷,一旦落入法网,家人、朋友的脸往那里搁、还有什么脸去见别人,更使自己的形象没有了,头也抬不起了,别人对已之事的看法有另处不同了,整个家人、亲友也陷入了。

再次,偷窃行为毁掉的也是个人的前程和幸福。

在我国这个具有几千年文明历史的古国,偷窃历来是人们憎恨的可耻行为。

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和盗窃联系起来,会变得一钱不值,人人唾弃。

很难设想,一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他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大价值。

即使他家财万贯,花天酒地,他仍然是个没有幸福的人,没人看得起的小人。

  产生盗窃犯罪的原因

  发生盗窃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还是少数人受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的影响所致。

  一是拜金主义的影响。

江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深刻地指出:

“现实生活中确实在滋长着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的生活方式,以及其他社会丑恶现象”。

的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资产阶级一切向钱看的思潮冲击,一部分年轻人被腐蚀,有的错误认为“谁有钱谁就有能耐”,“谁不捞钱谁就是傻瓜”,从而对金钱产生了极大的占有欲望。

特别是少数年轻人、未成年人养成了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独立生活能力欠缺,于是就感到满足不了自己的物质享受的需要时,就会把手伸向他人,伸向社会。

我们在办理一位年轻人刘某盗窃一案中,就了解到刘某:

自以为聪明伶利,干什么事情总是难不倒他,再加上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贪吃贪玩的坏习惯,从偷鸡偷鸭开始,最后发展到在某县一电站撬门扭锁,入室行窃,共作案7起,盗窃电信财物获脏2万余元,造成国家直接受损10万余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二是攀比心理的作祟。

所谓攀比心理,就是指不同的人、不同的单位和地区间,在各自主观设定的一条均等线上,自发地从各方面作比较而产生的差别感。

它有着比得到多少不比贡献大小,比舒适安逸不比艰苦奋斗等特性。

如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改善。

一些年轻人看到别人外出打工回来,就认为吃穿十分气派,内心产生一种羡慕感。

于是自己感到生在农村土里土气,跟不上时代,盲目攀比,追求不一切实际的物质享受,比吃、比喝、比穿、比抽。

在这方面,城市年轻人极为突出。

为了争高低,有的不惜偷窃他人财物,以身试法。

  三是侥幸心理的驱使。

侥幸心理是对客观事物主观、盲目的幻想。

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一旦似猴子的尾巴一露,就要丢面子,但却抱着不一定被人发现的心理活动去干犯罪的勾当。

侥幸心理对沟通小偷小摸以及盗窃犯罪动机与行为之间的联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有的原本未有偷摸恶习,有的也并非不懂盗窃是违法行为的道理。

然而,当垂手而得的不义之财摆在面前时,有的会感到“得来全不费功夫”,“我干的这样巧妙,谁会发现”。

于是,在利与义、利与钱、利与法的面前最终选择了前者。

一旦轻易得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于是,从一般的小偷小摸发展为入室盗窃钱财,从顺手牵羊发展到撬门扭锁。

我们在办理张某盗窃一案时,他是这样交待的:

我是一名电信职工,家里比较贫穷,全家仅靠我每月450元的低工资唯持生活,真是难上加难。

一天,我到朋友家去玩,看见书桌上放有现金85元,待朋友不避时而入裤兜,便向朋友说:

“我女朋友来电有急事,我就不玩了”而推脱告之。

走在路上,感到自己的行为神不知,鬼不觉。

从那之后,成天不失为弥补低工资不足的好办法。

于是就利用一切利用的机会,见什么拿什么,直至走上犯罪道路。

  四是报复心理的渲泄。

报复心理是行为人的利益受到侵犯或挫伤后,为了达到心理上的平衡而产生的反击性对抗心理倾向。

有的年轻人出现小偷小摸行为纯属被别人偷了之后,出于义愤和弥补损失而为之。

他们的个人财物被偷后,不是通过组织加以处理或查处,失不复得时,便采取“以牙还牙”的错误做法,你偷我一根线,他偷你一颗针,你偷鸡、我偷鸭,你我他伙同偷个没完没了,使之由受害者成为害人者。

如:

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县龙乐镇中学学生,生活在一个贫苦农家,从小就受到家人的宠爱,偷了什么东西,不但不受到家人的惩罚和教训,反而支持他的做法是对的。

就这样,他的恶习不但不改,反而越演越激烈。

一天,他发现中学食堂职工家属经常来校吃住,从不交一分伙食,心里总是想着,他们的这一做法,侵占了我们每一个学生的切身利益。

于是,一天晚上,他便招集几名学生深入食堂,撬门入室,将大米、菜油及饭票等盗出,深夜运走,转移隐藏,逐日销售获脏而挥霍。

案发后,夕日等待他的是3年牢狱之苦。

  五是需求心理的支配。

人的需要有生理性需要和社会性需要两种。

一个健康的人,不仅要求满足物质生活需要,而是还要求满足自己的感性、审美、荣誉等精神方面的需要。

如果在消极因素的影响下,其经济能力不能满足物质上和精神上需要,而又不能自我控制,自我约束时,就会盲目追求,采取偷窃行为满足需要。

从山村的小偷小摸发展到城里的大偷大摸看,有的认为偷得越多,就挥霍得多;还有的年轻人把经济领域里等价交换原则运用到人际关系中,认为要向上有出息、有前途都需要感情投资才能办到,而自己经济能力十分有限,于是就想办法去盗窃。

但法网的大门敞开着,偷者进、进牢房。

  盗窃犯罪问题的对策

  道德是用来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

就一个人存在的偷窃行为来说,首先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其次才是法纪观念淡薄的问题。

因此,预防盗窃犯罪,必须从品德修养抓起。

 

  一、从人生观树起。

现实生活中,有的年轻人受资产阶级拜金主义、利已主义思想的影响,祟尚“人不为已,天诛地灭”,“有钱就有一切”的信条,热衰于穿的讲高档、抽的讲名牌,经常三五成群寻欢作乐,没有了,便就想出歪点子-去偷。

不管是谁的,只要偷得到,便想出一切手段都要捞到手里。

因此,我们在这里有必要对“及时行乐,金钱至上”的错误思想进行一番剖析,看看有钱是否就是幸福,有钱是否就有了一切,以利于认清其危害,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古希腊有个寓言,说很久以前,希腊国王曼德斯,求上帝给他更多的金子。

上帝说:

“很好,早晨你接触到的任何一种东西,它都能变成金子”。

曼德斯听后非常高兴。

第二天早晨,他起得很早,当他手摸床时,床变成了金子;他一穿衣服,衣服变成了金子;他去花园看花,花变成了金子;吃早饭时,一喝牛奶仍变成了金子;挟一块面包也变成了金子。

曼德斯心痛极了,泪水涌出,苦苦乞求上帝取走点金术。

这寓言给我们的启示是深刻的:

只有金钱不一定就会幸福。

我们说吃好、穿好、玩好,也不一定是幸福,道理是一样的。

吃喝玩乐可以用金钱买到,但人生的真正幸福是用金钱买不到的。

相反,“惟钱是图”必然为钱所害。

尤其是那些去吸毒、买毒的年轻人,更为可恨,本来就是犯了法,还不知足,没钱,又去偷,更是罪上加罪,只好走向深渊,走向坟墓。

如某县丰岩镇一位未成年人郝某,从贪玩到偷,从偷到盗,结果还是被受到了刑事处法。

从大量事实说明,那种认为有钱就是幸福的人,有比金钱更高贵的,那就是人的品德、信仰、情操。

正如陶涛所说的,“一个爱物质支配的人,一个‘物欲’很强的人,一定是缺乏理想、趣味低级、精神生活很空虚的人,也是生活极为可悲的人”。

从现时生活中看,有的人只想追求物质享受,精神上的剌激,放弃了对事业的追求,这是十分危险的!

作为一名祖国的未成气候的花朵及那些廷而走险的年轻人,如果不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没有祟高的理想,缺乏奋斗目标,就像一只失舵的小船,只能在生活的大海里随波逐流,稍有风吹浪打,便会舟沉人亡。

  二、从点滴严起。

千里河堤毁于蚁穴,道出了量变与质量的关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极少数年轻人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看不到这一事物发展的规律,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感到无所谓,认为无伤大雅,有的偷人家的一件衣服、一双鞋子感到不以为然;还有的认为偷单位少量物品不是什么大问题,抓不住就过去了,抓住了也不会处理。

久而久之,积恶成习,不能自拨。

因为,“大”与“小”,“微”与“宏”,都是相对而言的。

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医生做手术,那怕还有一点病菌没有消除干净,都可能导致手术的失败;外交场合一个细小的纰漏都会影响国家的形象。

联系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一些年轻人因不注意小节而犯了错误,影响了进步,毁坏了前程。

这说明了什么呢?

说明了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道理。

古人告诫我们:

“祸患常积于忽微”。

《三国演义》中的刘备临死前,也给儿子留下一句“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遗言。

为什么呢?

因为任何“大恶”都是“小恶”与时间的乘机。

纵容“小恶”,“大恶”就会降临。

所以,我们每个年轻人,尤其是未成年人,都要认真吸取多方面、多侧面的教训,克服小节无实论的错误观念,深刻认识偷窃行为与自身应有的道德相悖,又是一种违法违纪现象。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年轻人,都要十分重视从一点一滴做起,时时、处处、事事用正确的道德规范检查和反省自己的行为,从新做人,做一名有利于国家、社会、群众及家庭有用的人。

  三、从“根本”做起。

这里所指的“根本”,就是大力提倡“慎独”,树立诚实劳动最光荣的思想。

前者,陈毅曾经有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一定要报”和“莫伸手,伸手必足”的名言。

后者,古人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正派人要的是合理合法之财,而决不要非法非理的不义之财。

分析前者,有的年轻人错误地认为小偷小摸“反正别人看不见”、“干一次就不干了”,等等,其实这是一种很危险的想法。

富兰克林说得好:

如果自己对这些“没人看见”的行为视而不见,那你就犯了大错。

因为,它已使人的心灵染上了迅速酿成苦酒的“酵母”!

古人云:

“纸里包不住火,雪里埋不住尸”,“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

不检点的“思”与“行”,只能瞒人一时,哪会哄人一世?

有些自以为隐藏的诡秘是长久的,最后还不是大白于天下吗?

如震动全国的特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就是一个很好的证实和回答。

某县一位年轻人偷窃一家公司的财物而获得脏款2万余元,深埋于自家的西瓜地里,真算得上是“天不知,地不知,我不知,你不知”,但最后也不是被挖出来了吗?

结果,等待他的是几年的铁窗生涯。

事实说明,我们要“慎独”,就是要人们在“没有人看见时”也能严格要求自己,谨慎地遵守道德准则。

同时,从后者来讲,我们每位年轻人要树立无私奉献为荣的思想,不要追求不切实际的致富愿望,甚至由此采取偷窃的手段都是极为错误的。

金钱并非恶源,关键在于获得的手段,每位年轻人都要从思想上划清勤劳致富与贪取不义之财的界限,切实认清“劳”是“钱”的前提,“钱”是“劳”的报酬,若不知,将会不劳而捞不义之财便是无穷之患。

因此,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在现实的学习中、劳动中、致富中,从中增长才干和智慧,吸取有利于自己、更有利于社会的营养。

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祟高理想,也才能营造个人的幸福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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