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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珍业浅谈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问题定稿

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论文

 

浅谈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问题

 

作者姓名:

刘珍业

专  业:

思想政治教育

准考证号:

042503200122

指导教师:

杨小霞老师

答辩日期:

2010年9月18日

 

附:

开题报告

正  文

论文框架

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

浅谈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问题

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

姓名:

刘珍业

指导教师:

杨小霞老师

一、开展本课题研究的意义

近几年,教育界广泛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学生“没有学好”的责任,不论是不是教师的原因,都压在老师的身上,让人没有辩解的余地。

学生是得到了保护,学生的尊严有了,教师的尊严却丧失了,教师的权利也慢慢消解了。

面对未成年学生中出现的种种不规范甚至的错误的行为,担当着引领新一代人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重任的一线教师该怎么办呢?

是对学生说:

“没事,我相信你以后会更好”,还是应该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更能让学生达到“知错就改”的教育效果呢?

作为战斗在一线的教育工作者,多年的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使我一直认为:

对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和赏识教育一样,是一种必须的和有效的教育手段。

初中时期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对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是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手段,也是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成败的重要一环。

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问题的专门研究还比较少。

本人以个人亲身的感受在此问题上提出一些观点,是在思考和尝试能有一套既有利于犯错学生个体,又有助于校园良性环境形成的合理的惩戒制度和行为,促成当事学生敢于承担错误,勇于自省和反思,勇于改过,形成良好的自省和矫正不良行为的教育氛围,引领学生积极向善、向上,最终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更希望有更多的学者能针对新时期初中生的年龄阶段和心理特点、家庭教育情况、教师的生存现状、法律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对教育惩戒问题加以探究,明确“什么样的惩戒才是对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为促进初中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借鉴。

二、本课题目前的学术研究动态和学术前沿综述

1.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教育惩戒”古已有之,古时教育的“敎”字有这样一解,左边是孩子在学习,右边的反文是一个人拿鞭子的模样,可能最初的教育就是离不开训诫的。

但是近几年“赏识教育”在初中校园普遍受到重视和欢迎以后,教育惩戒所带来的阴影在师生中就挥之不去。

国内有关教育惩戒的专门研究很少,多将其作为多个教育手段中的一个进行考察。

初中生正处在生理,心理逐步成熟又不够成熟的特殊阶段,因此从研究的主题上看,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问题一直是这一领域中重要的论题,这方面也有不少的研究成果。

2.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与成果

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是否正常,与整个社会(家庭、学校、教育管理部门)的教育理念有着密切联系,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是由一些零散的新闻报道和多方观点组成的,且研究主要集中在近几年。

殷景录发表于《中国教师》2009年第7期中的《学校教育惩戒功能缺失与对策研究》一文,对学校教育惩戒功能缺失现状进行了分析。

得出教育惩戒缺失和当前的新闻界人士、学生家长、教育管理者、教师本人等都有一定的关系。

2002年12月28日《中国教育报》上“关于惩戒的认同度”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所有参加调查的对象中有7%的教师和35%的学生家长认为惩戒就是体罚;认为惩戒是一种教育,教师和学生家长的认同率相差26%。

在本次的调查中,有16.1%的被调查教师认为惩戒就是体罚,8.08%的教师对惩戒的理解不清楚。

有39.6%的被调查教师认为惩戒与表扬是对立关系。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一部分教师和学生家长对惩戒教育性质的误解。

广元市西城中学的王淑蓉老师在《适时适度适当的教育惩戒——种必要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一文中提出:

“教育惩戒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必要的辅助的教育手段。

它是指教育机构或教师依法对屡次严重违规违纪并在“温柔教育”、正面教育无果的情况下的对学生实施的以教育为前提、以惩戒为手段、以不伤害学生身心为原则、以不再出现要“戒”的行为为结果的教育和惩戒。

”并指出:

教育惩戒应该做到适时适度适当。

岷县第一中学的达毅老师在《素质教育论坛》2009年第四期中发表的《适度运用惩戒教育优化学生素质养成》一文中则强调:

在运用对中小学生使用惩戒手段时,应分析其对象,把握惩戒的尺度、时机,注意掌握好关爱、尊重、勿滥三个原则。

对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密切联系,也是九年义务教育成败的重要一环。

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问题的专门研究还比较少。

初中时期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希望更多的学者能针对初中生的心理特点、年龄阶段、教师的生存现状和法律制度的完善等加以探究,为促进初中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借鉴。

目前学术界对初中生教育惩戒的主要代表性成果还有:

丁亚军:

《对学生的宽容是否正走向纵容的险境》,《中国青年报》,2007年6月28日

周晓峰:

《惩戒:

德育难以企及的教育境界》,《教育科学研究》,2007年第9期

文军庆:

《国内外学生惩戒的政策与制度》,《教育参考信息》,2007年5月

温德峰:

《表扬批评奖励惩戒一样都不能少》,中华教育服务网,2003年4月19日

三、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6月19日至6月27日与指导老师见面并学习论文写作要求

6月28日至7月25日确定论文题目、收集材料并阅读大量相关资料。

7月26日至8月13日撰写开题报告、论文提纲并继续阅读相关资料。

8月14日至9月7日完成初稿,征求指导老师意见。

9月8日至9月15日修改初稿直至最终定稿。

四、预期达到的效果

本文力求在充分吸收各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初中生教育惩戒问题的探究能进行整体梳理和综合。

在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对初中生教育惩戒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加以透视。

从对初中生实施惩戒教育与体罚的区分入手,对初中生教育实施适度惩戒应该把握的原则等提出自己的看法。

并希望通过本人微薄的探研,能引起家庭、社会和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初中生教育适度惩戒问题的重视。

更希望以此有更多人士,能针对新时期初中生的年龄阶段和心理特点、家庭教育现状、教师的生存现状、法律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对教育惩戒问题加以探究,明确“什么样的惩戒才是对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为促进初中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借鉴。

 

论文框架:

浅谈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问题

【摘要】

【关键词】初中生教育,适度惩戒,体罚,原则

一、对初中生的教育运用适度惩戒的必要性

(一)初中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导致对其教育需要适当运用惩戒的方式

(二)对初中生教育中的“惩”是为了达到“戒”的教育目的

二、对初中生运用适度教育惩戒的重要性与合法性

(一)对初中生教育运用适度惩戒的重要性

第一,对初中生教育运用适度惩戒有助于树立教师的威信

第二,对初中生教育运用适度惩戒有助于规范学生的行为和习惯

(二)对初中生教育运用适度惩戒的合法性

第一,对初中生教育运用适度惩戒是法律赋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对初中生教育运用适度惩戒是各种校规校纪中的内在要求。

三、要认清初中生教育适度惩戒与体罚的区别

(一)二者的出发点大不相同

(二)二者的计划性不同

(三)二者的“度”不同

(四)二者带来的结果不同

四、对初中生进行适度教育惩戒要坚持的原则

(一)教育原则

(二)规范原则

(三)常态原则

(四)多样性原则

(五)公平性原则

(六)差异性原则

 

浅谈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问题

学号:

042503200122专  业:

思想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

姓名:

刘珍业指导老师:

杨小霞

【摘要】初中阶段是学生个性发育,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学生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转折阶段。

这个阶段,需要教师们掌握巧妙的教育艺术,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

在各种方法中,对初中学生教育进行适度惩戒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合法的。

只要正确区分适度惩戒与体罚的区别,把握惩戒的原则,适度惩戒和赏识教育一样都是有效的教育方式。

【关键词】初中生教育,适度惩戒,体罚,原则

目前,赏识教育在中小学校园普遍受到重视和欢迎,古已有之的惩戒教育所带来的阴影在师生中挥之不去。

究竟对初中学生的教育需不需要采取惩戒方式,怎样运用好惩戒手段,近年来连续发生的学生伤害老师的恶性案件引起了更多的人关注。

作为战斗在一线的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一直认为惩戒教育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借此机会在这个问题上提出了一些观点,力图为初中生教育尽微薄之力。

一、对初中生的教育运用适度惩戒的必要性

初中阶段是学生个性发育,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学生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转折阶段,需要教师们掌握巧妙的教育艺术,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以达到对学生进行有效教育的目的。

在各种方法中,对其进行适度惩戒的方法是非常必要的。

(一)初中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导致对其教育需要适当运用惩戒的方式

初中阶段是学生个性发育,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他们正在告别童年,开始一个崭新的成长和变化时期,在这期间身体的各个方面都在迅速发育并逐渐成熟,与此同时心理的各个方面也在发展,但相对于生理发育速度来说则相对缓慢,身心发展暂处于一种不平衡、不稳定的状态,还不是完全独立行为能力人,即属于“未成年人”,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就必然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不规范或者错误的行为。

这就需要作为引导者的教师,在对初中学生进行说服、激励等教育方式无效的情况下,进行适度惩罚,以达到使其改正错误并规范行为的目的。

(二)对初中生教育中的“惩”是为了达到“戒”的教育目的

初中生的教育惩戒是教师通过对初中学生学习生活中的错误或不规范行为,在其他方法无效的情况下,进行适度惩罚,让学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清楚的认识,勇于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促使学生自我醒悟,自我完善和规范,并警示、教育其他同学,使每个学生都成长为人格完善、知识健全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即通过“惩罚”这种教育方式达到使学生本人和其他同学改正错误即“戒”的教育目的,这是非常必要的。

二、对初中生运用适度教育惩戒的重要性与合法性

(一)对初中生教育运用适度惩戒的重要性

第一,对初中生教育运用适度惩戒有助于树立教师的威信

著名教育家赞可夫说过:

“如果没有威信,也就是说,师生之间没有正确的相互关系,就缺少了有成效地进行教学和教育工作的必要条件。

”可见,教师的威信对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和进行有效地教育教学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几年,教育界广泛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学生“没有学好”的责任,不论是不是教师的原因,都压在老师的身上,让人没有辩解的余地。

部分学生认为我的一切不好都是因为老师不会教,和自己努力与否无关,我在学校就是“上帝”。

老师在学生面前毫无威严,常常面对“都是你不会教”、“你能把我怎么样”、“我不读书与你何关”的学生无可奈何。

面对未成年学生中出现的种种不正确、不规范的行为,教师该什么办呢?

是对学生说说:

“没事,我相信你以后会更好”,还是应该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更能让学生达到“知错就改”的教育效果呢?

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说:

“假如某些人没有受到温和方法的影响,就必须求助于比较粗暴的方法,要到用尽一切方法之后,才能宣布一个学生不堪造就。

”对初中学生运用适度惩戒是在关爱的前提下,通过对学生的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一定程度的痛苦或羞耻,激发其悔改之意,从而达到矫正的目的,还可以对其他学生起到威慑作用。

对于一个用“说服”、“感化”但屡教不改的学生,就应该采取相应的“硬性教育”,即适度惩戒。

这不仅是为“教育”本人,也向其它学生表明了教师的态度,别的学生也会从被惩罚学生行为中认识到应该怎样及不应该怎样。

从而使学生能服从教育管理,使教育教学顺利进行。

鲁迅挨严师批评,没有辩解迟到的原因,只在书桌上刻个“早”字来警示自己,不怨师反求诸己,多么正确的态度啊!

许多过去常挨老师批评的学生走上社会后,恍悟到自己糊涂懵懂,他们对老师反而格外感激尊敬。

最近,我对自己所任教学校初中九年级部分学生的访谈中也感受到:

大部分学生对过去(七、八年级)受到的老师的处罚(诸如罚扫地、甚至刮了一巴掌等),只要是理解了老师的教育目的,都表示能理解老师甚至有感激之情。

第二,对初中生教育运用适度惩戒有助于规范学生的行为和习惯

比方说我们很熟悉的一个故事,一个12岁的少年,踢足球,把别人家玻璃踢碎了,人家找来赔玻璃,玻璃很贵,要很多一笔钱,小孩害怕了,来找他爸爸,他爸爸就说这玻璃是你踢碎的吗?

他说是,他说那你就赔吧,你既然给人打碎了,你就赔吧,赔人家玻璃。

小孩说我没有钱,他爸说没有钱,我可以借给你,一年后还我,你能还我,我就借给你,这孩子说那好吧。

孩子借了之后,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在课外坚持擦皮鞋、卖报纸、打工,把这个钱给挣回来。

这个孩子长大之后,就是原美国总统里根。

他在回忆录中他说:

正是通过这样一件事情,让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和如何承担,那就是一个人要对他的过失负责。

里根犯了错误,课外坚持擦皮鞋、卖报纸、打工,虽然身心疲劳、痛苦,却是在父亲的引导下自觉接受的处罚。

是父亲对孩子的一种“适度惩戒”,并且很好地达到了教育的效果。

如果当时的父亲只说:

没有事,我相信你不是故意的,老爸帮你赔玻璃。

可能就无法让小里根理解并长期地记住:

犯错误,就要自己承担相应地责任。

以后再犯其他的错误也会以“我不是故意的”、“我还小”等理由来安慰自己。

众所周知,当2004年亚运会在日本广岛结束的时候,六万人的会场上竟没有一张废纸。

全世界报纸都载文惊叹:

“可敬、可怕的日本民族!

”其实这与日本的学校教育有着极大的关系。

为了达到某种训练目的,他们能让幼儿园六岁的小朋友只穿裤衩在雪地上站半个小时!

“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才能接受“大任”这一中国儒家的经典名言竟让日本民族深谙了其中的真谛!

很多中小学校对新生进行军训的时候,教官让学生练立正姿势,就是让学生比较长时间地以立正姿势站立,达到使学生“姿势规范”的目的。

设想教官不如此做,学生会“立正”吗?

(二)对初中生教育运用适度惩戒的合法性

惩戒是一种权力而非权利,是教师用于惩处违反学校学习生活规范的学生的权力,针对的是学生违反规范的行为,是基于教师职业地位而拥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力,是维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权力,也是教师职业权力和义务之一。

第一,对初中生教育运用适度惩戒是法律赋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从相关法律看,教师具有管理学生的权力,这在《教育法》第二十八条、《教育法》第四十三条,《教师法》第七条等都有相应的陈述。

初中生教育惩戒实际上是由教师和学生的特殊身份决定的一种教育管理权,是教师基于职业地位而拥有的针对违规违纪学生的教育权力。

如,《教师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教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不仅从以上法律法规中可找到教师管理学生的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都把学校和学生的关系定位在“教育、管理、保护”,因此学校教师对本校学生在校期间有管理的权力,学生在学校管理的时间和学校管理的场所有服从老师管理的义务,教师惩戒权正是教师对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破坏校规校纪的学生行使的一种教育管理权,是法律赋予教师基于职业地位而拥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力。

第二,对初中生教育运用适度惩戒是各种校规校纪中的内在要求。

《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小学生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集中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对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是教师管理学生的依据,学生违反了就要受到教师的批评教育和惩戒。

因此,教师惩戒权是法律赋予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务行为中的强制性权力,它体现的是学生和教师之间的管理关系,学校基于法律上的规定,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学生的具体活动享有一定的管理职能,而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则是这一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执行者,因此,教育惩戒反映的是以学校和教师为主体的、以校规校纪为依据的、以学生服从和执行为特点的、具有强制性的教育管理行为。

三、要认清初中生教育适度惩戒与体罚的区别

当然,适度惩戒绝不是体罚。

对初中生教育运用适度惩戒,一定要将二者区别开来。

(二)二者的出发点大不相同

人非草木,熟能无过,作为未成年孩子的初中生更是如此。

作为引导者的教师面对他们的过错和不规范行为,如果是从“爱心”、“责任”或“教育”出发则是属于适度的惩戒。

2001年初,马来西亚雪兰州的学校都开始执行对破坏学校公物行为的‘惩罚制度’(英文简称PSP),制度规定按破坏公物的轻重程度计分和处分:

10分:

校方和家长磋商、藤鞭打1下、第一封警告信、违纪学生填写书面认错书;20分:

和家长磋商、藤鞭打2下、第2封警告信、违纪学生填写认错书、对违纪学生进行心理辅导;30分:

和家长磋商、藤鞭打3下、第3封警告信、填写认错书、违纪学生签署许诺。

当看到学生恶意破坏教室玻璃的时候……雪兰州学校老师从教育学生知错、认错、承担犯错后该承担等的责任出发,根据学校的惩罚制度对学生的错误程度作出考量(如程度为10分),进而作出适度的惩罚(如教师代表校方和家长磋商、藤鞭打1下、第一封警告信、违纪学生填写书面认错书),就属于适度惩戒。

反之,如果是因为看到学生做错事生气,为了发泄情绪而作出藤鞭打1下(哪怕并不会严重伤害到学生的身体)的处罚就应该属于体罚的范畴了。

(二)二者的计划性不同

对初中生教育的适度惩戒是教师在学生错误或不规范行为时,根据当时的情形和学生的个性特点对初中学生作出的有计划有原则的适时适度的有意的惩罚。

而教师个人(而不是学校)在学生发生过失的第一时间仓促做出并实行的,不考虑行为的教育意义和后果的,具有极大的冲动性和偶然性的惩罚则属于体罚。

当看到学生恶意破坏教室玻璃的时候……雪兰州学校的老师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先对学生的错误程度作出考量(如程度为10分),考虑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当时的情境,再根据学校的惩罚制度作出适度的惩罚(如教师代表校方和家长磋商、藤鞭打1下、第一封警告信、违纪学生填写书面认错书),这就属于适度惩戒。

反之,如果是当时看到学生打破玻璃而生气,为了发泄情绪“立刻”对学生藤鞭打1下(哪怕并不会严重伤害到学生的身体)的处罚就应该属于体罚的了。

体罚,是一种带有发泄性而非计划性的恶意的责罚。

其动机是为了发泄私愤,而不是教育学生。

因此它对学生会造成严重的伤害。

(三)二者的“度”不同

惩戒和体罚的明显区别,除了动机和目的之外,显然有一个度的问题,即分寸的把握。

体罚与惩戒区别不在于是否打了学生,而在于结果是否伤害了学生。

合理的惩戒是一种教育策略,教师应该有惩戒权,也应该合理利用惩戒权。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特别要掌握惩戒的“度”,合理的惩戒是教育,不合理的惩戒就是体罚。

超越一定的“度”,“惩”就达不到“戒”的目的。

反而伤害了学生,而不是教育了学生,就是体罚。

比如,对学生迟到、早退、上课开小差、不参与集体活动等行为,它们够不上行政处罚,而在教师说服教育无效的前提下,适量地罚学生打扫卫生、跑步、抄写单词等,目的和结果都是让学生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则不属于体罚而是适度惩戒范畴。

如果说学生没有履行值日的职责,本来要扫一天,现罚扫教室两天,不至于使学生的身心受到多大的伤害,又能教育其自觉承担该承担的责任,这就是合理的惩戒。

如果罚扫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就可能导致学生由不履行值日职责的错误转向痛恨老师、厌恶劳动的另一个极端,就属体罚。

(四)二者带来的结果不同

体罚从狭义上理解就是打学生,即教师让学生的肉体付出疲劳、疼痛、甚至损伤。

而广义的理解是对学生造成较重的长期的身心伤害的行为。

有人认为,如果学生身体没有受伤害,就算不上体罚,这种观点只看现象,不看本质。

学生的身体不能伤害,学生的心灵更不能伤害,对学生进行随意辱骂,直接伤害的不是学生的身体,而是学生的心灵。

身体的伤害是短暂的,而心灵的伤害则是长久的。

心罚比一般的体罚更可怕,因此,心罚实质上是更严重的体罚。

当看到学生恶意破坏教室玻璃的时候……雪兰州学校的老师对学生的错误程度作出考量(如程度为30分),再根据学校的惩罚制度作出惩罚(如教师代表校方和家长磋商、藤鞭打3下、第3封警告信、填写认错书、违纪学生签署许诺)。

“藤鞭打3下”,是学生了解这个惩罚制度,并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理应接受这种处罚的前提下作出的,学生肉体上虽会有疼痛甚至轻微损伤,但却心服口服,没有造成什么心理伤害,并且起到认识错误并改正错误的教育效果,则属于适度惩戒。

反之,如果是当时老师看到学生打破玻璃很生气,不加思考地“立刻”对学生藤鞭打3下(哪怕并不会严重伤害到学生的身体)。

学生肉体上的疼痛或损伤是一样的,可是心理感觉不一样,可能就会对老师的行为怀恨在心,明天打破更多的玻璃以示抗议。

这样的惩罚就应当属于体罚。

四、对初中生进行适度教育惩戒要坚持的原则

因为初中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对初中生进行惩戒教育尤其考验着每个教师的智慧。

在教育过程中,把握教育惩戒的原则尤为重要。

(一)教育原则

惩戒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学生,矫正学生行为,完善学生的人格等。

所以惩戒应以教育为目的,不在于形式如何如何。

作家魏巍曾经这样回忆他小学时候的班主任蔡老师:

“她从来不打骂我们。

仅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

同样的错误,开除出学校,将学生推至校外,使学生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机会,还不如留在学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或者采取其他可能的手段,还有机会改变学生,使其更好地成长成才。

再如教室不整洁,由值日生再打扫,通过“惩罚”来使之懂得什么叫做责任和义务,什么叫做“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又如背不出古诗词或英语单词而让他抄几遍,通过抄写的“惩罚”来达到背诵的目的等等。

所有这些,与社会上的工人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而通过加班来获取同样报酬的道理是一样的。

也即这些“惩罚”不仅是有“回报”的,而且是有意识和目的、有量度和效度的一种教育手段。

显而易见,它对于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当然,它与那些情绪化、暴力化的给学生带来心理、生理伤害的所谓“惩罚教育”即体罚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惩罚教育过后还要有相应的说服教育,打一巴掌还要揉三揉,告诉孩子为什么要惩罚他,让孩子去掉悲观情绪,明白老师的用心,是要让他改正错误或规范行为。

(二)规范原则

学校或班级应该制定相应的奖惩条例,使学生有一个明确的、自觉的行为规范。

知道犯错误或者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发生时应该接受什么样的处罚,实现教育惩戒“有法可依”。

也让学生在被“惩戒”前有一个心理准备,更能“欣然接受”。

(三)常态原则

惩戒和赏识都是必要的教育手段,惩戒学生和赏识表扬学生一样,是教育的常态。

平时教师和学生相处融洽,以爱为先。

当学生犯错误尤其是原则性的错误时,严字当头。

应该赏识的时候不要吝啬表扬和鼓励,该适度惩戒的时候也要有一定的惩罚措施。

宽严相济,就会产生一种令人敬畏的亲和力,增强教育的效果。

学校或班级制定的奖惩条例应让学生熟记。

让其知道犯什么样的错误或者有不什么符合规范的行为发生时,就应该接受什么样的处罚。

学生有不规范或错误行为,该惩罚的时候就要按规章制度作出惩罚。

经常性的实行惩戒措施也比第一次实施惩戒更能让初中学生接受,不会出现:

“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被罚过”的说法或想法。

此外,还应该经常性地教育学生:

没有人是完人,谁都会有犯迷糊的时候。

别人不会因为你一时的错误而全盘否定你,承认自己的错误不是软弱,恰恰是强者的姿态。

应该摆正心态,心平气和地接受他人批评,不要放大缺点。

(四)多样性原则

惩戒方式很多,可以是相对轻松以提醒为主的罚唱歌、罚公益劳动等形式,也可以是相对严肃一点的取消推荐各级各类先进的资格,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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