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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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珠海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

        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珠海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自2006年实施以来,为推动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和促进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

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我局根据省厅要求从本市实际出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事求是与客观公正相结合、宏观评估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总结经验与分析问题相结合、保证规划的权威性与适当调整规划的内容相结合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

在执行规划过程中,我们不断完善规划的工作机制、责任机制和检查评估机制。

制定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并就落实工作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

一是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二是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完善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加强督办,及时反馈,以此来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

根据省厅要求,现对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的实施情况评估如下: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

我们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劳动保障利益问题为重点,突出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和基础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规划》目标实施进展情况良好,部分规划指标已经达到五年规划终期目标,基本形成“城乡居民比较充分就业、社会保障逐步健全完善、劳动关系日趋和谐稳定、基础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发展局面,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劳动就业

——构建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珠海市就业再就业补贴标准和申领拨付办法》、《珠海市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补贴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形成了具有珠海特色、比较完善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有力地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

建立起失业预警机制,对全市劳动力的就业和失业状况实行动态管理。

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进行季度通报,实行年度考核,形成层层落实就业工作责任的格局。

——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全市本级和3个行政区全部建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23个街道(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290个社区聘用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基本形成了市、区、街道(镇)、村(居)委会四级就业服务网络。

劳动保障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已覆盖到市、区、街道(镇),并与省联网。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先后举办了“就业直通车”、“三八失业妇女”、“五一失业职工”、“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农场职工子女”、“企业失业军转干部”等各类专场招聘会,为不同就业群体提供针对性公共就业服务,真正帮助解决了一批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构建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全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补贴政策,农村劳动力享受城镇失业人员的同等待遇。

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新三化”建设和统一工作职责、统一业务流程、统一资料台帐、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信息系统、统一设施标识、统一人员和经费保障“八统一”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深入推进。

实施了“百企扶百村就业工程”,全市198家企业与187个村(居)建立结对帮扶机制,2007年初,我市成为国家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

——构建面向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们出台了《珠海市贯彻落实省“三年30万”城乡就业援助工程实施方案》,将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办理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的城乡劳动力、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列入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并提供岗位、社保、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公益性劳务派遣、就业结对帮扶、社区公益岗位安置等办法,帮助579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解决了384户470名“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问题。

真正实现公益性岗位开发、落实再就业政策和促进就业工作三者有效结合。

(二)职业培训与鉴定

——构建多层次的职业培训体系。

市本级和3个行政区均建立了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确定定点职业培训机构30个,形成了覆盖市、区、街道(镇)的培训网络。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得到较大的提高;深入推进农村青年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指导培训;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培训工程”,对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失业居民进行创业培训,创业促进就业效应初步显现;对职高、技校生开展就业指导讲座培训,宣传就业政策和求职常识;对退役士兵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劳资管理人员进行劳动用工管理培训;技工学校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技工教育发展呈现新局面。

——构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体系。

“十一五”期间,出台了《珠海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珠海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和《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暂行管理办法》,将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奖励等内容制度化。

着力构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加强鉴定基础硬件建设,建立7个定点考场和1个智能化考试平台;大力推进鉴定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考务管理、试题研发、证书管理、考评员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鉴定考试工作基本实现信息化、程序化管理;切实优化工作人员、考评人员、研发人员三支队伍建设,实现工作人员100%持证上岗;全面宣传推广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举办全市性技能大赛,使职业技能鉴定拓展到全市5所大专院校、7所职业学校及各类企业、社会各界,初步形成了全市“学技能、用技能、奖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社会保障

——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我市已初步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两大保险制度为主体、企业年金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十一五”期间,出台了《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过渡办法》、《珠海市企业年金整体移交方案》,有55家企业建立年金制度,在制度上实现了社会保险的城乡全覆盖。

2007年1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精神,我局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和《关于改革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并全面启动了做实个人账户和建立视同缴费账户工作。

——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十一五”期间,出台了《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并成功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医疗保险并轨。

其中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四种基本制度,对于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致困”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单位从1998年刚启动时的30多家,发展到目前的437家,整个医疗服务队伍从基层的社区门诊一直到三级医院,形成了布局合理、级次分明、方便快捷的服务网络,医疗保险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协同推进。

在执行国家和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基础上,我市出台下调各类企业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建立并完善了对安全生产用人单位进行表彰及奖励的制度;通过宣传、检查和培训等方式开展工伤预防工作,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和完善工伤探视帮扶工作的意见》,为企业职工解决临时性困难问题。

2007年,经省厅批准,我市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将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在原用于失业人员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基础上,增加到社会保险、岗位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调控失业的重要作用;失业保险待遇有较大幅度提高,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三位一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出台了《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均衡了企业间的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相关费用的负担,保障了职工权益。

——通过有效监管确保了社保基金平稳运行。

“十一五”期间,出台了《珠海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以行政监督为主体,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社会监督协调并举的工作体系已经建立;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手段不断完善;对社保基金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机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没有出现违规征缴、违规经办、超范围支付和挪用基金等情况;1998年度以前被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全部回收,确保了基金安全稳健运行。

——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我市已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市的“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退管服务网络,在市、区两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分别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委员会和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全市23个街道(镇)设立了退管服务所,190个社区(村)居委会建立了退管服务站,并配备了245名退管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

退管服务工作基本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的“六到位”。

通过加强基础建设、健全管理手段和推进示范点建设等措施,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企业退休人员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调解机制更加健全。

“十一五”期间,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实施意见》。

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和组织的建设,3个行政区和18个镇(街)分别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全市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9%,位居全省前三名。

率先研发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为2700余家企业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档案,实现对用人单位诚信守法和主办监察员工作情况进行量化管理和有效监控。

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机制。

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督促指导,在珠海高新区、高栏岗区设立了监察执法中队,有力推动各区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发展。

——劳动监察专项检查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通过建立用工管理台帐、职工基本情况登记本、劳动保障手册,使建筑施工企业员工实现“上岗有手册、信息有档案、管理有秩序、流动有记录、工资有保障、大病有治疗、伤残有救助”,有效解决建筑工地劳资纠纷频发问题。

开展民办职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和放心职介服务单位评选工作,签署诚信服务自律公约,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活动。

加大对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行为的查处力度,“十一五”期间,出台了《关于珠海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先后在我市通报了15家欠薪企业,报省厅通报了5家欠薪单位,提请取消了5家欠薪建筑企业在我市承建工程的资格。

——初步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和协商共决机制。

定期发布年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增强指导价位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作用。

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综合考虑GDP增长幅度、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探索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市已有5500多家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职工近30万人。

——建立高效快捷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机制。

改革办案方式,规范仲裁程序,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高效服务。

大力实施弱势救济维权工程,为涉及欠薪和集体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的职工减、免、缓仲裁费用。

搭建优质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基本实现“劳动仲裁信息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案件处理人性化”。

——建立劳动保障信访维稳机制。

市、区、镇(街道)三级劳动保障信访、监察等维权工作机制健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共有信访、监察等维权办事窗口52个,信访渠道畅通,制度健全,程序规范,责任落实。

完善不稳定(隐患)因素包案台帐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建立起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长效机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基础能力建设

——综合法制和宣传工作成果显著。

全面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水平有显著提高。

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进行了普法宣传。

政务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在省、市名列前茅,《关注劳动》成为热点电视栏目,“领导重视、群众关心、部门支持”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信息化建设有新突破。

珠海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通过综合验收,基本覆盖市、区、街道(镇)三级劳动保障机构,并与省厅实现联网。

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核心业务运行稳定,新增业务系统逐步投入使用,功能和性能都有显著提升,被评为全国金保工程示范单位。

劳动保障信息化公众服务取得重大进步,网上数据查询更加方便快捷。

“12333”咨询服务热线稳步运行,每月话务量超过16万人次,被评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劳动保障综合统计年报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统计工作效率和质量有了质的飞跃。

——行政服务效能有提高。

以“三服务一促进”为主题,机关作风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深入开展,“增进团结、崇尚实干、注重实效”的工作氛围日益浓厚。

南湾劳动管理所被评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斗门三里村对口帮扶工作成效明显。

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缩短公文流转时间,办公效率有明显提高。

——社保经办能力明显提升。

加强内部控制和日常监管,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形成“纵向监督指导,横向协调制衡”的内部管理机制,经办机构的服务意识和经办能力明显提升。

完善业务操作系统,优化服务环境和手段,经办业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网上申报单位达到1200多家,占参保总人数的65%。

(六)“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

――市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市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建设项目于2006年3月经市发改局批准立项,投资金额6600万元,2007年初,省劳动保障厅已拨款1000万元专项资金,同年12月完成了全部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图概算和部份项目报建,原计划在2008年3月动工。

服务窗口建成后,将原分布在全市的劳动、社会保险等的办事机构进行集中整合,缓解现有办事场地严重不足的问题,能有效的缩短办事时间和提供快捷便利服务。

2、项目进度:

2008年1月根据市规划局《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决定将该项目用地从原址调整到香洲梅华路北、红山路延长段西侧。

调地后,已办理了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下一步将开始进行图纸的建筑方案设计等项目相关工作。

——珠海市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珠海市计划投入资金约52130万元(其中:

省政府补助3000万元,市政府投入49130万元)建设的市技工学校新校区,原定于2008年开始建设,2009年秋季投入使用。

该项目被列入2008年珠海市政府建设工程重点督办项目,计划投资6030万元。

技工学校新校区将建设成为技工教育、职业技术培训、高技能人才实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四位一体”的高级技工学校和广东省示范性职业技术教育学校。

2、项目进度情况:

该项目已经珠海市发改局建设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

由于市政府调整全市产业结构,原定校址要待市政府重新选定,选定新校址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再立项,该项目建设进程将因此而延后。

――金保工程项目和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1、项目概况:

2001年,我市金保工程项目和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建设,2002年,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

该项目市政府投资2500万元,实际列支2292.954万元,节余207.046万元,节余资金用于农保软件开发、远程灾备机房装修、核心机房气体消防工程共111.0957万元,实际节余95.9503万元。

2、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2002年10月开始建设,2005年底完成并全部投入使用,系统建设达到了总体技术方案设计的目标,于2006年6月通过了最终验收。

3、项目成果:

该系统实现了“数据集中、网络互联、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自投入使用以来,性能稳定,运行正常;该社会保障卡系统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卡建设规范,符合国家金卡工程一卡多用的要求,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发展的方向;2007年该系统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列为“金保工程”的示范工程。

二、“十一五”规划中期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

――新增岗位:

2006年、2007年、2008年(截止到4月)我市完成新增就业岗位(不包括外来流动人员就业人数)分别为28947个、29912个、20398个,分别完成年度省下达年度任务的111.3%、115%和51%。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到“十一五”中期,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达26321人次。

其中:

2006、2007年、2008年(截止到4月)全市实际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分别为11193人、10737人、4391人,分别完成年度就业工作目标的111.9%、107.4%、43.9%;2006、2007年、2008年(截止到4月)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为48.5%、49.6%和25.3%,分别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107.8%、110.2%、56.2%。

――城镇登记失业率:

2006年、2007年、2008年(截止到4月)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2.77%、2.76%和2.75%,均完成省下达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的年度任务。

――专项资金:

全市落实就业专项资金7835.8万元,使用就业专项资金5964.5万元,其中:

兑现岗位、社保、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技能鉴定、创业等五项就业补贴2786万元。

(二)职业培训与鉴定

――职业培训:

“十一五”期间,全市城乡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达24761人次,参加创业培训达2229人次。

――技能鉴定:

“十一五”规划截止2007年底,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约7.4万人,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率达80%,获得高级以上资格证书人数约占获证总人数的25%;全市50861人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43780人通过考核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外省农民工42767人,其中36687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

鉴定和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8575人。

其中,涉及鉴定工种总数96个,专项职业能力鉴定新项目18个。

(三)社会保障

――参保人数:

截止到2008年5月,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73.6万人、79.8万人、65万人、66.6万人和32.8万人,分别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的111%、112%、103%、104%和109%。

截止2008年5月,全市已参保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人数达到99740人,参保覆盖率达到70.20%;享受老年津贴人数达到30120人,占全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老年人口总数的76.2%;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历年滚存结余5028万元,其中个人账户结余4628万元,储备基金结余400万元。

2007年,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保的投入,财政补贴比例由原来的15%提高到20%,储备基金投入规模由原来每年400万元提高到600万元。

全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6.7万人,覆盖率达到93%;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6.7万人,覆盖率达到98%。

截止今年5月,全市共有企业退休人员36299人,已纳入社区管理服务22736人,实现社区管理服务率63%。

――基金收支:

2006年至2008年5月,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基金收入77亿元,支出38亿元,结余39亿元。

五项保险基金历年滚存结余84亿多元,比2005年底增长88%,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70%。

(四)劳动关系

 ――劳动监察:

“十一五”期间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26万批次,涉及劳动者5.21万人。

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日常巡视检查企业1.2万家次,涉及劳动者158.9万人次。

受理举报(投诉)案件4405宗,为8.4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福利待遇9599万元,责令补签订劳动合同8.6万份。

――劳动争议仲裁:

全市受理仲裁案件2484宗,涉及劳动者5963人,涉案金额12488万元。

提供免费法律援助113批次,涉及劳动者1300余人。

对困难人员的仲裁费用实行缓、减(免)政策,减、免、缓仲裁费用达53700元,涉及农民工人数89人次。

案期内结案率达99%。

――工资和集体协商:

制定了290个工种(岗位)的工资指导价位。

全市已有5500多家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职工近30万人。

200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218元,与上年同比增长了11.96%,超过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5%左右的目标。

(五)基础能力建设

――金保工程建设:

我市金保工程系统建设被劳动保障部列为“金保工程”的示范工程。

联网的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机构、药店和银行等服务网点联网数量达578个。

――社会保障卡系统升级:

社会保障卡消费由脱机交易改为联机交易,社会保障卡不再需要圈存,交易和清算进入广东银联的统一平台。

――“12333”咨询热线:

咨询、投诉电话24小时不间断人工接听。

每月话务量超过16万人次,“12333”已成为劳动保障信息咨询最主要的渠道。

三、“十一五”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分析

我市在实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困难群体就业难问题依然存在。

尽管我市出台了多项积极的就业政策,困难群体帮扶机制逐步健全,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统筹城乡就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缺乏职业技能的就业困难人群就业难度仍然较大。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不稳定和结构性失业问题依然较为突出。

就业扶持政策覆盖面比较窄,就业专项资金投入不足。

(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业务进展缓慢。

从2007年下半年起,我市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处于停顿状态。

主要原因是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笔数多、数额小、工作量大、无利润,且现有政策要求担保公司参与合作条件的门槛比较高,导致担保公司退出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三)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市技能人才培训基础依然薄弱,高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外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社会劳动者及企业在岗职工培训等任务艰巨。

现有的公共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和教学设备等亟待加强。

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尤其是作为技能人才评价与管理核心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部门,亟待解决理顺体制、强化职能、充实队伍等问题。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推动落实有待加强。

我市近年来在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和创新,初步建立起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

但受思想观念转变、经济条件限制和基层部门推动力度等影响,部分地区制度政策的推动落实不够理想。

如商业零售、建筑施工、餐饮等行业的参保率普遍不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比较脆弱。

(五)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

尽管我市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监察执法力度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如不按规定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六)三方协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由于没有常设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基础设施、人员培训等方面缺乏资金保证,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三方代表变换又较为频繁,导致工作的开展缺乏主动性、连续性。

四、“十一五”规划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一)完善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大力实施全民职业技能培训和提升计划,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享有比较充分就业的发展目标。

——完善就业扶持政策。

根据目前我市就业扶持政策覆盖面比较窄的实际情况,需对现有的就业补贴政策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扩大就业扶持政策的覆盖面;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继续贯彻落实“广东省三年30万城乡就业援助工程”。

开展就业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公益性岗位、扶持就业项目、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建立就业安置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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