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雨季三防应急专项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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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雨季三防应急专项救援预案
**煤矿雨季“三防”应急专项救援预案
矿属各单位:
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或灾害,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企业的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优先原则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3)保护环境优先。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1应急组织体系
1.1.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董事长
副组长:
副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
副总工程师、各部室负责人等。
1.1.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调度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日常业务、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1.1.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应急工作。
(1)负责编制、修订本专项应急预案;
(2)负责本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队伍组建、配备相关器材和装备;
(3)负责本专项应急预案的学习、贯彻、演练和实施;
(4)接受上级指令和调动,参加救援。
1.2指挥机构及职责:
1.2.1现场指挥领导小组职责、职能划分:
(1)现场抢险组:
由专业队、预备队和按照需要组织起来的人员组成,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机电组:
由机电主管负责,确保供电、排水、提升人员的主要提升系统以及确保调度指挥通讯畅通和救灾机电设备的及时安装。
(3)后勤组:
由物资供应中心负责,保证救灾物资、材料、工具及应急物资、器材的统一供应。
(4)抢救组:
由救护队组成,救护队长担任组长,负责现场抢救,备足药品,对遇险人员进行急救。
(5)汽车组:
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准备好足够数量的救援车辆,随时待命。
(6)资料组:
由地测主管负责,准备好图纸等相关资料。
(7)灾害调查组:
由安监站牵头,工程技术部、党群部配合,对灾害调查取证、原因分析、责任处理。
(8)善后处理组:
由党群部负责,搞好安抚、善后工作。
1.2.2指挥机构的职责:
(1)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突发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及问题,做好抢险救灾记录和资料的保存。
(3)紧急调动一切人员、物资、设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请求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支援。
(4)组织有关部门按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生产。
(5)对灾害进行调查及善后工作。
1.2.3政府应急救援指挥(超出绿塘煤矿应急响应能力的灾害)
事故严重程度若超出我矿处置能力,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在政府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人员到位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下属各抢险救援小组按照“归口”原则,立即归属政府各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服从其调配。
2.预防与预警
2.1危险源监控
2.1.1雷电危险源的监控及应急响应
2.1.1.1监控的主要对象:
主副风三条大巷、35KV变电站、锅炉房烟囱、单身宿舍、人员密集区、风井瓦斯发电站及抽放系统、风力发电。
2.1.1.2防雷主要措施:
①室内预防雷击:
供电系统、通讯信息系统、建筑物、构筑物等必须安装合格的避雷针、避雷器,电器设备外壳、导线保护套、光缆的抗拉钢丝等必须可靠的接地;家用电器要拔下电源和天线等所有连接的信号线路等,雷雨天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雷暴时,人员不要靠近室内的暖气片、水管、下水管道、电源线、电话线等,以防这些设备带电。
②建筑物、室外预防雷击:
对全矿主要设备及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摇测。
对不符合要求的接地线,接地极进行处理,使其符合防雷要求,做到大风大雨不倒杆、不断线、不停电,主要设备及建筑物不遭雷击。
2.1.2暴雨危险源监控及应急响应
(1)监控的主要对象:
主副风三条大巷、35KV变电站、单身宿舍、人员密集区、矸石山。
(2)防洪主要措施
①汛前成立雨季“三防”指挥部和“三防”办公室,完善各级领导值班制度。
矿成立雨季抢险专业队伍和预备队,坚持24小时值班。
在接到通知10分钟内携带抢险工具到指定地点集合。
②汛前组织人员对矿区域内进行雨季“三防”工程普查,编制雨季“三防”重点工程计划,落实资金、落实人员,在汛前组织完成。
③进入雨季前,必须对井下所有防水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防水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④供应部门要备足地面抢险物资,建立“三防”物资专用库,汛期专人专管,24小时值班,确保险情出现时能及时供应救灾物资,对需求量大的物品(如草袋、编织袋等),要组织好货源,保证随用随取。
抢险车辆、医疗救护及有关单位和人员确保能够随时集合待命。
⑤对井下水沟,汛前组织人员彻底清挖,确保井下排水管路畅通。
⑥汛前对矿井主排水系统提前进行检修。
⑦汛期井下各作业地点都要安设有效电话,各单位要指定人员接听电话。
要编排井下人员撤离通知顺序表。
安全部门要专门制定工作人员渡汛工作制度和渡汛安全措施及其它地点零散流动人员、边缘地点作业人员的渡汛安全措施。
压风管路、防尘管路全部安装到各个施工地点,掘进地点安装到迎头,采煤工作面分别在两巷安装,井下的所有材料巷、运输巷、回风巷全部分别安装直径不小于100的压风和防尘管路。
通讯系统图、压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随着系统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⑧汛期,我矿结合实际组建一支具有实战能力的抗洪抢险队伍,并在汛前进行三次以上实战拉练演习,使抢险队伍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
⑨汛前要对矿井避灾路线和标志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避灾路线畅通,标示醒目,并至少组织一次全矿性的避灾演习,使井下所有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警示、安全出口等。
⑩汛期随时与气象、水利部门联系,收集各种气象、水文资料,为指挥部超前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1.3井下水灾危险源的监控及应急响应
(1)调度员接到灾害汇报时,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
并把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立即按规定的汇报程序汇报董事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和有关部门、请矿值班领导调度指挥组织抢救。
(2)重大水灾事故发生后,矿应立即按照应急重大事故处置预案规定的程序设立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并及时组织实施该事故预案。
指挥部的设立应在15分钟内完成,情况不明或涌水量突增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到地面安全地点。
(3)成立指挥部之后,调度员应按总指挥的指示立即通知有关抢险小组赶赴现场、观察灾情,研究抢救措施,并通知护卫队维持好秩序并做好井口的保卫工作。
各抢险小组的设立应在20分钟内完成,并立即开展工作,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告指挥部。
(4)调度室要迅速在距事故地点较近的地方架设临时电话,并派专人看管,以便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
(5)调度室要通知受灾的区队和矿灯房查清当班出勤人数和矿灯数量,现场遇灾人数和估计所在的地点,并通知劳资科找出伤者的劳动管理档案备查。
按总指挥的指示,调动人力、物力抢救,并掌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6)机电、后勤部门要保证供电、通讯、供水、交通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7)矿卫生所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
(8)物资供应中心负责抢险物资、设备的调动,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各单位都必须支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9)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继续扩大,争取将损失降到最小。
2.2预警行动
2.2.1预防预警信息
1、雨季期间成立防洪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气象、水文部门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
当预报即将突降暴雨时,防洪领导小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防洪领导小组应及时获得水文部门的观测结果,雨情和水情应在半小时内向应急指挥部汇报,为防汛救灾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2.2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数以及财产、交通运输、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救灾指挥机构报告。
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后及时上报,并按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2.3预警
2.3.1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员预防洪涝灾害和自主保安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防洪救灾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洪救灾责任人、成立防洪救灾队伍,提高抗险救灾能力。
(3)预案准备:
制订完善洪涝灾害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4)物料准备: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洪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洪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5)通信准备:
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确保防洪通信网络系统完好和畅通。
(6)防洪救灾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7)防洪日常管理工作:
依法加强防洪日常管理工作。
2.3.2预警报告方式
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通知应急措施组织机构领导,并根据矿值班领导的指令,首先通知机电、安监、技术、地测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总指挥下达停电撤人命令后,立即向各单位下达通知,并记录井下人员回撤及停电情况汇报,并将事故现场情况及时报告指挥机构领导,准确、快速传达总指挥下达的命令,(附:
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形成书面报告迅速上报集团公司。
2.3.3信息报告程序
2.3.3.1事故报告
发生雷击、洪水、井下突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重大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要迅速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汇报区队和安监处值班人员。
调度室接到发生重大事故的汇报后要迅速通知矿领导及有关人员(附:
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及负责人联系电话),并形成书面报告迅速上报集团公司。
2.3.3.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3)发生事故的类型;
(4)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约计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2.3.3.3矿调度室接到发生重大事故的汇报后,应立即报告董事长、安全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部长、安监站站长和有关部门,并根据领导的批示迅速通知救护队、矿卫生所、安监站、车队及各有关部室。
并迅速派人实施抢救、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搜集证据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迅速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及当地政府汇报,取得上级领导和当地政府的帮助,请求给予事故抢救或支援。
2.3.3.4重大事故发生后,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大事故有关的物品、残骸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记,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简图,并保存好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3.3.5事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迅速核实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1矿井雨季防雷处置措施:
3.1.1防雷预案的主要对象:
主副风三条大巷、35KV变电站、锅炉房烟囱、单身宿舍、人员密集区、风井瓦斯发电站及抽放系统、风力发电。
3.1.2防雷主要措施:
(1)室内预防雷击:
供电系统、通讯信息系统、建筑物、构筑物等必须安装合格的避雷针、避雷器,电器设备外壳、导线保护套、光缆的抗拉钢丝等必须可靠的接地;家用电器要拔下电源和天线等所有连接的信号线路等,雷雨天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雷暴时,人员不要靠近室内的暖气片、水管、下水管道、电源线、电话线等,以防这些设备带电。
(2)建筑物、室外预防雷击:
对全矿主要设备及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摇测。
对不符合要求的接地线,接地极进行处理,使其符合防雷要求,做到大风大雨不倒杆、不断线、不停电,主要设备及建筑物不遭雷击。
3.1.3雨季防雷应急预案:
(1)当暴雨天气来袭时,由于雷击暴风等造成矿内建筑物倒塌、人员伤亡,大面积停电等情况时启动防雷预案。
(2)指挥部向所属各单位下达命令,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救灾。
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求地方政府支援。
(3)当雷击造成35KV变电站停电时,应及时根据事故现象切除故障负荷,利用备用电源,恢复35kv变电站10kv供电,按照排水系统、主提升绞车等供电顺序依次供电。
如果是电源故障须及时与电业局值班室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恢复送电。
(4)当雷击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时,应及时通知卫生所﹑大方县人民医院值班人员(实施24小时值班制)赶到现场进行紧急营救,同时备好救护车。
当医护人员在现场无法对被雷击人员实施全过程救护时,将依据医护人员的安排将伤员进行临时处理后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5)如果雷击造成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倒塌,如人员受到伤害则按上程序进行;如只有财产受损,则实施临时措施将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此过程中要做好现场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
3.2矿井雨季防汛处置措施:
3.2.1由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矿大范围停电、地面洪水水位接近设计的水位警戒线可能造成洪水向井下倒灌的情况下,启动防汛预案。
矿井雨季防汛的主要对象:
主副风三条大巷、35KV变电站、职工宿舍、人员密集区。
3.2.2矿井雨季洪水预防措施
(1)汛前成立雨季“三防”指挥部和“三防”办公室,完善各级领导值班制度。
矿成立雨季抢险专业队伍和预备队,坚持24小时值班。
在接到通知10分钟内携带抢险工具到指定地点集合。
(2)汛前组织人员对矿区域内进行雨季“三防”工程普查,编制雨季“三防”重点工程计划,落实资金、落实人员,在汛前组织完成。
(3)进入雨季前,必须对井下所有防水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防水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4)物资供应中心要备足地面抢险物资,建立“三防”物资专用库,汛期专人专管,24小时值班,确保险情出现时能及时供应救灾物资,对需求量大的物品(如草袋、编织袋等),要组织好货源,保证随用随取。
抢险车辆、医疗救护及有关单位和人员集合待命确保能够随时出动救援。
(5)对井下水沟,汛前组织人员彻底清挖,确保井下排水管路畅通。
(6)汛前对矿井主排水系统提前进行检修,问题严重的设备要进行更换,要组织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检查各排水设备效率和运转情况,保证矿井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7)汛期井下各作业地点都要安设有效电话,各单位要指定人员接听电话。
要编排井下人员撤离通知顺序表。
工程技术部要专门制定工作人员渡汛工作制度和渡汛安全措施及其它地点零散流动人员、边缘地点作业人员的渡汛安全措施。
压风管路、防尘管路全部安装到各个施工地点,掘进巷道应安装到迎头工作,采煤工作面分别在两巷安装,井下的所有材料巷、运输巷、回风巷全部分别安装直径不小于φ100的压风和防尘管路。
通讯系统图、压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随着系统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8)汛期结合我矿实际组建一支具有实战能力的抗洪抢险队伍,并在汛前进行实战拉练演习,使抢险队伍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
(9)汛前要对矿井避灾路线和标志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避灾路线畅通,标示醒目,并至少组织一次全矿性的避灾演习,使井下所有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警示、安全出口等。
(10)汛期随时与气象、水利部门联系,收集各种气象、水文资料、大运河水位水情、地表水位、洪水水位等及时观察,为指挥部超前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2.3防洪预案
(1)一旦有洪灾条件和预兆,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矿值班领导接到灾情报告后,据情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和防洪抢险队伍,及时组织人员参加救灾准备工作。
(2)发生地表洪水时,要及时判断受洪水威胁的地点、范围,洪水的危害程度、大小,制定抢险方案及避灾路线,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和疏散地面人员到安全地点。
(3)加强疏通和排水措施,保证防排水泵正常运转,机电部门全力保证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转,防排能力不够可增加临时水泵和管路。
(4)重要防洪对象井口、变电所等要利用沙袋、袋装水泥、蓬布等在要害场所周围砌筑挡水墙,并随时观察水势的高低,及时加高加固挡水墙。
副井口由运搬队负责组织人员,主井口有洗煤厂负责组织人员。
(5)尽量减少事故的损失,紧急情况下,可放弃一些次要的设施,以换来防洪对象的安全。
3.3井下水灾应急响应措施
(1)调度员接到灾害汇报时,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
并把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立即按规定的汇报程序汇报董事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安监站站长和各有关部门领导来调度指挥抢救。
(2)重大水灾事故发生后,矿应立即按照应急重大事故处置预案规定的程序设立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并及时组织实施该事故预案,指挥部的设立应在15分钟内完成,情况不明或涌水量突增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到地面安全地点。
(3)成立指挥部之后,调度员应按总指挥的指示立即通知有关抢险小组赶赴现场、观察灾情,研究抢救措施,并通知保卫部门维持好秩序并做好井口的保卫工作。
各抢险小组的设立应在20分钟内完成,并立即开展工作,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告指挥部。
(4)调度室要迅速在距事故地点较近的地方架设临时电话,并派专人看守,以便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
(5)调度室要通知受灾的区队和矿灯房查清当班出勤人数和矿灯数量,现场遇灾人数和估计所在的地点,并通知人劳部找出伤者的劳动管理档案备查。
按总指挥的指示,调动人力、物力抢救,并掌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6)机电、后勤部门要保证供电、通讯、供水、交通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7)卫生所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
(8)物资供应中心负责抢险物资、设备的调动,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各单位都必须支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9)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继续扩大,争取将损失降到最小。
3.4抢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发生水灾事故后,首先撤出灾区人员,将所有受水威胁区域,均必须将人员按指定的安全撤离路线撤出。
(2)井下排水设备,在透水后应全部启动排水,保证采区泵房及下山迎头的正常工作。
(3)针对具体情况进行阻水。
如有泥沙涌出时,应建筑滤水墙,并规定建造的位置和顺序。
(4)必须保证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各水泵房发挥全部设备的能力,积极排水,在现有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时,应增设水泵和管路。
(5)对于被冒顶或水、砂截堵的灾区人员,应积极组织抢救外,如果一时难以修通,则应利用管道或其它方式向遇难人员供风。
(6)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瓦斯从透水地点涌出,要有排除瓦斯的措施,并有专人监视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
另一方面特别防止二次透水伤人。
(7)在抢救事故期间,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等),并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8)查清出水点情况,采用疏、堵、泄、排等手段,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9)加强水位、水量的测定,并分析水质,确定水源,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10)水害事故发生后,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大事故有关的物品、残骸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简图,并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11)水灾发生后,指挥部下达撤人命令后,各采掘工作面按避灾路线迅速撤退。
3.5应急物资与应急装备
防排水物资由物资供应中心统一管理,排水设备由机运工区负责计划和使用设备的定期维护维修,以保障救灾物资状态完好,满足抢险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