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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监理细则江苏

常州工学院北部新城新校区一期一标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塔吊安装、拆卸)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1.工程概况与特点

工程名称:

常州工学院北部新城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一标段)

工程地址:

新龙二路以西、龙江路以东、嫩江路以南、辽河路以北

业主:

常州工学院

设计单位:

江苏筑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

江苏东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常州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江苏金土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幢学生宿舍均为框架结构6层,C1-1学生教工餐厅为框架结构3层,C3-1

学生餐厅为框架结构2层,C4-1学生餐厅为框架结构3层。

学生宿舍建筑高度均为22.15m,一层层高4.2m,二~六层层高为3.6m;C1-1学生教工餐厅建筑高度为16.45m,C3-1学生餐厅建筑高度为15.45m,C4-1学生餐厅建筑高度为10.45m,餐厅层高为5.0m。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130267m2,其中C1-1学生教工餐厅6293m2,C1-2学生宿舍12923m2,C1-3学生宿舍8745m2,C1-4学生宿舍8765m2,C2-1学生宿舍8508m2,C2-2学生宿舍8097m2,C2-3学生宿舍8506m2,C3-1学生餐厅3807m2,C3-2学生宿舍12898m2,C3-3学生宿舍8544m2,C3-4学生宿舍9405m2,C4-1学生餐厅6275m2,C4-2学生宿舍8533m2,C4-4学生宿舍9409m2,C4-5学生宿舍9559m2。

2.编制依据

2.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

2.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5《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99)

2.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2.7《塔式起重机拆装管理暂行规定》(建建[1997]第86号)

2.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2.9《塔吊安装、拆卸方案》

3.塔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监理流程

安装、拆卸工方案审核

施工准备控制

许可证、经营范围审核

安保体系审核

施工单位资质审核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安全生产交底

应急处置方案

产品出厂合格证

装置进场自查、报验

产品、装置、人员审核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作业条件审核

场地条件、气候条件

四周管线、建筑物影响

设计图、计算审核

基础施工控制

施工过程控制

基础施工过程、验收

安装顺序控制

安装过程旁站监控

部件连接、坚固

高处作业安全监督

安全装置复查

检测、验收控制

试吊过程控制

下道工序

拆卸顺序监控

拆卸过程控制

高处作业安全监督

码放、外运

日常巡视检查

4.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与监理工作要点

4.1审核起重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1.1施工单位应制定安装、拆卸方案:

定位平面图、回转半径、防护、装拆人员资质、分部整体验收要求,技术交底;

4.1.2作业队伍应有资格证书;

4.1.3应有作业指导书、安全责任制,安全防护措施;

4.1.4塔吊应有指挥语言规定;

4.1.5应有塔吊验收试验规定并有验收单,经负责人签字;

4.1.6验收试验应作:

技术检查、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

4.1.7应有使用的安全措施

①风速大于6级不安装;

②塔吊尾部与外围设施之间距离不小于0.5m,结构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

③设计满足要求的砼基础:

荷载及稳定要求;

④司机起重工应持征上岗按作业指导书工作;

⑤应作日常维护与保养.

2.2塔吊监理要点

2.2.1施工单位应制定安装、拆卸方案:

定位平面图、回转半径、防护、装拆人员资质、分部整体验收要求,技术交底;

2.2.2作业队伍应有资格证书;

2.2.3应有作业指导书、安全责任制,安全防护措施;

2.3.4塔吊应有指挥语言规定;

2.2.5应有塔吊验收试验规定并有验收单,经负责人签字;

2.2.6验收试验应作:

技术检查、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

2.2.7应有使用的安全措施

①风速大于6级不安装;

②塔吊尾部与外围设施之间距离不小于0.5m,结构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

③设计满足要求的砼基础:

荷载及稳定要求;

④司机起重工应持征上岗按作业指导书工作;

⑤应作日常维护与保养。

3.1力矩限制器

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器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

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

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

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3.2限位器

超高限位器:

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变幅限位器:

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

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小车变幅:

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下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动臂变幅:

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

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

并指示仰角度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

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做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行走限位器:

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做时不发生出轨事故。

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

3.3保险装置

吊钩保险装置:

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

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开口处脱出。

卷筒保险装置:

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

爬梯护圈:

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

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3.4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附墙装置:

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

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3.5安装与拆卸

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

作业程序、人员的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

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塔吊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专业队伍并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

3.6塔吊指挥

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7基础

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施工后应经验收并有记录。

3.8电气安全

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l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现场采用TN系统,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做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10Ω。

塔吊的保护接零和接地线必须分开。

可将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部设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线相连接,即相当PE线通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

3.9安装验收

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

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指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

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技术检查:

检查塔吊的紧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

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空载试验:

按提升、回转、变幅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作提升、回转联合动作试验。

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额定载荷试验:

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

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4.1塔吊安装前,认真检查塔吊起重机产品出产检验报告、合格证、塔吊起重机牌、吊钩产品合格证、钢丝绳产品质量证明书、热轧圆钢产品质量证明书、机械性能试验报告、螺母质量检查报告单、光面质量检查报告单、关门钢丝绳产品质量证明书、生产许可证。

4.2塔吊安装前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审核安装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在塔吊安装过程中,认真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塔吊安装完毕后及时督促施工方通知建设机械检测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塔吊方可使用。

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安全监控。

4.3塔吊的安装与拆卸应注意以下几点:

4.3.1塔吊安装属高空作业,危险性较大,因为要求安装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

负责塔吊的安装单位或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安装工作,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不允许将塔吊交给没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入安装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职责明确,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4.3.2塔吊安装时,塔顶最高处风速要小于13米/秒,风速大于13米/秒时应停止安装,否则会造成塔吊机倾翻事故,必须遵循塔吊的安装程序,塔吊各部件所有可拆的销轴高强螺栓、螺母均是专用特制零件,用户不得随意代换,必须安装并使用保护和安全设施,如护梯和护栏等,标准节的安装不得随意交换方向,否则顶升作业无法进行。

塔吊在施工现场的安装位置,必须保证塔吊机的最大旋转部分如吊臂、吊钩等要求离输电线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3.3将底架置于混凝土平台上,装上压板,拧紧地脚螺栓,测量底架上的四个支腿上平面的水平度,其误差应在1.5毫米以内。

若超差则在底架与基础的接触面间用楔形调整块及铁板垫平,注意垫块必须垫实垫牢,不允许垫块有任何可能的松动,再次拧紧地脚螺栓,双螺母母防松,将加强节吊装到底架上,用8件M30*325高强螺栓将底架和加强节连接,在吊装第二加强节用M30*325高强螺栓连接好,将加强节安装完毕后在安装标准节,在地面上先把塔顶与过渡节连接好,然后将塔顶上的平台,栏杆扶梯导向轮组装好为使安装平衡臂、起重臂方便事先在塔顶的左右两边各装上一根平衡臂拉杆,起重臂先后拉杆各一根,随后把塔顶吊到上转台上,用4件销轴将塔顶与上转台连接好,吊装时应将塔顶垂直的一侧朝向臂方向,司机室内的电器设备安装齐全后,把司机室吊到上转台的驾驶室的撑杆上用螺栓连接好。

待塔吊组装完毕,并进行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后进行顶升操作顶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无论是升塔或者降塔,在顶升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负责跳闸时及时关闸送电,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装拆紧固连接螺栓,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平台不允许擅自启动泵闸开关或其他设备。

2)只允许在四级以下进行顶升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遇风力加大,应停止工作并立即紧固好连接本螺栓,使上下塔连成一体,当遇到恶劣天气时也应停止顶升作业。

3)每次顶升前后应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和收尾工作,特别是在顶升以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不得有松动现象发生,操作手柄应回到中间位置,液压系统的电源应切断等。

4)升塔和降塔一般应在白天进行,若因特殊原因需夜间作业时必须备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5)塔机在拆除之前,顶升机构犹豫长期停止使用应对顶升机构进行检修和保养。

6)在升塔或拆卸过程中,一旦上部与下部脱离,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否则若违反其中任何一条都有造成机毁人亡的可能:

A..顶升过程中必须利用回转机构制动器将吊臂制动住。

严禁起重臂回转,保证起重臂与引入标准节方向一致。

B.严禁启动变幅机构,保证起重小车不移动。

C.严禁启动起升机构,禁止起升作业。

D.若要连续加几节标准节,在每加完后,用塔机自身起吊下一节标准节前,塔身各主弦杆和下转台必须有一个高强螺栓连接。

E.所有标准节上的支承块必须与已有标准节对正。

F.顶升前将导轮和标准节主肢之间的间隙一般应调节在2—3毫米的范围内,当下转台和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拆除后,调整起重小车的位置,直到达要求为止,吊起一节标准节,使其落在套架引进梁上的引进小车上,调整小车位置使得塔机上部重心落在顶升油缸的位置上,小车位置大约在吊臂根部。

五、安全隐患及监理措施

为了更好地预防、杜绝施工作业场所活动阶段安全隐患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本工程设置了安全危险源,并提出了安全监理工作措施见下表。

安全隐患及其监理措施

序号

作业/活动/设施

/场所

危险源

重大

一般

可能导致的事故

监理工作措施

备注

1.

塔吊安装、拆除及作业其他起重吊装作业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不符合要求

设备倾翻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2.

超高塔吊附墙装置与夹轨钳不符合要求

设备倾翻等

进行巡视检查

3.

塔吊违章作业

机械伤害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4.

塔吊路基与轨道不符合要求

设备倾翻等

进行巡视检查

5.

塔吊电器装置设置及其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

机械伤害、触电等

进行巡视检查

6.

多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不符合要求

设备倾翻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批准的方案或修改方案不合理的内容,进行巡视检查

7.

司机、挂钩工无证上岗

机械伤害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8.

起重物件捆扎不紧或散装物料装的太满

物体打击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9.

安装及拆除时未设置警戒线或未进行监控

物体打击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10.

装拆人员无证作业

设备倾翻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11.

起重吊装作业方案不符合要求

机械伤害等

督促施工单位重新编制起重作业方案并认真组织审查方案

12.

起重机械设备有缺陷

机械伤害等

进行巡视检查

13.

钢丝绳与索具不符合要求

物体打击等

进行巡视检查

14.

路面地耐力或铺垫措施不符合要求

设备倾翻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经过审查的方案,进行巡视检查

15.

司机操作失误

机械伤害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16.

违章指挥

机械伤害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17.

起重吊装超载作业

设备倾翻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18.

高处作业人的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高处坠落等

进行巡视检查

19.

高处作业人违章作业

高处坠落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20.

作业平台不符合要求

高处坠落等

进行巡视检查

21.

吊装时构件堆放不符合要求

构件倾倒,物体打击等

进行巡视检查

22.

警戒管理不符合要求

物体打击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六、监理部日常工作计划

1建立安全检查各项制度,按照JGJ59-99标准以及有关消防法规、劳动法规实施、检查。

2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严禁无证或无效证件上岗与违章作业。

3项目施工中要经常对施工人员的遵章守纪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及时处理。

4发现隐患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立即整改

七.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上述安全监理要点,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1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2塔吊防碰撞方案

3紧急工伤事故应急预案

4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5防台防风应急预案

6传染流行生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所有预案均设领导小组,做到人员、材料、物资、车辆、联系电话、汇报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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