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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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制度

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制度

 一、疫情报告管理

 1、设立组织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

 2、健全管理理制度: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

明确责任疫情报告人,实行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

 3、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登记制度:

 各有关科室要建立门诊日志,及时填写、报告传染病报告卡;建立传染病登记簿、性病登记簿,及时核实、登记并报告传染病。

 4、加强人员培训:

 定期开展医务人员及责任医生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生事件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规范》。

 二疫情报告程序

 1、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的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责任医生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后,应在2小时内进行内络直报,同时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无网络直报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以最快的方式(电话和传真)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级疾病预防中心,同时由当地卫生服务中心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的报告:

 发现除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及所有丙类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接到报告卡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疫情报告方式

 1、

 2、

 3、专人送卡

 传真报卡

 电话报告:

 出现紧急、重人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先通过电话、传真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同时报送传染病报告卡。

 4、电脑网络:

 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通过指定传染病疫情报告软件上报告卡。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

 对可疑传染病爆发疫情、食物和职业中毒、环境污染事件、饮用水污染等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重大动物疫情如自毙鼠、鸡鸭的成批死亡、疯狗咬人等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认为需要监测和报告的其它事件的相关信息表,同时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上级卫生机构报告。

 由属地的卫生机构进行调查确认、然后由卫生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网络报告。

 四、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资料的存档、备份及分析

 1、社区卫生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对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应随时进行登记,登记本由报告单

 位保存三年。

 2、传染病报告卡(纸张)由网络真报单位保存三年。

网络传染病报告卡应每月进行电脑异地(光盘或异地光盘)备份。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本辖区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析制度,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传染病方面的分析,指导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定期上报属地疾病预防控掉中心。

 五、及时配合完成上级下发的其它临时性及指令性任务。

 公共卫生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制度

 一、组强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公共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中心,配备与本单位统计分析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负责本单位公共卫生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乡镇(街道)制定公共卫生方针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配合上级完成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统计分析内容:

 1、

 2、评估实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社会效益、卫生经济效益;统计分析本行政区的健康教育资料的发放、覆盖情况,健康教育学校的开课情况及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知识的知晓情况;

 3、完善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定期进行随访,并对健康随访效果进行评估;

 4、对农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为责任医生及进开展巡诊、随访重点提出指导性信息及意见;

 5、每月收集村级上报的儿童信息资料,及时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时间,安排接种工作;及时对流动儿童、计划生育和各种原未能接种疫苗的儿童给予补种。

每月填报儿童常规接种情况等报告,并及时向上级相关机构上报,并对免疫规划建卡发证率、五苗单苗接种率、儿童入学入托查验证率、42天建册率、儿童系统管理率及时进行统计;

 7、定期对重点疾病(肺结核病项目规范管理情况,查灭螺,查治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戌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情况、精神病人综合管理情况、居民重点慢病防沼知识知晓情况等)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保证完成上级机构下发的指令性任务;

 8、定期对责任医生的疫情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培训情况、本辖区的传染病漏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掌握本辖区的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相关信息,为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出有价值的指导;

 9、掌握本辖区人口的出生、死亡、流出、流入及自然变动情况;掌握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工厂等信息,每月收集并定期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10、对农村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改水改厕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11、做好本辖区内的重点传染病的流行病学分析(三间分布),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工作。

 三、其他:

 配合做好上级机构下发的其他临时性和指令性任务。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

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建立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

每季度通报一次。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简称疾控中心,不同)报告。

 2、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3、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4、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

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情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5、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病候群(如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

对立临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6、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方视工作。

 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地方病管理制度

 1、结合本地区地方病流行情况,制定防治工作计划,开展综合防治工作。

 2、做好地方病的登记,统计与上报工作。

 3、配合专业机构开展地方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准确、及时、定量分析和预测地方病情及流行趋势。

 4、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5、完善信息网络,为调整防治策略、制订防治规划、开展防治工作及郊果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管理制度

 1、定期收集职业卫生基础资料,掌握本辖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与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发病、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等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

 3、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告知劳动者本人及用人单位。

 4、建立辖区职业卫生档案目录,统一编号,实施计算机管理;定期检查核对档案的内容,记录变动情况。

 5、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对档安进行检查指导。

 孕产妇xx工作制度

 1、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

 3、对建册的孕妇行时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4、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1、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杭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普及。

 3、提供避孕药具,做好相关药具的储存与保管。

 4、开展经常性的孕情监测服务,做好跟踪随访工作。

 5、开展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台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监测

 6、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数据的登记、汇总、统计与上报。

 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成立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

 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因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老年xx工作制度

 一、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二、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三、对以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担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藉、舒缓治疗服务。

 四、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动运、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五、对手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首诊负责制制度

 一、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二、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三、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台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四、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因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五、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六、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全。

 七、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八、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达诊制度执行。

 九、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义务。

 处方管理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签字或印章在机构留样后,方可开具处方

 2、处方标准、格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要求执行。

 3、医师开具处方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医师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各。

 5、开具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处方权;使用专用处方;药师应取得相应调剂资格。

 6、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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