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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社区工作建设

如何开展社区工作?

 社区(也称居委会)是居住在一定范围内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一般是指体制改革后做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它是一个居民自治组织。

目前我国城市社区主要是政府主导型,是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人口、计生、治安、共公事务、社会事务、社会福利等各种事务进行管理的。

因此,社区居委会是具有一种传统的政府办社会的模式,政府是它的坚实权力后盾,所以又说,它也具有一定的政府行为和权威性。

    同时,社区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这给开展社区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于是,超生游击队不断降临,争吵、甚至斗殴也经常发生,盗窃案件更是不间断。

这些等等问题和社区人口结构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就成了我们开展社区工作的制约条件,因此,我们要逐项理顺这些原因和解决这些问题,做到以人为本,转变作风,服务为主,突破难点和重点,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的社区。

   那么,我们如何做才能开展好社区工作呢?

一.  建立七项机制。

 

(1)建立扶贫济困的工作机制。

社区里往往居住着一部分生活在贫困线下的居民,建立扶贫济困的工作机制,落实扶持政策,对贫困居民给予一定的金钱或物质上的救济,既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又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真是利民惠民,功在千秋。

(2)建立利益诉求、反映畅通渠道的工作机制。

目前还是市场主导下的商品经济,人们对个人所得具有较强的意识。

因此,利益冲突会经常发生,建立畅通的利益诉求渠道机制,即是反映了我们是以人民利益为重的工作出发点,又说明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社区工作的重要一环。

(3)建立民事调解和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

社区居民来自社会各个层面,情况相当复杂,因此,经常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和碰撞事件,这就给社区建设带来许多不和谐的因素。

建立民事调解和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使社区居民和睦相处,融洽生活。

(4)建立为居民提供便利和满意服务的工作机制。

这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主项,它不仅要贯彻执行上级批示精神,还要为居民排忧解难,做好各项服务。

如计划生育、居民子女上学、助老扶贫、劳动就业、环境建设等等,这都是属于便利居民和服务居民的范畴。

 (5)建立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参与自治的工作机制。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其性质决定居民必须自己管理自己。

因此,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宣传群众参与管理的意识,通过有效的组织活动和管理措施,使社区形成较强的凝聚力,从而引导居民更好的投入到社区的文化建设、和谐建设中去,同时也进一步规范社区居民的行为准则。

 (6)建立社区保障工作机制。

社会保障工作是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重点之一,它做的好与坏,会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的政策在社区是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如对特殊群体的排忧解难问题,特困户的救助问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的普及问题,精神病的防治问题,孤寡老人和独居老人的看护问题等等,这些都是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对象。

只有将这些问题逐步解决和做好了,人民群众就会给我们打合格的分数。

否则,就会批评我们办事不力,服务不到位。

 (7)建立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协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社区党组织是党的最基层单位,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种活动的领导核心。

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社区每一位党员都是社区党组织核心力量的组成元素,而且社区党组织和每一位党员又都是直接与人民群众接触,是最了解群众的呼声,最知道群众的困难,最体察群众的意见,因此,每个党员的桥梁作用表现的如何,就会直接影响到社区党组织核心力量的大小和凝聚力、战斗力。

所以,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建立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协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是构建和谐社区的根本保证。

 二.  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首先是面向是特殊群体排忧解难;面向社区居民的利民便民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确实做好“五扶”工作。

其次是尽力完善各种服务设施。

(2)做好社区文化工作。

要将社区居民的复杂情况逐步理顺,大力组织居民学习,进行宣传教育,通过组织会议、墙报板报、广播电视、上门服务和文娱活动等多种形式,形成社区文化,和良好的社区风尚。

此外,要大力搞好社区环境保护,建设优美之家。

 (3)做好社区安全稳定工作。

社区设立警务室,配备人员,狠抓社会治安管理,重点是杀住“黄、赌、毒”现象和“邪教组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防火、防重大案件发生的措施。

 (4)做好居民自治工作。

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组织的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协调、协商会、民意调查等各种形式,做到广泛听民声,征民意、知民情,逐步引导居民自觉地自己管理自己,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谐相处,和谐社区。

 (5)做好加强党的核心领导。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活动的核心领导。

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加强社区党建工作重点要点。

加强党风建设,是形成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键。

   三. 目前我们要解决社区不相适应的问题

 

(1)必须解决好社区居民之间诚信、伦理的丧失问题。

由于社区人员复杂,各种道德伦理负面性大,在市场经济主导下,人的自私心较为严重,往往表现出一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因此,做好居民之间的互信互助、友情友爱、和睦融洽是解决居民之间诚信、伦理的关键步伐。

 

(2)必须解决好居民安全感普遍下降的问题。

由于社区人口复杂,流动人员多,时有发生打架斗殴、行窃偷盗等不良现象,这就给社区造成了不安定因素。

因此,加大社会治安工作和整治力度,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

 (3)必须解决好居民利益表达渠道和居民利益保障还缺乏完善的问题。

如居民拆建房的利益追诉和利益保障,往往得不到较为合理的处置问题。

又如,由于贫富阶面逐步增大,社会底层的特殊人群利益往往被忽视的问题等等。

所有这些都是当前影响社区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公平合理地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够说是表达了民意民情,做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否则,我们说的都是空话。

总之,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在于社区;做好社区的工作在于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和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只有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和社区工作人员务必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转变作风,才能做好社区的各项服务工作,才能创建一个社会因素稳定、治安环境良好,人们和睦相处的社区新气象,才能使社区呈现出一派良好风尚的氛围。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

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做好社区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对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对于改进社会管理方式、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社区工作,为进一步深化上海的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现就加强本市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工作的能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了大量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原来由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逐步向社区转移,越来越多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务需要社区党组织动员各方力量落实。

社区党组织作为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积极应对这些变化,调整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真正成为城市社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形成社会协同、民主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

社区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是社会各种利益、需求、矛盾的汇聚点之一。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社区党政组织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充分尊重社区群众的意愿,让社区群众成为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

为此,必须形成政府与社会合作、社会各方面民主参与的治理格局,从而建成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新型社区。

  (三)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随着人们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社区群众对社区的归属感越来越强,对物质文化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对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日益关注,对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日益向往。

为此,社区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健全服务体系,为社区群众提供优质的社区生活。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四)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以群众满意为准则,努力达到"区域规划最佳、设施配置最优、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效益最大"的基本要求;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为抓手,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区管理工作新格局,逐步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现代化社区。

  (五)总体目标。

  通过社区党建全覆盖、社区建设实体化、社区管理网格化,增强社区党组织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的能力,提高社区行政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各类组织和社区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社区党建全覆盖。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组织和工作优势,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社区的全面领导。

通过调整组织设置,改进领导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完善运作机制,拓展活动内容,整合各类资源,使社区党建在工作上实现全覆盖,从而实现"强核心、建网格、全覆盖、促文明、为群众"的工作目标。

  2、社区建设实体化。

做实社区管理服务工作,优化行政组织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加强对民间服务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队伍的培育和管理,增强党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功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夯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区基础。

  3、社区管理网格化。

以社区为基本网格,以信息化为支撑,合理配置和整合行政、社会资源,实现网格内各类资源共享、工作协同,构建反应灵敏、处置有方、管理高效、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

  (六)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协调各方。

按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县)党委、政府的重要作用,通过党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有效领导,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党在社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围绕大局,着眼发展。

社区建设要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区管理和城市治理模式的创新,有利于激发基层社会的创造活力,为上海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社区的所有工作要以社区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社区群众的参与为动力,以社区群众的评价为准则,让社区群众在社区发展中得到实惠,在参与社区建设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4、资源整合,共建共享。

从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正确处理好公共信息、设施资源分类管理与社会共享的关系,处理好公共服务中政府与社会、市场的关系,处理好公共管理中专业管理与综合管理的关系,提高行政管理、服务的效能。

  5、循序渐进,勇于改革。

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处理好长远目标与阶段工作的关系、工作继承与工作创新的关系、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的关系,有序推进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现代化社区建设。

  三、实现社区党建全覆盖,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七)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体制。

要进一步加强社区(街道)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要按照社区行政组织、居民区、驻区单位三条线,理顺党的组织设置,形成全覆盖的组织、工作体系。

要在社区(街道)党组织领导班子中适当增加行政组织、居民区、驻区单位党组织成员,使其在成员构成上更具有代表性,更具有统筹各方的能力。

要选好配强社区(街道)党的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书记。

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八)加强社区行政组织的领导。

社区(街道)党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并协助市、区(县)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支持和保障其依法行使职权。

市、区(县)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要自觉接受社区(街道)党组织的双重管理,围绕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总目标充分发挥作用,并自觉接受驻区单位和社区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区(县)职能部门在任免、交流、考核派出机构领导干部时,应听取相关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社区(街道)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与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双向联系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要指导、支持社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

  (九)加强居民区党组织建设。

居民区党组织要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载体,拓宽工作领域,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成为居民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要支持和保证居委会依法充分行使职权,推进居民自治;支持和保证社区各类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居民区党支部(总支)领导班子成员与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居民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和居委会党员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一人担任。

  (十)完善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机制。

社区党建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社区所有党组织包括驻区单位党组织都负有重要的政治责任。

要坚持和完善由社区(街道)党组织牵头、驻区有关单位党组织参加的党建工作协调机制。

社区(街道)党组织要增强为各类驻区单位服务的意识,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驻区单位要确立社区党建的意识,在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中自觉接受社区(街道)党组织的指导和协调。

驻区单位在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时,应注意听取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

社区(街道)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建党工作,领导、指导、协调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依托商务楼宇、商贸市场、商业街、园区等载体建立联合党组织。

要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积极、有效开展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十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发挥党员的先进性。

基层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要加强和改进对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出(归)国留学人员中党员的管理和服务。

要认真做好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要在做好在居民群众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重视做好社区内流动人员和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要大力提倡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

要教育和鼓励党员在社区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心系群众、无私奉献,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十二)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要积极研究并把握新形势下社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提高社区党组织有效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

要加强国情、市情和依法维权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具体利益与根本利益的关系。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科学文化知识。

要建立快速有效的社区舆情收集、分析、处置、反馈机制,倾听群众呼声,掌握思想动向,处理利益诉求,化解各种矛盾。

要以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为重点,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要进一步推广和完善以居民公约、志愿者、道德评议台等为载体的道德实践活动。

要深化文明家庭、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群众性创建活动。

  四、推进社区建设实体化,提高社区服务和治理的水平

  (十三)根据城市地域综合特点确定社区范围。

社区是特定地域内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从大城市管理和服务的特点、上海社区建设的实践和做实社区工作的要求出发,中心城区社区范围一般可定在街道层面,以有利于社区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社会资源的整合;有利于协调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有效推动政府与民间的合作;有利于"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体制的完善。

郊区的社区区域划定要与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相结合。

  (十四)加强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的综合管理职能。

街道办事处要发挥区(县)政府派出机关"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能,发挥强化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自治组织的作用。

要按照强化、弱化、转化和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要求,加强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职能,强化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专业管理的职责,将可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逐步从社区行政机关中剥离出去。

市、区(县)各职能部门应将工作重心下移至派驻社区的机构,配强一线工作力量,做实管理服务工作。

要落实社区建设的财力保障,规范街道办事处预决算、审计和招商引资工作,保证街道正常支出,创造条件逐步淡化直至取消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招商引资的功能;确保街道办事处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十五)有序推进社区和居民区民主建设。

要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各方参与、合作共事的社区事务议事协商机构,提高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

有关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公共资源分配、公共事务管理等社区事务应广泛听取社区各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其充分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

要充分发挥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发挥居委会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

要加强居委会居民会议制度及其他居民自治制度的建设。

要逐步推广居民区党风、政风、行风"三风"评议和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民主自治制度,并向社区层面推进。

要切实为居委会"减负",不断改善居委会工作条件。

要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士热心社会事业、学有所长的特点,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把党的统战工作、统战政策落实到基层。

  (十六)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

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充分发掘自身资源,依托社区各种载体积极开展工作,并在社区的各种群众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

要重视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管理工作,支持其在允许范围内,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充分发挥这些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

对具有公益性质、服务居民的政务类、服务类社会组织,要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扶持和发展。

要进一步完善专业社会工作体系,扩大社会工作的覆盖面,推动社区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

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推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七)发展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

要把社区文化建设的着力点放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形成以群众为主体、以社区为载体、以文化为媒体的社区文化建设新格局。

要丰富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文化内容,继续推动文艺院团送戏进社区,发挥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社区文化骨干队伍的指导作用,把社区建设成为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弘扬先进文化的阵地;市民终身学习、提高素质的课堂;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校外活动的基地;老年人社会交往、精神交流的家园;专业和业余文化团队占领市场、服务社区的舞台。

要积极创造条件,为社区群众提供一批文化学习、文艺活动、体育锻炼、休闲娱乐等载体和场所。

  (十八)完善社区各类服务和活动载体。

要完善党员服务中心功能,使之成为基层党组织管理、活动和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重要载体。

要完善和规范社区行政机关、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共同支撑的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提高行政事务办理效率。

要建立和完善集公益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为驻区单位和社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要建立和健全党员活动、居民活动、驻区单位活动共享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社区群众参与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提供方便。

社区内各类服务和活动载体应充分共享、有效利用,避免各自为政、重复投资和闲置浪费。

  (十九)优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配置。

要以入口规模、地域面积和功能定位为基本依据,采用新建、改造、调整、共享并举的方式,规划和配置好社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要充分考虑新建社区与原有社区、中心地段社区与边缘地区社区、商务区与纯居住区的不同条件和不同需求,实行统筹兼顾、差别配置。

区(县)政府要着眼于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特别要针对上海人口老龄化的情况,重视和发挥好各级老龄委组织的作用,规划和配置好适合老年人的各类服务设施。

  五、推进社区管理网格化,提高行政服务和管理的水平

  (二十)完善社区行政管理和协调机制。

实行网格化管理旨在建立强有力的运作、协调和监督机制。

要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明确街道办事处的管理职责,落实双重管理,完善工作协同机制;逐步梳理各类临时机构,按照行政、服务、稳定等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和整合,形成合力。

各行政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要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驻区单位在社区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方面要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协调。

  (二十一)建立社区公共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要建立社区属地化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维护、交换机制和信息管理体系,实现存量信息"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增量信息"一口采集、多方使用"。

要梳理和整合全市各类服务热线,为社区群众和各类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要制定相关政策,形成驻区单位积极主动向社区群众开放设施资源的激励机制,形成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共建共享机制。

要探索社区公共设施资源的社会化运营机制,制定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的市属和区(县)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应先行向社区开放,支持和倡导其他驻区单位向社区群众开放,争取在一两年内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区群众。

  (二十二)构建社区"一口受理、内部协办"的行政服务机制。

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以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为"一口受理"前台,街道、区(县)、市相关部门职责分明、联系紧密、"内部协办"为后台的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网络。

要组建政府公共服务效率促进机构,重点推进跨部门工作流程的梳理优化和信息化资源整合,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三)形成社区网格化行政管理执法机制。

要探索建立"边界统一、协同巡查、分类执法"的社区行政管理执法机制。

与社区管理和居民服务密切相关的部门要明确责任区,形成管理层面日常联系、一线人员密切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确保对社会事件作出应急联动反应和协同处置。

在实施网格化管理中,要遵循精兵筒政的原则,不随意扩大机构和编制。

  (二十四)健全高效运作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要积极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负责、职能部门尽责、驻区单位协同、广大市民参与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要加强社区人口综合管理,制定以居住地为主的人口管理政策,探索和加强人口的分类管理;努力做好来沪人员的服务工作,寓管理于服务和教育之中;探索和建立一种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于一体,兼有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功能的司法、民政、信访综合服务机制;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的民间调解机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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