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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锅炉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二〇一〇年月

 

目 录

一、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决定…………………1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网络(图)………………………………2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3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考核制度……………………………8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9

六、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0

七、司炉人员岗位责任制…………………………………………11

八、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12

九、巡回检查制度…………………………………………………12

十、交接班制度……………………………………………………13

十一、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4

十二、安全保卫制度………………………………………………15

十三、清洁卫生制度………………………………………………15

十四、锅炉安全操作规程…………………………………………15

十五、司炉工安全操作注意事项…………………………………41

十六、锅炉安全操作要点…………………………………………42

十七、锅炉水处理作业要点(软化水工序)……………………43

十八、锅炉水质化验作业指导书…………………………………44

十九、锅炉检验及特种设备三确认制度…………………………45

二十、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46

二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46

二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47

一、XXX有限公司

文件

XXX〔2010〕第X号

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

各部室、车间、下属厂、公司:

为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重要性的认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的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本企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公司决定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X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为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为组员。

希望公司全体员工学习好、用好《条例》,为创建“平安企业“而共同努力。

 

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月日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网络图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山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审批颁发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总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组织制订审批公司特种设备分管领导、管理部门、有关车间、班组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制。

3、组织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建立或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投入,兑现特种设备安全奖惩。

4、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相关车间、班组,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抓好生产同时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5、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特种设备技术岗位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要求,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等。

依法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

2、全面负责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建立起本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的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3、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向职工代表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5、组织审定本企业特种设备选购计划、定期报检及检验计划、修理或改造方案、淘汰更新计划和特种设备转让事项,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

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工况,了解、掌握本企业特种设备技术状况,督促解决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7、协调企业内部各生产使用与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车间和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及时解决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不断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

9、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对特种设备事故,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拿出事故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处理到位。

10、审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格和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上报统计报表。

11、负责组织领导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检查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先进、批语落后,做到奖罚分明。

(三)生产车间职责

1、在总经理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企业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

2、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企业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制度等,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按章办事。

3、编制特种设备选购计划,组织新设备进厂验收检查,选择安装单位,验收安装质量参,加试车等工作。

4、参与编制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工艺生产部门制定生产操作规程。

5、编制特种设备报检、检验、维修、保养等计划,并具体落实实施,检查或参与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

6、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做到及时消除;对需要监控使用的,一定要制订监控措施;设备需修理时,应由相应资质的安装维保单位进行消除设备缺陷。

7、对特种设备的安装、日常检查、检验、改造、大修、维保等环节,做好资料的记录、收集、汇总、移交工作。

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配合安技部门及时做好设备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安全保卫部门职责

1、熟悉并执行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制度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违章行为。

2、制定相关人员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3、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的注册登记、建卡、建档工作,并将注册标志粘贴(悬挂)在显著位置。

5、及时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并积极参与实施。

7、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8、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

9、参与组织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

10、负责建立、管理特种设备台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收集特种设备各种技术资料、文件和各种原始记录等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并做好有关统计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11、组织紧急救援预案演习。

(五)政工人事部门职责

1、学习熟悉国家有关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规定,根据本企业生产实际需要,编制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2、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换证考试。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率过到100%。

(六)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分厂、车间)负责人职责

1、组织本部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制定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制订出加强使用管理、维护检修等有效措施,不断改善使用管理状况。

2、在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抓好本部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参与监督本部门使用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修理与改造、质量验收工作,积极组织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停车、卸料、置换、清扫等工作,及时安排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检校工作。

4、对特种设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随时了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状况,制定和落实消除特种设备接口密封部位的跑、冒、滴、漏的措施,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完好率。

5、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并积极参与实施。

6、经常教育督促本部门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严禁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和不合理使用,对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与有关部门共同落实整改。

7、组织安排好本部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并经常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感。

8、督促本部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危及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并提出批语和处理意见。

9、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停用保养工作,保证停用特种设备能够处于良好的状态。

10、经常查看特种设备注册铭牌悬挂情况,防止丢失和损坏。

11、不得安排无证操作人员独立上岗操作特种设备。

12、对特种设备事故应及时上报,配合调查、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七)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可靠性、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特种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9、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本企业正常生产,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责任人考核如下:

1、公司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并明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平时监督检查占50分,每季度定期检查占50分,平时监督检查实行扣分制,定期检查实行打分制进行(平时监督检查扣分规定和定期检查打分规定另行制定),平时监督检查50分扣完为止。

3、对年度考核不满70分或发生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4、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要认真落实本公司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规定。

5、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本部门特种设备进行全方位管理,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6、公司对全年无事故或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部门责任人,给予将2000元考核奖。

其他职工也要奖励。

7、对安全票否决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取消安全考核奖、年度奖、评优资格,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再作处理。

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奖罚措施按照本企业《内保条例》执行。

五、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

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政工人事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政工人事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

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教育培训作为公司安全考核内容之一。

六、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了掌握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便于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分析特种设备故障原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了解日常管理等。

2、规定对特种设备所涉及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二)职责:

安保部、车间等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档案的收集、移交、监管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档案的存档、保管管理工作。

(三)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种类: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查证明等随机出厂文件;

2、特种设备安装、竣工验收技术资料;

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4、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大修、改造记录;

5、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事故及故障记录;

7、注册登记资料。

(四)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五)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分厂、车间)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应监督本部门有关人员做好各种资料记录、汇总,并及时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七、司炉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对当班锅炉安全运行负责。

上班时思想集中,不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不擅自离开锅炉房。

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当班司炉人员在班前、班中不得饮酒。

三、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对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锅炉房负责人反映;将故障及采取的措施记入运行记录中。

四、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安全附件以及燃烧、除尘、供汽、供水等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汽。

五、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等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六、当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如实将当锅炉运行及操作情况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不得伪造现场,不得反映不真实的情况。

七、认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业务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能够正确地应付和处理各种紧急、突发情况。

八、做好锅炉房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环保工作,保持文明生产。

九、认真及时地填写锅炉运行日志,字迹端正、清晰、内容真实。

十、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八、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一、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GB1576《工业锅炉水质》要求,保证向锅炉供给充足的合格软水。

二、每小时至少测定一次给水硬度及其PH值,及时切换失效的钠离子交换器,并进行再生处理。

将给水化验值和离子交换器的运行工况予以记录。

三、每小时至少测定一次炉水碱度、氯根及其PH值,将炉水化验值予以记录,并通知司炉人员,督促其加药、排污。

四、保持软水箱水位不少于总水位高度的60%。

五、做好食盐的贮存管理,降低盐耗。

六、做好化验仪器、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保管工作。

九、巡回检查制度

一、当班人员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记录。

二、巡回检查内容:

(一)水位、汽压、气温在规定范围内。

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二)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泄露,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漏汽声。

(三)炉墙、炉拱无破损,炉门看火门完整牢靠。

(四)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五)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六)除尘器无破损,锁气器严密,集灰斗不满灰。

(七)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三、巡回检查路线:

三大安全附件—炉排和减速机—本体—出渣机—省煤器—除尘器—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水处理设备。

十、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锅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锅炉水位、汽压正常。

炉渣除尽,设备、场地清洁,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班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二、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全面检查锅炉运行状况。

三、接班人检查、核实锅炉运行正常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交接班完成后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

四、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行交接班,接班人应协助处理事故。

五、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锅炉房。

不准将锅炉交给喝过酒的接班者或无证人员。

十一、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行司炉人员、维修人员双包机制定人定责,职责分明。

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向锅炉房负责人报告。

二、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应具体计划安排,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三、锅炉本体小修时应清除锅内水垢、水渣,每周还应通烟管一次。

大修时应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

四、安全阀每周手动排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每年校验一次。

每周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

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

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

五、小修时,检查辅机各部分紧固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或消除漏油现象。

大修时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六、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锅炉定期检验要求,必须在法定有效期内安排定期检验日期,并按要求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及时整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未经整改不准将锅炉投入使用。

十二、安全保卫制度

一、锅炉房系厂要害部位。

非锅炉房工作人员,未经厂保安部门和锅炉房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

二、当班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三、锅炉运行时,锅炉房出入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大门不准上锁或闩死。

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不得摆在锅炉房内。

四、不得在有压力时修理锅炉承压部件。

五、锅炉房内电线不能乱拉乱接,在高温处和接触油品处的电线应加套管。

进入锅炉检查用的照明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4V;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六、锅炉房光照充足,道路畅通。

十三、清洁卫生制度

一、保持压力表、水位表、仪表操作台干净清晰。

二、锅炉不正压运行,保持炉体清洁,地面干净,沟道畅通。

三、锅炉房保持整洁,不堆放无关杂物,不晾晒衣物。

四、煤场、渣场堆放整齐。

五、当班人员做好清洁卫生后,方可交班。

六、每周五由锅炉房负责人组织大扫除一次。

十四、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烘炉

烘炉是锅炉正式运行前重要的准备工作之一,这一工作进行得好坏,直接影响锅炉的使用寿命和安全经济运行。

新装、移装、改造或大修后的锅炉以及长期停用的锅炉,由于砖墙和灰缝灰浆中含有较多的水份,因此在投用前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否则在点火受热后因水分大量蒸发或蒸汽体积膨胀而使砖墙裂缝、变形,严重时还会造成锅炉倒塌。

烘炉的目的就是除去水分。

1、烘炉前的准备

(1)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全部组装和冷态试运完毕,经水压试验合格;各种电器、热工仪表和自动调节装置安装就绪,能够适应烘炉工作的需要。

(2)链条炉排进行冷态试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连续运转不应少于8小时,速度不应小于二级,每档速度运转不少于2圈。

b.炉排转动应平稳,无卡住,抖动和跑偏等异常现象,发现跑偏和起拱时,可调节炉排前轴左右调节螺栓予以调整。

c.炉排片翻转自如,无突起现象,左右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块及侧板的最少间隙不小于4mm,主动炉排片与链轮的啮合良好。

d.炉排长销两端头如与底座侧板发生摩擦,可在长腰孔处用榔头轻击使之与两侧板间隙保持一致。

e.试车过程不允许杂物(螺栓、螺帽、铁钉等金属物)掉落在链条炉排的任何部位,防止炉排卡死。

f.在试车过程中,打开煤斗前下方炉排检查门是否有断裂的炉排片,炉排销有否严重弯曲,如有可在穿炉排长腰孔处随时抽出长销予以更换或校直重装。

(3)炉墙、炉拱、烟道、风道全部竣工,锅炉管道保温结束后,应将炉墙各处门、孔打开,自然干燥一段时间,清理炉膛、炉道和风道的杂物。

(4)点火门开启灵活,煤闸门升降方便且其左右端与炉排面的距离要一致,以保证炉膛两侧煤层厚度相等,否则可调节链条下部螺栓予以调整,煤闸门上的盖板应覆盖严密,防止煤块漏入卡住煤闸门。

(5)炉排下各风仓的调风门和烟道门内的烟气调节开关灵活。

(6)鼓风机、引风机、出渣机、给水设备试运正常。

(7)人孔、手孔是否封闭严密,附属零件装置是否齐全。

(8)炉墙是否完好,前后烟箱检查门是否关闭严密。

(9)蒸汽、给水、排污管路是否完全畅通。

(10)省煤器是否严密,其烟气通道是否畅通。

(11)传动件的轴承箱及油杯内润滑油应冲足。

(12)炉墙上应装好测温点和取样点位置在炉排上方1.5-2米处。

2、烘炉方法及注意事项

(1)烘炉方法常用的有火焰烘炉和蒸汽烘炉两种,烘炉前应制定烘炉的操作工艺升温曲线图,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实际升温曲线图。

(2)关闭全部人孔、手孔、主蒸汽阀以及水位表泄水考克,将已处理的软化水注入锅炉内,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让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略低于正常水位时,关闭给水阀门,待锅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降低,并检查锅炉的手孔盖法兰接合面及排污阀等是否有漏水现象,如有漏水应拧紧螺栓、关密阀门。

(3)采用火焰烘炉时,开启一只安全阀,让锅筒内空气和蒸汽又向外排出的通道。

a.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1-1.5米长的范围内铺一层20-30毫米厚的煤渣,在煤渣上用木柴(严禁带铁钉的木板)油棉纱头或其他引燃物引火燃烧,打开鼓、引风机调节门自然通风,柴火要逐渐增强,避免骤然加热,先用木柴烘炉24小时,接着加煤燃烧烘炉,关小鼓引风调节门,间断地开动引风机进行机械通风,烘炉时间2-4天。

b.在烘炉过程中,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要均匀,不得时断时续,并应定期转动链条炉排,防止烧坏炉排,同时应注意水位,应及时进水。

c.烘炉升温应按炉膛出口处的烟气温度来控制,不同的炉墙结构其温升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砖砌轻型炉墙,温升每天不应大于80℃,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

(b)耐热混凝土炉墙,在正常养护期满后(矾土水泥的约3昼夜。

硅酸盐矿渣硅酸盐的约为7昼夜)方可开始烘炉,烘炉温升每小时不应超过10℃,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在最高温度范围内的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4h。

(c)如炉墙特别潮湿,应适当减慢温升速度。

(4)采用蒸汽烘炉时(适用于有水冷壁的各种类型锅炉)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用0.3-0.4MPA的饱和蒸汽从水冷壁集箱的排污阀处连续、均匀地送入锅炉逐渐加热炉水;炉水水位应保持正常,温度宜为90℃。

b.应开启必要的挡板和炉门排除湿气,并应使炉墙各部均能烘干。

c.烘炉时间,轻型炉墙一般宜为4-6天,重型炉墙一般为4-16天,烘炉后期可补用火焰烘炉。

(5)烘炉时应经常检查炉墙,适当控制温度,防止产生裂纹和凹凸等缺陷。

(6)烘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为合格。

 a.当采用炉墙灰浆试样法时,在燃烧室两侧墙的中部、炉排上方处1.5-2m,或燃烧器上方1-1.5m处和过热器两侧墙的中部,取粘土砖、红砖的丁字交叉缝处的灰浆样品各50g测定,其含水率均应小于2.5%.

b.当采用测温法时,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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