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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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科室、区队: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神木市能源局有关开展“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不断推进我公司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根据煤安监察〔2018〕16号、陕煤局转〔2018〕11号、神能局发〔2018〕21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活动,请公司各相关部门、人员严格按照此方案执行实施。

现将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神木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文件指示和要求,以防范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目标,深化专项行动,聚焦重特大事故风险和重大隐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化解我公司系统性安全风险,有效治理消除重大隐患,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煤矿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煤矿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更关系到我公司每一个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上级文件的指示和要求下,本次专项行动目标主要有:

(一)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组织开展风险分析研判。

根据《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煤安监察〔2018〕16号)提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2017》,结合公司实际,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对存在的问题要列出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形成《矿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矿井灾害安全风险辨识、分析:

按照灾害类型(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煤与瓦斯突出、机电、运输、其他),对公司所有系统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域和地点重大灾害情况进行全面分析。

2、8个方面突出问题分析:

按照《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煤安监察〔2018〕16号)要求,结合2017年“安全体检”、《神木市能源局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神能局发〔2018〕73号)重点排查内容及2018年进行的专家“会诊”督查情况,逐条逐项对照煤安监察〔2018〕16号中8个方面问题,从生产系统、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装备、单位、岗位、管理环节等“人、机、环、管、法”方面进行研判分析。

通过分析研判,找出8个方面问题的风险点和薄弱点,并列出清单,落实整改。

3、开展日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

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2017》相关要求,对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俩部分达标情况,执行“1+4”安全风险辨识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4、综合研判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

综合我公司的重大安全风险专业研判分析、煤安监察〔2018〕16号中提出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风险薄弱点和“1+4”安全风险辨识情况研判分析,找出我公司主要灾害、“8个方面”突出问题和安全风险管控在“人、机、环、管、法”方面的突出的风险点和薄弱点。

5、制定整改及风险管控措施。

根据综合研判分析结果,针对公司存在的煤矿灾害风险及“8个方面”存在问题,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改、管控措施。

(二)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按照《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煤安监察〔2018〕16号)要求,结合《神木市能源局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神能局发〔2018〕73号)与《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6号)的文件指示和要求,开展煤矿隐患自查自改,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落实整改。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公司“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把各项检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我公司决定成立以矿长蒋荣华为组长的“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安排,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在自查结束后根据检查情况负责编制《矿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

2、组长:

本次活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协调安排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主持《矿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编制工作。

3、副组长:

负责协助组长开展好本次活动工作,并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对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正,是《矿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编制工作主要技术指导人。

4、成员:

负责督查在大检查活动时各检查人员对方案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弄虚作假的要及时汇报,把本次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并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收集、汇总、整理,为《矿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编制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资料。

三、工作安排

此次“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活动自8月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5日至6日)。

生产技术科将开展“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活动的文件(神能局发〔2018〕219号)下发到各科室、区队,由各科室、区队负责人组织本科室、区队人员在班前会进行贯彻学习,在贯彻学习结束后将学习贯彻记录报送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汇总。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9日至8月18日)。

1、排查人员安排

“整治专项行动”排查人员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蒋荣华担任组长,其他人员由月度事故隐患排查组成员组成(根据排查组在矿人员进行调整安排)。

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时间

(1)检查时间:

本次“整治专项行动”自查时间暂定于2018年8月9日8:

00。

(2)整改落实工作安排:

自查结束后所有参与检查人员于调度室集合,由检查总负责人蒋荣华主持,对检查存在问题进行汇总总结,并隐患整改“五落实”进行落实整改。

(3)整改阶段:

2018年8月9日-8月18日为隐患问题整改阶段,整改完成后,由“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进行督办验收。

3、检查排查范围地点 

(1)地面:

地面工业场地、12106综采工作面地表塌陷区、“两堂一舍”及其周边、机修车间及材料库、调度指挥中心、主要通风机房、主要通风机、空压机房、锅炉房、地面应急材料库、35KV变电所、矿区周边环境等

(2)井下:

辅运大巷、3-1煤掘进工作面、12106综采工作面及其顺槽、12107切眼及其顺槽、12106与12107回撤通道、永久避难硐室、回风大巷、胶运大巷、井下应急材料库、中央变电所、主井提升系统、井下各移变硐室、六大系统、井下各永久闭墙等。

4、检查方式

(1)因我公司人事变动原因,原定于2018年7月29日7:

30进行的“百日安全大排查”自查工作未如期进行,现与本次“整治专项行动”同步进行、同步实施,参加“百日安全大排查”的检查人员继续参加本次排查工作。

(2)为提高检查效率及专业性,故结合检查人员擅长领域与我公司实际情况将检查人员分为5组,采掘组,通风、防治水组,安全管理组,机电运输组五个专业组,采取分组方式进行检查,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采掘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安全管理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通风、防治水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机电、运输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5)地面综合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5、检查项目、内容

各检查小组按照我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编制的“整治专项行动”检查项目清单中规定的小组排查职责范围进行检查。

6、隐患问题整改落实

(1)各检查人员对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汇报给本组负责人,最终整理、汇总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场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并填写现场整改责任落实表,做到有记录、有依据可查。

(3)公司隐患排查整理根据场整改责任落实表下发隐患通知单到各整改责任部门,由整改责任人负责整改问题隐患。

(三)整改上报阶段

1、《矿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于2018年8月11日前一式两份报送孙家岔中心煤管所。

2、“整治专项行动”自查整改隐患清、整改清单和自查自改报告于8月30日前报送孙家岔中心煤管所。

四、工作要求

1、参加本次自查工作的人员必须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与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在公司“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安排、周密布置下,切实做好分工范围内的检查工作,禁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对查出的隐患,针对整改的难易程度和危险程度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本公司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验收销号制度进行跟踪落实。

3、排查工作结束后,通过对检查结果整理、汇总,结合上级文件的指示和要求,认真分析公司面临的主要安全风险,针对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和管控措施,并落实管控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4、参与本次隐患排查的人员,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隐患排查时需要提前向总负责人进行请假备案,其中各分组负责人请假时还需指定人员代行职责。

5、活动结束后,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结果形成书面文字总结报告,并存档予以保存

附件:

1、神木XXX矿业有限公司“依法打击和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检查项目清单。

2、神木XXX矿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现场落记录表。

3、神木XXX矿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现场整改责任落实表。

 

神木XXX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

抄送:

公司各部门、科室、区队,公司相关领导。

神木XXX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科2018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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