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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协议

责任书编号:

工程

 

恒亿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协议(增加各管理制度名称,附件附后)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与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乙方提交的《项目策划书》以及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了搞好本工程项目的经营生产管理,明确甲方与工程项目责任人(系甲方分公司负责人)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承包责任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并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按“主合同”的内容)

⒈工程项目名称:

⒉工程建设单位(业主):

⒊代建单位:

⒋合同造价:

⒌建筑面积:

⒍主合同工程质量等级:

;安全等级:

;结构质式、层数:

公司确认项目策划书质量达到:

质量等级,安全等级:

⒎合同工期:

总工期个月。

⒏工程款支付办法:

⒐其他重要约定:

第二条承包方式和施工组织方式

⒈甲方以包工包料、保质量、保安全的承包方式将本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

乙方承包的范围以“主合同”为准,含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更改等。

⒉本项目以为负责人组建项目经理部,商务经理由分公司负责人选择,但需从甲方的商务经理名录库中选择,对于未在甲方商务经理名录库的,需经甲方考察评定合格后方可担任;负责人需对项目从开工至该竣工结算资料归档、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管理负责。

3.项目的劳务分包公司必须从公司分包商名录库中选择。

相应的分包应经业主同意才可实施。

4.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从公司供应商名录库中选择。

⒌分公司经理及项目经理、商务经理无权和建设单位签订经济权益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承诺书、备忘录、结算单等),所有涉及施工企业义务、责任增加的条款,如缩短工期、低价结算、放弃施工企业权利等内容,都必须由甲方盖公章确认,和其他任何个人单独签字的一律无效,对甲方不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甲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⒈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施工手续。

⒉代缴项目有关税、费,且费用需乙方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注入甲方指定账户。

⒊甲方负责组建项目部,派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并任命授权。

⒋甲方对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与指导,审查乙方与业主的谈判、签证情况,协调乙方与各方关系。

因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或乙方管理不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⒌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的施工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进行质量技术、安全技术交底,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⒍甲方对乙方的自筹资金及工程进度款统一管理,建立专门的台账。

如乙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甲方有权不给予拨付相应的款项。

第四条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⒈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甲方上缴各类费用(包括各类税费、规费、保证金、及管理人员待遇等),自行承担本工程项目缺口资金;按投资比例享有项目产生的效益。

2.乙方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本协议内容;乙方还应对本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工期等负全部的经济赔偿责任。

⒊建设单位转入的工程款项,须经甲方规定的相关信息化流程审批,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统收统付的原则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而引起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4.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指导意见。

乙方不执行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指导意见的,造成甲方损失或其他经济法律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

5.本工程项目乙方若违反转包、分包、挂靠行为的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根据甲方有关管理制度无条件实施企业信息化、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如“十项新技术”示范、绿色施工示范等),并完成工法、QC、专利、规范、标准编制目标和BIM技术应用任务。

如上述相应工法、QC、专利、规范、标准编制以及在科技创新等方面获奖则按公司相应制度奖励,反之未完成任务则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条工程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质量生产原则,明确乙方管理范围内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确保实现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乙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遵守工程管理中心制定的相关制度(后附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项目检查制度》、《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制度(试行)》、《工程内业资料及业绩档案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及奖罚制度》、《外派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关于QC小组成果发布的管理规定》、《开工交底制度》、《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职责考核细则(试行)》、《关于项目岗位人员参加会议》、《培训等及工程管理人员协助管理的费用标准的规定》、《关于加强对地下室及屋面工程砼防渗质量控制的管理规定》、《扬尘及排污施工管理制度》等。

2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通病等明确的约束条款)

⑴.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项目质量达到本协议的质量要求。

⑵.乙方按甲方规定,明确由       同志为乙方主要质量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全面责任。

(3).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和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规定进行施工。

(4)、乙方按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人员组织检查、验收,如达不到本标准,应按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5)、乙方应会同有关单位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好相关手续,及时做好工程、设备材料必要的检验试车工作,按相关规定及主合同的约定认真及时做好质量安全内业资料,并承担因此产生一切费用。

(6)、乙方须提交省级QC成果项,工法篇。

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⑴.确保本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本协议的安全要求。

⑵.乙方按甲方规定,明确由       同志为乙方主要安全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全面责任。

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法规、条例及相关的规定,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同时必须保证项目足够的费用投入安全生产并有效实施,并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

(4)乙方必须严格按公司制定的《恒亿.建设视觉识别系统规范手册》、《恒亿安全文明管理标准化手册》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规划及布置。

(5)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负责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工地发生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应立即向甲方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同时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各种赔偿、罚款、行政处罚、事故善后费用、甲方因此的损失、法律责任等),以上款项甲方可以从当月应拨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抵扣,乙方不得有异议。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随时配合甲方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当甲方发现乙方因为安全措施投入不足,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时,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若乙方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代为执行,代为投入,发生的费用在下一次付款中双倍扣回。

(7)、乙方必须派专人配合甲方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参加各级的现场检查,落实各种安全措施的实施及整改,保证安全生产。

若甲方在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单后乙方仍不整改的,有权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8)、乙方必须按有关要求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因素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甲方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9)、乙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

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边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3工期管理(过程管控,监督闭合)

⑴、乙方应保证严格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主合同”的工期,因提前或推迟竣工而与建设单位所产生的奖罚和其它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⑵、由于乙方原因(如劳力不足、资金不足、质量问题、现场与建设(监理)单位配合问题、安全问题、文明施工问题等)引起工期严重拖延时,甲方有权全面介入施工整改过程,全面介入过程中甲方所指示的各项工作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并已确定其无能力继续进行施工的,乙方施工工程现场的物资、设备及半成品的工程量等,甲方有权进行处理,并由甲方接管本项目工程。

4内业资料管理(信息化)

(1)、乙方必须及时做好施工期间做好与工程有关所有质量、安全等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的《工程内业资料及业绩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归档。

(2)、乙方必须及时在I6系统中录入上传相关资料。

5.劳务实名制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用工管理,预防和减少劳务纠纷的发生,乙方全面执行落实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6.信用综合管理

乙方负责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违反实施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被上级管理部门扣分的,甲方按公司规定的《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制度(试行)》进行处罚。

7.项目创安创优(奖励和处罚)

根据乙方的项目策划书中的质量及安全要求,甲方以取得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或市优、省优等的相关证书为准,具体奖罚以公司的创优创安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验收及保修

⒈本工程竣工验收,与建设单位来往的帐款两清,乙方向甲方交齐内业资料后,甲方应在和乙方结算清楚,付清余款给乙方,若乙方超支,也亦在同期限内向甲方如数偿还欠款,逾期产生的费用按公司财务相应规定执行。

2.乙方应严格执行本工程项目“主合同”关于保修期及保修办法的要求,工程保修由乙方负责;若由甲方另行组织回访保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从留存的保修金中直接扣除,若留存的保修金不足扣除的,乙方应支付不足部分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款及税收管理

⒈建设方所付的工程款必须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甲方不得挪作其他项目使用;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向业主直接领取任何款项或财物。

乙方必须定时派人配合甲方财务人员与业主对账。

若建设单位未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甲方也没有义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但乙方仍应全面垫资履行职责和义务。

⒉乙方向甲方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是乙方本人(即本协议签订人、社保有在公司)或书面委托专人办理,委托书作为甲方财务的备案。

所有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及乙方所领取工程款均属于企业公款,工程款的支配权属于甲方企业。

乙方向甲方领取的所有款项,必须保证全部用于本工程,不得挪用于任何其它用途。

若违反该条规定,甲方将依法按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等罪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接管本工程项目,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承担其他经济法律责任。

⒊当建设单位拖欠本项目工程款(含垫付工程款)时,乙方负有主要的催讨责任,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催讨欠款,催讨欠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主合同的约定时间和要求向建设单位催讨欠款及进行工程款结(决)算,若乙方迟延履行该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派他人向建设单位催讨或进行工程结(决)算,并且因此形成的结果对乙方有约束力,乙方不得以其未对该结果签字确认而不予认可。

⒋在被建设单位拖欠的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进度款、索赔款或结算款等)未汇到甲方帐户或建设单位尚未与甲方办理工程结算前,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该项目的工程款(含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若被建设单位所拖欠的工程款项无法追回,造成乙方拖欠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引起法律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得做出乙方承诺自愿放弃因此可能对甲方提起诉讼的权利。

若甲方为乙方对外承担该部分债务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⒌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超越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义务与责任。

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项目部名义采购任何材料和赊欠各种款项或对外出具担保,若发生没有得到甲方认可的材料、工资等欠款,与甲方无关,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责任,若产生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⒍因乙方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材料款、设备租赁费等原因引起与本工程有关任何诉讼或仲裁,甲方除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司法机关确认的债务等)外,还可视情况给予乙方罚款处理。

若因此导致甲方的财产被第三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的,由此造成的资金冻结等损失也全部由乙方承担,费用按公司财务相应规定执行。

⒎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承担的全部税金及费用(其中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合同印花税、材料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副食品调节基金、费、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基金、招投标手续费、定额测定费、建工险、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费用、诉讼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营改增一般项目的增值税按月结算,根据当月项目项目向业主开票及项目部提供的可抵扣进项税计算。

若施工过程中,国家税收政策进行调整,造成的工程税费增减全部由乙方承担。

8.项目部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且必须由公司对公账户直接转入材料商或劳务分包公司的对公账户,并及时提供对方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具体要示如下:

(1)、项目部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之前,需向公司提供支付款项对应业务的成本发票,成本发票组成的比例应符合项目实际成本配比,除清包工和甲供材项目外,劳务分包比例不得超过30%。

用于进项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应提供发货单、收货单、入库单、销售清单、对账单等证明材料。

(2)付款后未及时提供足额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的,财务部有权拒绝付工程款或扣留一定比例的发票保证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超过180天未向公司提供的,公司可按票面金额的按公司财务相关规定处罚。

(3)、项目前期需要垫支工程款时,项目部需将需要垫支的款项(除零星款项外)先打入公司指定的账户,由公司账户进行公对公转账。

(4)、项目部必须保证材料及劳务分包发票(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发现发票不能获得认证通过或提供假票套票等非法途径提供虚假发票和无效发票(含供应商恶意取消作废),区域分公司及项目部共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财务部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取相关税款、税务处罚及公司内部处罚等与之相关的罚金。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付款单据如为发放的管理人员工资表,如需产生医社保等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9.公司有关的财务税收管理制度详细条款,以公司发布的规定为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依照执行。

刑事犯罪

第八条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费

1乙方按本工程“主合同”条款组织施工,自负盈亏,独自承担该项目的风险;

无论盈亏,乙方均应按该项工程含税总造价(以最后造价部门审定的结算定案价为准,且应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与工程相关的材料实物价款和投标总价中分包的造价及总包服务费)的%向甲方支付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等各项费用,在业主每次拨付的工程款项中按比例直接扣除。

施工过程中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量增(减)部分,甲方按相同比例增(减)收取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等各项费用,并代扣应缴税费。

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业主每次拨付的工程款(含备料款、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按3%比例暂扣质量保证金、诚信金;履约保证金及诚信金的提取和退还以及乙方逾期支付管理培训费等具体参照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2、创优基金

第九条相关人员工资及费用

1.甲方派驻人员的相关待遇全部由乙方承担。

其中每月1次的探亲假的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区域负责人审核签认):

在配合乙方进行各种登记备案及工地上各种需要人员到位的检查中所发生的食宿、差旅费及补贴费用(不包括总部例行季度检查的食宿费)均由乙方承担,具体按照公司同期相关制度执行。

乙方需将资金转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由甲方代收代发。

第十条特别条款

1.乙方应向甲方预缴的预备金按公司同期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甲方按有权审定工程造价机构(或相关部门)审定的结算价(应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与工程相关的材料实物价款和投标总价中分包的造价及总包服务费)作为内部结算依据,计算基数公司不作调整。

4.自该项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如项目未开工,乙方应承担该工程项目的相关岗位人员的费用,具体按照公司同期的相关制度执行。

6.对于乙方应付但未付,而由甲方先予以垫付的,甲方有权从业主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垫款及代垫期间的费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7.乙方同意将工程所需款项及资金费用汇入此账户:

户名:

恒亿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

137********002955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

9.乙方确认下列该项目的资金账户及地址和邮箱为有效联系方式,甲方有关函件只要按下列地址邮寄或按下列邮箱传送,均视为乙方收到甲方函件。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乙方地址:

乙方邮箱:

乙方提供的上述地址或邮箱如有改变,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乙方变更地址或邮箱的通知到达甲方之前,上述地址或邮箱仍为有效联系方式。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⒈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履行或者未能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主合同”造成违约责任,或由于乙方违反有关法规而造成的有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违法罚款和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未履行本协议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未支付材料款、未支付工人工资、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拖延工期、未履行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等)导致甲方代垫费用或者被行政部门处罚的,乙方应及时偿还代垫及被处罚款,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代垫期间的费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⒊若因乙方违约不能履行或实际无力履行本协议有关职责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

面终止本协议,造成甲方相应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按该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责任。

⒋由于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事故、农民工工资、材料供应纠纷造成的损失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被上级及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

给甲方造成的资金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归属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损失及相应罚金。

由于以上问题造成甲方受到投诉、被当地政府部门评为不文明工地、通报批评、挂黑牌的、约谈法人或给公司造成信誉上的损失,影响企业经营的,乙方除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外,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保留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接管本工程项目并另行派人进行施工:

⒈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出工程管理达30天以上;

⒉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时间达30天以上;

⒊乙方明确表示或以实际行为表明其已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协议;

⒋建设单位对乙方的表示不满,书面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

⒌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提出通报批评达2次以上的;

⒍工程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⒎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处于停工状态的。

甲方接管本工程后,并不代表本协议终止(但甲方保留单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力),乙方仍应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最终结算工作。

且乙方对甲方另行指派人员所下达指令不得有任何异议,更不得以其已经退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条款

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附则

本责任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乙方签订本协议视为认同公司所有现行的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公司保管。

补充内容:

/

甲方:

恒亿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代表:

地址:

联系地址: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于年月日签订于年月日

 

附表:

个人信息表

编号:

姓名

电话(宅)

身份证号

手机

身份证地址

常住地址

 

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

 

恒亿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提供,若发生变更,本人将书面通知贵公司。

否则,贵公司按上述信息发送函件,视为本人已收。

信息提供人签名:

日期:

 

施工承诺书

致恒亿集团有限公司:

针对恒亿集团有限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恒亿集团有限公司与承诺人签订的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协议,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围绕上述工程施工合同及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协议,承诺人自愿承担以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无条件承担围绕上述工程而引起的造成恒亿集团有限公司损失的一切经济及法律等所有责任。

承诺人(分公司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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