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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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精神,根据?

垫江县委办公室垫江县人民办公室〈垫江县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

〔垫江委办发〔2021〕15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对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开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加强部门协作,压实乡镇〔街道〕责任,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开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属事主体责任原那么,摸底排查“散乱污〞企业情况,按照“三个一批〞〔入园开展一批、整治标准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总体思路,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工作,2021年11月10日前,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11月30日前,开展“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2012月20日前,按时序分步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三、整治措施

2021年11月10日前,按照“三个一批〞思路,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印发?

垫江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序时开展分类整治。

入园开展一批。

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环评等要求的企业,指导帮扶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一批。

整治标准一批。

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保护地等要求的,但不能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企业,且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可通过完善相关手续,技术升级改造,建设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污染物有效收集处理和稳定达标排放的,就近就地标准达标整治保存一批。

关停取缔一批。

对既不符合进入园区开展,又不符合整治标准,且手续不全、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一批。

2021年11月20日前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面摸排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根本情况和环境管理现状,结合举报、污染源企业台账、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等现有根底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重点排查不符合当业布局、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场所〕;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应办而未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量、平安、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违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工业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

依法应污染治理设施而未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结合举报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摸清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底数,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现生产经营所在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经过整治可以到达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科学规划,按照产业开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那么,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同时,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责令上述企业停产,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和场地修复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相关手续。

2.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现生产经营所在业布局规划、应办而未相关手续,未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及园区企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全面分析企业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产能,按照可持续开展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催促企业在设施设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依法责令上述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3.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去除原料、去除产品、去除设备〕的标准,依法完成取缔及场地修复等工作。

4.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相关县级部门〔单位〕按职责开展对乡镇〔街道〕指导帮扶,跟踪整治推进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定向移交限时整治到位;

各乡镇〔街道〕加强“散乱污〞企业日常排查,稳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

5.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和相关县级部门〔单位〕的属事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良度滞后及敷衍整治、外表整治、假装整治和搞“一刀切〞的,视情节采取函告、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严格按照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明确牵头、责任单位、整治时限、整治目标、整治措施等,对能够立即整治的,立即整治到位;

对需要阶段推进的,限时整治到位,坚决防止整治“一刀切〞。

〔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指导催促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

负责牵头除燃气、电力、民爆、农产品、采矿业外所有“散乱污〞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对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评、未按相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符合环评、排污许可等条件的,依法依规相关手续。

县经济信息委:

负责榨菜、燃气、电力、民爆等“散乱污〞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及淘汰企业产能。

指导乡镇〔街道〕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强制性要求的园外分散工业企业进行清理整治;

对符合“入园开展一批〞的园外分散企业,指导催促企业按时推进入园开展;

对符合在原址保存整治标准的企业,按照“整治标准一批〞的要求,指导催促企业依法依规相关手续。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负责牵头开展采矿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

指导乡镇〔街道〕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现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四山〞地区建设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建的不予核准、审批和备案;

已建成的限时搬迁或取缔。

对符合在原址保存整治标准的企业,按照“整治标准一批〞的要求,指导催促企业依法依规相关手续。

县农业农村委:

负责牵头其他农产品企业〔榨菜除外〕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核准、审批、登记和备案;

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相关手续。

县市场:

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那么和?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方法?

的规定,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审批、登记;

对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移交并配合处置。

县:

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对涉及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建的不予核准、审批和备案。

对符合在原址保存整治标准的企业,按照“整治标准一批〞的要求,指导催促企业依法依规相关手续。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负责清理排查工业园区“散乱污〞企业,催促有关企业限期高质量完成环境保护问题整治,负责开展“散乱污〞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

负责入园企业的接收、管理等工作。

县开展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主动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核准、审批、登记和备案;

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在入园开展前、标准整治中及关停取缔前的企业,应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催促企业在临时生产、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保障环境平安。

对涉及无证无照及其他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无证排污、超证〔标〕排污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的,相应部门〔单位〕应按照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符合变更、撤消相关证照、许可的,应依法变更、撤消;

符合标准整治的,指导帮扶并催促企业限期整治;

符合搬迁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指导帮扶并催促企业限期搬迁入园开展;

符合关停取缔的企业,相应部门〔单位〕应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建立台账-交办整改任务-催促企业落实整改-巡查回访-复核销号〞的闭环长效管理模式。

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台帐登记并及时交办整改任务,催促企业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后督查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开展巡查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确保整改到位。

对列入整治类企业,要建立“回头看〞制度,不定期随机抽查整改完成的企业,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重生,死灰复燃。

六、保障措施

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催促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经清理无“散乱污〞企业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仍需报送。

2021年11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

“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

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起,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每月25日前将?

“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度表?

、?

“散乱污〞企业整治汇总表?

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

整治完成后〔最迟于2011月上旬〕应报送“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以及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成效亮点等。

201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

“散乱污〞企业整治销号表?

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

逻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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