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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公文写作注意事项

报告

报告是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询问的陈述性上行公文。

"报告"是陈述性文体。

写作时要以真实材料为主要内容,以概括叙述为主要的表达方式."报告"是行政公文中的上行文种,撰写"报告"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上级掌握本单位的情况,了解本单位的工作状况及要求,使上级领导能及时给予支持,为上级机关处理问题,布置工作或作出某一决策提供依据。

"下情上达"是制发报告的目的。

所以报告的内容要求以摆事实为主,要客观的反映具体情况,不要过多的采用议论和说明,表达方式以概括为主,语气要委婉、谦和、不宜用指令性语言。

报告的特点:

一、报告的目的为了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建议、答复等,它不直接请求上级机关正面回答报告中的问题,所以不带请示事项,这是它与请示的重要区别之一。

二、报告中一般不提建议或意见。

如果确实需要在某一领域或某些部门贯彻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可建议上级机关批转到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报告一经批准,便作为批转文件的附件下发,其权威性依赖或附属于批转机关。

三、报告在内容上不像"请示"那样有"一文一事"的要求,它可在一件公文中综合报告几件事情,层次结构比较复杂。

四、报告广泛使用于下级向上级反馈信息,是沟通上下级机关纵向联系的一种重要形式。

向上级及时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也是下级机关必须履行的一项工作制度。

报告的种类

报告从种类与内容上分主要有:

汇报性报告、答复性报告、呈报性报告、例行工作报告。

写法

报告的结构一般由标题、受文领导、正文、落款、成文时间组成,下面介绍几种报告的写法

一、汇报性报告

汇报性报告主要是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报告,一般分为两类:

1、综合报告。

这种报告是本单位工作到一定的阶段,就工作的全面情况向上级写的汇报性报告。

其内容大体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成绩或问题,经验或教训以及对今后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这种报告的特点全面、概括、精练。

2、专题报告。

这种报告是针对某项工作中的某个问题,向上级所写的汇报性报告。

二、答复性报告

这种报告是针对上级或管理层所提出的问题或某些要求而写出的报告。

这种报告要求问什么答什么,不涉及询问以外的问题或情况。

三、呈报性报告

呈报性报告主要用于下级向上级报送文件、物件随文呈报的一种报告。

一般是一两句话说明报送文件或物件的根据或目的以及与文件、物件相关的事宜。

四、例行工作报告

例行工作报告是下级向上级,因工作需要定期向上级所写的报告。

如,财务报告、费用支出报告等。

公告

公告是用于对企业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的公文。

公告的写法

公告是一种严肃、庄重的公文,它内容较为单一,篇幅较短,表达直截了当,语言简洁明快。

一、标题。

公告标题有三种:

一种是完全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二是发文机关和文种以上两项,多用于政府机关;有的只有文种,如《公告》,标题之下,有时可依公告单独编号。

二、正文

正文一般由主旨与说明构成。

主旨单独成段,用简短的一句话概括出此公告的主题内容。

说明写出公告依据、公告事项。

结尾一般用"特此公告"作为结语。

三、落款及日期

公告日期有的标注在标题下方,也可以注在公告结尾处。

重要的公告落款处除注明发文单位外,还应标明发文地点。

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是一种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的纪实性公文。

它用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座谈会、研讨会等重要会议。

会议纪要通过记载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成果、会议议定事项,综合概括反映会议精神,以便使与会者统一认识,会后全面如实的进行传达组织开展工作的依据。

同时"会议纪要"是可以多向行文,具有上报、下达以及同级单位进行交流的作用。

会议纪要的写法

会议纪要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其各部分的写作要求如下:

一、首部。

这部分的主要项目是标题。

有的会议纪要的首部还有成文时间等项目内容。

会议纪要的标题通常是由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的。

如《*****公司******会议纪要》。

二、正文。

会议纪要正文结构由前言、主体两部分组成。

1、前言。

首先概括交代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要议程、参加人员、会议形式以及会议主要的成果。

2、主体。

它是会议机要的核心内容,主要记载会议情况和会议结果,写作时要注意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把会议的基本精神,特别是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准确的表达清楚。

对于会议上有争议的问题和不同意见,必须如实予以反映。

三、尾部。

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

电子公文

随着网络化的发展,公文通过E-mail的方式批阅使传统的办公模式正在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但现在国内缺少实现网上公文批阅的软件,文件容易被拷贝、篡改,企业的办公方式还无法真正实现无纸化。

电子公文的写法

电子公文主要由主题、事项或附件落款组成。

一、收件单位/人

二、抄送单位/人

三、主题。

相当与公文的标题,如《关于***请示》、《关于****报告》。

四、事项。

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发文目的,事项等(与日常公文协作方法一致),若提供相关文件或报告等,可以附件方式发送(注明)。

五、落款。

署名及成文时间

递交程序以递交直属领导为宜。

公文写作试论

公文的格式

公文的格式一般包括: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或机关用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文件版头、公文编号、机密等级、紧急程度、阅读范围等项。

一、标题。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

如:

《延华集团董事局关于表彰1997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这一文件标题中,“延华集团董事局”是发文机关,“关于表彰1997年度先进工作者”是发文事由,“通知”是公文种类。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

公文标题的位置在公文的开首,居于正文的上端中央。

二、主送机关。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报等公文,叫普发公文,凡下属机关都是受文机关,也就是发文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报送另一机关,可彩抄报形式。

主送机关一般写在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顶行写。

三、正文。

这是公文的主体,是叙述公文具体内容的,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

正文内容要求准确地传达发文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写法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长杂乱。

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数事。

四、发文机关。

写在正文的下面偏右处,又称落款。

发文机关一般要写全称。

也可盖印,不写发文机关。

机关印章盖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间,作为发文机关对公文生效的凭证。

五、发文日期。

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公文从何时开始生效。

发文日期位于公文的末尾、发文机关的下面并稍向右错开。

发文日期必须写明发文日期的全称,以免日后考察时间发生困难。

发文日期一般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六、主题词。

一般是将文件的核心内容概括成几个词组列在文尾发文日期下方,如“人事任免通知”,“财务管理规定”等,词组之间不使用标点符号,用醒目的黑体字标出,以便分类归档。

七、抄报、抄送单位,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内容的有关单位。

送往单位是上级机关列为抄报,是平级或下级机关列为抄送。

抄报、抄送单位名称列于文尾,即公文末页下端。

为了整齐美观,文尾处的抄报抄送单位、印刷机关和印发时间,一般均用上下两条线隔开,主题词印在第一条线上,文件份数印在第二条线下。

八、文件版头。

正式公文一般都有版头,标明是哪个机关的公文。

版头以大红套字印上“××××××(机关)文件”,下面加一条红线(党的机关在红线中加一五角星)衬托。

九、公文编号。

一般包括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

如:

“国发[1997]5号”,代表的是国务院一九九七年第五号发文。

“国发”是国务院的代字,“[1997]”是年号,(年号要使用方括号“[]”),“5号”是发文顺序号。

几个机关联合发文的,只注明主办机关的发文编号。

编号的位置:

凡有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的上方红线与文头下面的正中位置;无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下的右侧方。

编号的作用:

在于统计发文数量,便于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时,可以作为公文的代号使用。

十、签发人。

许多文件尤其是请示或报告,需要印有签发人名,以示对所发文件负责。

签发人应排在文头部分,即在版头红线右上方,编号的右下方,字体较编号稍小。

一般格式为“签发人:

×××”。

十一、机密等级。

机密公文应根据机密程度划分机密等级,分别注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

机密等级由发文机关根据公文内容所涉及的机密程度来划定,并据此确定其送递方式,以保证机密的安全。

密级的位置:

通常放在公文标题的左上方醒目处。

机密公文还要按份数编上号码,印在文件版头的左上方,以便查对、清退。

十二、紧急程度。

这是对公文送达和输时限的要求,分为“急件”、“紧急”、“特急”几种。

标明紧急程度是为了引起特别注意,以保证公文的时效,确保紧急工作问题的及时处理。

紧急程度的标明,通常也是放在标题左上方的明显处。

十三、阅读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密程度,有些公文还要明确其发送和阅读范围,通常写在发文日期之下,抄报抄送单位之上偏左的地方,并加上括号。

如:

“(此件发至县团级)”。

行政性、事务性的非机密性公文,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行文,都不需特别规定阅读范围。

十四、附件。

这是指附属于正文的文字材料,它也是某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它是根据需要一般作为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的。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不可只写“附件如文”或者只写“附件×件”。

十五、其他。

公文文字一般从左至可横写、横排。

拟写、誊写公文,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严禁使用圆珠笔和铅笔,也不要复写。

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

公文的行文关系

行文的关系,指的是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之间的关系。

注意:

一、下级机关一般应按照直接的隶属关系行文而不要越级行文。

二、行文常规:

平行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应当使用平行文(如函、通知等),不能使用上行文(如请示、报告等),更不能使用下行文(如命令、指示、决定等)。

三、要分清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向上级的请示,不要同时抄送下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可以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应当根据内容写明主送机关和抄报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所请求的问题;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单位行文时,应当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四、要注意党政不分的现象。

党务和政务事宜要分别行文,凡属政府方面的工作,应以政府名义行文;凡属党委方面的工作,应以党委名义行文。

公文种类

请示和报告

(一)什么事情应该请示?

1、属于主管上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请示批准才能办理的事项。

2、对现行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级单位明确答复才能办理的事项。

3、工作中发生了新情况,而无章可循,有等上级明确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4、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现行规定,有待上级重新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5、因意见分岐,无法统一,难于工作,有待上级裁决才能办理的事项。

6、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以开展工作,但因事由重大,为防止工作中失误,需请示上级审核的事项。

7、按上级明文规定,完成一个任务,需报请上级审核的有关事项。

(二)撰写请示需掌握的三个要领:

1、详细、准确地写明请示事由。

不仅应在标题上写清,还要在在正文里写明请示什么问题,为什么要向上级请求。

请示事项要专题专文,以便上级及时答复。

2、明确提出本单位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供上级参考。

意见要写得有理有据,必要时可引证有关的现行政策、规定条文。

如本单位意见分岐,要分别陈述不同意见的内容,并加以分析比较,还可提出倾向性的意见,供上级权衡、批复。

3、具体提出对上级的要求。

包括希望按某个最佳方案批示;由于时间限制,或事态严重,希望上级尽快答复,甚至务请在什么时限内答复;提请上级批复时需要注意或强调的问题,否则可能引起什么不良后果;在上级正式批复前,建议上级同意暂先按什么原则进行工作;等等。

向上级提出上述要求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及时、准确的批复,但行文中切勿使用要挟的言辞。

二、报告。

报告是陈述性文件。

它的种类很多,按内容可分为专题报告、综合报告、总结报告;按时间可分为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月份报告和工作进程报告等。

为了陈述清楚,报告的拟写方式一般可分为四个部分:

一、情况;二、经验;三、问题;四、今后意见。

如果属于自我批评、工作反省的专题报告,也可分为四个部分:

一、情况;二、原因;三、责任;

四、处理情况和意见。

通知

一、一般性通知。

在上级机关的有关事宜需要使下级机关知道或办理时,如:

庆祝某个节日,成立、调整、合并、撤销某个机构,启用印章,更正文件差错,请下级机关报送有关材料等,都可使用这种通知。

这种通知,要交待清楚所通知的事项,如何办理,有什么要求等。

二、会议通知。

上级机关要召开比较重要的会议时,一般都要提前通知所属有关单位,这就是会议通知。

这种通知要求写得明确具体,交待清楚会议名称、主持单位、会议内容、起止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地点、报到地点、携带材料以及其他有关事宜。

如果这些事项交待不清,丢三拉四,就可能影响会议的按时召开和正常进行。

三、任免通知。

上能机关在任免下级机关的领导人或上级机关的有关任免事项需要下级机关知道时要发任免通知。

这种通知的写法比较简单,一般只要写清楚决定任免的时间、机关、会议或依据文件,以及任免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不论哪种类型的通知,都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通知一般都要有一个符合标题“三要素”(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的标题,使人一看标题就知道是通知什么事情或要求做什么事情。

有些机关简单地使用“通知”作标题,这是不确切的,应尽量避免,更不应提倡。

二、被通知单位就是文件的主送单位,有的通知往往不写被通知单位,这是不妥当的。

三、如果所通知的事项需要被通知的单位尽快知道,可在“通知”之前加“紧急”二字,这就是常见的“紧急通知”。

通报

通报是把工作情况、经验教训、好坏典型事例等,通知所属下级单位的文件。

通报的作用在于沟通消息,互通情报,使有关单位和组织了解工作的进程,树立全局思想,安排自己的工作;或使其学习他地、他人的经验,见贤思齐,推动自己的工作;或使其记取他地、他人的教训,引以为戒,警惕类似问题的发生。

因此,撰写此类公文,要放眼全局,拿准所通报内容的普遍意义。

要事实准确,把时间、地点、人物、数据、事例、背景都书写清楚。

要目的明确,对其原因、影响、经验、教训进行科学地总结,使人得到教益。

通报采用叙事的写法,总的要求:

叙事清楚,简明扼要。

函,即信;公函即公务信件。

它是上下级和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在商洽和联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时所使用的文体。

函的特点是不受公文规定的严格限制,如不用正式文件头,也可不编文件号,有时还可不拟标题,因此用起来极为简便。

公函大体有以下几种用法:

一、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询问一般事宜,或上级机关答复或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

二、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有关事宜,

三、用函来通知一般事项。

如通知开一般性的会议、要求下级机关报送某项材料或统计某些数字等时,也常用公函。

四、向上级机关请示较小事宜也常用函。

函件采用书写、复印、打印、传真等传递方式均可。

机关公文的制发程序

凡以机关名义制发的各类文件,均须按以下程序处理:

制发文件单位拟稿

送机关办公室核稿

呈领导审阅签发

机要员登记编号

打字校对付印装订

机要员用印留存

发文单位发出文件

公文的基本处理程序

公文的基本处理程序

1.公文办理程序:

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的办理。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应力求当日事当日毕。

一般应在十五天内办理完毕,并答复报文单位。

因问题复杂,十五天内难以办结的,应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

紧急文件随到随办。

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必须在时限内办完。

具体有以下几个环节:

①签收、登记:

首先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签收、登记制度,加强对公文运转的管理,保证收到的公文件件有着落。

收文的签收、登记一般由秘书处(室)负责签收、拆封,并按规定编号、登记。

送领导同志的信件,除亲启、绝密件和有特别交代的以外,一律由专门收文科室拆封,按其内容和性质,分别处理。

对需纳入收文办理的,应编号、登记,按规定程序处理。

收文登记一般应登记以下内容:

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标题、密级、份数、承办单位或分送范围。

②分办、拟办:

凡需办理的公文,由文书处理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和紧急程序,及时提出注批、注办意见,呈送机关领导人批示或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紧急公文应按要求时限办理完毕;一般公文应在文到之日起三日内交到承办部门或送至有关领导人。

除特殊情况外,领导同志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部门登记、注批的公文。

③催办: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文书处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催办、查办制度。

凡属请示性的公文,无论是交职能部门办理的还是呈送领导人批示的,都应及时催办。

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催办一般采用电话催办和书面催办两种形式。

对部门拖不办经多次催办无回音的,可以上门催办;对上门催办也解决不了的,可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督办部门办理。

④办结;公文承办人员对已处理的文件,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和情况,确定是否办毕结案。

确定文件办结应力求准确,不应把正在办理的文件划入办结文件一类,也不宜把已结案的文件长时间放在正在办理类文件中。

已办结的文件,在正式立卷前,由承办人按一定方法暂存一段时间。

承办人员应对暂存文件作适当整理,要注意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和有机联,保持材料的完整、齐全,并剔除重份。

暂存文件的管理,以便于查找利用和便于立卷、归档为原则,一般可采用分类依号排列法,也可由承办处(室)自行确定符号这一原则的其他方法。

⑤立卷、归档:

公文办结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

电报随同文件一并立卷。

公文立卷应以本机关形成的公文为主,根据公文形成的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完整地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作为正式文件使用的公文复制件,应加盖复制机关的证明章,并视同正式文件管理。

整理完备的案卷,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公文、文稿等材料。

2.公文发文程序:

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核稿、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等程序。

①拟稿。

拟稿一般应本着"谁主办、谁拟稿"的原则进行。

重要文件应由领导同志亲自动手起草、或亲自主持研究,明确提出拟文的主要观点、意见和办法,组织专人拟稿。

草拟文稿应按照《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办理。

行文关系、公文种类和公文格式要准确、规范,要按公文的内容、性质,恰当地确定密级和紧急程度。

公文用语应力求准确、规范、精炼,切忌大话、空话、套话。

拟稿应注意以下事项:

--拟稿应使用统一格式的拟稿纸,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不得使用红墨水),字迹要工整。

修改较多、不容易认的文稿,应清稿誊正。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如变更现行政策规定或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就其必要性、可行性作出文字说明。

--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涉及紧急或秘密事项的文件应准确标定紧急程度或密级。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应准确无误。

时间应写具体年月日。

--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饰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他数字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公文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引用公文要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公文使用规范简化字,不使用异体字、不规范简化字和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

使用简称应先使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草拟全文,须按档案管理的要求,使用钢笔、毛笔或专用签字笔。

公文稿纸亦应符合要求,不得用不符合存档要求的纸、笔草拟公文。

②核稿。

公文的核稿,作为公文制作中的重要环节,本书将在"辨析篇"中就"如何把好公文文稿的审核关"中作专题介绍,这里不再叙述。

③签发。

文稿送批前,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的问题,应严格执行会签制度。

会签的文稿,必须由每一会签单位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凡需会签的文稿,一般应由主办部门与有关单位联系,送请会签。

如会签、协调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将分歧意见如实汇报,并由具体承办处(室)在拟办中提出建议和意见,一并报请上级部门领导同志审定。

④校对。

文件打印后需由专职校对人员进行校对。

一般需经三人共同校稿,通过看稿、读稿、核稿三道程序,每个程序都应签字,落实责任,保证校对质量。

经校对后的清样,交核稿人核对后,在终稿清样上签字后付印。

校对符号严格按国家标准标注。

⑤印刷。

一般文件,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印出;急件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印出,不得延误。

⑥文件的分发。

正式文件应由专门的发文科(室)统一发送。

公文的格式

公文的格式

公文一般由文头、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1.国家行政机关正式公文的文头一般由文件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紧急程度、秘密等级等组成。

占文件首页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二,用横隔线与正文分开。

①文件名称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简称加上"文件"二字组成(函只署发文机关名称),置于首页的上端,用庄重、醒目的字体套红印刷。

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牵头主办机关排列在前,也可只用主办机关的名称。

党委和政府联合行文,党委排列在前。

②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标于括号内的年份、顺序号组成,位于文件名称之下、横隔线之上正中位置(函的发文字号标注在标题的右上方)。

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③上报的文件,应当在发文字号的同一行右端标明签发人姓名。

④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应视文件内容需要从上至下依次标注在文件名称的左上角。

秘密等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紧急程度分为"急件"、"特急件"。

机密、绝密文件应标注份号。

⑤政府令的文头由套红印刷的"政府令"和编号组成。

政府令的编号为"第号"。

2.公文的正文部分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等。

①标题。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内容提要和文种三部分组成。

公文标题的作用:

一是揭示内容,点明主题,使人一目了然;二是给公文定名,标题就是该公文的名称,便于收文机关登记管理,便于查找询问。

公文标题位于横隔线之下居中位置。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不能以引用文件字号代替内容提要。

②主送机关。

  指收受、办理文件的单位。

俗称"抬头"。

除"公告"、"布告"、"通告"以外,正式公文一般都应标明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名称位置一般在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左端顶格位置书写。

"决定"、"命令(令)"、"会议纪要"等文种,主送机关可置于文尾主题词之下,发送栏内抄送机关的上方,标为"主送:

"或"分送:

"。

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它机关,用抄送形式。

③正文。

  即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的核心部分。

需要使用序数符号标明层次时,一般排列顺

序是:

第一层用"一",第二层用"

(一)",第三层用:

1.,第四层用"

(1)"。

行政规章视需要按章、节、条、款、项标明层次。

正文的位置在主送机关以下。

较长的公文一般由开头、主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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