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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网计划建设整体实施方案

深圳市绿道网计划建设整体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域改革发展计划纲要(2008—2020年)》,推动珠三角地域一体化和特区一体化,打造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惠及民生的深圳绿道网体系,优化提升全市人居环境,按照《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整体计划纲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绿道网建设的重要意义

绿道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光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成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

绿道包括慢行道和配套设施两大部份,配套设施包括标志系统、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绿道建设内容包括路面铺设、绿化、服务区设置及相关服务配套设施,如停车场、交通接驳、通信设施、游览设施、自行车租赁、信息咨询、商业服务、治安管理、科普教育、文化展示、体育休闲、安全救助、丛林防火、环境卫生、标识系统等。

绿道分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三个级别。

其中,区域绿道是指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支撑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城市绿道是指连接城市重要组团,对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绿道。

社区绿道是指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周围社区居民服务的绿道。

绿道网由众多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组成,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光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民聚居区等,兼具生态保育、休闲游憩、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科研教育等多种功能,是一种能将生态保护、改善民生和经济发展完美结合的有效载体。

《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整体计划纲要》明确了珠三角绿道网建设的整体部署、目标和任务。

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在珠三角率先建成总长约1690千米的6条区域绿道;汪洋书记要求“一年大体建成,两年全数到位,三年成熟完善”。

在此形势和背景下,我市建设绿道网不仅十分重要,而且相当迫切。

(一)绿道网建设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通过30年的持续快速发展,深圳已由旧日的边境小镇发展成为颇具规模和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

人民群众在物质财富和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同时,对城市环境、休闲游憩、生态文化等的需求日趋提升。

绿道网建设表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将城市的持续发展与人的更高需求有机结合起来,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年来追求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动诠释。

(二)绿道网建设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宜居城乡的主要内容。

绿道网建设是建设宜居城乡的重要内容,也是宜居城乡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绿道网建设有利于完善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保护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有利于保护和发掘城市特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形成城市的鲜明特色;有利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宜居水平,提升城市的品位。

(三)绿道网建设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民生幸福城市的具体行动。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是打造民生政府的举措,是构建民生社会的要求。

绿道网建设切近民生,表现民意,是惠及广大市民百姓的民生工程,是提高民生福利水平的重要方面。

通过绿道网建设将大大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家园意识,切实将建设民生幸福城市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绿道网建设的现实条件

我市绿道网建设有较好的条件和基础。

《深圳市大体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将全市974平方千米的土地划为大体生态控制线并实行严格保护,为绿道网的计划建设留足了充分的空间。

我市“公园之城”建设初具规模,建成了一大量自然保护区、丛林公园、郊外公园、市政公园和社区公园,为绿道网的建设管理提供了良好条件。

另外,我市还编制了与绿道网密切相关的系列计划。

《深圳市绿地系统计划(2004—2020)》为绿道网的节点选取和计划走向、落地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深圳市慢行系统计划》和《深圳经济特区步行系统计划》表现了绿道建设的理念和内容,为绿道网计划建设的顺利推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深圳市紫线计划》选取了55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紫线”划定,可通过与绿道网的结合和串联,丰硕我市绿道网的内涵,更好地展现深圳地域的岭南特色和客家风情。

可是,对照省里的要求,我市绿道网建设还存在必然的差距:

一是缺乏统一计划,绿道缺乏连通,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二是由于城市建设和违章建筑的占用,和交通路网的分割,影响了一些关键性的生态节点和廊道的连接;三是未能充分发挥绿色开敞空间的休闲、游憩、体育、文化的功能,绿道利用程度不够。

三、绿道网建设遵循的原则

(一)与城市计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升相结合。

依照高起点计划、高标准建设和高效能管理的要求,统筹指导绿道网的计划设计和建设;在城市计划中引入绿道网理念,将绿地绿廊与绿色出行、体育休闲、生态文化紧密结合起来,优化提升城市计划建设水平。

借鉴国内外绿道网建设的先进经验,表现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紧密结合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大幅度提升城市计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与低碳城市、生态城市、宜居城市建设相结合。

以支持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优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为目的,充分结合现有地形、水系、植被等自然资源和地理条件,保护和修复绿道及周边地域的原生态功能,保护和改善重要生态廊道及沿线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将我市绿道网建设作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和广东省宜居城市活动的重要抓手,并进行紧密对接。

(三)与生态保护、污染治理、交通建设相结合。

依托现有的山体、水系、绿地和道路,将绿道网建设与大体生态控制线保护、水环境综合治理和丛林公园、郊外公园、市政公园和社区公园等的建设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打造形式多样、功能各异的绿道,展现不同的目标和主题,表现多样性。

同时,将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贯通成网,成立绿道网与公共交通网的有机衔接,完善换乘系统,形成便捷通达的绿道网体系。

(四)与绿色建筑、节能环保、资源利用相结合。

尽可能结合现有的滨水路径、林荫大道和道路双侧等设施进行绿道布置,充分利用现有的登山道、公园园道、丛林防火道、二线巡逻道等设施,避免大填大挖及人工化痕迹过重的建设。

配套服务设施可采用移动式旧集装箱改造组合建造,尽可能减少土建工程。

优先采用性价比优良、反映健康绿色生活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大力推行绿色建材、节能环保材料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使绿道建设表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循环经济的理念和特色。

(五)与提升文化、体育运动、休闲娱乐相结合。

充分挖掘和突出地方特色和人文内涵,强化历史文化遗迹的有效保护,注重植被类型、铺装材料、功能策划、游憩空间组织等方面的特色,打造“亮点工程”和“精品工程”。

尤其要充分发掘特区管理线资源,保留、提升现有的边境设施、军事特色和生态环境,向市民普及国防知识,展示特区发展历程,提高市民的国防意识和安全意识,丰硕绿道网的内涵,更好地展现深圳的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

同时,充分发动市民,结合迎接特区成立30周年和“大运会”等重大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利用绿道网进行体育锻炼、休闲娱乐和竞技比赛。

四、绿道网建设的目标要求

(一)整体目标。

依照《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整体计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绿道建设的实际情况,建设总长约2000千米,包括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涵盖生态型、郊外型、都市型的绿道,营造结构合理、衔接有序、连通便捷、配套完善的深圳绿道网络体系。

在区域绿道方面,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珠三角区域绿道深圳市域内总长约300千米(主线总长约282千米,支线长约18千米)的建设任务,其中2号区域绿道长约233千米,5号区域绿道长约49千米。

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与区域绿道建设同步推动,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成总长约500千米的城市绿道和总长约1200千米社区绿道,连通滨海、滨河、滨湖和公园绿地、旅游景区和教育基地,实现与区域绿道的有机串联和衔接。

(二)分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

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完成区域绿道控制区设置并实施空间管制;将市域内70%以上的区域绿道(长约210千米)建造成型;建成4条示范段,包括2号区域绿道特区管理线全段(长约80千米),2号区域绿道特区管理线东—雷公山段(长约19千米),5号区域绿道光明丛林公园—茜坑丛林公园段(长约20千米),大运支线龙口水库—大运公园段(长约9.5千米);建设3个城际交壤面,包括与东莞市交壤的2号区域绿道罗田丛林公园交壤面、5号区域绿道光明丛林公园交壤面,与惠州市交壤的2号区域绿道罗屋田水库交壤面,确保“绿道在城市之间互联互通”,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4月底,完成2号区域绿道特区管理线梅林坳—长岭陂水库实验示范段,和华侨城自行车道示范段的完善,为全市绿道网建设提供示范和经验。

8月底,完成2号区域绿道特区管理线的60%,使其成为珠三角区域绿道网中标志性的示范区段,为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献礼。

12月底,完成市域内总长约210千米的区域绿道建造成型任务,完成2号区域绿道特区管理线全段,2号区域绿道特区管理线东—雷公山段,大运支线绿道龙口水库—大运公园段,5号区域绿道光明丛林公园—茜坑丛林公园段等示范段的建设,建成深圳与东莞、惠州相邻的3个城际交壤面,完成深圳湾滨海休闲带C段和B段的建设,使深圳绿道网初具规模,成为市民休闲休憩的首选场所。

第二阶段:

2011年1月至2011年8月,完成市域内全数区域绿道的建设任务,包括主体路面的贯通和配套的标识系统、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启动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与区域绿道的衔接互通工程。

高标准完成大运公园—仙湖植物园示范段,结合迎大运宣传活动,利用绿道网开展群众性的体育休闲运动,迎接“大运会”的召开。

第三阶段:

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市域内的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全面连接和贯通。

其中,2012年末前,区域绿道成熟完善,运营机制健全,大体实现运营保护与收支平衡;2013年末前,完成城市绿道、社区绿道建设任务的70%;2015年末前,大体建成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形成绿道网络体系,有效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并为深圳宜居城市的建设起到踊跃的推动作用。

五、绿道网建设的组织保障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保障。

成立深圳市绿道网计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许勤市长任组长,吕锐锋常务副市长、张文副市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计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农业局、文体旅游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局、监察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口岸办、省公安边防七支队、省公安边防六支队、各区政府和市光明、坪山新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绿道网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统筹全市绿道网计划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绿道网计划建设整体实施方案,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开展绿道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情况通报,协调解决绿道网建设的重大问题。

市计划国土委组织编制全市绿道网专项计划和区域绿道修建性详细计划,结合我市大体生态控制线管理要求,划定区域绿道绿化缓冲区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市城管局统筹全市绿道网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负责绿道网全数区域绿道项目的立项等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和概算编制等),和2号区域绿道特区管理线和大运支线的建设。

审查、督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的建设,保障施工建设质量。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绿道网计划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等立项管理工作,落实市级建设资金安排,及时下达投资计划。

市财政委按照市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市交通运输委负责绿道网中道路范围内的绿道建设协调工作及交通接驳工作。

市文体旅游局负责绿道网相关的文物和旅游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绿道网涉及到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对文物保护工程予以立项,指导文物保护主体实施保护工程,组织指导绿道网旅游宣传推行,和指导绿道网的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道网中河道及水库红线范围内的绿道建设工作,做好绿道建设涉及水务工程管理、饮用水源保护等相关协调工作。

市口岸办负责绿道网计划建设中涉及的特区管理线自管口、临时口开设和巡逻路、隔离铁丝网局部改移的报批工作。

省公安边防七支队、六支队负责绿道网中巡逻、治安、消防等安全保障工作。

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的建设(市城管局负责建设的除外),协调解决绿道建设相关用地问题,并协助市相关部门开展绿道网计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六、绿道网的计划建设要求

(一)计划要求。

按照《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整体计划纲要》肯定的绿道网主体框架和《珠三角区域绿道网(省立)计划设计技术指引》提出的标准要求,结合我市的自身实际,科学计划,精心设计,使绿道凸显“生态化、本土化、多样化、人性化”的理念。

开展《深圳市绿道网专项计划》编制,2010年4月中旬完成。

开展区域绿道各区段的修建性详细计划编制,9月底全数完成。

其中,城际交壤面在4月中旬完成,区域绿道示范段在4月底完成,2010年度市域内70%以上区域绿道建造成型段在5月底完成,余下的区域绿道区段在9月底完成。

结合我市大体生态控制线的管理要求,划定区域绿道缓冲区,勘定边界坐标,设立统一的控制标志,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10月底完成绿化缓冲区相应管理文件的制定,由市政府批准实施。

增强与相邻城市的沟通协调,衔接好城际地域绿道的建设标准和工程进度,做好城际交壤面计划,确保城际绿道无缝衔接。

4月下旬完成跨界区域绿道整合计划功效,经市政府批准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抓紧开展区域绿道各个区段的施工图设计。

其中,城际交壤面在5月中旬完成,区域绿道示范段在5月底完成(其中特区管理线白芒检查站—梅林坳段在4月中旬完成),2010年度市域内70%以上区域绿道建造成型段在6月底完成,余下的区域绿道区段在10月底完成。

(二)建设要求。

除建设必要的辅助设施外,禁止改变绿化缓冲区内的地形地貌、植物群落、水体、土壤等自然要素。

尽可能维持自行车线路的持续性,持续段原则上不该少于20千米。

示范段要打造成独具特色的“样板绿道”,优先考虑选用易于施工建设和便于后期保护管理的本土材料和本地树种,注重历史文化风貌的传承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

强化工程监理和督查,严把工程质量关,组织做好工程完工验收。

切实抓好安全施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抓紧开展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

4月底,完成全数区域绿道区段、城际交壤面的项目建议书;6月底完成可行性研究和项目整体概算的上报;7月中旬,完成2010年度市域内70%以上区域绿道建造成型段、城际交壤面的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12月底,完成余下的区域绿道区段的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

及早启动绿道建设各项工作。

12月底,完成2010年度市域内70%以上区域绿道建造成型段和城际交壤面的建设任务;2011年5月底,完成区域绿道沿线的植树造绿;2011年8月底,完成市域内区域绿道建设的全数任务;2012年12月底,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完善绿道管理运营机制。

(三)管理要求。

研究起草深圳市绿道管理条例,踊跃探索绿道运营和保护的长效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一路参与的良性格局。

鼓励社会集体、新闻媒体等开展绿道管理运营咨询、建议、监督等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来参与绿道的管理运营。

建设绿道安全巡查队伍,强化绿道治安、消防安全巡查。

增强绿道各项设施的管理,按期对慢行道、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基础设施等绿道设施进行专项检查与安全保护,确保绿道正常利用。

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电子数据库等高科技手腕,提高绿道的管理保护水平。

成立绿道信息的查询系统,方便市民通过登岸网站等信息化手腕获取相关信息。

及时制订绿道利用指南和宣传手册,系统介绍绿道建设的理念、意义、线路散布、开放时间、活动安排、不同类型绿道的特色和功能、限制利用区域和注意事项等,通过免费发放、媒体报导、专题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指导利用者安全、文明利用。

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绿道、支持绿道、参与绿道、利用绿道、享受绿道。

一是与深圳重大活动结合,如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召开“大运会”等,组织举行诸如“行绿道,迎大运”等活动;二是与既有的节庆相结合,如深圳公园文化节,举行“行绿道,游公园”活动,与文博会相结合举行“绿道文化展”等;三是与传统节日相结合,如清明踏青、重阳登高等活动,举行“万人健身绿道行”活动;四是与相关赞助企业和集体的活动相结合,对绿道赞助企业和集体在绿道上举行的相应企业文化活动予以重点报导;五是与相关的运动协会、集体结合开办深圳绿道自己的品牌运动项目,按期开展训练和竞赛活动,提高公众对绿道的关注程度。

(四)考核要求。

市绿道网计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市绿道网计划建设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各年度的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政府的领导同志,负责统筹协调本区(新区)、本部门的绿道建设工作,将名单报给市绿道网计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各区、各有关部门绿道建设的完成情况进行年关考核,并纳入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

对任务完成情况好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完成不好或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问责。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每一个月底将绿道建设进展情况报送市绿道网计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区、各有关部门绿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对绿道建设实施督查督办,对未按工作计划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在绿道网计划建设中的监督检查作用,保障绿道建设顺利推动。

按期召开市绿道网计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动绿道网计划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协调解决实施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相关任务的进展情况,成立工作进度台帐,指定联络员负责材料报送、信息交流和相关联络工作。

市绿道网计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一个月3日将上月区域绿道建设、城际界面互联互通、示范段建设月报表,每季第1个月的3日前将城市绿道、社区绿道建设上季度季报表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七、绿道网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

(一)土地利用政策。

绿道网建设坚持原生态、原产权、原民居、原风俗的原则,原则上不征地、不租地、不拆迁,不改变原有土地的权属和利用性质。

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协调解决绿道网建设的用地问题。

确有必要的,可与相关单位和个人签定土地适用协议。

尽可能利用已有的二线巡逻道、城市林荫道、机耕道、水库堤岸等,通过沿线的环境整治、植树绿化等提升手腕建设绿道。

充分利用已有的场地、设施和建筑进行适当改造,作为绿道综合服务设施,在强化系统的衔接和标准的统一的同时,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共用共享。

(二)投资融资政策。

绿道为社会公益性项目,绿道网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与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相结合。

区域绿道统一由市政府投资,城市绿道、社区绿道原则上由区政府投资。

除政府投资外,绿道的经营性项目(服务点、自行车租赁等)可招标企业等社会投资实体建设,政府出台必要的扶持政策。

鼓励企业、社会集体或个人捐助资金、认建、认养绿道,普遍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建共管的局面。

对一些特色鲜明、地段显著的绿道线路分段打包,凡是对绿道建设捐助资金或认建、认养绿道的,都可在相应绿道路段用于相关企业的宣传,如企业按期可在相关绿道路段举行企业活动,绿道相关设施上增加企业标识和宣传语等。

鼓励引导绿道沿线居民踊跃参与绿道管理经营,增加沿线居民的就业和创业机缘,实现利民惠民。

避免绿道过度商业化,避免因少数人利益而损害更广大公众利益。

(三)管理运营政策。

绿道管理模式采用政府专职部门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绿道具有生态性、公益性、社会性、经济性等综合特点,类型复杂,涉及部门多,社会影响面广,需要由政府增强统筹管理。

绿道建设保护管理采用绿地系统管理模式统筹安排绿道管理和保护,并对与绿道经营相关的企业进行指导和监管。

全市绿道由1—3家经营机构承包经营,负责服务中心经营、车辆租赁、日常保护及绿道沿线休闲游憩等项目的策划、包装、宣传、推介等市场操作。

市城管局作为总发包方,负责招标经营机构、监督检查经营机构的运营管理行为;市文体旅游局协作监督检查,并协同经营机构的策划、包装、宣传、推行等市场行为。

同时,为保障绿道的健康运营,应增强对经营机构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完善经营规则,提高服务质量,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两边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审批政策。

区域绿道建设任务重、时间短,要求各地、各部门打破常规,斗胆创新,特事特办。

要打破行政区划和部门分割的壁垒,增强沟通协调和部门联动,在项目立项、计划设计审批、土地利用、工程招标采购、财政资金安排、施工建设许可、管理保护等方面成立绿道审批绿色通道。

成立“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建设的区域绿道,由辖地审计部门负责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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