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阳坝中心卫生院放射科50KW.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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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阳坝中心卫生院放射科50KW

康县阳坝中心卫生院放射科50KW

数字摄影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每日招标-KXWSY-

采购人:

康县阳坝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

甘肃每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康县阳坝中心卫生院放射科50KW数字摄影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每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康县阳坝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康县阳坝中心卫生院放射科50KW数字摄影系统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伙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一、交易编号:

LJZC2016-469

二、招标文件编号:

每日招标-KXWSY-

三、招标内容:

预算资金:

85万元;

采购内容为:

放射科50KW数字摄影系统一套。

(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记录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授权书;

五、具有投标人居处地或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刻、地址、方式:

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未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注册的单位,报名前需携带《采购类企业注册记录表》(网上下载)、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记录证、组织代码机构证、开户许可证等前来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详细注册步骤:

请阅读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注册指南)

二、网上报名请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详情请咨询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咨询电话: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通知,不然由变更引发的相关责任自大。

3、报名时刻:

2016年9月26日上午8:

30-2016年9月30日下午17:

30。

(北京时刻)

4、软件平台保护费:

120元。

五、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或方式:

通过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七、投标截止时刻及开标时刻:

2016年10月25日下午15:

00。

(北京时刻)

八、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统办大楼,市环保大楼二楼)第二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康县阳坝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

崔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康县阳坝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

甘肃每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国龙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武都区东江新区御景花园2#楼232室

监督部门一:

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二:

陇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甘肃每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

第二章参数及项目需求

一、技术规格及要求:

50KW数字摄影系统技术参数

一、设备组成(*双立柱式):

1.平板探测器二、高压发生装置3、X线管组件4、摄影床五、立式摄影架六、限束器7、滤线栅八、图像收集处置工作站

二、设备参数

一、平板探测器

*有效接收尺寸:

430mm×430mm

*探测器像素大小:

〈143um;

像素数:

〉900万;

A/D转换系数(灰阶):

≥14bit

*DQE:

≥70%

成像时刻:

〈6s

接收器类型:

非晶硅整板非拼接

二、高压发生装置

功率:

≥50KW;

最大kV:

〉135kV;

*最大mA:

〉600mA;最短曝光时刻≤1ms;

人体器官摄影程序参数自动设定:

〉550种

*网络集成:

发生器参数状态可与收集图像集成显示;有故障自诊断功能*机头配有彩色液晶触摸屏:

可设定曝光参数、位置参数、显示曝光图像和APR。

3、X线管组件

双核心,核心尺寸:

核心功率:

小核心≥20kW、大核心≥50kW

阳极热容量:

≥135KHU

4、摄影床

床面距地面高度:

≤710mm。

床面移动行程:

纵向移动≥1200mm,横向移动≥200mm。

X射线源组件支柱移动行程≥1200mm。

X射线管组件绕横臂转动范围不小于+120°~-120°。

X射线源组件支柱自转范围不小于+180~-180°,且相隔90°处均能定位。

滤线器纵向移动范围:

≥500㎜

床面在经受135kg质量后能正常工作

床面板最大衰减当量<

*五、立式摄影架

探测器中心距地最低应不大于450mm,摄影台的行程应不小于1300mm

六、限束器

辐射野(SID=650mm):

最大350mm×350mm最小0mm×0mm

7、滤线栅

滤线栅栅比:

≥8:

1

滤线栅焦距:

≥100cm

八、图像收集处置工作站

硬件配置:

CPU:

内存:

≥2GB硬盘:

≥500GB光驱:

DVD刻录

系统接口:

USB接口、标准RS232接口、打印机并口、100MB网络接口、DVI/VGA显示输出接口

显示器:

≥20寸彩色液晶显示器

操作系统:

Win7

 

*自主研发的软件系统:

(提供软件证书和专利证书)

图像处置:

窗宽/窗位、自动窗宽/窗位、预置窗宽/窗位、正负像翻转、图像翻转、旋转、图像放大及漫游、图像插值边缘增强、恢恢复始图像标注、文字/数字标注、图像标记、标尺线段测量、面积测量、电子剪切

图像收集:

收集条件设置,机械位置显示,APR设置

部位协议增强滤波器:

按照人体各部位的不同生理结构、医生对各部位的不同诊断要求和临床的不同需要,对身体各部位进行算法优化

图像打印:

DICOM打印、纸打印、对显示的图像进行手动选择打印、单键选择标记图像打印、可选择不同打印设备、胶片格式及打印张数、打印队列控制,停止/启动预先的设置

用户个性化设定:

显示格式及布局、默许值设置、工具栏设置

其他功能:

用户可个性化设定显示格式及布局;病人图像能够采用各类方式查询,并可自概念查询方式;具有病人预约功能;具有像素计量优化;诊断工作站图像处置软件界面为中文界面;支持无损紧缩的高速传输;支持在线解压

*9.免费为医院接入医学影像的远程咨询服务平台(免费提供远程诊断影像软件和一台专业高拍仪):

为医院DR专业阅片咨询、数据云存储、数据管理等服务提供平台。

二、验收标准和方式:

货物输送到指定地址后,由采购方组织相关验收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中标供给商保证货物包装无破损,货物在运输进程中出现瑕疵和破损,中标供给商应免费退换货,其进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给商负担。

三、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一年或以国家行业标准为依据。

四、交付方式、交付完工期限及交付地址:

中标供给商在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将货物输送到采购方指定地址,并安装调试。

五、付款办法:

货物输送到指定地址后,设备安装调试利用,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得95%,剩余部份质量保证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支付。

六、安装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货物输送到指定地址后,中标供给商应免费安装调试。

验收合格后,每套仪器保证安装是现场培训,不限人数,包括专业安装技术的讲解,操作的规范性的讲解,简单故障的判断和排除等。

七、售后服务的要求:

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给商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之内抵达现场进行维修。

保证24小时接收设备利用方的电话咨询。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投标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记录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授权书;供给商居处地或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不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主要条款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康县阳坝中心卫生院

2

采购项目名称

康县阳坝中心卫生院放射科50KW数字摄影系统采购项目

3

采购项目编号

每日招标-KXWSY-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预算资金

85万元

6

公告发布媒体

陇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甘肃政府采购网

7

投标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金额:

¥5000元(大写:

伍仟元整)

2、报价保证金交款方式:

电汇或转账

3、交款信息如下:

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缴费方式,投标人需通过网银或转账从基本账户交到中国银行的指定账户。

因银行转账有时间延迟,请投标单位在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缴纳。

该项目标段的指定的帐号为:

投标保证金开标后在报名表上自动显示,不需要换取票据。

如企业未中标,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返还到企业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陇南市武都支行。

收款人: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

1、缴费方式需要通过网银或转账缴费,用现金缴纳没法自动返还。

2、不按照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自负。

3、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

开标前48小时。

8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后30天。

9

递交报价响应

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3份、“投标报价一览表”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1份(不退还,作为投标资料存档)。

10

递交及开标

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6年10月25日下午15:

00。

(北京时间)

地点:

陇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11

评审办法

综合评标法

12

转包或分包

不分包

13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第四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法规

1.1.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规。

2.资金

2.1.本项目的资金属于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计划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定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释义

3.1.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集体组织。

3.2.投标人:

是指按招标公告购买了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投标人。

3.3.中标人:

指依法肯定中标资格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4.招标文件:

是指包括项目公告、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3.5.货物: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市场化运作服务及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6.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7.偏离:

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知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3.8.实质性条款: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顶用“拒绝”、“不同意”、“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3.9.日期、天数、时刻:

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刻。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

4.3.投标人投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同一包(标段)的投标。

4.4.投标人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完全知足了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的结果为准。

4.5.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预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形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第三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投标须知

第五章评标方式及标准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数内容,依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点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7.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形,延长投标截止时刻和开标时刻,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三日前,将变更时刻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

8.编制原则

8.1.投标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

所提供的资料必需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数资料的真实性。

9.编制要求

9.1.投标文件应依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A4版面统一编制。

9.2.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不然,其投标无效。

9.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利用简体中文。

9.4.投标文件在加盖投标人公章时,不得利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不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置。

9.5.投标文件应该用运算机打印,并加注页码,用不可拆卸的胶状方式整册装订牢固,任何塑料夹条、订书针装订或打孔装订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置。

9.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隔壁签字后方为有效。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份组成。

各部份的内容如下:

商务文件

(1)投标许诺书

(2)投标函

(3)开标报价一览表

(4)分项价钱表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商务响应说明书

技术文件

(7)投标方案说明书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1.2.投标人应按开标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钱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钱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括招标文件要求之外的内容,不然,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不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1.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同意选择性报价,不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1.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钱在合同执行进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括价钱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备选方案

12.1.本采购项目不同意备选方案投标。

1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知足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1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如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则必需提供授权书证明文件。

不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14.2.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4.3.上述证明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

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4.4.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货物/服务的标准和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能够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4.5.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规定的提交时刻、地址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必需按规定向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份。

凡没有依照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2.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

15.3.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刻及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详见招标公告。

1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无需再改换保证金收据。

投标有效期

15.5.投标有效期为30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刻完成评标、定标和签定合同。

投标有效期从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6.特殊情形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回答均应为书面形式。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再也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盖章

16.1.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版不符的,以纸版为准。

16.2.电子版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提供。

16.3.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须单独密封递交一份“开标报价一览表”,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报价一览表”字样。

16.4.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须签字、盖章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

17.1.投标人应必需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和电子版分开密封,“开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

17.2.投标文件及“开标报价一览表”外层包装须按以下要求标记:

(1)投标单位(盖公章)的全称;

(2)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包号;

(3)正本、副本或开标报价一览表;

(4)“请勿在(开标时刻)之前启封”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17.3.投标文件若是未按要求密封,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投标处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文件必需在投标截止时刻之前送到指定的地址。

18.2.超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8.3.未出示“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8.4.未提交“开标报价一览表”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8.5.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8.6.未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证明原件和其他原件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在投标截止时刻前,投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9.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19.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0.开标

20.1.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开标时刻)和地址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0.2.开标时,发布在投标截止时刻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形,也能够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钱、价钱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0.3.未宣读的投标价钱、价钱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4.投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0.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钱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21.评标委员会

2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2.评标

22.1.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方式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式、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3.无效投标的情形

23.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3.2.未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3.3.不具有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3.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

23.5.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3.6.同一个项目或同一种货物提供了两种及以上备选方案或报价的;

23.7.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或投标文件份数不够的;

23.8.投标文件出现重大负偏离的;

23.9.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格式的;

23.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同意的条件或声明的;

23.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定标

2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方式及标准,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4.2.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

24.3.由采购代理机构按要求将中标结果在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

六、质疑

25.投标人质疑

25.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能够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回答。

25.2.投标人若以为招标文件、采购进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刻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采购进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5.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

25.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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