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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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精选多篇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精选多篇)

第一篇: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峨嵋半山·七里坪四川圣莱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峨眉半山·七里坪国际度假区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四川圣莱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七里坪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

房号:

组团栋单元房

丙方: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保障楼宇结构安全,管线、设备正常的使用以及本区外观的统一,并使装修工程顺利进行,甲、乙、丙三方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责任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核乙方委托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及其申报的时候设计图纸及有关

的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物业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之要求。

2)按《装修收费标准一览表》收取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办理

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

3)甲方有义务向乙、丙两方解释并宣传《装修指南》中的规定。

4)严格要求乙、丙双方按审批的图纸施工,甲方将不定期查验乙、丙双方的装修工程。

5)当乙、丙双方未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或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对乙、丙双方

进行处置。

6)乙、丙双方施工完毕由甲方按装修审批图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如有需要)进行竣工检查,

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2、乙、丙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丙双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装修申请,需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装修项目须同时

向甲方交验市政府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意见,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丙双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施工人员相关资料,并办理《出入证》等手续。

3)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的宣传,并保证严格按图纸施工。

4)如乙、丙双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否则,甲方

有权按政府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5)如因乙、丙双方的装修而使公共设施、公共地方及其它业主的利益受损或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

活,其责任由乙、丙双方负责,并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6)乙、丙双方在施工中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利益,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消

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应配带出入证,不得穿拖鞋进入,禁止在室内吸烟、用明火及电炉做饭,如发生意外,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7)乙、丙双方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协助甲方进行竣工检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装修需同时向甲

方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二、关于申报

1、乙、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申报装修手续时应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及要求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乙方、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4、甲方审核乙、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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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丙方按规定缴交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

6、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关于施工时间

1、装修施工期限:

最长不超过90天。

2、装修施工时间:

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8:

00

3、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声或空气污染的施工活动,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工。

4、本区正式入伙之日起六个月内,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施工。

之后,为不影响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5、装修垃圾清运时间:

周一至周四18:

00以后。

四、关于设施、设备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

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与相关专营单位联系):

1、宽频网络,电视线路插座、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分户主电源箱。

3、智能化室内分配箱及智能化分户机。

4、其他规范、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五、关于外观

1、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露台之墙面、花架等)。

2、不得在阳台、露台、天面私自搭建挡雨蓬或其它违章建(构)筑物。

3、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

4、阳台不得封装,经允许可以封装的,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要求的材质、颜色、规格予以封装,不得擅自封装。

5、不得拆改进户门及改动进户门样式、尺寸。

6、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地,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和饰物。

7、商铺安装广告、招牌需事先申请,并按统一要求制作。

六、关于结构

1、严禁损坏梁、柱、板、承重墙及外墙等。

2、楼板不得铺设重质装修材料,如确有需要,铺设材料厚度不超过1㎝,且面积不得超过1㎡。

3、重新砌墙不能用红砖等重质材料,如确需使用,累计数量不得超过200块。

七、关于防水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确保无渗漏。

2、须不得破坏洗手间、厨房及天面的防水层,若业主装修确需改动请重新做防水处理,且经48小时以上防水检验,水位不低于10㎝。

3、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八、关于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1、搬运垃圾走楼梯通道,禁止空中抛物的行为。

2、垃圾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堆放在楼梯、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3、垃圾必须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

九、关于施工现场管理

1、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巡查,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2、动火前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

4、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

5、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十、关于人员管理

1、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戴于胸前。

2、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串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场所逗留、闲逛,进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3、不佩戴出入证者,经查实为无证者,将被请出小区。

4、施工人员不得在房内留宿,施工时间之外不得在小区逗留。

5、装修期间施工人员进出及物品搬运一律走规定线路,超宽、超长、超重的材料搬运过程中,如造成墙面、地面等处损坏需赔偿或修补复原。

6、严禁私自动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十一、关于管理服务费用

1、装修保证金:

按每套5000元收取,装修验收合格无违章装修凭装修保证金收取条退领;

2、装修管理费: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

3、装修垃圾清运费: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收取;

4、装修人员出入证办理费:

按每证10元收取,装修完毕后凭证退领。

十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装修期为颁发装修许可证所列期限,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装修的,须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延期装修手续,装修期延期3个月的,而缴纳延期装修管理服务相关费用。

2、装修竣工后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装修退场验收。

3、动火作业请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请带上动火工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电焊工上岗证)。

十三、关于违约责任

1、如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乙、丙双方应接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在施工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造成损害之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3、对违章装修不听劝阻者,物业服务中心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中心可对装修单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四川圣莱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丙方:

七里坪物业服务中心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甲方:

来宾市恒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栋单元房业主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在维欢嘉裕城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及区、市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和维欢嘉裕城原设计规划的各项要求,本着友好协议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装饰装修的实施内容

按经审批同意的《装修申请表》所填报工程项目及提交的图纸施工。

第二条:

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1、自月日至年

2、家居装修者应自开工之日起的3个月内完成施工工程(如需继续装修的须重新申请)

第三条:

允许施工的时间

1、噪音施工时间:

8:

00-12:

00,14:

30-18:

00

2、即除开节1点施工时间外,高考、中考须做静音施工。

第四条:

废弃物及装修垃圾的清运与处理

装修垃圾的搬运时间为:

16:

00-18:

00。

装修垃圾必须用结实细密的编织袋装放在业主(住户)装修单元房内,由施工人员在每天指定时间内成批量自行清运到服务中心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第五条: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安全网(门)的安装要求

1、不得改动或改变外门窗、阳台用途及窗户、阳台色调,确保楼宇外观协词统一、整洁美观。

2、不得在阳台、露台搭建阳光棚等。

3、空调器应按原设计预留或指定的主机位置安装,并将空调冷凝水用软管引入预设的引(排)水管内,(如室内装柜式空调机,应于室内自行设计空调冷凝水的引(排)水管)。

任何款式的空调机均不得把冷凝水直接排于室外。

4、禁止在外立面安装商业招牌及标识。

5、在室外施工不得损坏市政及小区的公用设备、设施,并确保消防安全及他人安全。

6、卫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规范再次做好防水处理。

第六条:

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

1、禁止私自改动或移动配电箱、对讲电话;禁止安装室外天线、广告招牌;

2、安装防盗网须在玻璃窗外侧按统一的款式安装(外侧平装);

3、空调室外主机要求在本户预留空调位内安放;其它非预留位置安装空调需由服务中心统一规范审核,并监督安装。

4、住宅室内的楼面、地板禁止打凿、钻眼等作业,以防损坏楼面及降低荷载能力。

5、为防止日后发生渗漏现象及避免造成损失、在装修时,禁止打凿、破坏卫生间已经做好的防水层,并建议再次做防水层,在铺贴瓷片前先做24小时闭水试验,卫生间的墙裙须加做至少1.8米高的防水层。

6、户内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批准。

7、由于阳台排水管为雨水管道,不能排放生活污水。

如需在阳台放置洗衣机,则必须加装排污管道往室内的厨、卫地漏排水,并做好防水措施。

8、禁止在承重墙上打凿、拆除。

9、禁止任意刨凿、重击梁、板、柱、承重墙、外墙内侧及公共排烟道。

10、需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时,必须经过物业管理同意。

11、禁止在阳台上、厅、房间设排水管、安装洗手盆,如私自排管,水管破裂造成楼下住户天花板漏水,全部损失应由该房屋负责人赔偿。

12、天台、底楼花园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

13、其它事项详见国家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区、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维欢嘉裕城装修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第七条:

装修管理的费用

1、承担装修垃圾清理费,按建筑面积2元/m2由物业公司代收取;

2、原则上不允许拆除室内非承重墙,但如有确需拆除非承重墙(包括在此墙上开门、窗、建橱柜等)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业主还要负担拆墙建筑垃圾处理费,按所需拆除面积2元/m2的标准由物业公司代收取,用于建筑垃圾的清运。

3、承担《装修许可证》工本费5元/张。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区。

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维欢嘉裕城装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在维欢嘉裕城的住宅室内装修进行统一管理。

2、乙方装修前必须协同装修单位带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红印公章,到甲方办

公地点办理装修审批手续,(业主应选聘有承建资质的专业装饰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3、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装修知识宣传或培训,并可提供咨询服务。

4、甲方在乙方提出装修申报内容进行严格审批,提出审批意见,确保不出现违章现象。

5、甲方在乙方提出装修申报的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给予答复决定是否予施工或向乙方说明不予审批的理由。

6、在住宅室内进行装修时,甲方有权进行现场监管及巡查。

对发现乙方有违章装修行为或违章装修事实,甲方有权现场予以制止。

若乙方的违章施工人员不听劝阻,甲方可采用强制纠错措施,并责令乙方恢复原状、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水停电、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处罚。

7、甲方装修的审批及监管巡查坚持原则,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得收受礼品,不得营私舞弊,若乙方投诉并确认事实者甲方将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处罚手段。

8、甲方装修管理人员不可滥用权力,干涉乙方的正常且符合规定的施工。

第九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维欢嘉裕城装修规定》,督促装修管理企业缴纳相关费用,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批认可的装修申报内容进行施工。

乙方保证不出现违章装修行为和违章装修事实,保证装修施工安全及消防安全。

2、乙方应选聘有承建资格的装修施工单位。

3、乙方有权在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装修范围内,选择室内装修方案。

4、乙方在装修动工时,应提前三天到甲方办公地点办理装修申报,提供具体的装修项目、范围、时限、施工图纸及施工单位等资料,以便于甲方进行审批。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对甲方违反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区、市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单位投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区、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欢嘉裕城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范围进行装修,不超出经甲方审批的装修范围,保证不出现违章。

7、乙方配合甲方的装修审批、巡查、监管、复验工作。

乙方自行负责对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的监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中1、4、5项,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及施工单位进场装修。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和第九条第7项,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发生情况,采取说服、强制停水停电、责令恢复原状、暂扣或没收工具、报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罚款及上诉法庭等纠错手段。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8项,甲方有权采取责令停止施工或报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罚款等措施。

4、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笫八条第1、4、5、6、7项,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将对甲方的管理人员进行经济、行政处罚直接诉诸法律。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l、装修者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加装修项目,须报服务中心补充审批手续并获准后方可施工。

2、《室内装修许可证》须张贴该装修单位之大门的外边,以便于管理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3、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议定。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三篇: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业主):

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装璜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小区正常运作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都承诺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政策法规、《业主使用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认同上述文件中的规定。

二、乙方要对所属业权进行室内装修,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必须甲方申报,并领取《装修许可单》,贴于进户门背。

三、乙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甲方依法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为尽量不影响其他业主休息,双方约定在本小区内装潢的作业时间是每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进行有声作业。

五、乙方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公司及装修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对自已委托的上述人员要核查其持证情况做到无证不委托,同时甲方有权对上述人员进行管理,要求其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出入证。

六、装修前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___元装修押金,装修完毕后经甲方工程人员核查无违反规定的甲方全额退回押金(不计息),如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政策法规、《业主使用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甲方有权暂缓退押金,直至乙方将违规装璜部分恢复。

七、乙方承诺不超过《装修许可单》范围进行装修,不占用或临时占用公共区域。

八、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严禁抽烟,严禁擅自运用明火。

切割焊接等需动用明火时应向甲方保安部、工程部提出动用明火申请,经批准并落实监护人和防火措施方能进行。

同时非火灾时乙方不得使用消防栓,违章予以每次人民币________元处罚。

九、装修的垃圾必须袋装化,乙方应负责及时清理至甲方指定堆放点。

清运垃圾时应注意不得散落在过道、电梯内及道路上。

如有散落应及时打扫干净。

甲方负责指定堆放点的装璜垃圾的清运工作。

十、乙方在小区内搬运黄沙、水泥、石灰时必须袋装,不得散落在过道、楼梯、路面,如有散落,应及时冲洗干净。

十一、高层电梯是客用电梯,乙方运送建筑材料及大宗货物不得使用,私自使用甲方有权制止,并须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十二、乙方装修时,对新增及改变的各种管线、设施设备要注意安全,不得擅自改动室内墙体、卫生间、厨房间墙面及地面、平顶露台、护栏、原有管线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三、为保持小区环境有序、整洁,乙方及乙方委托的施工人员进出的各类车辆(含两轮车)应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

对于乱停、乱放的车辆,管理处有权予以清离,在清离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四、为小区内广大业主的安全,搬运物品离开小区时,实行登记申报制度,出门须持有小区出门证,并经甲方管理处确认。

乙方及乙方委托的装修施工人员必须配合执行。

十五、乙方搬运工具、材料、垃圾等不得影响客户办公及进出,不得磨损及损坏大理石、花岗石、木条、不锈钢、电梯、玻璃、照明、墙面等公共设施。

如违反以上规定,须处以相应赔偿。

十六、本小区内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封闭阳台(包括使用无框玻璃);小高层业主不得安装太阳能设施;不得封闭或改变露台天沟,不得封闭阳台雨水管;安装空调必须在原设计位置或甲方指定位置。

十七、乙方应对施工中安全工作负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若因施工人员违章而引起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对造成甲方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十八、现场当日施工完毕后,乙方或乙方委托人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保证现场清洁,防止留下火险隐患,废料应及时清理完毕,严禁阻塞通道,并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对于易燃品,须提前做好存放工作,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宜过多,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十九、乙方施工中损坏小区设备和建筑物应负责赔偿。

使用厕所依照管理处规定,必须保证洗手间清洁,严禁向坐厕、便斗内倾倒砂浆水、杂物,如有下水道堵塞,乙方须及时疏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二十一、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主):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篇: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物业公司):

淄博好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丙方(施工单位):

依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盛安美郡住宅小区号楼单元号房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和丙方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保障房屋和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利益。

2、甲方应当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告知乙、丙方,确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

3、甲方在乙方、丙方装修期间,负责水、电的正常供应(如属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装修结束后,需甲方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5、甲方应在装修过程中,对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车辆、施工时间进行监督管理,监督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受损坏。

6、甲方不得向乙方、丙方指派装饰施工单位或强行推销材料。

7、甲方根据协议有权对房屋室内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一次现场巡视和检查。

乙方和丙方不得拒绝甲方的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丙方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有权立即制止并要求纠正,对已造成事实后果或拒不改正的,有权责令停工直至整改合格,或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追究违约责任。

8、对丙方整改不及时的,甲方收回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小区临时出入证,直至丙方整改合格为止。

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对劝阻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乙方、丙方:

1、乙方在房屋室内工程施工前,须向甲方登记申报,填写装修方案,如实填写申报项目,并与甲方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非业主的房屋使用人对房屋室内进行装饰装修,

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乙方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装饰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特殊部位变更图(复印件);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乙方委托的装饰装修单位应具备装修资质,并提供装饰装修单位营业执照、装修资质原件(留存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6)应将乙方、丙方签订的《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复印件在甲方物业客服部门备案;

3、丙方须出示工商执照及资质证书。

4、丙方施工人员凭证出入,丙方向甲方交纳出入证工本费与保证金,施工完毕无违反本协议及小区管理规定的,保证金予以退还。

5、丙方向甲方交纳装修管理费,管理费包括施工期电梯使用费及楼梯通道修补和装修检查监督等,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由乙方、丙方约定交纳,由甲方统一清运。

乙方与丙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乙方、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

对甲方提出超越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丙方可以拒绝。

7、乙方、丙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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