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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欠发达地区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思考

摘要:

“十二五”期间,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关键在于是否具有地区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

宁夏等欠发达地区仍处于投资驱动型经济发展阶段,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区域创新体系更显重要。

要结合地区实际,塑造和培育创新环境和网络,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提高区域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关键词:

区域创新体系创新主体对策措施宁夏

  区域发展的实践表明,创新是推动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创新可以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提高区域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有助于塑造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主体,培育区域自我发展的能力。

  一、相关文献回顾

  自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后,创新理论研究取得了显着成果。

熊彼特指出,企业和企业家是创新的主体,但创新实质上是一个社会的过程,企业创新成败不仅取决于企业内部因素,还取决于是否拥有良好的创新环境,包括市场规范程度、政府政策、社会教育程度、公民对创新的认同以及所在地区经济社会环境等。

现代创新理论认为,创新只有在创新系统中才能发挥最大效能并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国家或区域创新能力主要依赖于创新参与者(公司、大学、组织、研究机构、政府机构等)的相互作用。

弗里曼(Freeman,1987)提出国家创新系统并对其进行开拓性研究,之后成为研究热点,推动了创新理论进一步发展。

克鲁格曼(2000)等认为,研究创新体系的最佳空间是国家次一级区域,由于区域聚集创新活动主要基于区域范围。

库克(PhilipCooke,1992)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较早和较全面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创新。

虽然区域创新系统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理论体系,但随着研究不断深入,越来越引起学术界的重视。

  我国学者王缉慈(2002)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将区域创新体系界定为“区域网络各个节点(企业、大学、研究机构、政府机构等)在协同作用中结网而创新,并融入到区域的创新环境中而组成的系统。

”柳御林(2003)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相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其目的是推动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

邹再进(2006)以青海为例,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内,各创新主体彼此密切联系,依靠各种创新资源(如资本、人才等),借助各种创新条件(如基础条件、政策、法律等),利用各种创新手段(如制度、组织、管理等),建立起来的有利于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传播和知识运用的开放的复杂的社会经济网络体系。

国内对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正方兴未艾,引起国内学界和政府重视,各地区都在构建技术创新型区域。

  二、区域创新体系的涵义

  

(一)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

区域创新体系(RegionalInnovationSystem.简称RIS)是指有利于一个地区研究、开发、引进、运用和扩散新技术和新知识的公共部门及私人部门机构所组成的网络系统。

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创新体系在具体领域和具体地区的深化和细化。

其主要功能在于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推动地区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区域竞争优势,促进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区域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

区域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可以分为主体性因素和环境性因素,如下图所示。

  1.主体性因素包括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科研机构、政府机构、中介组织和财政金融机构等。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教育培训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是技术创新的源泉,中介组织是技术创新源泉和技术创新主体的“桥梁”和“纽带”,政府则是区域创新系统的营造者和维护者,财政金融机构为区域创新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环境性因素包括创新硬环境(基础设施、综合经济水平、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和创新软环境(体制、法律法规、信用和社会文化等)。

各区域创新主体在区域特定的创新环境下互相作用,共同推动区域创新的发展。

  (三)欠发达地区构建创新体系的障碍。

虽然区域创新体系能够促进创新,提高区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但一个区域的实际状况往往会对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创新。

欠发达地区主要缺乏相关的本地创新主体,即存在组织“薄弱”问题,创新环境脆弱。

因此,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突出地方特色,利用区域比较优势,培育创新网络和创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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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宁夏区域创新现状分析

  近年来,宁夏经济社会事业显着进步。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43亿元,同比增长1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345元,同期增长9.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75元,同比增长15.5%。

但仍未改变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发展“两高一资”特征明显,区域创新体系薄弱。

创新观念和意识相对落后,研发投入低,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没有确立,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阻碍了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创新及应用;区域创新环境较差,尤其是文化、体制、法律法规、市场环境等软环境较差。

  四、政策建议

  

(一)发挥政府作用。

科学分析区情,做好创新战略规划,制定区域创新政策。

  

(二)实施“科教兴宁”和“人才强区”战略。

促进基础教育公平发展,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

  (三)优化财政金融结构,发挥金融服务功能。

优化公共财政体系结构,加大政府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加大企业在研发、引进新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支持建立风险投资公司。

  (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鼓励建立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专利服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中介组织,促进产、学、研结合。

  (五)加强创新环境建设。

第一,紧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机遇,加强交通、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培养创新观念和意识,塑造创新文化。

第三,完善市场体系,形成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环境。

第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总之,欠发达地区构建区域创新体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渐进性过程。

要做好创新战略规划,选择合适的创新战略和创新模式,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科技为支撑的区域创新体系。

  参考文献:

  [1]熊彼特(美).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

华夏出版社,2008.

  C,Freeman.TechnologyPolicyandEconomicperformance:

LessonsfromJapan[M].London,Pinterpress,1987.

  克鲁格曼(美).发展、地理学与经济理论[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PhilipCooke.RegionalInnovationsystemscompetitiveRegulationintheNewEurope[J].Geoforum,1992.23.

  王缉慈.创新及相关概念的跟踪观察——返朴归真、认识进化和前沿发现[J].中国软科学,2002(12).

  柳御林.区域创新体系成立的条件和建设的关键因素[J].中国科技论坛,2003(3)

  邹再进.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论—以青海省为例[M].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摘 要]文章从追溯“文化产业”的诞生历程入手,通过引用多个国家的统计数据,指出了“文化产业”研究中存在的理论推崇与实际绩效的矛盾,并从经济理论上加以佐证,文章最后提出了在当前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反思.

[关键词]经济危机;文化产业;经济拉动

自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风波”所引发的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性经济衰退,中国也未能幸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8年中国GDP季度增幅依次为10.6%、10.4%、9.9%、9%,到2009年第一季度,GDP增幅剧减至6.1%,二季度稍好,也仅7.1%,形势不容乐观.

2009年初的“两会”期间不断有代表呼吁:

将“文化产业”作为“金融危机时期新的经济增长点”[1]。

此前,学术界对“文化产业”的赞美之词一直络绎不绝,诸如“文化产业是全球范围内兴起的新兴产业,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P1)、“文化产业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展示了自己作为‘朝阳产业’的无穷魅力,并迅速成为21世纪的支柱产业”(P3)、“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点和支柱产业”(P1),诸如此类的话语在其他论述中亦屡见不鲜。

文化产业真的能够有效拉动经济增长,甚至成为一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吗?

对此,本文持有异议,并拟从外国与中国、理论与实践的层面,指出前述命题中存在的值得商榷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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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如其来的“文化产业”

1947年,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领军人物阿多尔诺和霍克海默在其专着《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将商业化和标准化了的大众文化称为“文化产业”,并批评了“文化产业”的平庸、强迫性与单一性。

此后英国的“伯明翰学派”尽管得出了与法兰克福学派不同的结论,但采用了同样的“理论-意识形态”研究范式.

1994年,澳大利亚发表了一个政府工作报告《创意国度》,强调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至此,“文化产业”开始纳入政府施政纲领。

《创意国度》的发表,标志着人们对“文化产业”的态度由原来的理论性思辨转向了现实生活中的倡导与扶持。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澳洲的经济与文化实力并不占优势,因此其政策主张并没有引起世人太多的关注,直到1997年情况才为之一变.

1997年7月,工党赢得了英国大选,为了应对当时的经济衰退,工党政府进行了机构重组,成立了“文体传媒部”,力图将“文化产业”①作为振兴经济的突破口,并组建了一个“创意产业专家组”,进行创意产业界定、创意产业纲要拟订、创意产业成果计量等工作。

1998年和2001年,“文体传媒部”分别公布了当年的《文化产业行动纲领》,把“文化产业”看作增长最快的部门之一,认为应纳入国家的政治议程。

在英国的鼓噪下,其他国家也纷纷跟进,宣布发展自己的“文化产业”。

一时间,“文化产业”声名大振.

但是英国政府似乎没有从根本上搞清什么是文化产业,以至于它的后继者也陷入了同样的困境。

2000年,奥地利新任命了一位负责艺术管理的国务卿,他宣称:

在未来的文化和经济政策中,文化产业是最有前途的行业。

在当时的奥地利,没人真正知道他在谈论什么,甚至,连这位国务卿本人也不知道“文化产业”到底是什么。

虽然“文化产业”已被纳入了奥地利文化政策争论的核心,但并不意味着人们已经搞清楚“文化产业”能够带来什么样的经济增长、艺术进步或文化发展.

在笔者看来,所谓的“文化产业”不过是从现有的各产业———主要是“第三产业”下属的各行业中抽取一部分,组成一个“新”的产业形态,使之成为继一、二、三产业之后的“第四产业”。

“文化产业”仍然属于传统的三大产业的范畴,只不过在重新排列组合后具有了新的性质与功能。

由于各国/地区对“文化”概念的理解存在很大偏差,各国/地区所抽取的“文化产业”的范围也互不相同(表1)(P53).

表1 各国/地区文化创意产业范畴比较分析表由于各国/地区在“文化产业”的界定上难以达成共识,那么我们有理由质疑:

既然各国/地区的“文化产业”外延各不相同,所得到的统计数据就难免缺乏可比性,那么所谓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支柱产业”的说法就值得慎思明辨了.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

尽管各国/地区在“文化产业”的范围上存在分歧,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处于各方外延的重叠之处。

大卫·所罗斯比分析了几种“文化产业”的分类模型,发现在确定“文化产业”的范围时,各方对以下部门没有疑义:

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舞蹈、音乐、音像、电子游戏、视觉艺术、广告、摄影、手工艺、出版。

事实上,这些达成共识的部门占据了“文化产业”外延的大部分,从而使各国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又具有了一定的可比性.

二、“文化产业”之经济拉动作用的经验验证

世界各国中,英国在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作方面一直处于前列,因此我们决定“管中窥豹”:

以英国作为典型,通过英国“文体传媒部”的统计数据透视文化产业的经济作用.123下一页

在英国,政府和学术界高调宣扬文化产业的重要性,给人一种任何地方都能发展“文化产业”的幻觉,似乎“文化产业”成了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各个地区纷纷宣称要建立本地的“创意中心”或“文化产业区”,将“文化产业”当作一个应当大力扶持和培养的部门,全然不顾各地不同的工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历史传统。

另一方面,“文体传媒部”提供的数据表明:

在英国各大产业中,“文化产业”的经济重要性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大.

以2004年为例(图1),在产生的增加值总额①(GVA)中,“其它服务业”的贡献超过了2/3,稳居第一主力的位置;其次是制造业,其GVA占全部GVA的比重超过10%;剩下的农业、采矿、建筑、旅游和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总额(GVA)”占总体增加值的比例都不大,均低于10%,属于“第三梯队”的行列.

只有在“第三梯队”里面,“文化产业”才算得上贡献最大的行业,但从宏观来看,“文化产业”对整体经济增加值的贡献仍然有限。

当然,我们不排除未来英国的“文化产业”将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图1 2004年英国各行业增加值占全部经济增加值的比重  资料来源:

英国文体传媒部  另一方面,从1997~2006年的十年间,英国“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在全部经济增加值中的比例一直不高,始终在5%~7%之间徘徊(图2),虽然有增长的迹象但速度缓慢。

依此趋势,要使“文化产业”成为推动经济成长的重要因子,还需待以时日.

资料来源:

2009年1月英国“文体传媒部”的《创意产业经济统计公报》  不但英国的“文化产业”在经济总量中处于次要地位,其他主要发达国家也大抵如此。

图3来自于英国“文体传媒部”的统计,刻画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五个重要成员国的“文化产业”对本国GDP的贡献,即使贡献率最高的英国也不过6%左右,其余四国大都在3%~4%之间。

很显然,这样的态势难以证明“文化产业”对宏观经济成长的重要意义。

考虑到各国“文化产业”统计口径的差别,我们再选取我国香港和台湾地方政府对主要国家“文化产业”的统计数据(表2及图4),作为审视“文化产业”的经济意义的参照。

如果说图3反映了英国人的视角,则表2出自香港人的视角,我们可以从表2得出与图3相似的结论:

美国和台湾省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6%以上,其余国家都在3%~5%之间。

这样,无论是欧洲的英国还是亚洲的香港,其统计数据都支持我们的假设:

“文化产业”在发达国家/地区经济总量中的比例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大!

但表2也同时表明:

“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远远快于一般产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可观的增长潜力,这恐怕是世界各国看好“文化产业”的主要原因了,但良好的发展前景并不等于现实,何况目前主要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规模在宏观经济总量中的比例偏低.

图4所选取的样本中有将近一半来自亚洲,同时也包含欧、美、澳洲的国家,显得更有代表性。

在图4中,美国和英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占GDP的比例最大,在5%~6%之间;澳大利亚、韩国、香港、台湾的“文化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在3%~4%之间,只有新西兰最低,仅1.7%。

图4同样表明:

“文化产业”在各国/地区GDP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更不是“支柱产业”!

表2 创意产业经济价值———所选国家/地区概览

三、“文化产业”之经济拉动作用的理论探讨

无论在哪个国家,“文化产业”涵盖的部门都多种多样,从“影视出版”、“演艺经纪”到“广告设计”、“文化遗产”……不一而足。

就行政管理来说,上述行业分别由不同的政府机构管辖。

发展“文化产业”,要求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政府机构彼此协调,涉及的机构越多,协调的难度就越大,有时难免出现互相扯皮、互相拆台的现象;从学术研究来看,无论电影、电视、戏剧、广告、网络游戏,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但我们缺乏适合各个部门的通用研究方法。

各个部门的赢利能力也千差万别,网络游戏、影视节目能够轻易地赚取大把钞票,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主要依靠政府拨款,赢利性差。

因此,我们不能笼统地谈论“文化产业”的经济带动作用,而应按赢利性的大小分别探讨.

[摘 要]文章从追溯“文化产业”的诞生历程入手,通过引用多个国家的统计数据,指出了“文化产业”研究中存在的理论推崇与实际绩效的矛盾,并从经济理论上加以佐证,文章最后提出了在当前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反思.

[关键词]经济危机;文化产业;经济拉动

自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风波”所引发的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性经济衰退,中国也未能幸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8年中国GDP季度增幅依次为10.6%、10.4%、9.9%、9%,到2009年第一季度,GDP增幅剧减至6.1%,二季度稍好,也仅7.1%,形势不容乐观.

2009年初的“两会”期间不断有代表呼吁:

将“文化产业”作为“金融危机时期新的经济增长点”[1]。

此前,学术界对“文化产业”的赞美之词一直络绎不绝,诸如“文化产业是全球范围内兴起的新兴产业,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P1)、“文化产业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展示了自己作为‘朝阳产业’的无穷魅力,并迅速成为21世纪的支柱产业”(P3)、“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点和支柱产业”(P1),诸如此类的话语在其他论述中亦屡见不鲜。

文化产业真的能够有效拉动经济增长,甚至成为一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吗?

对此,本文持有异议,并拟从外国与中国、理论与实践的层面,指出前述命题中存在的值得商榷之处.

一、突如其来的“文化产业”

1947年,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领军人物阿多尔诺和霍克海默在其专着《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将商业化和标准化了的大众文化称为“文化产业”,并批评了“文化产业”的平庸、强迫性与单一性。

此后英国的“伯明翰学派”尽管得出了与法兰克福学派不同的结论,但采用了同样的“理论-意识形态”研究范式.

1994年,澳大利亚发表了一个政府工作报告《创意国度》,强调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至此,“文化产业”开始纳入政府施政纲领。

《创意国度》的发表,标志着人们对“文化产业”的态度由原来的理论性思辨转向了现实生活中的倡导与扶持。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澳洲的经济与文化实力并不占优势,因此其政策主张并没有引起世人太多的关注,直到1997年情况才为之一变.

1997年7月,工党赢得了英国大选,为了应对当时的经济衰退,工党政府进行了机构重组,成立了“文体传媒部”,力图将“文化产业”①作为振兴经济的突破口,并组建了一个“创意产业专家组”,进行创意产业界定、创意产业纲要拟订、创意产业成果计量等工作。

1998年和2001年,“文体传媒部”分别公布了当年的《文化产业行动纲领》,把“文化产业”看作增长最快的部门之一,认为应纳入国家的政治议程。

在英国的鼓噪下,其他国家也纷纷跟进,宣布发展自己的“文化产业”。

一时间,“文化产业”声名大振.

但是英国政府似乎没有从根本上搞清什么是文化产业,以至于它的后继者也陷入了同样的困境。

2000年,奥地利新任命了一位负责艺术管理的国务卿,他宣称:

在未来的文化和经济政策中,文化产业是最有前途的行业。

在当时的奥地利,没人真正知道他在谈论什么,甚至,连这位国务卿本人也不知道“文化产业”到底是什么。

虽然“文化产业”已被纳入了奥地利文化政策争论的核心,但并不意味着人们已经搞清楚“文化产业”能够带来什么样的经济增长、艺术进步或文化发展.

在笔者看来,所谓的“文化产业”不过是从现有的各产业———主要是“第三产业”下属的各行业中抽取一部分,组成一个“新”的产业形态,使之成为继一、二、三产业之后的“第四产业”。

“文化产业”仍然属于传统的三大产业的范畴,只不过在重新排列组合后具有了新的性质与功能。

由于各国/地区对“文化”概念的理解存在很大偏差,各国/地区所抽取的“文化产业”的范围也互不相同(表1)(P53).

表1 各国/地区文化创意产业范畴比较分析表由于各国/地区在“文化产业”的界定上难以达成共识,那么我们有理由质疑:

既然各国/地区的“文化产业”外延各不相同,所得到的统计数据就难免缺乏可比性,那么所谓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支柱产业”的说法就值得慎思明辨了.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

尽管各国/地区在“文化产业”的范围上存在分歧,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处于各方外延的重叠之处。

大卫·所罗斯比分析了几种“文化产业”的分类模型,发现在确定“文化产业”的范围时,各方对以下部门没有疑义:

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舞蹈、音乐、音像、电子游戏、视觉艺术、广告、摄影、手工艺、出版。

事实上,这些达成共识的部门占据了“文化产业”外延的大部分,从而使各国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又具有了一定的可比性.

二、“文化产业”之经济拉动作用的经验验证

世界各国中,英国在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作方面一直处于前列,因此我们决定“管中窥豹”:

以英国作为典型,通过英国“文体传媒部”的统计数据透视文化产业的经济作用.123下一页

在英国,政府和学术界高调宣扬文化产业的重要性,给人一种任何地方都能发展“文化产业”的幻觉,似乎“文化产业”成了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各个地区纷纷宣称要建立本地的“创意中心”或“文化产业区”,将“文化产业”当作一个应当大力扶持和培养的部门,全然不顾各地不同的工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历史传统。

另一方面,“文体传媒部”提供的数据表明:

在英国各大产业中,“文化产业”的经济重要性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大.

以2004年为例(图1),在产生的增加值总额①(GVA)中,“其它服务业”的贡献超过了2/3,稳居第一主力的位置;其次是制造业,其GVA占全部GVA的比重超过10%;剩下的农业、采矿、建筑、旅游和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总额(GVA)”占总体增加值的比例都不大,均低于10%,属于“第三梯队”的行列.

只有在“第三梯队”里面,“文化产业”才算得上贡献最大的行业,但从宏观来看,“文化产业”对整体经济增加值的贡献仍然有限。

当然,我们不排除未来英国的“文化产业”将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图1 2004年英国各行业增加值占全部经济增加值的比重  资料来源:

英国文体传媒部  另一方面,从1997~2006年的十年间,英国“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在全部经济增加值中的比例一直不高,始终在5%~7%之间徘徊(图2),虽然有增长的迹象但速度缓慢。

依此趋势,要使“文化产业”成为推动经济成长的重要因子,还需待以时日.

资料来源:

2009年1月英国“文体传媒部”的《创意产业经济统计公报》  不但英国的“文化产业”在经济总量中处于次要地位,其他主要发达国家也大抵如此。

图3来自于英国“文体传媒部”的统计,刻画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五个重要成员国的“文化产业”对本国GDP的贡献,即使贡献率最高的英国也不过6%左右,其余四国大都在3%~4%之间。

很显然,这样的态势难以证明“文化产业”对宏观经济成长的重要意义。

考虑到各国“文化产业”统计口径的差别,我们再选取我国香港和台湾地方政府对主要国家“文化产业”的统计数据(表2及图4),作为审视“文化产业”的经济意义的参照。

如果说图3反映了英国人的视角,则表2出自香港人的视角,我们可以从表2得出与图3相似的结论:

美国和台湾省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6%以上,其余国家都在3%~5%之间。

这样,无论是欧洲的英国还是亚洲的香港,其统计数据都支持我们的假设:

“文化产业”在发达国家/地区经济总量中的比例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大!

但表2也同时表明:

“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远远快于一般产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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