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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方案修改版

第一篇: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方案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立项的批复》(闽交纠风办笺[2007]12号)要求,针对运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执法不规范的具体问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运政、路政执法过程中存在部分执法人员未能严格执行执法程序、调查取证不全面、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进一

步加强法律法规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防止以罚代管和其它简单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树立交通部门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实现文明、规范的执法目标。

二、工作重点

重点解决在办案过程重实体、轻程序,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部分运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精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是努力提高全体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是坚持严格管理与依法行政并重,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并重,使依法行政工作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交通法制工作提出的要求,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保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通过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交通队伍的业务知识和管理素质。

二是严格执法制度,促进行风建设,落实错案追究制,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以罚代管和其它简单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

(三)健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职能机关、舆论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及时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听民声,解民意,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处理执法投诉的来信和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群众对执法行为的监督。

三是根据《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条规定,进一步建立听证制度。

四是开展督查工作。

局纪检、市运管局、路政分局,针对运政、路政管理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开展不定期明查暗访,经常组织人员到各所、站和执法一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严格执行《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标准细化》,规范应用自由裁量权。

完善执法机构内部职能分离制度,严格执行《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标准细化》,对较为复杂、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处罚决定时,采取执法机关集体研究进行决定,准确、合理应用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责任部门

漳州市运管局及各县运管所、漳州市公路局路政分局及各县路政所。

五、工作计划安排

(一)承诺整改阶段(2007年9月至10月):

广泛征求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面向社会公开。

(二)落实措施阶段(2007年10月至12月):

明确整改目标和内容,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及整改时限要求。

11月份组织全体运政、路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标准细化》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12月份结合全市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检查活动,对各县(市、区)运管所、路政所的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同时组织对典型案例进行研讨,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和法律文书填写。

(三)督查反馈阶段(2008年1月至2月):

通过组织民评代表明查暗访、召开管理服务对象座谈会、向有关方面发放评议表等形式,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同时将整改工作情况和整改效果向上级纠风部门报告,通过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第二篇:

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严明执法工作(定稿)

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严明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意见

近一段时间以来,各执法单位通过强化运输市场的监管,加大交通行政执法力度,打击非法营运,整治违规违章行为,保证了道路运输市场良好秩序。

但是,从检查的情况看,在各执法机构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而且还特别突出,主要表现在:

执法活动组织比较松散;以罚代管现象较严重;违规扣车扣证,处罚适用法规不准确,程序错误;执法政令不统一,文书制作不规范;执法检查和处罚登记台帐不完善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案件查办质量,而且严重损害交通运管部门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提升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效能,规范管理,规范行为,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当前交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交通系统行风政风更加进一步好转,创建安全、规范、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各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5个具体规范要求,文明、规范执法,不

-1内容完整准确、表述清楚、用语规范,实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一案一审。

5、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处罚标准。

为保证行政处罚严肃性,各执法机构设定拟处罚金额、分期缴纳罚款金额时,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行政处罚的合法、合理原则,参照细化的处罚标准和实际情况执行。

属分期(延期)缴纳的,需填写《分期缴纳罚款申请书》,经批准后执行。

各单位不得任意变更处罚标准,杜绝行政裁量随意性,坚决纠正轻违章重处罚、重违章轻处罚、不违章也处罚的乱用裁量权、乱罚款的行为。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交通行政执法要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一时的治理整顿活动不可能全部发现和解决交通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各执法机构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执法工作制度,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和创新工作机制,以机制和制度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1、建立执法检查登记台帐制度。

为加强行政执法的后续监管工作,各执法机构要统一填制执法检查登记台帐,如实填写检查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和号牌、检查内容、当事人联系电话,有关违章行为及处理情况等。

各单位形成的执法检查登记台帐,要作为行政执法基础台帐进行保存、归档,并且列为局行政执法检查考核内容。

-3行政执法工作是运管工作的生命线,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是运管各项工作的根本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事关交通整体形象。

各执法机构负责人及其人员要切实转变观念,着力解决执法理念、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办事效能,做到公平、公开、廉洁执法,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1、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杜绝公路“三乱”行为。

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行政执法十项禁令》已下发,所有执法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牢记在心,严格遵守。

坚决不允许出现公路“三乱”行为,严禁违法扣车、扣证、越权执法,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刁难、报复服务对象,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对发生违法、违纪、“三乱”等重大事件的,一律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2、严禁以罚代管,趋利执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既要处罚又要纠正违法行为,严禁“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只罚不纠”等行为。

要合理组织收入,慎用处罚权,不得以罚款数额的高低来衡量工作业绩,并与考核、评比、奖励相挂钩。

坚决杜绝趋利执法,执法牟利的问题。

3、严格执行行政错案追究制。

对在执法过程中只注重处罚、忽视纠错;执法文书不规范、不齐全;行政处罚无依据、

-5

2、广泛进行交通法规政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各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要大力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让当事人真正了解和知晓交通法规政策规定,理解和支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要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处理和化解执法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交通行业良好法治氛围的形成。

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公布栏、新闻媒体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交通全方位文明执法活动。

各执法单位开展的文明执法活动要纳入监督投诉范围,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3、推行阳光执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完善交通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的程序、标准、要求、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保障当事人行使其陈述权、申辨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五、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加强执法监督组织领导。

2、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

局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将不定期对各执法单位、服务窗口、重要路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明查暗访。

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便民举措;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行政执法主体、执

-7作责任心都有大的加强,各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较大的提高。

(2010-9-5)

-9-

第三篇: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队伍执法素质的高低和执法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执法效果,因此打造专业型、服务型、高效型的行政执法队伍,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也就成了顺利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目前行政执法现状

近年来,通过对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密集培训、执法监督等一系列措施的施行,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为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但是个别领域、个别人员还存在着某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服务意识有待增强。

执法队伍中还存在着有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公等现象,甚至还发生执法犯法,野蛮执法,假公济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纪律松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丑恶现象,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会强烈。

2、业务知识有待充实。

不想学、不愿学、不去学的思想状态还存在于某些执法人员的意识中。

平日懒惰散漫,无拘无束,以享乐主义为宗旨,终日无所事事,沉浸于玩乐、应酬氛围之中。

工作职责与知识储备相距甚远,知识的缺乏致使执法人员在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时无从下手,不知如何处理,只能临时抱佛脚,到了紧要时刻,才想起去翻书、去请教,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办事速度,同时在群众造成了

1不良影响。

3、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个别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贫乏,私欲膨胀,利欲熏心,将手的执法权力作为给自己谋利的工具,有时为了自已的蝇头小利,不惜违规执法、暗箱操作,臵法律、法规于不顾。

殊不知,自己在获得了利益的同时,已经触及法律,一旦东窗事发才追悔不及。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尽管以上问题仅是个别现象,但是我们还是应该予以必要的重视,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及时制止该类恶劣现象的发生,更应该将关口前移,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为此,应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学习培训制度化。

学习培训是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直接途径。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有组织地对行政执法人员定期进行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和交流,可以相互促进和提高。

各级政府的法制机构要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到位。

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纳入正常化轨道,系统培训执法人员所必备的业务知识,有计划有步骤的轮训执法人员,使更多的人员有接受正规培训的机会。

通过全员、全面系统的培训,分层次、有重点地培训和有针对性地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了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增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依法执法意识,开阔视野,逐步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2、政务公开长效化。

政务公开有助于使群众全面了解执法单位的

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

为此,各单位应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可以通过设立公示板、电子屏幕,进行政务公开,明确职责,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人,把工作职能和工作责任结合到一起落实到行政执法人员。

同时对出现过错的执法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起到震慑其他人员的警示作用,从而杜绝和避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行政、越权执法、弹性执法、权钱交易等行为。

3、执法监督经常化。

各级政府的法制部门是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因此,应该充分发挥法制监督的工作职能,力争做到不定期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并进行年终考核,激发各单位、各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并逐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负责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杜绝该类事件的再次,对屡教不改的,要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

通过这些强制措施的实施,必将会创造出一个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第四篇:

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的思考内容题要:

行政执法是行政法制的最主要环节之一。

目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一系列不规范执法,不依法行政的问题和矛盾,严重影响执法队伍形象,不利于法治目标的实现。

产生这些问题的?

因很多,但最根本的在于对执法环节中行政权力的行使缺乏深刻的认识和有效的监督,权利与责任脱节。

努力推动规范执法,从法律制度,政策、方法等诸方面加强改进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尽快形成科学高效的执法监督新机制,乃是改善行政执法,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的关键,这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

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执法监督等诸多环节;而如何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乃是最主要的一个环节。

所谓执法,即广义的行政处理行为,包括行政许可、确认、检查、处罚、强制等多种行为方式。

行政执法面广量大,涉及诸多利益因素,是产生具体行政行为的最主要环节,也是研究依法行政的一个主要课题。

近年来,从省交通厅到无锡市交通局对依法行政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执法的文件,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较以往有大幅度的进步,但要实现行政执法的正确,及时公正地实施执法行为,还需要在加强和改善执法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上不断探索,积累?

验。

鉴于此,笔者拟对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

因进行调研分析,并就如何完善监督机制,改进行政执法,实现依法行政提出若干思考。

一、规范执法的现状不容乐观

近年来,全省各级交通部门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委《法治?

-苏建设纲要》和交通部《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契机,认真实施法治交通战略,转变职能,改进方法,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交通的环境进一步改善。

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滥用职权,执法行为随意性太强等现象至今仍程度不同地在许多地方存在,主要表现在:

1、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一些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法制观念差,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水准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使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执法不严,不作为和放弃职责,不依程序执法,随意性大,以及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甚至采用引诱、欺?

等不正当手段调查取证等问题时有发生。

2、存在趋利执法倾向。

少数执法单位由于受到利益驱动,而背离正确的执法目的和价值取向,违规取证,抢证规费,乱处滥罚,与民争利,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交通执法形象。

3、重复执法矛盾很多。

由于交通执法分散,而出现的多头和重复检查处罚等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加大了执法成本,另一方面又带来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满,社会反响大。

二、存在问题的?

因分析

造成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问题的?

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不力,也是主要?

因之一。

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理、合法、适当,行政执法行为受不受监督,如何进行监督,有哪个部门进行监督,怎样限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执法权的滥用,防止对当事人的侵权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由来已久,但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一段时间。

目前,在行政执法行为中,除当事人依法提出复议申请引起行政复议程序,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主张,引起行政诉讼程序外,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比较薄弱。

(一)从执法环节看,主要?

因在于:

1、由于行政执法本身的特点,即行政执法不仅范围广,数量大,任务重,执法主体多,执法依据的层次和种类多,而且执法程序富有弹性,执法结果不够稳定,同时与普通公民的生活和利益密切相关等,因此,执法的困难较多,纠纷较多,容易失误,不易得到相对人很高很一致的评价。

2、制度、政策方面的缺陷和弊端对行政执法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

不合理的部门利益驱动,执法程序规定不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不健全,缺乏严格的执法责任制等。

3、执法人员认识上的滞后对行政执法产生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

一些执法者缺乏“执行法律”和“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只看重“行使权力”而忽视“履行职责”,在观念上是权高于法,利重于法,人情大于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怕被复议,怕当被告,怕担责任等。

(二)从执法监督环节看,主要?

因在于:

1、执法监督体制不尽合理。

主要表现为:

不少监督部门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一些监督部门职能重复,交叉过多,监督权责关系未理顺,监督部门之间D调、配合不够,对行政执法部门未形成应有的监督合力等。

2、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为:

执法监督工作尚未做到?

常化、制度化、实体化,对上级部门的要求,催得紧时抓一抓,要来检查时突击一下,有了文件也仅流于表面,未认真实行监督责任制,面对执法违法行为时难免出现相互推诿,无人查究的现象等。

3、社会监督、民主监管的力度不够。

主要表现为:

由于实用主义作崇,在实践中群众监督难以受到重视,往往是强调客观的多,因而逐渐丧失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不够,相应的安全保障不够。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的思考

针对目前行政执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应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通过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手段和方式,扩大执法监督的覆盖面,构建起“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统一机制和“不愿为”的激励机制,促进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1、切实完善行政执法检查制度。

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采用灵活多样的监督方法,并持之以恒,这样有利于及时查纠存在的问题,及时得以改善,在执法监督中无论哪级监督部门,都应当采用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来加以督促,从而不断提高执法行为的规范。

2、切实完善重大处罚案件审批、备案制度。

交通主管部门每年都会对重大案件提出报备、审批的要求,这是监督执法行为规范非常好的一项制度。

但是,要如何确保执法单位的认真贯彻执行,这就需要加强执法监督来了解执法单位的执行情况,同时,制定相对应的考核方法,使审批备案制度,确保贯彻落实。

从而实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的目的。

3、切实完善投诉举报和查处制度。

要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网上受理投诉举报窗口,来信受理管理等制度,畅通对交通行政执法的问题反映,改进建议、个案诉求等渠道,同时制定相对应的查处工作机制,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多一点“顾忌”从而减少一些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情况发生。

4、切实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省交通厅苏交法〔2007〕90号文件中列出了十九大类典型的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对于违章、违法的执法行为明确了处罚的方式方法,并明确了由用人单位或者相应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实施。

在实施的过程中,认为:

按照规定,单位自己对发生的问题,应采取措施而未采取的,而在上级督察部门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加重责任追究规定,通过规定,来督促各级部门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一级对一级负责,从而减少各类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情况发生。

5、实行不规范执法行为查处的通报制度。

在对各个交通执法领域实施执法监督,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实行执法预警制度;同时,要定期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预警的普遍问题,共性问题,群众反响大的问题,以利于基层执法单位做到“引以为戒”,对存在的问题尽管不发生在自己的身边,在执法中也要做到引起高度的重视,从而实现尽可能的规范执法的目标。

总而言之,交通要做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构建和谐交通,必须要立足“三个服务”,推进“三个转变”,要强化执法监督,要形成更有效的监督机制,要将事后外部监督与事前内部监督相结合,将查案纠错监督与超前防范监督相结合,将个案监督与全面监督相结合,从而,真正实现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真正实现交通行政执法地位明显提升,执法行为全面规范,趋利执法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

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第五篇:

安庆市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安庆市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试行)

安庆市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行政执法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遵循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和执行本规范的指导和监督。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规范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规范的执行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

第六条执法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团结协作、风纪严整、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维护行政执法机关的尊严和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执法人员应当加强自身修养,培养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

第八条执法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加强学习,努力钻研和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

第九条执法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请托人、中间人)的宴请、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第十条执法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借款、借物、赊帐、推销产品、报销任何费用或者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为其提供服务。

严禁执法人员从事或者参与和职权有关的各种营利性活动。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不得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开脱、说情。

第十二条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不得推诿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

严禁越权执法、滥用职权。

第十三条非因公务需要,执法人员不得在非办公场所接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及其亲属,不得单独找当事人调查询问。

执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或者将罚没收入与单位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等直接、间接挂钩。

第十五条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中遇到群众合理求助时,应当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第三章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第一节窗口执法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本规范所称窗口,是指行政执法机关设置的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有关服务和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的对外办公场所。

第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窗口采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示栏(牌)、活页材料等形式,公布办事指南,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标准、监督方式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当自觉做到仪容仪表整洁、持证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办公桌面的工作资料、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第二十条窗口工作人员接待前来办事、投诉、咨询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首问负责制。

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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