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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中兴煤矿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总则

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是煤矿企业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矿山企业实现文明作业、安全生产的前提,是建设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的重要途径。

加强机电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机电设备正常运行,更好的提高机电质量标准化水平,杜绝机电事故,是矿山建设的基本。

为适应煤炭工业的发展,加强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装备水平,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设备回收管理制度

1、各单位因设备有故障而需更换时,必须到机电区办理手续,故障的设备必须在3天内出井,否则处罚单位责任人200元。

每推迟一天,加倍处罚;

2、井下设备在回收前,由机电区组织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交接验收凭证;在接收单位交接过程中,没有发现的交接问题,责任由接收单位负责。

3、设备回收工作必须按计划进行,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设备回收安全规程,严禁野蛮拆卸。

4、检修班在回收设备时必须认真负责,严禁损坏或丢失,如发现交出的设备短缺零部件,则按零部件实际价格2倍进行处罚。

若是人为造成的,则加倍处罚。

造成设备报废的,将按机电事故严肃追查处理。

5、各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交到机电区指定地点,并归类摆放整齐,不得擅自保存,更不得擅自拆解,否则发现一次处罚该单位负责人200元。

6、各单位出井的设备及材料必须及时到机电区办理手续,若发现设备、材料出井后乱扔乱放或一日后仍放置于工业广场内,发现一次处罚该单位责任人100元,单位负责人300元,并且在未整理前机电区有权停发该队组材料。

7、回采工作面回收设备前,机电区将组织采煤队与回收工作面队组负责人共同对井下设备进行清点、登记,双方签字后存档保存,待工作面回收完毕进行核对。

回收过程丢失或损坏部分将由回收队组照价赔偿。

8、各单位设备及专用工具按实际发放数量100%回收,否则,按短缺数量实际价格进行处罚。

 

第二章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管、用、修奖惩制度

机电区每月20日对井上、下各队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进行考核,机电区要根据打分情况考核队组工资。

二、机电设备大修制(包括假日停产检修)

1、机电区要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状态合理安排编制全矿设备的大修计划,并按规定编制设备大修预算,设备大修无论委托矿属单位或外单位,都要办理大修协议书,设备大修后要根据协议书严格进行验收,并要有验收记录存入档案。

2、设备大修必须认真编制设备大修理计划,严格执行设备开、竣工报告制度;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设备修理情况,做好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修理竣工后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参加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要将修理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薄。

设备承修单位必须是有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公司所有设备大修理,必须经机电区审核,主管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不予以结算所有费用,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因设备技术条件限制,集团公司机厂无能力检修的设备,机电区要做好大修计划,报企计科审批,经设备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外委,矿属各单位一律不准将设备外委检修,外委大修的设备机电区要严格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

三、机电设备中、小修制

1、机电区要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状态合理安排编制全矿设备的中修计划,并按规定编制设备中修预算。

2、各单位必须建立设备检修班(组),负责本单位设备中、小修理,根据该单位设备运行状况,精心组织安排检修工作,必须按规定周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7、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务必进行,由队组提出计划,机电区、供应科提供配件,检修单位检修,检修后由检修领导验收,达完好标准后投入生产,如因检修不及时,损坏设备,影响生产,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3、为提高设备开机率、降低事故率,各单位检修班必须有计划、有目的的安排检修任务。

各单位机电负责人于每周五上午给机电区报一份本周检修工作总结及下周检修计划。

4、机电区将针对各单位所安排的检修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5、为了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要合理安排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轮换检修、临时检修,使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

除连续运转的设备,生产组队二班为检修时间。

6、生产过程中拆除的电机设备要及时出井检修,按照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7、各检修单位必须保质理完成任务,各种检修后的设备都要做性能试验工作,做好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检修档案。

8、检修后的机电设备要由检修单位检验员根据《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填写合格证。

9、昌兴公司检修后的合格设备,交机电区设备库办理入库手续由设备库发放,未检验取得合格证的设备,设备库拒绝入库。

10、机电设备经检修后仍达不到原设备性能,要由设备管理中心审批酌情使用。

11、检修单位按照计划检修,要认真组织检修力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力,无特殊原因完不成检修任务或出现质理问题以致影响生产,由检修单位负责。

四、主要设备定期检修制

1、设备的停产检修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每年进行两次,不少于七天时间,机电区要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集团公司机电处,主要设备的检修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档案。

检修完工,由机电矿长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检修准备会议,总结会由机电矿长主持,有关单位参加,要有书面总结,存入档案。

2、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

一般设备经过检修,达到恢复设备性能的目的,大型设备节假日停产检修,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汽和停机等有关事宜。

各单位必须按照检修计划和统筹安排表上的内容进行,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以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

检修完工后,按指令试运转,并做好检修记录,存档备查。

五、设备包机制度

为了使设备更好地发挥其性能,所有组队都要实行日常维修包机制。

1、各组队要配合相应的包机人员,包机人员要有一定的技术素质和责任心。

2、包机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调动时必须经机电区同意,经机电矿长批准方可调动。

3、包机的各种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4、必须把本队所有机电设备落实到包机人,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

经常保持设备完好,安全运转,促进本队生产任务完成。

5、包机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六、设备入井安装,出井检修,交接验收制度

1、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合签发防爆合格证,无防爆合格证的设备严禁入井,私自将未取得防爆合格证的设备入井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2、井下硐室以及工作面安装完毕时由机电区、调度室共同组织安装单位、生产组队现场进行交接验收,并试运转。

设备不完好及运转不正常,接收单位不予接收。

接收后24小时内发生质量问题,由设备安装单位和检修单位负责处理。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交使用单位管理,同时上报组队台帐一式两份,机电区、组队各一份。

3、工作面采完,由机电区和使用单位根据台帐逐一清点、验收、销帐,验收完毕交回收单位限期出井送指定地点检修。

清点验收过程中发现短缺部件由使作单位负责。

送到指定地点发现短缺部件由回收单位负责。

检修单位收到出井设备要验收并开收据,回收单位凭收据到机电区销帐,掘进工作面掘完也要进行验收,设备是否升井由验收决定。

七、设备的使用保养制

1、所有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制、定专人操作,专人维护。

2、各种设备司机和维护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零部件,大型设备要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并有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按各类机器的要求,定期给设备注油。

4、按设备管理规程规定,并参照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列出各种设备检修周期,按检修周期检修设备。

5、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

6、司机和维护人员要爱护设备,并经常学习设备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严禁违章操作.

八、机电设备四对口(帐、卡、板、物)管理制度

1、按集团公司机电处要求建立机电设备台帐,集团公司机电处和矿各保存一份。

2、固定资产卡片是固定资产核算的基础,每台设备必须依据编号建立财产卡片,管理部门经常与财务核实。

3、图、牌板管理是使固定资产达到数量清,状态明的一种有力手段,机电区要建立总牌板分布图,凡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要建立组队设备台帐,机电区与使用单位各保存一份。

4、新到设备要及时上卡,建帐、编号、挂牌板。

每月最少检查一次实物是否与帐、卡、牌相符,做到帐、卡、牌、物四对口。

5、机电区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动向及设备状态。

九、设备状态数量清查分析制度

1、固定资产的清查和分析是检验固定资产管理情况,保证国家财产完整,发挥资产效能,不断挖掘潜力的一种主要措施。

2、全矿机电设备分两级管理,矿机电区有专职管理人员,组队有兼职设备管理员。

3、组队每月向机电区汇报一次以上本队设备状态、数量。

每月和机电区检查、核实一次本队设备,对查出的问题及丢失、损坏、擅自外借,不合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处理,上报领导。

4、机电区每月最少组织一次全矿范围的设备大检查,发现问题及进处理。

5、专管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十、机电设备借用制度

1、煤矿机电设备原则上不外借,遇抢救事故等特殊情况,经矿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租借,用后及时收回。

2、凡在集团公司外的单位和集团公司各矿、厂企业公司借用设备须先签订设备租赁合同,预交三个月的设备租金,租金三月内按设备原值的3%收取,超过三个月按设备原值的5%或按设备每月的折旧费用另加2%的管理费收取。

当设备损坏时,租用单位要照价赔偿。

十一、机电闲置设备封存制

1、闲置设备须入库由专人管理。

2、闲置设备须每年定期对各部润滑,定期对各部防锈处理。

3、如没条件入库管理必须露天存放闲置设备进行遮挡。

4、如在集团公司内部有外借情况必须经设备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出矿。

设备再次使用时必须在地面试运转后经机电区验收员验收后方可下井使用。

5、闲置设备必须检修完好,由机电矿长检查,鉴定后报集团公司机电处(租赁设备报设备管理中心),并报财务科。

6、不准随意拆套闲置设备零部件,如是生产急需,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后方可拆,拆后报配件计划,配件到货后按装好机电区进行验收.

十二、设备调拨制度

1、有偿调拨

凡在本集团公司范围外的企业,调拨设备无集团公司特殊批准,一律实行有偿调拨,调拨时由矿根据设备状况以质论价,并报集团公司及设备管理中心核准后办理调拨手续。

2、无偿调拨

a、凡在本集团公司内设备调拨,经本矿主管领导同意,集团公司机电处(设备管理中心)办理调拨手续即可调拨。

b、集团公司特殊批准后也可无偿调拨。

c、不论有偿、无偿调拨设备,新出现的设备包装费,运杂费由设备调入单位承担。

d、设备调出时,原设备图纸资料,库存配件以质论价一并调出。

十三、设备报废制

1、凡使用年限超过或因事故致使使用设备严重损坏一次修复价值在设备原值的80%以上或淘汰设备均应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时,由机电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共同鉴定,由机电区负责回收上交工作及办理有关手续。

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设备管理中心及机电处组织,通过机电区、企管科、财务科、供应科、生产技术科、使用单位等签订后,提出报废意见,按规定批准后方可报废。

3、机电区根据报废意见填写报废申请书,按规定上报局机电(租赁设备需同时上报设备管理中心)、财务处部门审批。

4、凡报废设备未经局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严禁继续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使用单位负责。

5、凡报废的设备,原使用单位要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由机电区统一管理,除机电区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转让或销售。

6、凡报废设备一经上级批准,机电区、财务科要及时从固定资产中注销。

7、设备有以下情形均可报废:

a、设备严重老化、技术状态落后、高能耗、低效率或超期服役,折旧提完的老、旧、杂设备;

b、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c、遭受意外伤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d、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e、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设备。

8、设备的修旧利废、回收复用

a、设备修旧利废的原则:

是对破旧的设备进行修复以恢复其原有性能和报废设备进行肢解以利用其有价值部分,做到物尽其用,修复的价值不得超过设备原值的70%。

肢解原则是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指标,而命令禁止使用淘汰报废的。

b、设备修旧利废的组织、实施原则是:

机电区根据生产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对设备进行鉴定,指定修理单位,修理完工,组织共同验收,建立修旧利废档案备查,不使用的设备,无论好坏,一律送交指定地点,不得擅自保存更不得擅自肢解,否则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

对设备修旧利废的有功单位及个人按其贡献的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四、设备领取发放制

1、各单位必须配备有设备专业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及设施全权负责,并建立相应台帐,每月月底与机电区对帐核实,及时核实清楚。

2、各单位所需设备,必须提前5天派专人与机电区联系,机电区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准备。

未能将计划报机电区,领取时无完好设备责任自负。

3、各单位领取设备时,必须派专人凭队组领料手册办理领取手续,否则机电区将有劝拒绝办理;领取设备时,双方确认设备完好无误后签字,事后出现设备不完好时,机电区将不负任何责任,后果一切由队组负责。

4、各单位在领取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管理员指定设备领取,不得随意挪动其他设备,如确需搬动其他设备时,事后必须摆放整齐。

5、严禁各单位,在未经机电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拆卸设备的零部件,一旦发现,将按所拆设备部件原价2倍处罚。

6、各单位所需备件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当班更换坏件,必须当班出井,严禁在井下乱扔乱放。

7、各单位未经机电区批准,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搬迁、移动、转借。

井下工作面交接必须通知机电区,机电区将派专人对该工作面设备、材料进行清点、造册,经双方签字后倒帐。

否则,机电区将认为设备丢失,对移交单位进行处罚;对接收单位有权拒绝发料。

8、各单位对设备或备件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

因队组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设备及零部件损坏或丢失,机电区将按设备或零部件原值处罚。

9、各单位领用的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机电防爆检查员检查,并粘贴合格证、标志牌、整定牌、完好牌后,方可入井。

否则防爆检查人员入井检查时发现短缺一处处罚单位负责人50元。

十五、设备到货验收制度

1、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员按照设备到货清单办理验收手续除资料齐全(设备说明书、煤安标志牌及标志号、合格证、产品出厂前试验报告)外,必须按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入库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否则,不予以办理出库手续。

2、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员必须及时填写到货登记记录并对设备分类,进行逐台编号、登记、建帐,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

3、必须建立各单位设备领用台帐,台帐帐面必须醒目明了,旧工作面设备回收及设备正常移交必须及时进行倒帐,及时与队组办理移交手续。

4、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及办理设备租赁、外借工作。

5、库存设备必须妥善保管,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做好设备防火、防盗工作,抓好库房责任区工业广场的标准化工作。

6、设备管理员必须随时掌握全矿设备动态情况,对队组领取的设备必须严格审核,杜绝设备重复浪费,坚持修旧利废、回收复用的原则。

7、设备管理员必须对自己所管辖设备的库存、使用、回收情况清楚,并且每月中旬上报本月设备使用情况。

十六、设备分级管理制度

全矿实行矿、队两级管理,矿机电区设设备组,队组配备兼设备管理员。

1、管理职责范围:

机电区设备组负责全矿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报废、检查、发放、验收和管理,指导队组设备管理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或主管领导上报各种报表,做到全矿设备台帐、卡、物、板四对口中。

2、组队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全队设备的领取、回收、检查、管理,对本队的设备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新领设备要及时上帐,队组必须有设备牌板,每月向设备组汇报一次本队设备状态,监督本队管好、用好机电设备,促进生产任务完成。

十七、设备更新改造

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区提出方案计划,并组织技术经济论证后,经主管矿长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实施。

设备选型方案要根据工艺技术要求,市场供应情况,按照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的原则,以及可靠性、维护性、操作性和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使用寿命等要求制定。

十八、大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

1、大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必须专人管理。

2、大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必须由履历表、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等必须齐全。

3、每次大型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都必须做详细记录,并必档案进行管理。

第三章机电设备现场管理制度

一、设备现场使用管理

1、各单位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精心维护和保养,其单位负责人是设备正常运转第一责任人。

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公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2、各单位所管辖设备,必须保证设备完好,各项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否则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机电事故,严格按机电事故追查处理。

3、各种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熟悉本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使用性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因司机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除按照设备原值50%处罚外,并严格按机电事故追查处理。

4、各单位的检修班对本单位设备正常运转负直接责任,坚持执行“四检制”(班、日、旬、月),严禁设备超负荷和带病运转,杜绝设备跑、冒、滴、漏。

对因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按设备原值50%处罚;开关、电缆、电机接线或内部有问题而烧毁设备的按设备原值处罚。

5、当班电钳工和带班长对工作面的设备正常运转要负直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如不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的要追究带班长和维修工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6、单位负责人及检修班对本单位设备完好负直接责任,月检完好率达不到90%的对检修班处罚,达不到85%的对单位责任者处罚。

7、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做到五不交接:

当班事故处理不完不交接;情况不清楚不交接;仪表工具不全不交接;文明生产不好不交接;运行方式不清不交接,

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8、严禁各单位把设备或备件作其它用途,如使用刮板机、皮带输送机运送设备及材料;使用调度绞车直接拖拉设备;使用皮带纵梁抬、撬、挪、绑设备;溜子大链、连接环起吊设备,绞车绳拐弯时不用别绳轮等。

否则,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300元,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

9、各单位所需备件必须妥善保管,摆放整齐,并且悬挂标志牌,注明名称、规格、数量。

严禁乱扔乱放,否则将处罚该单位100~300元。

10、各单位必须按机电管理要求悬挂各类图牌板,发现有一处未按要求悬挂者,处罚单位责任人50元。

1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

拆除设备时擅自锯断电缆的;声光信号不起作用者;液力耦合器未按规定使用易熔塞和防爆片的;未按规定给设备按所用油脂型号进行注油者;机电设备被水淹没1/3以上者;未按规定配备合格消防设施、器材者;绞车底座固定螺丝不起作用者;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无地锚者。

12、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100元,对集体处以1000元罚款:

漏电保护装置未坚持每天试验;保护接地装置不合格者;皮带运输机托辊短缺6串以上者;刮板输送机短缺2块刮板不及时加装的;开关未按规定台台上架者;皮带跑偏不及时处理者。

13、使用胶带运输机运输时,皮带机头必须有充分照明;机头、机尾必有设有防护栏;必须装设有六种保护(低速、跑偏、烟雾、堆煤、温度和自动洒水保护);巷道中行人跨越输送机处必须设有皮带过桥。

有一条不符合处罚责任者200元,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

14、使用设备的各种保护,任何人不许随意甩掉不用,没有电钳工操作证的人员一律不准私自打开电器设备操作,每发现一次按严重违章处理。

二、设备润滑制度

1、井下各队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注油工,负责设备的润滑注油工作。

2、往设备内加油时,要使用有密封盖的加油桶,要做到专桶专用,要切实保证桶内和桶口的清洁,向设备内加油时,要认真核对油品的名牌及型号,严防加错油;整桶润滑油必须存放在机电区统一设计的储存架上,并安装机电区统一设计的放油器;取完油后,要随时盖严桶盖,不得敞口,以防污染油脂变质。

3、用专用加油桶向设备内加油时,必须通过滤网加入,严禁不经滤网直接向设备内加油;加完油后要清理干净加油口及加油口周围,严防杂物或其它异物进入加油口内。

4、各用油单位要严格按设备使用要求和规程规定注油,特别是采煤机、综掘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未经机电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用油种类,违者将给予负责人500--1000元的处罚。

5、向设备内加油时,必须严防杂物掉入设备油池内,必要时可采取遮蓬布的方法防止设备油池内的油被污染。

6、各队组必须设立专职油脂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油脂领取、发放台帐,填写好设备润滑卡片,做到帐、物、卡相对应,机电区油脂管理组将每月进行三次对各队组实行监督指导,发现记录不全或帐、物、卡不相符的,机电区将给予专职油脂管理人员及单位负责人200--500元处罚。

7、各队组油脂管理人员每月25日前必须把本单位使用设备的注油记录报机电区油脂管理组,以便机电区监督管理,否则,将给予200--500元的处罚。

8、机电区油脂管理组要做好全矿所用注油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矿的油脂化验、设备润滑的监督、检查及设备润滑的业务指导,制定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润滑图册。

同时,设备润滑要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润滑管理数据库,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信息资料。

9、现场检查,若发现队组为按机电区规定分类存放,或未安装机电区统一设计的放油器、带密封盖的加油桶、无过滤网者,有一项不合格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若发现油脂硐室不清洁、整齐,处罚专职油脂管理员50元。

10、在用油脂的管理

(一)、对使用中的油脂定期进行取样化验:

⑴、采煤机牵引部、截割部、左右摇臂每月三次(过无炭柱或断层时每周一次)。

⑵、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转载机减速器每月一次。

⑶、乳化液水质每季度化验一次,如发现析皂,随时进行水质化验,水质不合格必须进行水处理。

如水质符合配制要求,则对盛装乳化液的小油桶和大油桶同步分样抽检。

⑷、掘进机注压油箱、减速箱每月一次。

(二)、对不合格油脂的更换:

经化验不合格的油脂,机电区须下达油脂更换通知书,限期油脂不合格单位及时更换,且机电区必须记录在案。

第四章配件管理制度

一、配件的采购

1、各单位务必于每月15日前将本单位次月的配件使用计划报机电区,机电区根据各单位的使用情况汇总报供应科进行采购,若延时或不报者,造成后果由本单位负责。

2、各单位报送配件计划时,必须将所需配件的规格、型号、用途、厂家标注清楚,否则造成后果由本单位负责。

3、供应科采购回的配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二、配件的发放

1、各队组领取配件前,应认真核对所需配件的规格型号,后开具相应的领料单到机电区办理领取手续。

2、机电区应根据各队组出具的领料单据结合本队的实际情况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由机电区出具领料小票交予供应办理,供应科应根据机电区出具的领料票发放,无票不予办理。

3、发放时供应科应根据机电区出具的领料小票认真核对所发配件的型号、数量,不得错发、漏发。

4、队组领取配件后,必须到机电区办理配件入井登记,由机电区核对无误后方可入井。

5、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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