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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设施档

厂房设备GMP实施指南目录

1、厂房设施主要包括:

厂区建筑物实体(含门、窗),道路,绿化草坪,围护结构;生产厂房附属公用设施,如:

洁净空调和除尘装置,照明,消防喷淋,上、下水管网,生产工艺用纯水、软化水,生产工艺用洁净气体管网等。

2、GMP的核心就是防治药品生产中的混批、混杂、污染和交叉污染。

本章节将从厂区总

体布局、生产区、包装区、储存区、人流物流设计等9个方面,通过质量法规风险和技术风险的评估,设计和实施GMP的相关规范条款。

【法规要求】

新版GMP正文:

第四十四条应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应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

应按照详细的书

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第四十五条厂房应有适当的照明、温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药品质量以及相关设

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第四十六条厂房的设计和安装的设施应能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

应采取必要的措

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或成品造成污染。

第四十七条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

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作

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通道。

第四十八条应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

第五十二条洁净区的内表面(墙壁、地面、天棚)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

粒物脱落,避免积灰,便于有效清洁和必要时进行消毒。

第五十三条各种管道、照明设施、风口和其它公用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出现不易清洁

的部位,应尽可能在生产区外部对其进行维护。

第五十四条排水设施应大小适宜,安装防止倒灌的装置。

应尽可能避免明沟排水;不可避

免时,明沟宜浅,以方便清洁和消毒。

第五十八条生产区应有适度的照明,目视操作区域的照明应满足操作要求。

3、一般技术要求

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无特殊要求时,空气洁净度A级、B级的医药洁净室(区)温

度应为20-24℃,相对湿度应为45%-60%;空气洁净度D级的医药洁净室(区)温度应为18-26℃,相对湿度应为45%-65%。

人员净化及生活用室的温度,冬季应为16-20℃,夏季为26-30℃。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不低于10Pa。

必要时,相同洁净区

内不同功能房间之间应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

医药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度。

主要工作室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

低于300LX;辅助工作室、走廊、气闸室、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用室(区)不宜低于150LX。

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

非单向流的医药洁净室(区)噪声级(空态)应不大于60dB(A)。

单向流和混合流的

医药洁净室(区)噪声级(空态)应不大于65dB(A)。

【实施指导】

1、GMP要求、生产效率、产品过程控制和必要的隔离技术的采用。

隔离方式有:

在GMP区域和非GMP区域之间,应用气锁、气闸、更衣、洁净走廊和非洁净走廊设计等。

2、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围护结构的材料应能满足保温、隔热、防火和防潮等要求。

3、物流通道应设置防撞构件。

4、片剂车间常常设计成二至三层,可利用位差解决物料的输送问题,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并减少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

5、车间参观走廊,一般沿外墙布置,大跨度厂房有时在中间再设置参观走廊。

6、洁净室内墙壁和顶棚的表面,应平整、光洁、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应耐清洗和耐酸碱。

墙壁和地面、吊顶结合处宜作成弧形,踢脚不宜高出墙面。

当采用轻

质材料融断时,应采用防碰撞措施。

7、洁净室的地面应整体性好、平整、耐磨、耐撞击,不易积聚静电,易除尘清洗。

地面垫层应配筋,潮湿地区应做防潮处理。

8、技术夹层为轻质吊顶时,宜设置检修通道。

9、建筑风道和回风地沟的内表面装修标准,应与整个送回风系统相适应并易于除尘。

10、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夹层的墙面、顶棚应平整、光滑,需在技术夹层内更换高效过滤器的,墙面和顶棚宜涂料饰面。

二、给、排水和工艺管道设计安装

1、空气洁净度A级的医药洁净室(区)不应设置地漏。

2、空气洁净度B级、D级的医药洁净室(区)应少设置地漏。

必须设置时,要求地漏材质不易腐蚀,内表面光洁,易于清洗,有密封盖,并应耐消毒灭菌。

3、空气洁净度A级、B级的医药洁净室(区)不宜设置排水沟。

三.电气、照明设计安装

洁净区内的配电设备,应选择不易积尘、便于擦拭,外壳不易锈蚀的小型暗装配电箱及

插座箱,功率较大的设备宜由与配电室直接供电。

洁净区内不宜设置大型落地安装的配电设备。

洁净区内的电气管线管口,以及安装于墙上的各种电器设备与墙体接缝处均应有可靠密

封。

洁净区内的电气管线宜暗敷,电气线路保护管宜采用不绣钢管或其他不宜腐蚀的材料。

接地线宜采用不绣钢材料。

洁净区内应选用外部造型简单、不易积尘、便于擦拭、易于消毒杀菌的照明灯具。

洁净区内的一般照明灯具宜明装。

采用吸顶安装时,灯具与顶棚接缝处应采用可靠密封

措施。

如需要采用嵌入顶棚暗装时,除安装缝隙应可靠密封外,其灯具结构必须便于清

扫,便于在顶棚下更换灯管及检修。

洁净区内与外界保持联系的通讯设备,宜选用不易集尘、便于擦洗、易于消毒灭菌的洁

净电话。

医药洁净厂房可根据生产管理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闭路监视系统。

E.安全、环保及工业卫生

F.厂房建筑维护和竣工图管理

厂房设施主管部门应建立厂房设施的日常检查流程,制定厂房设施完好标准,定期对厂

房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查范围包括:

生产车间地面、墙面和吊顶,建筑缝隙(如:

外窗、外门、喷淋头,灯、具等),建筑物外墙和屋面防水,技术夹层和空调机房等。

建立GMP相关的厂房设施竣工图清单,每年进行一次现场确认和更新。

并注明更新原

因。

新版图纸发出前,旧版图纸必须被回收销毁。

每张图纸一式两份。

厂房设施因技改项目发生改变时,GMP相关图纸必须得到及时更新,否则不能通过项

目验收。

7

1.2厂址选择和厂区总体布局

【法规要求】

新版GMP正文:

第四十一条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能最

大限度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第四十二条应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能最大限度降低

物料或药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

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

物流走向应合理。

【实施指南】

A.选址

医药工厂厂址宜选择在大气含尘、含菌浓度低,无有害气体,自然环境好的区域。

如:

无明显异味;无空气、土壤和水的污染源、污染堆;等。

医药工厂厂址应远离铁路、码头、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

贮仓、堆场等严重空气污染,水质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

污染区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新风口与市政交通干道近基地侧道路红线之间距离不宜小于50m.厂房设备GMP实施指南1厂房设计

B.厂区总体布局

厂区按行政、生产、辅助和生活等划区布局。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周围应绿化。

宜减少露土面积。

不应种植散发花粉或对药品生产产生

不良影响的植物。

【法规要求】

新版GMP正文:

第五十条生产区和贮存区应有足够的空间,以有序地存放设备、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

产品和成品,避免不同药品或物料的混淆,避免交叉污染,避免生产或质量控制操作发生遗

漏或差错。

【实施指导】

A.医药制剂生产区GMP风险分析

在工艺风险评估中,主要关注

以下几方面:

物料和产品特性对人体的伤害预防。

包括:

物料和产品的暴露等级和对人体的有害等级。

人流、物流、容器流及废物流可能造成的交叉污染。

产品特性风险平面设计方案优化

系统/设备爆炸,引起财产损失或

人员伤亡

遵守国家防爆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

通过抑制和围堵技术,降低风险

光/紫外线的敏感度

物料、产品特性改变合适的自然采光和照明设计

吸湿性物料、产品特性改变采用缓冲间等隔离设施,抑制水汽进入生产区

流动性物料传输工艺垂直传料和水平传料的选择;层高;

可清洁性产品交叉污染;房间清洁周期房间装修材料能够忍耐频繁清洗的冲刷

化学反应能力

侵蚀房间装修材料,频繁维护或更新

房间装修材料能够忍耐化学物的侵蚀

EHS高风险

对人员造成伤害;受控物料流失;

环境污染

采取缓冲间隔离设计;安全监控和门禁系统设置;对废物处理控制和排风捕捉工艺设计

C.人流、物流规划

(1)物流规划

在人流和物流规划中,首先考虑是物流的规划,也就是生产工艺路线。

典型的物流路线

与传料方式紧密相关。

三种传料方式包括:

垂直传料、气动和真空传料和容器传料。

在实际

操作中,往往是三种传料方式的组合。

垂直传料:

需要高层或者多层的建筑结构设计,优点是减少或避免了生产工序间的操作,

不受到生产设备批次能力限制,物料暂存区域设置减少。

气动/真空传料:

最小化物料传送空间需求,减少运输时间,在平层建筑结构即可满足

要求。

但清洗和物料隔离因素限制了该技术应用。

容器传料:

是最基本的传料方式。

往往是为了满足特殊工艺设备(如:

混合机)的技术

需求,或者是因为中转的需要。

在厂房设施设计中,需要综合考虑运输工具、储存区域、

上/下料设备以及清洗因素。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出口不宜与物料进口合用一个气闸或传递窗(柜),

宜单独设置专用传递设施。

分别设置人员和物料进出生产区域的通道,极易造成污染的物料(如部分原辅

料、生产中废弃物等)必要时可设置专用出入口。

生产操作区内应只设置必要的工艺设备和设施。

用于生产、贮存的区域不得用

作非本区域内工作人员的通道;

输送人和物料的电梯宜分开。

电梯不宜设在洁净区内。

必需设置时,电梯前应

设置气闸室或其他确保洁净区空气洁净度的措施。

清洁工具洗涤、存放室宜设在洁净区域外。

如需设在洁净区内,其空气洁净度

等级应与本区域相同;

无菌工作服的洗涤和干燥设备宜专用。

在100级单向流下整理,并及时灭菌。

减少物料处理工艺步骤。

在物料运输中充分考虑人机工程设计。

如:

提升机,合适的走道宽度和门洞宽度。

(2)人流规划

人流规划主要关注人员对产品、产品对人员及生产环境的风险。

涉及的人员包括:

一般

员工,生产人员,参观人员,维护人员等。

从保护产品角度来讲,人流规划措施如下:

医药洁净厂房要配备对人员进入实施控制的系统。

如:

门禁系统。

医药洁净厂房应设置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

人员净化用室宜包括雨具存放室、换鞋室、存外衣室、盥洗室、更换洁净工作

服室、气闸室或空气吹淋室等。

厕所、淋浴室、休息室等生活用室,可根据需要设置,但不得对洁净区产生影

响。

不同洁净等级的洁净室宜单独设置。

无菌区和非无菌区应分别布置。

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人员净化室入口,应配置净鞋设施。

外衣和洁净工服存放及更换应分别设置

盥洗室应设洗手和消毒设施

厕所和浴室不得设置在洁净区内。

通过人员净化室进入洁净区入口,应设置气闸室。

人流不要求一定是单向流。

但尽量减少与物流的交叉。

对一些人员不宜同时进/出的区域,除了行政管理要求之外,还要配备门的互锁以及报

警灯系统。

C.生产区平面布局设计

操作单元的逻辑流。

称量室宜靠近原辅料室,其空气洁净度等级宜同配料室;医药工业

洁净厂房内应设置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区域,且尽可能靠

近与其相联系的生产区域,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混杂与污染。

存放区域内应安排待验区、

合格品区和不合格品区。

建筑物空间的隔离和围堵策略应用,减少交叉污染。

在不同洁净等级区域设置缓冲间、

更衣间。

清洗室或灭菌室与洁净室之间应设置气闸室或传递窗(柜),用于传递原辅料、

包装材料和其他物品。

1.4包装区

【法规要求】

新版GMP正文:

第五十七条用于药品包装的厂房或区域应合理设计和布局,以避免混淆或交叉污染。

如同

一区域内有数条包装线,应有隔离措施。

【实施指导】

A.医药制剂包装区GMP风险分析

少数固体制剂生产企业只完成压片、胶囊的生产,包装工序转运到国内、外其他工厂来

完成。

大多数生产企业同时具备制造和包装的生产能力。

以下GMP厂房设施风险在包装车间同样值得关注:

避免混淆:

大量原辅料、包材及成品会同时存放在现场,周转频繁

合适的环境:

包装机头部位存在暴露工序,外包材发尘量大。

采取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同一条生产线可能生产不同产品,线-线之间不同产品潜在

的相互污染,包装后工序的外包材对前工序暴露的药品和内包材的污染。

合适的物理操作空间:

大量原辅料、包材及成品会同时存放在现场,周转频繁

合适的人流、物流路线:

同一条包装线,一般需要3个以上操作人员。

半成品运输过程产生污染。

易于清洁:

包装设备自动化程度高,结构复杂

针对以上风险,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厂房设施设计理念的实施,减少或消除GMP风险。

对内外包材,成品储存区域分别布置

隔离不同产品生产线

尽可能采用密闭生产工艺,减少走廊占用和运输中物料交叉污染

建立有序的人流和物流,保持最小量交叉

对不同的工艺单元,设置明确的暂存区。

使用易于清洁的工艺设备

提供合适的生产环境

B.工艺路线和人流物流设计

对于口服固体制剂,片剂或胶囊等半成品从中转库房通过“密闭桶”运转到包装线,翻

转提升装置将“密闭桶”通过“快速接头”联接到包装线。

对于非固体产品,除了“密闭桶+真空吸料”方式,也可采用密闭管道传料系统,

包材、人流、物流设计快捷,最小化交叉污染。

C.平面布局设计

包装车间的设置,邻近生产车间和中心储存库

包装线房间要设置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物料暂存空间。

线-线要隔离设置。

前、后包装工序要隔离

设置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洁净等级房间存储模具。

办公室和维修间不能有发尘作业,尽可能远离生产区。

1.5储存区

【法规要求】

新版GMP正文:

第六十条仓储区应有足够的空间,以有序存放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原辅料、

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

第六十一条仓储区的设计和建造应确保良好的仓储条件,应特别注意清洁、干燥,并有通

风和照明设施。

仓储区应能满足物料或产品的贮存条件(如温湿度、光照)和安全贮存的要

求,并进行检查和监控。

第六十二条高活性的物料或产品以及印刷包装材料应贮存在安全的区域。

第六十三条接收、发放和发运区域应能保护物料、产品免受外界天气(如雨、雪)的影响。

接收区的布局和装备应能确保到货物料在进入仓储区前可对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清洁。

第六十四条如采用单独的隔离区域贮存待验物料,待验区应有醒目的标识,且只限于经批

准的人员出入。

18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物料或产品应隔离存放。

如果采用其它方法替代物理隔离,则该方法应具有同等的安全性。

第六十五条通常应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

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在其它区域或采用其它方式取样,应能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

【技术要求】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应设置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区域,且

尽可能靠近与其相联系的生产区域,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混杂与污染。

存放区域内应安排待验

区、合格品区和不合格品区。

【实施指导】

A.医药制剂储存区GMP风险

制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以下工作需求,很容易造成人为差错和物料的交叉污

染:

产品种类、规格繁多,相应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数量大。

质量控制系统对原材料和成品需要释放控制,造成生产周期延长,造成库存量增加。

生产过程中,单元工艺能力不均衡造成物料储存量增加。

没有足够的物理空间。

一些物料在安全法规、物理、化学特性对储存环境的特殊要求。

物料外包装污染物。

B.平面布局、设施设计原则

储存空间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储存周期计算确定。

不合格品应专区存放。

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储存区的设置靠近生产单元,面积合适。

可分散或集中设置。

非GMP相关物料,建议和GMP相关物料单独设置,减少GMP库房建设规模,降低库房管理成本。

1.6质量控制区

本章将探讨以下问题:

质量控制区的总体平面布局

质量控制区的建筑布局

质量控制区的功能房间布局

质量控制区的检查要点

【法规要求】

新版GMP正文:

第六十六条质量控制实验室、中药标本室通常应与生产区分开,生物检定、微生物和放射

性同位素的实验室还应彼此分开。

第六十七条实验室的设计应确保其适用于预定的用途,并能够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应有

足够的区域用于样品处置、留样和稳定性考察样品的存放以及记录的保存。

第六十八条必要时,应设置专门的仪器室,使灵敏度高的仪器免受静电、震动、潮湿等或

其它外界因素的干扰。

第六十九条处理生物或放射性样品等特殊物品的实验室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第七十条实验动物房应与其它区域严格分开,其设计、建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有

独立的空气处理设施以及动物的专用通道。

【技术要求】

【实施指导】

A.总体平面布局

制药企业的质量控制区是指质量控制(QC)实验室的规模和布局,可根据企业实际工

作量的大小,以及企业生产药品的主要质检控制和检测项目进行设置,应与企业的检验要求

相适应,以满足各项实验需要。

1.7辅助区

本章将探讨以下问题:

休息室的设置

更衣室和盥洗室的设置

维修间的设置

辅助区的检查要点

【法规要求】

新版GMP正文:

第七十一条休息室的设置不应对生产区、仓储区和质量控制区造成不良影响。

第七十二条更衣室和盥洗室应方便人员出入,并与使用人数相适应。

盥洗室不得与生产区

和仓储区直接相通。

第七十三条维修间应尽可能远离生产区。

存放在洁净区内的维修用备件和工具,应放置在

专门的房间或工具柜中。

【技术要求】

人员净化用室应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和空气洁净等级要求设置,不同空气洁净等级的医药

洁净室(区)的人员净化用室宜分别设置,空气洁净等级相同的无菌洁净室(区)和非

无菌洁净室(区),其人员净化用室应分别设置。

人员净化用室应设置换鞋、存外衣、盥洗、消毒、更换洁净工作服、气闸等设施。

厕所、淋浴室、休息室等生活用室可根据需要设置、但不得对医药洁净室(区)产生不

良影响。

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人员净化用室入口处,应设置净鞋设施;

存外衣和更换洁净工作服的设施应分别设置;

外衣存衣柜应按设计人数每人一柜设置;

盥洗室应设置洗手和消毒设施

厕所和浴室不得设置在医药洁净区域内,宜设置在人员净化室外,需设置在人

员净化室内的厕所应有前室;

医药洁净区域的入口处应设置气闸室,气闸室的出入门应采取防止同时被开启

的措施;

28

用室,应采取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被人体带出人员净化用室的措施。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面积,应根据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和工

作人员数量确定。

【实施指导】

A.休息室

生产人员休息室/茶点室应与其他区域分开。

B.更衣室和盥洗室

更衣室和盥洗室应方便人员出入,并与使用人员相适应,外衣和洁净工服应分室放置,外

衣更衣柜每人一柜。

盥洗室不得与生产区及仓储区直接相连,盥洗室的设置应考虑人员使用容易和便利。

洗室应设置洗手和消毒设施,建议采用手不直接接触的感应式水龙头。

洁净工服洗衣室应设置在洁净区内。

门厅:

设置净鞋设施;

【法规要求】

新版GMP正文:

第四十一条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能最

大限度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

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

物流走向应合理。

第四十九条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

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1.应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数个产品

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2.生产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它用

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

青霉素类药品

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

远离其它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

3.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

和设备,并与其它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

4.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

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

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

5.用于上述第2、3、4款的空气净化系统,其排风应经净化处理;

6.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第五十条生产区和贮存区应有足够的空间,以有序地存放设备、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

产品和成品,避免不同药品或物料的混淆,避免交叉污染,避免生产或质量控制操作发生遗

漏或差错。

【技术要求】

防止人流、物流之间的交叉污染的发生是GMP的核心之一。

交叉污染是指在生产区内

由于人员往返、工具运输、物料传递、空气流动、设备清洗与消毒、岗位清场等途径,而将

不同品种药品的成分互相干扰、混入而导致污染,或因人为、工器具、物料、空气等不恰当

的流向,使洁净度低的区域的污染物传入洁净度高的区域,所造成的污染。

所谓混杂,是指因车间平面布局不当及管理不严,造成不合格的原料、中间体及半成品

的继续加工误作合格品而包装出厂,或生产中遗漏任何生产程序或控制步骤。

应分别设置人员和物料进出生产区域的出入口,对在生产过程中易造成污染的物料应设

置专用的出入口。

应分别设置人员和物料进入医药洁净室(区)前的净化用室和设施。

医药洁净室(区)内工艺设备和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生产供应的要求,生产和储存区域

不得用作非本区域内工作人员的通道。

输送人员和物料的电梯宜分开设置,电梯不应设置在医药洁净室内,需设置在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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