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服务类运营合同安全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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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服务类运营合同安全协议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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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服务类、运营合同安全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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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为了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责任、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主体责任,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
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
4.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与乙方共同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5.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制度和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权处罚,停工整顿,直至活退出场。
6.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
7.甲方有权调查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不得有任何隐瞒。
8.乙方没有达到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安全目标规定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9.甲方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组织、检查、评比工作,有权督促、检查乙方开展情况。
(二)乙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安全施工负主体责任。
乙方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负责与甲方联系。
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
4.按照合同规定,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
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真实可靠,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
入矿前,必须将合同规定的所有资料上报甲方后,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进矿施工。
5.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⑵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⑶由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近两年安全施工证明;
⑷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有效情况;
⑸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30人以下的乙方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乙方30人以上的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6.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一般机械伤害、设备事故;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的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5)不发生职工群体性健康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排放指标符合国家规定。
(7)不发生其他事故。
(8)文明施工满意率达到甲方考核标准。
7.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严格按照审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8.乙方根据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在现场设置各种安全标志及安全保护设施。
9.乙方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全员签字,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乙方必须制订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组织实施,并报甲方备案。
10.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是专业厂家生
产,施工机械进场必须做好“进场准入关、机械相关人员和队伍的准入关、工作方案或措施审查关、机械检查整改关、机械使用队伍的管理关”,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
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11.乙方须在开工前5天向甲方报送开工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单位工程项目也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审查后实施。
12.现场施工人员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招用社会闲杂人员或不明身份人员进入现场,同时须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13.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施工场所、施工项目、设备发包、转包。
14.作业地点有第三方作业或者作业时需第三方配合时,甲方、乙方、第三方必须共同签订协议,明确总负责人和各自负责人,并严格按共同签订的协议组织生产。
15.乙方负责项目范围内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管理工作,严格按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达到甲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接受甲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二条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
(一)依据合同规定,需甲方负责安全投入的,甲方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保障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投入。
(二)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保证将甲方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断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将各项安全投入落实到位。
(三)乙方负责安全投入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投入到位,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投入情况。
(四)本合同未明确的安全投入,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必须投入的,或因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变化产生的安全生产费用,需要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第三条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一)甲方应当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外包工程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由此给乙方造成有关生产进度、经济等方面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现有生产系统,以及与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同时,应
当告知乙方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
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工程施工进行书面和现场的技术交底。
(四)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方案。
(五)乙方应当保证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甲方的统一要求,及时维护、保养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设备设施。
(六)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提供给甲方备案。
(七)乙方应当明确其工程施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所在岗位和资格证书。
2.其他从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3.主要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等情况。
(八)乙方施工过程中需用电、用水、用风等,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
第四条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等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二)甲方是隐患排查责任主体,负责对全矿范围内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乙方无条件接受检查,并为检查提供必要的便利。
(三)乙方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是本项目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必须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工程作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相
关记录,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乙方每班有班组长或者管理人员排查隐患,每周负责开展一次全方面的隐患排查,排查的问题负责落实整改。
(五)乙方在工程作业范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六)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七)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代表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文明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八)乙方接到甲方安全监督员(检查人员)发出的施工安全文明整改通知后,必须立即整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施工。
第五条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入矿前,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
(二)乙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意和标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开展班前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知识。
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保存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等资料。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需办理特业证件人员,乙方负责联系资质培训单位进行培训,无特业证或者证件过期人员严禁从事特殊工作作业。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有权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劳动保护
(一)乙方负责为其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的数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
*
(二)乙方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两证)并经检验合格产品,符合检验周期。
(三)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
合法性,不得使用童工、残疾、病弱、衰老人员参与施工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监督管理,有权对乙方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开工前,乙方负责对本单位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有职业病人员必须调离原岗位,严禁从事与其职业病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
(一)应急准备。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与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甲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
3.乙方应当编制与工程相适应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或
者参加甲方组织的演练。
4.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人员学习煤矿相关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考试,
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5.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应急救援措施和应急救援物资落到实处,具备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事故报告。
1.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报告;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甲乙双方的负责人报告。
2.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负责人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