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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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合同范本
货运代理合同范本
【篇一:
货代公司合同范本】
货运代理服务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上海xxx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合同正文
本合同由(以下称甲方)与上海xxx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共同签订。
并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货运代理服务的描述
进口: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其集装箱进口及海运进口货物运输业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代办
进口货物换单、通关、检验检疫、港区提箱、运输集装箱至甲方的指定地点交甲方指定的货物交接人办理交接等相关服务。
2.甲方须在船舶抵港前将齐全真实有效的进口全套单证交与乙方(代理委托书、报关委
托书、可换取提货单的单证(海运提单或海洋运单)、购货合同、货物进口发票、货物装箱单、有关许可证检疫证等)。
3.如货物为危险品,则至少须msds以及其他相关的货物资料及装卸指导。
4.乙方将按照甲方提供单证内容及要求接收甲方的委托并办理相关进口清关运输业务。
甲方实际进口货物若与提供单证内容不符,甲方必须承担对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5.乙方负责换取港区提货单、通关、检验检疫、提箱计划,并代为垫付有关费用。
将集
装箱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
6.如产生关税、增值税、监管费、滞报金、滞纳金、法定检验检疫费等海关及出入境检
验检疫部门征收费用,甲方将自行支付。
7.甲方应将其有关集装箱进口的信息充分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有关集装箱进口
的信息通知后及时安排具体操作事宜。
8.操作细则
(1)乙方收到甲方的单证后及时查询船期并通知甲方。
(2)乙方及时将海关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征收费用金额报予甲方,甲方应及时支付该
费用,以避免其它费用的产生。
(3)乙方提前与甲方确认运输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出口
1.甲方通过乙方办理出口货物海运订舱委托,使用同一式样的出口货物海运委托书,并
盖公章及授权人签字。
2.委托书由甲方填制,填制内容需完整、真实,如许指定船公司或指装船等特殊要求印
在委托书上注明。
因委托书所列内容错误导致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预报于截止接单日前将委托书送达乙方。
对超过截单日要求加载的货物。
乙
方应积极配合。
甲方对货物储存、防护或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委托书上明确注明,乙方在确认后再办理订舱手续。
4.如货物为危险品,则至少须msds以及其他相关的货物资料及装卸指导。
5.乙方将按照甲方委托书内容及要求接收甲方的订舱配载委托并办理相关出口运输业
务。
甲方实际出运货物若与委托书内容不符,甲方必须承担对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6.乙方应根据甲方出口委托及时配船并将信息反馈甲方,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拖车、报关
等事宜。
7.甲方出运货物如有重量、尺码等运输内容更改以及货物因故退关,甲方须填制更正单
或退关单于报关前及时通知乙方。
对按正常通知途径不能及时处理的货物或货物已经送去港区甲方要求拉箱退关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但不承担任何后果。
8.甲方应将有效的订舱单证在预报出口船期前7工作日交与乙方。
9.甲方应将齐全有效的危险品申报单证在预报出口船期前4工作日交与乙方。
10.甲方须在截关前一天把完整的报关单证及报关的附属资料交乙方。
11.乙方接收委托后,甲方要求更改委托书所列事项,必须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
加盖甲方印章送乙方,乙方根据船公司实际配载情况,确认更改与否。
12.因变更委托引起的各种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13.除非乙方书面承诺,乙方对于货物的预计起运日机到达日不承担责任。
物流
发货指令(d/o),货物起运地点、
并盖章及授权人签字。
2.委托书应注明货物的名称、起运地点、到达地点、货物包装、重量、承运日期等内容。
3.如货物为危险品,则至少须msds以及其他相关的货物资料及装卸指导。
4.乙方在收到甲方委托书后,应及时安排车辆,按时抵达装货地点。
并按有关配载要求
配载货物。
5.乙方应将货物妥善的运输并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
并确保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外包
装(集装箱运输的以集装箱箱体为外包装)完好、外包装上的封志完好,并将收货人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还甲方。
经收货人签收后,乙方的运输责任解除。
货物送交收货人后,如收货人对货物的任何方面有异议,甲方应自行处理,乙方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6.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后,如未能找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收货,乙方应立即
与甲方联系,根据甲方要求负责保管货物。
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7.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乙方应对甲方的直接货损承担责任。
二.其它合同条款
不可抗力
指不可预见的及不可阻止的、并非因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的错误或疏忽导致而发生的、并且这一方用合理的努力都不能阻止或反对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台风、海啸、战争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甲方还是乙方都不会因它的行为受到不可抗力的妨碍或阻止时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责任。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
1立即通知对方。
2做出努力补救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
3不可抗力消失后,尽快履行原有责任;解除其它方面与它的合同责任直至不可抗力消失。
保险
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向国家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并保持其有效的保险至少要有:
1雇主责任保险和类似的社会保障
对所有参与服务的货运代理商雇员,依照适用于他们的法律购买雇主责任保险和类似的社会保障。
2汽车责任险
汽车责任现至少应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涵盖每次事故的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保险金额至少是人民币300,000.00。
3货物运输险
由甲方自理。
4其它保险
甲乙双方应依法投保所有其它法定保险。
费用结算
1.合同价格见附件a。
2.费用确认
(1)乙方每月18日前,将操作完成日在当月1日至15日的业务的费用清单交给甲方确
认。
甲方如有异议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则视为已确认。
(2)乙方每月3日前,将操作完成日在上月16日至月底的业务的费用清单交给甲方确认。
甲方如有异议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则视为已确认。
(3)除非另有约定,操作完成日指进口业务的货物送达日、出口业务的开船日、物流业
务的货物送达日。
(4)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开出发票交与甲方。
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结清费
用。
3.费用支付
所有费用以人民币(cny)结算,涉及到外币的费用以操作完成日当天的汇率折算。
同时,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几种付费方式中的一种:
(1)签订同城托收协议;
(2)甲方支付一定的押金,金额:
cny。
收到发票后,将发票金
额2个工作日内付至乙方指定帐号。
(3)甲方将真实可信有效的空白支票抵押给乙方。
收到发票后,将发票金额2
个工作日内付至乙方指定帐号。
(4)
4.甲方在超过合同约定日期后支付费用的,逾期部分按所欠金额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支
付滞纳金。
甲方在超过合同约定日期后不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采取各种措施相甲方催索费用。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调查费、差旅费、代理费等等)及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如在付款期内甲方已超
过欠款额度,甲方必须马上支付超出部分。
6.乙方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人,只要乙方履行代理义务,则不论乙方是否已向实际承运
人支付运费或实际支付多少费用,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
甲方不能以乙方未向实际承运人支付费用而未造成损失作为抗辩理由拒绝支付。
同样,甲方不能以欠款总额中的某票业务发生问题为由作为抗辩理由而拒绝支付全部欠款。
7.如甲方逾期支付费用,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外汇核销单、报关单、税单、加工贸易手
册等单证直至货物。
因甲方逾期支付费用,致使乙方采取上述留置行为,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涉。
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司法管辖
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和构成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
2争议解决
由本合同而产生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争执或索赔,包括其存在、有效性或终止,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将争议、争执或索赔提交仲裁解决的通知之后30自然日内仍不能解决,这些争议、争执或索赔应相关机构诉讼解决。
指定代表
1.,或其他由甲方书面指定的
人员有权代表甲方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
2.乙方的指定代表:
,或其他由乙方书面指定人
员有权代表乙方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
健康和安全
乙方在为甲方进行服务时,甲方应在它的场所为乙方的雇员、分包商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场所和环境。
乙方应保护乙方、分包商、和甲方雇员、公众及其它第三人的健康安全并使他们免受在非甲方场所进行服务时带来的任何危险。
甲乙双方及其雇用的技工所使用的一切工具、设施及其它物品均视为工作环境的一部分。
合同的存在关系
本合同失效或终止后,本合同的条文本质上继续存在。
合同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一条款或部分所作的修正,仅当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签署后方可生效。
合同完整性
如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一条款或部分被仲裁庭或法律判定为不合法或不能执行的,这些条文或部分可视为省略不要,但其它条文依然保持完整和有效。
除非有书面文件外,任何对本合同及其附件或附属合同构成的合同中的权利方或违约方所作的豁免均属无效,此类豁免也不回视为对任何随即而来的、类似性质或其他方面的权利或违约所作的豁免。
对本合同的纠正是不断积累的,而且还包括其它从法律上得到的纠正办法。
本合同构成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全部协议,并取代了之前所有的、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有关谈判、表述或协议。
优先权
若合同的条文之间有冲突,本合同正文将优先于附件的条文;尽管如此,如附件订立的“特别条款”(如有的话)与本合同正文的条款之间由冲突,附件订立的“特别条款”将优先于本合同正文。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由上述日期第一日起开始生效,至年月日终止(本合同内对提早终止合同日期另有约定者除外)。
如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至年月日终止。
甲乙双方在此共同签署一式二份并按正文开头所述的日期执行本合同。
甲方:
乙方:
上海xxx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授权人:
授权人: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篇二:
货运代理协议(样本)】
货运代理协议
编号:
签约地: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集装箱/散杂货物代运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与代理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货运(集装箱/散杂货)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详实,全套有效的货运单据,并加盖有效印章,以便乙方及时定舱,报关及安排运输。
2、乙方按甲方的运输要求,及时安排定舱,安排运输,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损坏,损失,误期外,乙方应对甲方委托之货物负责。
(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其发生的任何因素)。
3、甲方负责备妥货物并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装箱。
如系产地装箱,则由甲方按乙方开列的提箱单到指定箱点提箱,然后到产地装箱,并及时将箱号,铅封号及实际装箱数量及时通知乙方,如委托乙方产地装箱,甲方应提前书面委托,并证明陆运时间,联系人及通信地址。
4、甲方在装箱/拆箱之前应做好备货/提箱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集卡车空放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由甲方负责。
5、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单证负责,并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海关的检查工作。
6、乙方在船舶离港后一个工作日内给甲方出具全套海运货物提单,甲方负责审核提单记载符合结汇的要求。
7、乙方船舶开船后应尽快协调海关等部门办理核销,退税等手续,并及时转交甲方。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符合市场行情的运价和港口项目,并要求甲方出具每票货物确认单。
2、运输费、动植检、商检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3、乙方按价格约定在船舶离港后一个工作日给甲方出具费用付费通知单。
4、甲方若对收费有异议,应在收到付费通知单后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应如数支付。
5、乙方应按甲方货运委托书上所盖印章名称开具发票,若甲方有特殊要求,应有书面委托,但甲方仍负有支付发票所载费用的责任。
6、(a)对于进口货物,甲方应于提货时付清有关费用。
(b)对于出口货物,乙方同意给予甲方30天付费信用期。
即每月15日前由乙方将上月费用明细传真甲方,通知甲方确认付费;甲方应在20日前将上月费用付到乙方指定帐户内。
7、甲方向乙方付运费时如需电汇付款,如未向乙方指定账户汇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
果由甲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
2、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费用总额。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可以采取扣单等相应措施,追回拖欠款。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仅用于散杂货/集装箱班轮运输。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则双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海事法院起诉。
4、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以前所签协议自动作废。
本协议有效期到年月日,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
甲方代表(盖章)乙方代表(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
货运代理协议书
编号:
甲方: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
****市地址:
邮编:
: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的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于今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委托甲方办理中国大陆各口岸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进仓、
三检、陆运、提单签发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作业的货运代理业务。
第二条:
单证制作要求及交接方式
1.甲方凭盖有乙方有效印章的货运委托书接受货运代理业务。
货运委托书必须由打印(字)机缮制,除内容完整、正确外,还必须显示:
乙方订舱章、联系人、电
话、传真、陆运条款和费用承付方全称等业务操作必需的内容。
委托书上有效印章样章:
2.货运委托书必须在受载运输工具截单日前交给甲方,给甲方留有足够的操作时间;甲方收到委托书后应尽力办理订舱业务并及时向乙方通知订舱情况。
3.乙方报关单、报关委托书连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外汇核销单以及必要的出口许可证、商检证、登记手册等须在委托时或在舱位订定后及时交付甲方,以上单据
须符合海关要求。
甲方按照乙方托运书内容要求安排订舱配载,制作有关单证。
若乙方实际出运货物与托单实际内容不符,乙方必须在船开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可能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4.乙方负有审单的义务,如发现单证有误,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紧急措施;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可能由此引起的部分责任、风险和费用。
5.甲方于货物装船签发提单后及时向乙方提供正本提单,完成甲方之货运委托。
原则上乙方应自行派员到甲方处凭提单申领单领取正本提单。
如乙方委托甲方寄
送正本提单,则自甲方将正本提单交付给快递公司起即被确认为乙方已领取该正
本提单。
如该正本提单在寄送过程中有损坏、遗失等,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6.如需甲方代报关,乙方最迟应在截关前一天向甲方送交正确、齐全的报关文件,
甲方在报关期间,应将报关中的问题或海关的要求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必须如实
申报货物,如发生乙方的申报与实物不符或乙方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海关有
关条例相抵触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特别声明和承诺:
甲方声明不接受隐瞒各类危险品货物订舱,乙方若有隐瞒货
类,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
7.乙方可以传真或e-mail等形式委托办理货物出运的订舱、更正及有关事项的承
诺等事宜,甲方可以将传真件或e-mail等复印后归档备查。
甲乙双方之间的此类传
真件、e-mail或其复印件等同上述文件的正本,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货物交接方式
1.为便于甲方安排集卡装箱乙方委托书应明确装箱方式(乙方仓库自装或货送甲
方仓库装箱),如在乙方仓库装箱,乙方委托书上须写明仓库地址、联系人、电
话及传真号。
如货物尚未备妥,须注明备妥日期,甲方根据以上资料,负责安排集卡、装箱等作业。
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集卡放空或货物冲关等情况,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仓库装箱,由甲方编制入库清单并通知有关方,负责缮制集装箱装箱单;乙方仓库自装箱由乙方负责缮制集装箱装箱单,甲方可配合代填船名、关单号(整箱)、装港、卸港等项目,但货名、数量、重量、尺码等项目须由乙方装箱点据实填写并负责审核和盖章。
第四条:
费用结算
海运运费和人民币包干费用以收到乙方托单时确认的价格为准,如果未在托书中注
明,则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费用确认。
1.乙方订舱发生的海运费及与此相关的其他费用按如下方式结算:
(1)付款方式:
采用以下方式
a.银行支票b.银行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送交给乙方
(2)付款期限:
采用以下方案
a.
2.甲方将结合上述结算方式及时向乙方提供对帐清单。
乙方承诺在收到清单后3
个工作日内核对并书面确认清单上所列内容,并在上述第四条第2款所规定时限
内付款。
3.海运费及与此相关的以美元结算的费用,甲方可接受折算人民币结算,但必须以
甲方付给船公司的当月汇率为准。
月结协议的条款下,甲方垫付乙方的当月运费
船开后7天内付款买单b.每月日前付上月款c.循环押单d.如无续单需付款放单
金额最大为三万美金,超过此金额,需将前款结清。
4.甲乙双方应收、应付费用分收分付,不得相互抵扣。
5.凡乙方指定由第三方付款的,发生的拒付,延期等事项,均由乙方承担连带付款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