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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会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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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会涉及

  篇一: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一、国际商务谈判

  1.国际商务谈判的概念:

国际商务谈判一般被理解为,从事国际商务活动的当事人通过彼此沟通来满足各自实现和潜在利益的过程。

2.国际商务谈判的特点:

1)政治性强

  2)以国际商法为准则3)要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4)谈判的难度大

  3.国际商务谈判的原则

  1)平等性原则

  平等是国际商务谈判得以顺利进行和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

在国际经济往来中,企业间的洽谈协商活动不仅反映着企业与企业的关系,还体现了国家与国家的关系,相互间要求在尊重各自权利和国格的基础上,平等地进行贸易与经济合作事务。

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平等性要求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谈判各方地位平等。

  国家不分大小贫富,企业不论实力强弱,个人不管权势高低,在经济贸易谈判中地位一律平等。

  

(2)谈判各方权利与义务平等。

  各国之间在商务往来的谈判中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既应平等地享受权利,也要平等地承担义务。

  

(2)谈判各方签约与践约平等。

商务谈判的结果,是签订贸易及合作协议或合同。

协议条款的拟订必须公平合理,有利于谈判各方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利益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2)互利性原则

  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平等是互利的前提,互利是平等的目的。

平等与互利是平等互利原则密切联系、有机统一的两个方面。

打仗、赛球、下棋,结局通常是一胜一负。

国际商务谈判不能以胜负输赢而告终,要兼顾各方的利益。

为此,应做到以下几点。

  

(1)投其所需。

在国际商务活动中进行谈判,说到底就是为了说明对方进而得到对方的帮助和配合以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或曰通过协商从对方获取己方所需要的东西。

  

(2)求同存异。

谈判各方的利益要求完全一致,就无需谈判,因而产生谈判的前提是各方利益、条件、意见等存在着分歧。

(3)妥协让步。

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互利不仅表现在“互取”上,还表现在“互让”上。

  4.国际商务谈判流程模拟(课堂学习)

  国际商务谈判模拟实习流程图

  5.国际商务谈判的基本方法  

与技巧1)注重利益,而非立场。

2)创造双赢的解决方案。

3)使用客观标准,解决利益冲突。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同的步骤

  

(1)询盘

  询盘(enquiry)也叫咨询,是指交易的一方准备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寻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发盘

  交易的一方为了销售或购买一批商品,向对方提出有关的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按这些条件达成一笔交易,这种意思表示的行为称作发盘。

(3)还盘

  还盘(counter-offer)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是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

还盘只有受盘人才可以做出,其他人做出无效。

(4)接盘

  接受,又名为接盘(acceptance),法律上称为承诺,是交易的一方无条件同意对方在发盘(实盘,递盘,还盘)中提出的全部内容和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表示。

2)合同签订过程

  3)合同签订流程图

  注意:

  

(1)签订的合同一式三份:

客户、财务、工程部管理组各留存一份原件。

  

(2)工程部业务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范本规定内容严格填写。

必须填写的基本资料包括合同编号、业务经办人、合同金额、签订单位、单位地址(家庭住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工期、付款方式、工程结算方式、质保金留存金额及年限、甲方单位开户行、帐号、税号。

  三、进出口合同的履行(以出口合同为例)

  1)合同履行的步骤(由中国上海运往美国洛杉矶为例,绘制如下表格)

  篇二:

_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练习与答案

  第九章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134)

  1.下列条件中,()不是构成发盘的必备条件。

  A.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b.主要交易条件必须十分完整齐全

  c.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D.表明发盘人承受约束的意旨

  2.我国某企业6月10日向国外某客户发盘,限6月15日复到有效。

6月13日接到对方复电称“你10日电接受,以获得进口许可证为准”。

该接受()。

  A.相当于还盘

  b.在我方缄默的情况下,则视为有效接受

  c.属于有效的接受

  D.属于一份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的接受

  3.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在尚未送达受盘人之前,是可以阻止其生效的,这叫发盘的()。

  A.撤回b.撤销c.还盘D.接受

  4.我方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

此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故我未予答复。

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方公司星期一的发盘,在上述情况下()。

  A.接受有效b.接受无效

  c.如我方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成立D.属于有条件的接受

  5.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是交易磋商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步骤。

  A.询盘和发盘b.发盘和还盘

  c.发盘和接受D.询盘和接受

  6.我方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

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信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

此时,()。

  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

  b.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c.只有发盘人好不延迟的表示接受,该逾期接受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

  D.由电信部门承担责任

  7.某公司向欧洲某客户出口一批食品,该公司于3月16日发盘,限3月20日复到有效。

3月18日接对方来电称:

“你方16日电接受,希望在5月装船。

”我方未提出异议,于是()。

  A.这笔交易达成b.需经该公司确认后交易才达成

  c.属于还盘,交易未达成D.属于有条件接受,交易未达成

  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盘和接受的生效采取()。

  A.投邮生效原则b.签订书面合约原则

  c.口头协商原则D.到达生效原则

  9.英国某商人3月15日向国外某客商用口头发盘,若英商与国外客商无特别约定,国外客商()。

  A.任何时间表示接受可使合同成立b.应立即接受方可使合同成立

  c.当天表示接受即可使合同成立D.在两三天内表示接受可使合同成立

  10.A公司5月18日向b公司发盘,限5月25日复到有效。

A公司向b公司发盘的第二天,A公司收到b公司5月17日发出的、内容与A公司发盘内容完全相同的交叉发盘,此时()。

  A.合同即告成立

  b.合同无效

  c.A公司向b公司或b公司向A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D.必须是A公司向b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b公司时,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

  1、b2、A3、A4、b5、A6、A7、A8、D9、b10、c

  课堂讨论9-1:

在法律上,撤销与撤回的概念有什么区别?

(p138)

  参考答案:

  在法律上,撤销与撤回属于不同的概念,撤回是指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止它的生效;而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经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的形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

  课堂讨论9-2:

还盘有什么法律后果?

(p139)

  参考答案:

  还盘有两个法律后果,其一是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其二是还盘等于是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

  复习参考题(p144)

  一、简答题

  1.构成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简述《公约》关于一项发盘能否撤销的规定。

  3.导致发盘效力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4.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5.试述《公约》关于逾期接受的规定。

’’

  6.简述一项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二、案例讨论题

  1.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400美元cIF旧金山,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内交货,限3日内答复。

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

“Acceptyouroffershipmentimmediately.”(接受你方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予答复。

又过两天,b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immediately"。

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为由拒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退回,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2.某月20日,我方F公司向老客户g公司发盘:

“可供一级红枣1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IF安特卫普,适合海运包装。

定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

”g立即电复:

“你20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装,内加一层塑料袋。

”由于F公司一时没有麻袋,故立即回电:

“布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

”回电后,g未予答复,F便着手备货。

之后在F公司去电催请g公司开立信用证时,g以合同根本没有成立为由拒绝,于是发生争议。

  3.我方对外发盘轴承800套,分别为:

10l号/200套;102号/100套;103号/200套;104号/300套,限9月20日复到有效。

对方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来电表示接受,并附第1080号订单一份。

订单内表明的规格是:

10l号/200套;102号/200套;103号/300套;104号/100套。

我方对来电未作处理。

数天后收到对方开来的信用证,证内对规格未作详细的规定,仅注明:

asperourorderno.1080。

我方凭证按原发盘的规格、数量装运出口,商业发票上注明asperorderno.1080。

  问:

我方可否顺利交单结汇?

为什么?

  参考答案:

  1.2.

  以上两则案例,都是我方向外商发盘,外商表示“接受”,但都在“接受”中变更了发盘的条件,且我方或外商对于这种变更又都未予答复,以致一方认为合同已经成立而开立信用证或着手备货,另一方则认为合同并未成立而最终引发争议。

所不同的只是对发盘变更的具体内容,一则变更的是发盘中的装运期,另一则变更的却是包装条件。

那么,这两则案例中,我方与外商的合同究竟是否成立呢?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具备两个法律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要约在贸易中又称发盘,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约为目的,向特定受盘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表明交易条件并表示受其约束;承诺在实务中又称接受,是受盘人按照发盘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对发盘条件所作出的同意表示。

一项发盘,只有被受盘人作出接受,交易才能达成,合同也可成立。

  在外贸业务中,接受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是否在电文中有了“接受”两字,就可以成

  为法律意义上有效的接受呢?

譬如以上两例。

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法律意义上的接受是重实质而非只看形式的。

接受必须是对发盘内容完全的、无保留的同意,而不能对发盘条件有所添加或更改,这一点是很严格的。

那么,是否对发盘做了添加或更改的“接受”,就一定不能构成有效的接受呢?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规定:

(1)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

(2)但是,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盘的条件,处罚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如果发盘人不作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盘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中所载的更改为准。

(3)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盘的条件。

”根据该条的三款规定,我们可以分别得出认定载有对发盘更改之接受的法律后果的一般原则、例外情况及其条件和实质性变更的判定标准。

该条第

(1)款指出,原则上,这种接受应视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第

(2)款指出,但存在例外情况,即这种接受仍可构成有效接受,然而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这种接受对发盘的更改并不构成实质性变更;二是发盘人不过分迟延的通知其反对,并指出在差异问题上,合同条件将以接受中的更改为准;第(3)款则指出,判定接受中所载变更的性质的标准,即何为实质性变更。

  根据以上《公约》的规定,对于前面问题中所谈的对发盘做了添加或更改的“接受”,我们应先判定其变更的性质,而后再认定其法律后果。

若该项变更属实质性变更,则其构成还盘;若该项变更属非实质性变更,应再看发盘人的态度,如发盘人以通知表示反对且在时间上不过分迟延,则其也构成还盘,否则构成接受。

  根据上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律条件,案例1中,我方发盘,外商回电“接受”,但变更了发盘中的装运期。

而装运期对所采用的cIF术语来说也即交货期,因为在该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是以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只完成的。

所以,该变更因更改了“交货时间”而属实质性变更,该“接受”构成还盘。

故合同不成立。

案例2中,我方发盘,对方电复“接受”,但更改了发盘中的包装条件,属非实质性变更,然而由于我方立即回电对该非实质性变更又提出变更,即表示了反对,故不能构成接受而仍然构成还盘。

那么,既然对方的“接受”并非有效接受,是否就至此可以定论合同没有成立呢?

回答也是否定的。

因为合同虽不能由我方发盘经对方接受而成立,却可以由我方接受对方的发盘来达成。

而对方的发盘即是其还盘,因之具备发盘的要件;受盘人特定、内容确定且表明受其约束;我方的接受即是我方的回电,虽更改了对方发盘的包装条件,但属于非实质性变更,且对方未予答复即并未表示反对,故构成有效接受,使得合同成立。

  综上所述,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发盘与接受两个环节,但接受不一定都以明确的字眼表示,如案例2中的我方接受;反之,有“接受”字眼的不一定就是接受。

至于在“接受”中

  对发盘条件的变更,更应慎重对待——首先要对其定性,然后再结合国际市场状况和自身情况作出适当的应对,即:

(1)对于实质性变更,若欲成交则应及时接受,否则可拒绝或不予答复;

(2)对于非实质性变更,若欲成交则可确认或不予答复,否则定当以通知表示反对。

一定要注意:

同时对发盘的变更,变更的条件不同,其性质就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尤其是同一态度即“不予答复”对其所产生的法律意义也截然相反。

  另外,由案例2中我方回电所具有的接受意义,我们还应警惕看问题不连贯、不全面、半途即止和和一面性,避免作出错误的判断,从而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和不应有的损失。

  3.思路:

我方不可顺利交单结汇。

从本案中看出,对方的接受对我方发盘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已构成了还盘,但我方对来电未作处理,导致对方开来的信用证的规定与我方发盘内容不符,而我方却按原发盘的内容出运货物,此举势必造成单证不符,我方无法顺利结汇。

  练习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一、单项选择题

  1、所谓单证“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

  A、单据与合同相符b、单据和信用证相符

  c、信用证和合同相符D、修改后信用证与合同相符

  2、进口“短卸报告”的签发者为()

  A、船方B、港务局C、商检局D、海关

  3、国外来证规定:

"针织布1000克,每克2美元;总金额为about2000美元,禁止分批装运。

"则卖方向银行支取金额最多应为()美元。

  A、2000b、2200c、2100D、2150

  4、托运人是凭()向船公司换取正式提单。

  A、托运单b、装货单c、收货单

  5、海关发票及领事发票()。

  A、都是由买方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b、都是由卖方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

  c、前者由买方国家提供,后者由卖方国家提供

  D、前者由卖方国家提供,后者由买方国家提供

  6、若L/c中只规定了议付有效期,而未规定装运期,则根据《ucp500》规定,()

  篇三:

20XX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考试试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本大题10小题.每题1.0分,共1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出口报关的时间应是()。

  A备货前

  b装船前

  c装船后

  D货到目的港后

  【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

1.0分

  第2题

  信用证中只规定了议付的有效期,而未规定装运期,则根据《ucp500》的规定

  ()。

  A装运的最终期限与信用证的到期日相同

  b信用证必须经过修改才能使用

  c该证无效

  D装运期可视为与信用证有效期相差1个月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第3题

  审核信用证的依据是()。

  A合同

  b一整套单据

  c开证申请书

  D商业发票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第4题

  海运提单中货物的描述()。

  A必须与信用证规定完全一致

  b必须使用货物的全称

  c只要与信用证对货物的描述不相抵触,可使用货物的统称

  D必须与商业发票的填写完全一致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第5题

  海关发票及领事发票()。

  A都是由买方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

  b都是由卖方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

  c前者由买方国家提供,后者由卖方国家提供

  D前者由卖方国家提供,后者由买方国家提供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第6题

  新加坡一公司于8月10日向我发盘欲购某货物一批,要求8月16日复到有效,我方8月11日收到发盘后,未向对方发出接受通知,而是积极备货,于8月13日将货物运往新加坡。

不巧,遇到市场行情变化较大,该货滞销,此时()。

  A因合同未成立,新加坡客商可不付款

  b因合同已成立,新加坡客商应付款

  c我方应向新加坡客商发出接受通知后,才发货

  D我方应赔偿该批货物滞销给新加坡客商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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