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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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卫办疾控发〔2012〕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科学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

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以下简称监测),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

监测试点学校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改善的效果,为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范围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每年开展一次常规监测,在部分试点地区开展重点监测。

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三、监测县和学校

(一)监测县。

常规监测县: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所有县均列为常规监测县。

重点监测县:

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22个省份中,分片随机选取1-3个县作为重点监测县,共选取50个县开展重点监测工作。

(二)监测学校。

1.常规监测学校

按照随机抽样原则,按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供餐和家庭(个人)供餐3种模式将小学和初中进行分类,各类学校分别抽取30%小学和初中作为常规监测学校,某种供餐模式不足3所小学或初中时,抽取该供餐模式所有的学校作为常规监测学校。

在常规监测学校中,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以教学班为单位,每个年级抽取1个班(约40人,男女生各半)参加常规监测。

每个年级学生人数不足40人时,该年级的所有学生纳入监测范围。

监测学生确定后,在监测评估期间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

2.重点监测学校

在重点监测县的常规监测学校中,分别从各类供餐模式中,随机选择2所小学和2所中学,作为重点监测学校。

在重点监测学校中,从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以教学班为单位,每个年级抽取1个班(约40人,男女生各半)参加重点监测。

每个年级学生人数不足40人时,该年级的所有学生纳入监测范围。

监测学生确定后,在监测评估期间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

四、监测时间与内容

(一)监测时间。

每年3-4月开展监测数据收集工作。

(二)监测指标。

1.监测县和监测学校基本情况

监测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基本情况,包括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总数、不同供餐模式学校数和学生人数等基本信息。

监测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学生人数、供餐模式及人数、厨房设施等。

2.常规监测指标

--学生的身高和体重。

--学生膳食摄入情况,所有监测学校建立学校食堂或其他供餐单位食物购买档案,每2月提交一次各种食物采购单、下料单和就餐学生数。

--学生因病缺课情况,各监测学校每月提交学生因病缺课情况。

(三)重点监测指标。

重点监测学校在常规监测基础上,开展重点监测,主要指标包括:

--营养状况生化指标:

对抽中开展重点监测的学生进行血红蛋白检测,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血清白蛋白、维生素a和维生素d等微量营养素检测。

--营养知识情况:

对重点监测学校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和初中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设情况、学生营养知识知晓率及其来源等情况。

--学生学习成绩:

学校提交监测学生的上学期期末考试主要科目成绩。

监测调查方法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实施。

五、评估内容和方法

按性别、年龄分组,对常规监测和重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

评价和分组标准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实施。

通过评估,掌握试点地区学校学生营养健康基本状况、贫血率、微量营养素缺乏和常见病发生以及食物摄入情况;了解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设情况、学生营养知识知晓率及其知识来源和学生学习成绩。

通过不同地区、不同供餐模式、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组比较,当年监测指标与历年指标比较,以及与全国农村学生平均水平进行比较,综合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影响,提出工作建议。

六、监测评估管理

(一)职责分工。

卫生部会同教育部负责监测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评估专家组,制定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营养所)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制定监测评估技术方案,培训省级监测骨干人员,建立数据库,汇总、分析全国数据,完成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监测评估报告。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份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省份实施方案,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向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卫生部提交监测评估工作报告。

省、地市级疾控中心负责制定本省份、本地市监测技术方案,提供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督导及现场工作人员培训,对数据进行审核、分析,撰写技术报告。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监测方案,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监测学校,具体实施本地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形成监测报告报县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重点监测,指导学校开展常规监测,负责数据收集、录入,综合分析后及时上报监测结果,规范管理监测资料。

监测点学校由校长及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配合完成本校的监测任务。

(二)数据上报与审核。

建立学生营养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常规监测数据实行统计报表(食堂供餐和学生因病缺课情况每月上报,其余指标每年4月上报)直接报告制。

常规监测学校将监测报表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级疾控中心在地市级疾控中心指导支持下,对数据进行整理录入,将监测基础数据分别于每月20日和每年4月底前报省级疾控中心和中

国疾控中心营养所,重点监测信息每年6月底前报省级疾控中心和中国疾控中心营养所。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上报的监测信息进行及时审核,并及时反馈至监测县,网络直报实行省级终审责任制。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所适时掌握监测直报进展,组织各省进行年度数据集中审核。

(三)报告形成。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工作情况,结合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的技术报告,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每年9月底前报卫生部和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所汇总各省份工作报告及监测数据后形成国家级监测评估报告,于11月中旬前报卫生部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四)资料管理。

农村学生营养改善监测资料属于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一部分,监测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和个人未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发表监测信息资料。

原始资料归档保存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查。

各级执行机构详尽记录项目内容和进度并建立档案。

内容包括经费下拨与使用、培训、监测进度及监测结果、组织管理和技术督导等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技术资料。

(五)工作队伍。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专人,加强监测工作的管理。

省、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营养科室建设,县级卫生部门牵头组织,教育等部门配合,共同组建监测队,紧密结合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期考试等,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六)资金安排。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各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资金,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监测工作,监测队应尽可能依托现有的卫生和学校体育卫生专业机构,监测人员必须是卫生和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新充实的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熟练掌握检测方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现场调查和采样要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参加监测的实验室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所用仪器、器械进行定期校准,定期开展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和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抽检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资料抽查。

八、督导和评估

卫生部会同教育部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监测评估中的问题。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营养改善计划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省级督导检查工作。

现场监测期间,国家及省级专家组派出专家对现场监测工作进行指导。

篇二: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的通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2-07-20字体:

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控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中心,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65号)精神,有效监测与评估各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我中心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

2011?

54号)要求和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

办公厅联合发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卫办疾控发?

2012?

65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试点地区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第一章常规监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计划”试点地区的试点学校,每年开展一次常规监测。

其他未开展国家试点工作的地区可参照实施。

一、监测对象

1、监测县。

实施“计划”试点地区的所有县均为常规监测县。

2、监测学校。

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分别从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供餐和家庭(个人)托餐等3种供餐模式的学校中,各抽取30%的小学(含中心小学和教学点)和初中作为常规监测学校。

每种供餐模式的初中和小学至少分别为2-3所。

当某种供餐模式

不足3所小学或初中时,抽取该供餐模式所有的学校作为常规监测学校。

常规监测学校确定后,在监测评估期间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

3、监测学生。

在常规监测学校中,按年级分层,以教学班为单位随机整群抽样,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每个年级抽取1-2个班,确保每个年级达到40人左右,要求男女生基本各半。

某个年级学生人数不足40人时,该年级的所有学生纳入监测范围。

如果有班级学生数超过40人以上时,超出部分学生是否纳入监测范围,由各地根据情况自行决定。

监测学生确定后,在监测评估期间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

二、监测指标

收集“计划”的试点县、参加监测的学校和学生的基本信息,定期开展常规监测指标的测定/测试。

(一)、监测学校和学生的基本信息

学生体检、问卷调查等信息与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学校及学生基本信息挂钩。

每年开展监测前,与地方教委或学校核实当年参加监测的学校和学生的基本信息。

1.学校的基本信息。

包括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校举办者类型、学校驻地城乡类别、学校办学类型,补助标准、供餐模式,学校地址。

2.学生的基本信息

包括学校、年级、班级、学籍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健康状况、身高、体重,是否为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一补”等。

监测县和监测学校编号参考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相应的编号。

如果当地没有统一编号,疾控中心需自行编号,并记录在案。

监测学生编号参考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学生学籍号中的学籍辅号。

(二)、常规监测指标

1.监测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基本情况。

了解“计划”覆盖学生总数、不同供餐模式学校数和学生人数、

寄宿生人数、享受“一补”人数、留守儿童人数、补助标准、补助总额等信息。

2.监测学校基本情况。

了解监测学校开展“计划”的具体情况,包括学校学生总数、供餐模式及人数、补助标准、寄宿生人数、享受“一补”人数、留守儿童人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数、学校食堂供餐情况、健康教育课开设情况等。

参见附录2《学校基本情况表》(表2)。

每年3月,由监测学校主管学校校长填报,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

3.学生膳食摄入情况。

了解学校食堂或供餐中心为学生提供的食物入库量、结存量和用途,以及早、中、晚餐的天数和对应的就餐人数等信息。

参见附录3《供餐单位供餐表》(表3)。

学校食堂管理员或其他供餐单位管理员每2个月上报一次,需加盖学校/供餐单位公章。

于奇数月上旬上报前2个月的报表,如7月上旬上报5月和6月的《供餐单篇三:

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总结

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总结

x疾控中心:

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

监测评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各监测学校、各镇(中心)卫生院的支持配合下,以建立监测长效机制为重点,精心组织、分工协作、夯实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机构,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成立由县卫生局、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县营养办、县疾控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监测学校所在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各监测学校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项目工作专家组、督导(质控)组。

对监测评估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综合协调、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督查考核。

二是监测学校所在镇(中心)卫生院、各监测学校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职责到人,保障监测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是县卫生局、县教体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印发xx

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

2012?

40号),对监测评估

工作的实施、技术评估、宣传教育等,明确任务指标、职责,统一规范工作程序和标准。

二、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今年是监测工作开展的第一年,基线调查是重点,人员培训是关键。

2012年9月x日县卫生局、县教体局联合组织召开了“xx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启动暨培训会”。

卫生、教体系统17个镇(中心)卫生院专干、45所监测学校校长和责任人共118人参加了培训会。

县卫生局副局长、县教体局副局长、县营养办主任分别做了重要讲话。

承担项目工作的县疾控中心主任、综合卫生科科长、健康教育科科长分别就《工作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中具体内容、要求、操作规范进行了重点讲解。

此次培训会的及时召开为开展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效的提高了基层项目管理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和服务能力、服务水平。

三、强化督导,全面开展监测评估

一是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摸底。

根据县教体局提供资

料,截至2012年8月全县共有152所中小学校,其中小学123所、初中29所,参加“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共有150所,其中小学122所、初中28所,有学生46204人,采取

的供餐模式都是企业供餐模式,以课间加餐形式提供给学生奶、鸡蛋和面包。

我县确定8所中学、37所小学为监测学校。

二是培训会后各监测学校和镇(中心)卫生院立即启动监测工作,各镇监测工作组与监测学校领导、负责人、各班班主任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对学生基本情况摸底造册,组织学生井然有序的进行身高、体重规范测量,准确规范填写监测数据。

9月17至29日,在全县45所监测学校开展了监测工作,参加监测的学生达8666名,分别占全县参加“营养计划”中小学校数和学生数的30%和18.8%。

三是监测工作开展期间,组织对各镇各监测学校进行了现场巡回督导,对监测现场进行规范操作指导和服务质量调查,对存在问题严肃指出,并提出改进方法,要求立即纠正,并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监测质量,促使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四是收集整理资料,及时上报。

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各监测镇(中心)卫生院专干负责收集辖区监测学校填报的附表2监测学校基本情况和监测学生体检表的纸质资料,于9月底全部上报到县疾控中心综合卫生科,经过整理汇总、电子录入后按时上报省疾控中心。

附表3供餐单位情况、附表4学生出勤情况每两月上报一次,电子资料由各监测学校直接发至专用电子邮箱,纸质资料由监测镇(中心)卫生院专

干收集上报。

截至目前,监测数据报表已经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今年9月以来,通过精心组织,培训督导,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摸索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一支我县的监测队伍,并积极探索建立监测长效管理机制。

由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县级可支配财力有限,工作经费的严重不足,希望

省市给予一定工作经费。

2、监测设备不统一,导致监测数据有一定误差,影响

评估工作的精确度。

3、部分监测学校对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填

报监测报表、上报不及时,也影响了工作进展。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是加强卫生、教体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工作经费,加大督导力度,把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二是提高参加监测的各镇(中心)卫生院和监测学校认识,增强责任心,密切配合、灵通信息,把此项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监测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健全长效监测管理机制,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科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切实落实好党和政府对教育事业和下一代的关怀。

篇四:

龙山镇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

龙山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441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试点地区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为做好我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常规监测

1、监测学校

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在我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学校食堂供餐和“牛奶、鸡蛋”供餐2种模式中,按小学和初中进行分类,各类学校分别抽取30%的小学和初中,共计11所中小学作为常规监测学校数。

常规监测学校情况见监测实施方案。

2、监测学生

在常规监测学校中,按年级分层,以教学班为单位随机整群抽样,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每个年级抽取1-2个班,每个年级达到40人左右,男女生基本各半。

监测学生确定后,在监测评估期间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

二、监测指标

(一)监测学校和学生的基本信息

1、学校的基本信息

包括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校举办者类型、学校驻地城乡类别、学校办学类型、补助标准、供餐模式和学校地址。

2、学生的基本信息

包括学校、年级、班级、学籍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健康状况、身高、体重、是否为留守儿童、是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否享受“一补”等信息,并做好编号记录。

(二)常规监测指标

1、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基本情况

了解“计划”覆盖学生总数、不同供餐模式学校数和学生人数、寄宿生人数、享受“一补”人数、留守儿童人数、补助标准、补助总额等信息。

参见附录1《龙山镇基本情况表》(表1)。

每年3月,由教育局填报,加盖公章后提交。

2、监测学校基本情况

了解监测学校开展“计划”的具体情况,包括学校学生总数、供餐模式及人数、补助标准、寄宿生人数、享受“一补”人数、留守儿童人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数、学校食堂供餐情况、健康教育课开设情况等。

参见附录2《学校基本情况表》(表2)。

每年3月,由监测学校主管学校校长填报,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

3、学生膳食摄入情况

了解学校食堂或供餐中心为学生提供的食物入库量、结存量和用途,以及早、中、晚餐的天数和对应的就餐人数等信息。

参见附录3《供餐单位供餐表》(表3)。

学校食堂管理员或其他供餐单位管理员每2个月上报一次,需加盖学校/供餐单位公章。

于奇数月上旬上报前2个月的报表,如7月上旬上报5月和6月的《供餐单位供餐表》。

对于家庭(个人)托餐,由主要责任人签字。

4、学生因病缺课情况

了解各监测学校每天应到校学生数、实际到校学生数和因病请假学生数(主要是消化系统或/和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数)信息。

参见附录4《学生出勤表》(表4)。

每月上旬,由学校的主管校长或卫生老师/校医上报前一个月的报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例如,4月上旬上报3月的《学生出勤表》。

5、学生的身高和体重

由监测学校组织有学生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3-4月按照标准程序测定参加监测学生的身高和体重,检测结果及时提交中心校。

身高体重的测量方法及注意事项见附录6。

三、重点监测

(一)监测对象

1、监测学校

从我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学校食堂供餐和“牛奶、鸡蛋”供餐2种模式中,随机选择2所小学和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校。

在重点监测学校确定后,在监测评估期间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

2、监测学生

在重点监测学校中,按年级分层,以教学班为单位随机整群抽样。

从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中,每个年级抽取1-2个班,确保每个年级达到40人左右参加重点监测,要求男女生基本各半。

年级学生人数不足40人时,该年级的所有学生纳入监测范围。

学生数超过40人以上时,超出部分学生同时纳入监测范围。

重点监测学校的学生,同时参加常规监测。

监测学生确定后,在监测评估期间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

(二)重点监测指标

重点监测学校开展前述各项常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完成重点监测指标测定,包括:

1、学生基本情况

包括学生家庭社会经济状况、食物摄入、呼吸和消化系统常见病以及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设情况、学生营养知识水平和他们对“计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参见附录5《学生调查表》(表5)。

每年3月经调查员讲解后,小学三年级

及以上和初中参加重点监测的学生自行填写问卷。

学生编号应与身高和体重信息中的学生编号一致。

2、血生化指标

检测项目为:

血红蛋白、血清白蛋白、维生素a和维生素d等微量营养素。

每年3月,由卫生院会同中心校对参加重点监测的学生进行血样采集,由专业检验人员采集指血(或静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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