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兴永祥质量标准化验收评比制度.docx
《郑兴永祥质量标准化验收评比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郑兴永祥质量标准化验收评比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郑兴永祥质量标准化验收评比制度
郑兴永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
及奖惩制度
郑兴永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5月
郑兴永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及奖惩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是煤矿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是提升煤矿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是煤矿企业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了切实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精细化管事的理念,努力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和综合管理能力,预防和减少煤矿伤亡事故的发生,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建设,为了规范对各单位的标准化检查和考核,进一步明确检查与考核人员的责任,根据上级文件指标精神及本矿实际,特制定2013年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质量标准化检查
组长:
冯钰鑫
副组长:
董银贞买光辉范继刚马俊伟赵海超
成员:
赵海超于万春贾晓燕岳会军任红军孙有德
冯世琦
质量标准化各专业组组长:
采煤专业组组长:
董银贞
成员:
李付现赵新义冯世琦谷应军
掘进专业组组长:
范继刚
成员:
赵付鹏孙付岭许广明王铁旦
机电专业组组长:
马俊伟
成员:
孙有德郭书贵申清渠李铁锤张运长
运输专业组组长:
孙有德
成员:
郭书贵刘保聚李铁锤孙佳宁
通风专业组组长:
任红军
成员:
于万春吕有民 尚彬彬吕建民
地测专业组组长:
岳会军
成员:
赵付鹏周俊甫李亚磊尚彬彬
调度专业组组长:
王丙炎
成员:
尚海发宋国军 樊新民谷凯丽
安全管理组组长:
买光辉
成员:
任红军王丙炎吕有民吕建敏
地面设施组组长:
赵海超
成员:
尚素琴马顺营吕聚甫王宪
职业卫生组组长:
赵海超
成员:
吕建敏于润玺郭浩龙刘雅杰
应急救援组组长:
任红军
成员:
于万春吕建敏吕有民魏密杞
二、各级领导的职责:
1、公司级领导的职责:
矿长对全公司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安全矿长主抓井下质量标准化工作;其它分管经理对其分管范围内单位及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
2、专业组组长职责:
负责对本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实施以及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进一步提高本专业质量标准化水平,对本专业质量标准化全面负责,并对所包队组质量标准化查出的问题有权要求队组限时整改,对到期整改不力或没有整改的队组,可上报标准化办公室进行处理。
3、各生产副科级(包队领导)以上干部职责:
协助专业组组长完成所包队组的标准化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对所包队组的质量标准化查出的问题有权要求队组限期整改,对不予配合的、到期整改不力或没有整改队组,可上报标准化办公室进行处理。
4、各采掘及井下辅助队组队长职责:
对本队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其责任区负责,负责本队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动态达标及实施,是本队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其它人员职责:
根据自身情况协助本部门或本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验收及奖惩制度:
1、对各作业场所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每月不少于三次。
依据河南省《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及考核办法》对验收结果进行及时评分、验收。
2、每次验收后,填写评分表和验收表,生产各科室和区队各一份。
3、每月质标办汇总各专业检查结果评定出一个管理、工程质量等各方面较好的工作面和一个较差的工作面,并组织有关检查考核单位负责人和双方的单位负责人,互相参观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管理好的一方介绍经验,管理差的做出检查承诺。
4、地测、调度、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应急救援、地面设施专业每月由本专业组长组织一次自检,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检查结果报标准化办公室,由分管矿领导督促、整改和考核。
5、每月的1日、16日由矿统一安排一次质量标准化验收。
由安全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地测科、各区队等部门参加。
验收范围:
1、采掘开工作面的现场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
2、井下所有辅助队组责任区的隐患排查及责任区卫生。
责任划分:
1、采掘开工作面的现场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
责任单位:
安全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地测科、各区队
2、井下所有机电运输区域及主要巷道责任区的隐患排查及责任区卫生。
责任单位:
机电科、机运队
验收要求:
1、采掘开工作面的现场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由安监处组织责任科室进行统一验收,将验收结果以四定表的形式交回安监处。
工程质量或文明生产无问题时,要在四定表上作零汇报,零汇报要具体到时间、地点。
2、井下所有机电运输区域及主要巷道责任区,由机电科、机运队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标准化验收。
业务范围广的可延长验收时间(2-3)天。
之后,将验收结果以四定表的形式交回安监处。
如责任科室所负责的生产队组的对口业务或管辖队组的责任区卫生无问题时,要在四定表上作零汇报,零汇报要具体到时间、地点。
一、采煤
1、采煤队必须设置工程质量管理员,负责采面工程质量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
2、矿委派技术员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验收采面工程质量,工程不合格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3、出现下列情况,必须返工处理,并按每处(棚)10元罚款:
(1)单体支柱手把、三用阀朝向不一致;
(2)支柱迎山不照,棚子歪旋;
(3)护帮顶不严,椽杆不够;
(4)片帮深度达到0.3m而不护帮;
(5)不挂防倒链或不合格;
(6)采宽达不到0.9m,每欠0.1m。
4、在作业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并按每处20元罚款:
(1)支柱初撑力不达标;
(2)采面和上下安全出口高度低于1.8m;
(3)棚距不均,超过规程规定;
(4)放顶时,老塘两根支柱同时回撤;
(5)放炮超过4棚,不及时移梁站柱而继续点炮;
(6)超高使用液压支柱;
(7)液压枪管不按规定吊挂;
(8)瓦斯探头和瓦斯报警仪不按规定悬挂;
(9)替棚后不及时打上抬棚,或抬棚没有背实;
(10)物料不按规定码放;
5、在作业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并按每处50元罚款:
(1)顶空高度超过0.2m,长度超过3棚没有采取措施;
(2)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不及时移梁站柱或空顶作业;
(4)采面卸载柱或失效柱超过2根;
(5)机头机尾不按规定打点柱;
(6)无现场检测初撑力的仪器或没有检测;
(7)输送机两侧浮煤浮渣不及时清理;
(8)下付巷行人侧宽度小于0.7m;
(9)采面风、水管超过安全出口不回收;
(10)上下付巷污泥积水超过3m;
(11)液压管路漏液
(12)末端压力达不到4.5MPa;
(13)责任区内卫生差;
(14)不按矿生产部门安排挂场,每少挂一棚;
6、在作业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并按每处100元罚款;
(1)支柱架设不成直线,超过偏差的支柱超过3根;
(2)煤壁不平直;
(3)不按规定替棚或不执行替棚措施;
(4)不按规定架设超前支护,或20m范围内高度达不到1.6m;
(5)不按规定对沿空留巷进行加固;
7、在验收时,发现以下情况,按200元罚款;
(1)不按规定回收尾巷和拆除溜子;
(2)放炮时,不对瓦斯探头采取保护措施;
8、发生冒顶事故,对当事掘工和当班队长各罚款100元,对采煤队罚款500元。
9、凡施工地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没有采取煤体注水或注水效果不好的;
(2)回采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3)回采工作面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10㎡而没有采取措施的;
(4)回采工作面支柱初撑力合格率低于80%的;
(5)回采工作面单体支柱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措施的。
10、若到交接班时间,没有架好棚,按半成品扣减30元转下班处理。
11、验收后,技术员应如实填写验收记录,升井后报生产科存档,否则,罚款30元。
二、掘进
1、矿委派技术员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验收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工程不合格必须返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2、出现下列情况,必须返工处理,并按每处5元罚款:
(1)卡拦螺丝没有拧紧;
(2)椽子缺少一根(每棚24根);
(3)无网或联网不合格。
3、出现下列情况,必须返工处理,并按每棚10元罚款:
(1)站棚倦腿;
(2)站棚少拉板;
(3)空帮;
(4)掘进巷道中高每欠0.1米。
4、出现下列情况,必须返工处理,并按每棚20元罚款:
(1)站棚歪旋;
(2)前探梁缺少卡子。
5、出现下列情况,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并按每棚30元罚款:
(1)中、腰线跑线超过0.05m;
(2)连续顶空超过3棚而不采取措施。
6、出现下列情况,必须返工处理,并按每处(棚)100元罚款:
(1)没有使用前探梁;
(2)巷道贯通前,对贯通点两侧加固长度小于5m;
(3)溜子机头机尾缺少点杆或松动;
7、出现下列情况,必须返工处理,并按每处(棚)100—200元罚款:
(1)巷道中、腰跑线大于0.1m;
(2)空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3)引线时班组长不积极协助测量人员致使工作无法开展8、巷道方向偏差超过0.15m,坡度偏差超过±1°,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0元。
9、出现下列情况,对有关责任人按500—1000元罚款:
(1)出现冒顶工作事故;
(2)巷道贯通后,高差超过0.3m,方向偏差超过0.5m;三、维修
1、生产矿长和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井巷的扩修维护工作。
当巷道的高度、宽度满足不了矿井通风、运输和行人安全时,必须进行扩修,保证井巷失修率不超过5%,严重失修率不超过2%。
2、矿委派技术员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验收工程质量,工程不合格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3、独头巷道外边扩修时,里边严禁作业,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0元。
4、发现下列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未经过评价开始扩修的;
(2)没有扩修安全技术措施;
5、出现下列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架棚巷道扩修不使用临时支护(使用前探梁和防倒链);
(2)不按规定加固扩修作业场,扩修前老支架的加固长度小于6米,新支架的联锁少于5米,架棚巷道扩修临时支护(前探梁和防倒链)不合格;
(4)扩修场出现连续3棚顶空而不采取措施;
(5)巷道扩修造成冒顶(漏顶)阻断风流;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项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扩修巷道时,掐开风筒;
(2)扩修巷道时,未对管线等设施采取保护措施;
(3)同一条巷道的两个扩修场间距小于10m;
(4)使用导链回柱时,未对承载棚子进行加固;
(5)扩修场停止作业,没有采取接顶封邦措施;
7、发现下列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扩修作业场安全退路不通畅;
(2)没有进行敲邦问顶,没有将顶、邦的活煤活矸及时处理;
8、出现下列情况,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并罚款20元:
(1)站棚歪旋
(2)前探梁缺卡子
(3)不进行敲帮问顶,不及时处理活矸;
9、出现下列情况,必须返工处理,并按每棚10元罚款:
(1)站棚倦腿
(2)棚子未使用连锁片连接(3)空帮
10、出现下列情况,必须返工处理,并按每处5元罚款:
(1)U型钢支护卡拦螺丝没有拧紧;
(2)椽子不够(每棚24根);
(3)无网或联接不合格;
11、验收后,技术员应如实填写验收记录,升井后报生产部门存档,否则,罚款30元
郑兴永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