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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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须知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吉安市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宣传手册

一、复工复产程序

1.做好复工复产“五个一”。

即:

制定一个复工复产方案;开展一次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一个安全承诺。

2.企业申报。

企业组织复工复产前向县(区)应急管部门和园区申报。

3.组织验收。

县级应急管理局会同园区组织专家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合格。

4.落实网格化管理。

网格化管理的企业、应急管理局、工业园区领导、县级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分管安全生产县领导批准。

企业方复工复产。

二、企业“五个一”要求

1.一个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①明确复工复产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制定开车方案。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

③复工复产方案要经过企业内审和主要负责人签字。

2.一次风险隐患自查自纠。

逐环节逐岗位对作业环境、生产设备、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尤其是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点位,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完好可靠,能够正常安全运行;对涉及企业所有许可证、“三项人员”安全合格证、防雷和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等有效性全面排查建档;全面检查及整改结果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3.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①企业对新招录员工、转岗员工等重点人群及时开展岗前培训和三级教育培训;对节后返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

②企业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4.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确保安全责任落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

5.一个安全承诺。

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向属地或工业园区作出安全承诺。

三、复产安全要求

(一)复工前“四个必须”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复工复产前亲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和验收标准,逐级落实复工复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带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到车间现场一线,认真深入地排查和消除隐患,组织开展重要设备设施安全检测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3.必须严格落实危险区域、危险工艺、重要岗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4.必须组织一次复工复产前的安全验收,由企业相关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专业论证,确保验收合格。

企业复工复产前各项工作措施要做好台账记录,以备各级政府部门检查。

(二)开车前落实“四个安全条件”

1.开车方案已经制定。

《开车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并经企业负责人审核批准。

2.安全责任已经落实到位。

开车安全管理组织已经建立,开车过程各项工作责任人已经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3.岗位人员已经培训上岗。

参加开车的岗位人员已经到位,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已经开展,各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重点岗位复产应使用熟练的工作人员;

4.装置条件已经确认合格。

开车前应当根据责任分工对装置是否具备安全开车条件进行逐项书面确认,并形成书面意见。

主要包括:

确认开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完好,气密性试验合格;需要装、拆的盲板已按盲板管理制度进行安装或拆除,并经检查无误;开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及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全部经过检查并确认符合要求;开车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已经到位,数量和质量均满足开车的需要;开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应急物资、设施已经到位并满足开车过程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要求;《开车方案》规定的开车前需要检查确认的其他事项已经全部确认合格。

(三)开车过程应当做到“三个严格”

1.严格执行开车方案。

开车过程应当按照已经确定的开车方案进行,主要开车程序不得任意改变。

各生产装置、辅助系统必须统筹兼顾,首尾衔接;前一阶段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开车。

2.严格控制操作指标。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控制各项工艺指标,确保各项指标平稳受控。

开车过程不得随意变更工艺控制指标,不得随意停用自控联锁等安全设施;化工分析工必须根据开车需要及时增加(调整)分析项目和频率,做好记录。

3.严格执行巡回检查。

装置开车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应当按照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进行带班,组织人员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出现异常情况,带班领导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难以及时消除并对安全有影响的,应中止运行。

(四)开车安全注意事项

1.外部条件确认。

企业开车前应当对水、电、气、汽以及物料供应运输等外部支撑条件进行确认,并排除周边区域可能存在的明火作业等影响开车安全的因素。

2.变更情况确认。

在停产期间进行工艺变更、检修等作业的,应当就变更和检修内容的安全条件进行再次确认,并根据变更内容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对员工进行培训,防止误操作。

3.物料质量确认。

停产期间积存的物料重新使用,应当对物料质量进行确认,必要时进行取样分析,不合格的物料不得使用。

4.防护措施确认。

(1)开车过程应严格控制现场操作人员的数量,无关人员远离现场;

(2)根据装置特点配备个体防护措施,确保全面到位;

(3)注意防止物料装卸场所集中装卸、禁忌物同时同区作业以及车辆调度方面导致的不安全因素;

(4)注意防止系统内置换不到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等危险因素;注意防止企业内部不同装置同时使用导致公用工程供应不足的危险因素;

(5)开车过程的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提级审批;

(6)为确保试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防止突发事件,应强化开车期间的现场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开车时要跟班、带班。

四、重点部位安全须知

(一)危化品罐区和仓库

1.调校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自动联锁系统是否完好有效;

2.危险化学品库房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现象;

3.储存场所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是否到位;

4.易燃易爆储存场所是否有非防爆电器设备未清出;

5.储存设施或场所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未及时处置;

6.未按国家标准规定妥善处置完危废物料和设备内残余物料;

7.可能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储存场所未及时开窗通风;

8.采购危化品原材料或产品是否有一书一签;

9.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五双”制度和日常巡查是否落实;

10林产化工企业重点防范松脂原料池及罐区等防护设施是否老化坚固。

(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

1.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参数信息处于不间断监测状态且中控室参数信息与现场一致;

2.重大危险源按照最新标准重新进行辨识并备案;

3.中控室查询数据记录均保存1个月且报警信息均有处理记录;

4.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正常运行,并具备信息远传、记录、安全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5.罐区、管道阀门等件配备的自动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正常状态;

6.所有防雷装置、特种设备和所有安全附件均处于有效期。

(三)危险工艺

1.岗位人员持有效危险工艺作业证上岗作业;

2.岗位工人上岗前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物料特性和应急处置;

3.按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现场表指示数值、DCS控制值与工艺卡片控制值应保持一致,且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正常投入使用;

4.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的设置与设计专篇一致;

5.复产前工艺运行记录未出现超温、超压、超液位情况;所有设备设施无跑冒滴漏现场;

6.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安全仪表均处于检测有效期且正常使用。

(四)特殊作业许可

1.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前如实开展了安全风险分析和安全条件确认,询问作业人员是否掌握作业安全风险及安全防控措施;

2.危险作业许可票证动火作业等级确认正确、开展了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采样监测且符合要求、做好逐级审批签字并安全验收;

3.复产前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并有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4.询问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能力熟悉情况;

5.开车过程的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提级审批。

(五)复产安全教育

1.企业是否开展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车方案、岗位安全风险、岗位安全责任、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工艺指标等安全警示教育;

2.实施并推进“五懂、五会、五能”培训教育作用发挥,所有岗位职工都知岗位风险辨识、知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知岗位操作规程、知岗位应急处置常识。

3.所有职工均经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作业,新进员工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上岗。

(六)带班值班

1.强化企业领导干部带班错时突击检查,加大生产作业现场、储罐区(仓库)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睡岗、脱岗、酒后上岗等抽查督办;

2.持续推动企业严厉打击“三违”行为,对无开工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领导不在岗带班、特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以及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的,坚决不予同意复产;

3.值班值守人员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

六、园区及监管部门工作

(一)做到“五个摸排”

1.全面摸排企业复产复工数量和具体时间;

2.全面摸清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情况;

3.全面摸排企业培训教育落实情况;

4.全面摸排企业隐患整改情况;

5.全面摸排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条件确认情况。

(二)落实“五个服务”

1.做好分类引导服务。

a.指导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做好重大隐患排查,落实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制度;

b.监督企业做好“五个坚决不复工”即:

主要负责人未到岗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未到位的、安全技术力量未配备的、员工安全培训未到位的、设备设施有隐患的;

2.做好培训指导服务。

a.向企业广泛宣传复产复工知识和复产复工“五个一”活动;

b.在网络媒体开设安全知识专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提示;

c.各个县市区和工业园区安监站采用上门指导等方式开展精准的业务知识培训。

3.做好专家辅导服务。

县(区)、园区要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专家和安全监管业务骨干,向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4.做好示范引导服务。

要将2020年选树的“十佳安全示范企业”、“十佳安全员”、“十佳示范应急预案”、“十佳示范演练”及“两张表”等示范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5.做好创新督导检查服务。

创新监管方式,通过现场检查、视频调度、信息化监控平台、发动职工参与举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复产复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严格验收审批

1.停产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在落实复工复产“五个一”的基础上,向县级应急部门、化工园区提交申请,县级应急部门会同园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评估,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经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及分管安全生产县领导审核同意方可复产;

2.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停产装置需要复产的,制定开车方案,落实“五个一”要求,经现场核查评估和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再恢复生产。

四强化督查调度

坚持每日一调度,及时跟进辖区企业复工复产进展,监管干部要主动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和复产后的安全措施,加大明察暗访和线上抽查力度,严查企业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隐患排查治理,反“三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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