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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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附件

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规划纲要(2015-2020)

远程医疗是现代医疗与网络信息技术紧密结合的一项医疗服务,

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

一、政策背景和现状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矢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

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

2012年,国务院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作为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要求”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提高基层尤其是边远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公平性”。

国务院《”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将远程医疗纳入”信息惠民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

2013年,国务院《矢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以面向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影1诊断、远程会诊・远程监护指导'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发展远程医疗"。

同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矢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13)32号),明确提出“加强医疗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中西医电子病历应用和远程医疗”的主要任务。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矢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51号),明确了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组织实施、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监督管理等内容。

2015年,国务院发布《矢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匸‘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明确提出“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尖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

38号)和《矢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要求“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强化远程会诊、教育等服务功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和“积极推动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着资源总量不足、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在城市,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和可及性差异较大,群众看病难问题较为突出。

远程医疗是整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化医改对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出的重要任务。

加快推动我省远程医疗的发展,充分发挥远程医疗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作用,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

二、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方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信息化为手段,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推动远程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二)基本原则

1.惠及居民,服务应用。

将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远程医疗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远程医疗服务流程,促进资源共享,方便居民获得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2.统筹规划,资源共享。

以远程医疗系统、居民电子健康档

案、电子病历为核心,与人口健康信息区域平台和居民健康卡发放应用有机结合,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实现医疗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3.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政府履行对远程医疗规划、标准规

范、投入、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行政职能。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企业和院校等社会力量的优势和作用,“扶上马,送一程”的工作模式,探索远程医疗运营模式,合力推进全省远程医疗建设。

(三)总体目标

建立和完善贵州省远程医疗的政策管理、医疗服务和信息技术三大体系,共享国家级和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实现覆盖全省、跨越省区的远程医疗综合应用。

促进贵州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与水平提升,方便群众就近医疗,缓解边远地区百姓“看病难”问题。

---建立健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政策管理、医疗服务、信息技术三大体系,保障远程医疗业务监管、医疗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

——构建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和网络,实现

“一点对多点、多点对多点”的网络化运行模式,实现覆盖全省、跨越省区的远程医疗综合应用。

一一建立远程医疗第三方运营机制。

积极吸引社会力量,逐步探索和完善远程医疗服务市场化运营机制,由政府引导逐步转变为政府

监管下的第三方市场运营模式。

三主要目标Qlcoinccm

(一)建立远程医疗政策管理体系

在政策制度上,建立将远程医疗列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制定远程医疗筹资、收费与合理补偿方案;在行业管理上,将制定和试行远程医疗机构与专家资质审核与准入机制、业务监管与质量控制机制,以及远程医疗绩效考评标准等管理机制。

(二)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在体系架构上,形成以解放军301总医院等省外国家级医院及发达地区医院等省外优质医疗资源、省级医院、市级医院、县级医院和部分有条件的中心乡卫生院,自上而下的医疗服务与技术帮带体系;从服务模式上,开展分级分类远程医疗,探索省级医院负责对区县级医院远程会诊,区县级医院为乡村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在服务内容上,实施并不断扩充各类医疗会诊、技术指导和教育培训等系列服务项目。

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解决老百姓外出看病难问题。

试点市县医保和新农合病人向上转诊率下降,医疗费用降低。

从服务规模上,以逐步推进的方式,形成覆盖全省公立医院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到2016年,按照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要求,实现66个试点单位的覆盖;到2017年,实现覆盖全省50%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不低于5%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覆盖100%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

不低于30%的中心乡卫生院。

在纳入相应医疗服务质量监管体系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进入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三)建立远程医疗信息技术体系

按照国家有矢要求与技术标准,统一构建贵州省远程医疗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业务应用系列软件和终端站点相互配套的网络信息系统,以及相应的技术运维系统,实现“一点对多点、多点对多点”的网络化运行模式,支撑远程医疗业务监管、医疗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

(四)建立远程医疗服务运维体系

探索形成基于第三方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和管理机制,实现远程医疗服务的常态化运营,确保远程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布局

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多方参与”的原则进行整体规划,统一布局。

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按照不同的功能定位,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中应承担相应的职责。

——省级医疗机构。

负责向全省市(州)、县级医疗机构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专科医疗的远程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远程医学培训、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远程支持。

一一市(州)级医疗机构。

负责向市(州)区域内的下级医疗机构提供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承担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远程支持和区域内院前急

救的远程支持。

——县级医疗机构。

要充分发挥县域内的医疗卫生龙头作用,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向上级医疗机构发起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的远程会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远程医学培训。

——基层医疗生机构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中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并通过远程网络,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提供慢病管理、康复、家庭护理等服务。

——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接入全省远程医疗网络,并纳入相应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后可以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社会办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管理统一按照《贵州省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矢规范要求执行。

五、重要措施

(一)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要求启动试点工作,制定远程医疗相尖政策、规范和制度,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认真做好远程医疗相尖政策落实、标准化场地建设、服务流程完善和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到2016年,力争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取得实效,并完善相尖政策、规范和制度。

到2020年,覆盖所有县级以上医院和不低于30%的中心乡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通过优质医疗资源的共享,方便群众就医,为缓解边远地区群众看病难问题提供新的技术手段和医疗服务模式,提高诊疗质量和本省医疗机构业务能力,减轻群众和政府医疗

负担,同时促进与带动远程医疗及健康服务产业链的形成与发展,有利于本省的社会发展和稳定。

(二)人口健康信息区域平台建设

按照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原则,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省、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区域平台,联通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系统,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支持远程会诊、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服务,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实时更新,推进卫生计生机构上下联动,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实时动态更新、整合共享,保证跨区域、跨业务领域业务协同,为远程医疗服务开展提供基础。

(三)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

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有效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

案、电子病历信息。

坚持居民健康卡的专属♦通用♦交互和开放功能,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促进居民个人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更新,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的管理,构建优化、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为远程医疗服务顺利开展提供有效媒介。

(四)人口健康信息专网建设口ccm

各地各医疗机构依托通信运营商,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稳定的人口健康信息专用网络,稳步扩大网络覆盖面,推动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与其他业务系统'各医疗机构

间的互联互通,保障信息安全,加快推进全行业信息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

(五)远程医疗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分级保护制度和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远程医疗服务安全建设。

强化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标准体系,加强监管;完善安全制度,强化内部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做好容灾备份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完善涉及居民隐私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协调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远程医疗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基层医疗服务可及性和服务水平,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要认真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矢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13〕32号)要求,高度重视远程医疗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切实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水平,使患者就近享有优质医疗资源服。

要进一步加强对远程医疗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将远程医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远程医疗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

(二)强化监督评价

各地要强化监督和评价。

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评价机制,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远程医疗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远程医疗考核评估机制,规范评估程序,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公开性与透明度。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机构和人员积极性。

(三)保障经费投入

各地要切实做好远程医疗资金保障工作。

要不断增加远程医疗发展经费投入,各地要根据当地财政情况,逐年按比例增加远程医疗事业经费。

要健全以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远程医疗经费投入机制,保障远程医疗发展的经费投入。

加强经费管理。

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远程医疗人才队伍建设。

特别是基层实用人才的培养,建立远程医疗业务培训考核和激励制度,探索建立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培养、管理和保障制度。

(五)加强宣传

我省远程医疗事业发展起步较晚,与先进省份相比尚有差距,群众对远程医疗知晓率、认可度相对较低。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开展宣传工作。

让广大群众了

解远程医疗是和患者切身利益息息相矢的,能够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资源的服务,降低转诊费用等,切实提升其社会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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