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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灯箱技术文件

商业广告技术要求

广告灯箱技术要求

1.技术要求说明

1.1本技术要求由文字说明组成,供货商必须同时满足全部要求。

技术要求对灯箱的性能、材料、安装方式、接口处理、包装、运输、成品保护作了详细规定,未对灯箱的内部构造、外观细部、特殊工艺作具体要求,由供货商根据产品特点自行设计并作为投标评分项目。

1.2本技术要求引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条件和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和条文提出异议,那么可以认为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完成满足技术条件的要求。

1.4货物应满足本技术要求书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

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没有规定,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招标人。

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要求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所接受。

2.灯箱工作条件

2.1环境湿度:

相对湿度按100%考虑。

2.2公共区温度:

-10℃—45℃。

2.3轨行区温度:

-10℃—45℃。

2.4灯箱日常工作时间为每天18个小时,但为满足特殊时期(如节假日)商场延长运营时间的需要,灯箱须具备每天工作20个小时的能力。

每周七天连续工作。

2.5灯箱正常工作时温度不得高于50℃。

2.6地震烈度:

8度

相对湿度:

日平均值不大于95%;月平均值不大于90%(25C)。

海拔高度:

≤1000m

最大地震烈度:

8度

雷暴日:

14日/年

振动:

f<10Hz时,振幅为0.3mm;10Hz

2.7抗风级别:

8级

2.8室外条件:

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夏季炎热,秋季潮湿多雨,冬季寒冷干燥。

3.广告灯箱技术要求

3.1材料及工艺技术要求

3.1.1所有灯箱外观、见光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广告媒体的尺寸要求表单位:

mm

媒体类型

媒体外观尺寸

媒体见光尺寸

挂画板的见光尺寸

画面的成品尺寸

备注:

1、以上需待定的尺寸由灯箱供应商根据外观尺寸而设计,并提交业主确认,确保广告媒体美观大方。

2、本合同包含所有广告灯箱预埋件、固定件、连接件的供货以及广告灯箱的安装(需与装修施工单位配合)。

3.1.2材料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单块边长

1mm

GB/T7697-1996

单块厚度

0.1mm

GB/T7697-1996

线路

0.5mm

GB/T7697-1996

板材边长

2mm

GB/T7697-1996

板材对角线

1mm

用钢直尺检查

板材平整度

0.5mm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1.3广告灯箱应采用户外铝合金型材,四边开启形式便于商户广告画面的更换。

供货商需根据自提供广告灯箱的特点与现场幕墙结构或花岗岩石材结构进行固定安装。

灯箱骨架采用40*40*3.0镀锌钢管,表面喷涂白色氟碳漆(或业主制定的一种或多种其他颜色),广告灯箱的面框颜色由业主自定,

在切割材料时,必须留有适当的余量以备材料发生膨胀。

所有的切割边在组装时需填充密封胶,保证接口处严实不能渗水。

玻璃胶选用硅树脂玻璃密封胶和胶贴。

应确保玻璃密封胶和胶贴在安装和使用条件下与相接触的其它材料

3.1.4灯箱的箱体为密封的整体结构,能够有效地防尘、防水,防护等级的标准为IP54及以上,且不能出现漏光现象。

灯箱整体结实牢固,灯箱底框型材必须是双层结构形式,确保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变形,所有操作不得因构件磨损而产生阻碍。

3.1.5挂画机构滑动顺畅确保安装画面时方便快捷。

3.1.6灯箱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防火要求,任何由灯箱制作商提出的代替材料必须是不可燃(A)类材料,至少也须是难燃(B1)类材料,防火性能还必须经消防部门的检验认定。

3.1.7所有的密封条须逬行胶合处理,结构胶须为囯家规定定标准的建筑用硅酮双组份玻璃结构胶,符合GB16776-1997规定。

3.1.8机械加工构件的加工精度不低于IT10级。

3.1.9橡胶垫需符合国家标准,并符合消防部门防火规范。

3.1.10灯箱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表4规定。

表4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边长偏差

1mm

用钢直尺检查

厚度偏差

2mm

用钢直尺检查

箱体角度方正

1mm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3.1.11广告灯箱的供货范围包含与土建结构或型钢连接用的角码,灯箱可通过连接角码实现X、Y、Z三维方向±2CM的位置调节。

3.1.12结抅性铝合金型材须采用壁厚最薄处≥2mm的6063。

3.2灯箱电气设备技术要求

3.2.1箱主要技术参数参见下表

项目

技术要求

灯箱输入电压〔V〕

交流220V±10%

电源频率(Hz)

50Hz

功率因数cosφ

0.98

总谐波失真(电流谐波)%

高于GB17625.1标准的要求,总谐波含量<10%;低电磁波干扰,Tw≥130C,△t≤30C,无明显的频闪、噪音

灯箱功率W

广告灯箱≤60W/(平米)

工作温度℃(Ta=25℃)

箱体≤50

防护等级

IP54

3.2.2当灯箱采用灯管为LED光源时,

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的芯片,推荐采用品质不低于Cree(科锐)、Lumileds(流明)、Nichia(日亚)、Osram(欧司朗)原装进口产品。

LED光源模块化设计,便于维修更换。

要求注明投标产品的芯片厂家和封装厂家。

需提供LED原厂出具的授权书和不可撤销的供货协议书。

LED应采用表面贴装技术(SMT)等先进封装技术。

封装材料应具有高穿透率、高导热率、耐高温、耐日光辐射和抗潮湿,不得采用环氧树脂作为封装材料或透镜材料。

LED应无铅、符合RoHS标准。

所有LED照明装置采用同一品牌的LED光源。

系统电压220V±10%下可长期可靠稳定运行。

色温

7000

显色指数

≥80

光效

≥80lm/w

寿命

寿命≥50000小时(供货商提供光通量及光效(光通量降低至额定的70%视为该光源寿命终结)相应的检测报告及可靠依据资料(含计算资料)

初始光通量

>1600lm

光通维持率

燃点3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6%;燃点6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2%,10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86%

最大热沉温度不应大于65℃。

LED灯在标称的额定电源电压及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不应大于10%,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2;总谐波失真THD≤9%。

另有以下要求:

(1)、Led光源基本技术参数

a.额定电压:

AC220V±10%

b.频率:

50Hz±5%

c.灯具在系统电压220V±10%下可长期可靠稳定运行。

d.光源类型:

0.11-0.15W的小功率LED芯片

e.驱动模式:

恒压驱动

f.LED最大工作电流(mA):

直流350

g.LED显色指数(Ra):

≥75

h.LED灯在标称的额定电源电压及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不应大于10%,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8。

(2)、恒压电源

LED灯具均配置高效节能型恒压电源。

电磁干扰:

严格控制电磁干扰,符合电磁兼容标准的相关要求

功率因数

≥0.95

电源效率

>87%

寿命

>50000h

电磁干扰

严格控制电磁干扰,符合电磁兼容标准EN55015/GB17743的相关要求

谐波含量

高于GB17625.1标准的要求,总谐波含量<10%,三次谐波小于5%,无频闪、噪音

防护等级

电源变换器外壳及接插件(若有)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其它要求

启动电流不大于工作电流的两倍

预热时间:

小于3秒,保护灯管寿命,适宜频繁启动

输入电压范围:

在170V~250V范围内,保证恒定功率光输出,低功耗,具有较高的功率转换效率

工作环境温度范围:

-20~+40℃

具备灯管寿终或异常状态自动关断功能,换灯后自动重启

具有CQC产品认证

控制装置和配线喷以非硬化漆,以防止潮气侵入。

内部连接电线采用耐火电线,必须穿纤维保护套管,耐温不低于200℃,并予以牢固固定,以避免松开后和镇流器接触。

布线通过任何金属部件的边缘时,必须穿纤维保护套管,所有布线均暗装于电器箱内部。

提供完善的保护,如输入电压不足、过电压保护、输出开路与短路保护等。

小尺寸封装,散热良好,经久耐用,无内置风扇。

采用工业等级的高质量元件,电容等元件的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

3.2.5灯箱内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安培数为5A,确保用电安全。

1、产品结构安全性、电气性能应依据固定式灯具的测试要求,达到相关检测标准,并取得产品认证,如CQC、CE、UL认证。

2、灯箱内部增设静电排放的设计和设施,外部增设防水的设计和设施。

3.3.电缆质量要求

3.3.1所有使用的绝缘电缆需符合国家规范,并符合说明的要求。

3.3.2灯箱内走线合理,连接均为封闭式连接,没有裸露头在外,电线的排线均在箱体内特定的白色金属套管或密走线槽内,出口均有套金属套管保护,并设置清晰的电线线码。

3.3.3灯箱电源线采用三芯线缆,接线外包不锈钢蛇皮管护套及防水护套,按规范处理接口。

电源接线预留长度1.5-2.0mm,除一般的电力和控制电线,软线管须敷设接地电线,软线管须固定在灯箱外壳上,确保不拖地或被踢挂。

3.3.4所有灯箱的接线孔均位于左下角,接线孔边加胶塞等保护套以防电源线割破。

3.3.5电线的接线端子采用阻燃材料,应不易老化,不易短路,满足安全要求。

3.3.6所有敷设于灯箱内电线的颜色须按国家规范执行。

电缆的两端须提供套管式电线标志牌,以便识别。

3.3.7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电线停挂在未经适当处理的锋利金属边上或与金属边发生摩擦,当电线穿过金属孔时,须以绝缘护套保护。

3.3.8电力电线与控制电线须完全隔离。

布线须整齐有条理,所有的电线须固定于灯箱内。

接线孔边加胶塞等保护套以防电源线割破。

3.3.9保护外套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无烟无卤材料所制造。

3.3.10灯箱内所有不带电的金属部件,须提供永久的等电位连接。

3.3.11所有灯箱内的电线须用硬电线管保护。

线管须牢固地安装于灯箱内

3.3.12不许使用线管弯头、月弯检査孔和T形检査孔等配件。

3.3.13灯具内导线为阻燃B类低烟无卤导线,耐温不小于105°C,导线的连接要牢靠。

导线耐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其最小线芯:

铜芯软线不小于0.75mm2,并且多股导线端头需做涮锡处理;单股铜线不小于0.75mm2。

灯具内部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

布线考虑周密安全,每个穿线位置都有胶垫圈,保护导线不会被碰破,避免造成短路、断路、漏电等现象。

3.3.14灯具须设有专用保护接地端子,且保护接地端子的标志应能清楚而永久地识别。

3.4制作工艺要求

3.4.1装配:

(1)保护:

在安装过程中应对所有完工后裸露可见的表面进行保护。

(2)冷成型弯曲通过冷成型工艺、冷弯成型机或冷卷曲来完成。

(3)转角:

除非特别说明,相同的截面采用斜切面接口或掩边横接。

(4)孔洞:

周边金属没有变形。

(5)活动部分:

组装完成后,所有活动部份必须能自由移动而没有阻碍。

(6)清洁:

除去所有在完工后暴露的或对使用者会造成伤害的毛刺或披锋。

(7)不锈钢:

热切割后打磨除去表面有可能造成腐蚀的物质。

(8)粘贴:

清洁金属表面的油污,用机械或化学方法进行表面处理以增加附着力,使用制造商所介绍的粘合方法,在加压的情况下进行成型粘合。

(9)机械接合点:

紧固情况下不能有可见的缝。

(10)机械接合点:

除非特别指明,否则构件的连接在以下情况中采用埋头螺丝:

螺栓在构件紧固后明显可见;突出的螺栓会影响活动部分的移动。

(11)构件与基础相连接的机械接合点,应包括连接面、楔子和紧固件。

(12)广告灯箱的供货范围包含与土建结构或型钢连接用的角码,灯箱可通过连接角码实现X、Y、Z三维方向±2CM的位置调节。

3.4.2焊接

(1)准备工作:

a)除去焊接表面的灰土、油脂、水雾和氧化物。

b)除去动力切割和手工磨光所造成的铁屑和渣滓。

(2)精确度:

a)精确度符合施工时使用夹具的要求。

b)在夹具不能使用的地方应采用平接焊接方式作为临时附加装置。

(3)表面处理:

焊点接缝不能凹凸不平,要求打磨光滑,焊接处应焊接牢固,不应有假焊、夹渣等缺陷。

满足搬运、使用或有一定外作用力的情况下不开裂的要求。

灯箱表面不应看到焊透的斑点。

3.4.3上漆

灯箱采用可靠防腐防锈工艺,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也能确保灯箱正常使用过程中10年内不出现任何腐蚀、锈迹。

灯箱生产商选用的氟碳涂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1)灯箱生产商须将选用氟碳涂料品牌、型号、产品说明书及保质书提供给业主。

(2)严格按照氟碳涂料制造商的介绍进行喷涂。

(3)为避免在处理过程中材料的变形,板材须有足够的厚度和韧性。

(4)所有材料的表面都应预处理以满足制作要求,对于铝合金的构件、电镀构件应符合国家标准。

(5)灯箱面框采用热浸镀锌钢板,在冷成型加工前利用热处理工艺消除内应力,使喷涂后高温固体的状态下钢板不产生应力和变形。

(6)所有表面在喷涂前都应进行喷沙和磷化处理并清洗化学残留物,然后进行高温固化。

(7)箱体进行氟碳喷涂工艺。

(8)检验依据参考JG/T133-2000。

(9)外观:

无流痕、裂纹、气泡、夹杂物或其他表面缺陷。

(10)平均涂层厚度:

三涂≥40μm,二涂≥30μm。

(11)色差:

目测不明显,或单色时△E≤2。

(12)铅笔硬度:

≥HB。

(13)光泽度:

规定值±5,参考规定值=34。

(14)耐冲击性:

50㎏•cm不脱漆。

(15)耐磨性:

≥5.0L/μm。

(16)附着力:

干式,湿式,沸水煮均为划格法0级。

(17)耐化学性:

耐盐酸,15min点滴无气泡,外观无变化;耐硝酸,颜色变化△E≤6;耐砂浆,无任何变化;耐洗涤剂,涂层平滑、均匀,无气泡,漆膜无脱落,无皱纹、流痕、鼓泡、裂纹、发粘等缺陷。

3.4.4灯箱的散热

灯箱的有效散热方式须设计为结构性散热,不得使用加装散热扇等被动散热方式。

3.4.5灯箱制作

(1)灯箱底扳不得拼接。

灯箱箱体须有足够强度。

稳定性和刚度,其没计组成笼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灯箱结构在设计上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度标准。

3.4.6灯箱尺寸

a)灯箱允许的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表6)规定:

表6:

灯箱允许的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边长偏差

≤1mm

用钢直尺检查

厚度偏差

≤2mm

用钢直尺检查

面框角度方正

≤2mm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5维修要求

3.5.1灯箱的维修及零部件的更换必须便于操作。

3.5.2灯箱内所有零部件应便于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安装方式应简单牢固,并预留检修空间。

3.5.3维修操作应充分考虑灯箱的外部环境,尤其是轨行区灯箱的外部环境。

公共区灯箱的日常维修,应无须拆卸灯箱周边的墙板。

轨行区灯箱的日常维修,应只需通过灯箱底部即可完成操作。

3.5.4广告灯箱的LED支架(含LED卡座)采用可整体拆卸的固定方式。

3.6安装设计的要求

3.6.1灯箱供应商为灯箱设计的安装系统应具有兼容性,适用商场外立面幕墙结构或者花岗岩结构

3.6.2由于北方环境、气候等外界自然因素,灯箱设计和制造时须充分考虑防护和抵抗灰尘、干燥、静电、温差、供电、雨水、昆虫、有害物质等的有效措施,装置的完整性须不能因受外界环境的干扰而受到影响。

3.6.3用于灯箱安装的联接配件须经热镀锌处理,以防止锈蚀。

联接结构须有强度验算报告和审核批准。

4、专用技术条件

4.1生产、设计及审批生产

4.1.1灯箱制作商应先按要求就各类灯箱和规格设计产品图纸,并按规定的程序提交审批,业主在收到设计图后,需在十天内回复。

4.1.2灯箱制作商需根据规格章程,提交业主审批通过的生产所用原材料的使用说明、证明文件、验证报告等,全部文件通过审批后才可生产各类灯箱。

业主需在十天内批复。

4.1.3灯箱制作商在合同中订明的设计、制作及生产的责任不因业主审批认可而减除。

4.1.4所有未经审批认可而生产的灯箱或部分成品,业主有权拒绝接收。

4.1.5材质审批程序使用的表格由业主提供,并必须进行系统地管理和编号,注明日期。

4.2制作及安装

(1)制作及安装需符合设计要求。

(2)在油漆或喷涂后再组装其他部件。

(3)灯箱箱体需有足够强度,稳定性和刚度,其设计组成应符合现行钢铁设计规范,及符合采购方的规格要求。

(4)活动部分的原件组合禁止使用拉铆连接,必须使用加弹簧垫的螺栓连接。

(5)灯箱画布采用进口3M布喷绘,画布安装时须在型材上固定钢丝呈十字形,画布四边预先穿入铅丝,并与型材四边预留的画钩用扎丝固定。

(6)尽可能保留覆盖层并保持干燥,不要与泥浆、灰尘、石膏和水泥相接触。

(9)制作木质隔板与垫衬进行包装,防止金属构件在运输、装卸和存储过程中变形。

(10)灯箱需妥善密封,防止灰尘进入,防止裸露出来的表面被损坏而产生毛刺、凹凸等。

(11)制作加工及吊运需妥善处理,以防止箱体变形或受到破损。

(12)所有电器部分需牢固收紧,所有灯箱内部线路需整齐排列,牢固固定于灯箱箱体。

(13)除装置在灯箱内部驳接部分的电缆外,所有电缆需置于金属套管内。

(14)应明确灯箱与墙面间的安装点数量,每款灯箱必须配备足够的安装角码及安装配件。

(15)固定零部件的螺钉都采用拉铆螺母。

5.灯箱材料、部件列表

所有材料和部件必须注明品牌及产地,表格式样见表5。

表5

部件名称

品牌

产地

拉布铝合金型材

3M布

LED光源

LED专用电源

铝型材支架

LED灯散热型材

反光膜

钢丝

漏电保护器

铅丝、扎丝

电线、电缆

40*40*3.0镀锌管

6.供货要求

广告灯箱供应商应根据业主下达的指令按期供货,并最迟在30天完成供货。

为确保按期供货,相关产品必须提前到货,为此广告灯箱供应商应在地铁工地附近设置成品存储仓库,并储存不少于2个标准站的全套广告灯箱产品。

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三节投标实物样板

1.供货商在投标时应制作并安装以下实物样板供评审:

1.1同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平均照度、最亮点与最暗点照度差、照度均匀度、防护等级和总功率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2.投标样板安装在自制钢架上,摆放在展示场地的指定位置上。

安装完成后灯箱底边距离地面约0.6米。

(1)投标样板提供的时间与回标时间相同。

(2)投标样板展示场地另行通知。

(3)中标单位的样板,由业主封存,作为工程验收参照物。

落标单位在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后,凭业主通知及单位证明到展示场地取回样板。

若在业主发出通知之日起60天内,投标人不取回样板,业主有权自行处理相关样板而无需另行通知投标人,并不会给予投标人任何补偿。

第四节设备及服务清单

表14:

灯箱安装工程物理接口一览表

接口项目

装修承包商负责

灯箱承包商负责

接口功能说明

接口位置

外墙广告

1.负责配电箱至灯箱安全插座的管线敷设。

2.提供带开关的安全插座且在灯箱旁的墙体上安装。

1.提供灯箱设计及施工深化方案,制作提供灯箱及箱体需要的安装构件,并做安装、收口装修以及调试、验收。

2.提供插头和至灯箱的电源线。

装修为灯箱提供电源和控制,灯箱厂家负责灯箱安装和装修收口

7.1.2功能要求

(1)灯箱应有防潮,防雷保护;且应设有短路保护、漏电保护、过流、过压保护。

(2)嵌入式媒体:

如灯箱安装在水泥墙壁上,则卖方安装时直接用化学锚栓或者不锈钢膨胀螺栓固定即可;如安装在轻质砖墙上,则卖方需在车站装修时做预留固定件;如墙壁厚度在14CM以上,则卖方采用固定现有墙面装饰材料的龙骨连接法、以及从地面支撑固定法、或穿墙连接法均可。

7.2接口文件要求

广告灯箱卖方和土建承包商须按照下表(表15)确定的接口文件责任划分,完成接口部分的协调、配合和施工。

表15:

灯箱安装工程接口文件责任划分表

装修承包商责任

广告灯箱卖方责任

完成时间

配合及确认相关资料

提供广告灯箱的安装图

装修承包商招标后的设计交底

7.3测试要求

下表(表16)测试内容将由广告灯箱卖方和装修承包商共同验证:

表16:

灯箱安装工程测试表

类别

目的

有关物理接口

目视检查

1.检查各接口是否满足灯箱安装的相关要求;

2.安装是否恰当地、正确地按照设计实施;

3.目视检查在安装完成后在现场进行。

所有接口

注:

各有关承包商须根据工程进度协调进行以上的测试。

7.4安装施工规范要求

7.4.1施工前必须认真核对施工图纸,对现场建筑物与钢结构的连接点认真核查,按图施工。

7.4.2确定灯箱安装的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和灯箱品种确定安装方法。

7.4.3根据灯箱背面的安装角码位置或现场实际尺寸来确定安装灯箱的固定点。

7.4.4钢结构与膨胀螺栓的固定点及钢架与预埋金属固定构件的焊接必须可靠,并进行特别的防锈处理。

7.4.5连接件、各构件之间除图纸另有规定外,构件之间均用电焊连接,贴角焊缝长度为满焊焊缝,并符合焊接工艺的要求。

7.4.6施工时必须要有防火、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火星溅落。

7.4.7钢结构安装完毕应即进行防锈处理,先去锈,然后涂上二层防锈漆,再外涂油漆。

7.4.8灯箱固定在墙面上或立于地面上均须符合建筑安装的技术规范,连接的化学锚栓或者不锈钢膨胀螺栓及预埋金属固定构件,必须能承受满足灯箱整体框架重量及相关安全系数余量的拉力,必要时要在单面、双面或三面多处用撑脚支撑灯箱,确保安全。

7.4.9安装支点是砖墙须用卧铁或对销螺栓。

7.4.10灯箱上下必须垂直,不得歪斜。

7.4.11广告灯箱安装完毕后,灯箱表面应保证与墙面完成面齐平的安装要求。

7.5不允许对设备进行任何形式的修补或修复,除非买方认为设备受损不严重,认为可采用认可的方法实现修复。

7.6提交

卖方须确保提交的文件及资料应能够被买方立即用于审核的带有相关资质的有效文件,而毋须再作修改、复位格式或再进行任何其它操作。

卖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须包括(但不限于):

制作/施工图纸、计算结果、样品、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其它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保修卡、质保证明、使用说明、安装手册及维护手册)等。

7.6.1制作/施工图纸

制作/施工图必须至少包含以下资料:

3说明每个广告灯箱的制作步骤的各项制作细则,包括组装、接合位置、绞链排列、金属制作、线缆套管排列、显示介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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