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户外广告发布项目.docx
《湄洲岛户外广告发布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湄洲岛户外广告发布项目.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湄洲岛户外广告发布项目
湄洲岛户外广告发布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闽建发招字【2016】019号
项目名称:
湄洲岛户外广告发布项目
招标人: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旅游局(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日期:
2015年12月
总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评标细则
(六)授予合同
(七)标后管理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4.2
工程名称
湄洲岛户外广告发布项目
2
4.3
发布地点
莆田市湄洲岛
3
5.1
质量标准
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4
5.2
招标范围
高速路段:
福州机场高速路段、黄石高速路段、湄洲岛收费站;动车站段:
莆田动车站、厦门动车站、福州动车站;莆田市区:
市政府附近;各设置一块T型广告牌,,广告牌版面不低于6米*15米的广告位代理发布权且高速路段处广告牌距高速路不超35米且视角良好。
5
5.3
要求工期
30个日历天
6
6.1
资金来源
自筹及上级拨款
7
10
投标人要求
1.经国家或县(区)级以上工商局批准,涉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须具备广告行业资质等级市一级以上的广告企业。
3.投标人需提供每个广告牌的具体位置、规格、朝向及图片。
招标范围如没有可发布广告的位置,投标人需提供给招标人相对应广告方案,但该方案需经招标人同意。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认为需要可组织对投标人提供的广告牌设置位置进行勘察。
10
13、14
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6年1月25日17:
00前(含节假日)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于2016年1月27日17:
00前(含节假日)在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11
9.1
投标有效期
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17.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上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后直接退还.
13
15
投标报价依据
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4
2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5
24.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
湄洲岛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时间:
2016年1月29日10时30分
16
29
开标
开标时间:
2016年1月29日10时30分
地点:
湄洲岛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7
33、34
评标方法
按招标文件规定
18
50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成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鉴于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旅游局作为湄洲岛户外广告设置项目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招标项目已具备广告代理、发布的条件,且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本招标项目代理权不允许转包,如确需分包,中标人需书面报告招标人并经招标人同意,但招标人只承认中标人为唯一的责任承担者。
3、利益冲突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工程项目说明及要求
4.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2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4.3本招标项目发布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5招标范围、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
5.1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标准: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5.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5.3本招标项目要求工期: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6资金来源
6.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7现场踏勘
7.1招标人认为需要可组织对投标人提供的广告牌发布位置进行勘察。
7.2 招标人不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但投标人需全力做好配合及现场引导。
8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10投标人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1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
12.1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2.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3招标文件的澄清
1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招标工程项目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但必须指出其依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放给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招标文件的修改
14.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2016年1月25日17:
00前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公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5 本工程总价最高限价
15.1最高限价为194万元。
15.2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16 投标工期及质量
16.1 工期为30日历天。
16.2 本广告位发布的工程结构中应考虑台风等因素,不足之处自行补上,须确保安全,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质量合格并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17 投标保证金
1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叁元整(¥3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截标前以现金形式当场递交给招标人。
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17.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5)中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8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文件组成。
1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9.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20.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21投标函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1.1投标函
2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4体现投标人具有户外广告制作、发布经营资质证明。
21.5投标人需提供每个广告牌的具体位置、规格、朝向及图片。
投标人需提供给招标人每个广告位的可使用证明
21.6如招标范围没有可发布广告的位置,投标人需提供给招标人相对应广告方案,但该广告方案需经招标人同意。
22 投标报价
22.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3.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
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23.2投标人应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作“正本”、“副本”标记(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装入一个密封袋,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2.3投标文件有涂改、插字的地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
22.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4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29日10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湄洲岛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4.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4.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人代表未按招标文件第23款要求提交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中格式编制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2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只有一家投标人符合要求的,则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五)评标细则
1、总则
26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2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评标细则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2、开标
29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3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3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则该投标单位的标书作为废标处理。
31.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31.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有关人员按前款规定验证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收集存档。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参加现场监督的有关部门人员不对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对其负责。
投标人缺少以上证明材料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31.3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
31.4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唱标内容为: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承诺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3、评标程序
32招标工程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32.1评标前准备工作;
32.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对投标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2.3推荐中标候选人;
32.4提交评标报告;
4、评标方法
33本工程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