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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docx

扎实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湖北省民政厅扎实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组织召开厅机关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省纪委、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厅机关前期廉洁性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推动法规制度健全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湖北省民政厅是省纪委确定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试点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进一步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深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厅党组的安排部署上来,将评估试点工作做好做实。

要通过评估进一步规范民政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保证各类法规、文件的廉洁性、公正性、合法性、科学性,防止权力“错位”、“越位”和制度上的漏洞、缺失,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二是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

各处室要按照“谁起草、谁评估”、“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评估责任,无论是起草制定中的还是已制定实施的四类制度性文件,都要进行评估。

要聘请专家学者组建评估专家库,严格评估程序,组织评估专班集中时间、集中精神搞好自查自评,重点对制度的廉洁性、合法性、利益冲突性和科学性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估,认真撰写评估报告。

要建立健全民政厅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长效机制,严格履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程序。

 

三是要履职尽责,狠抓落实。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既是厅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也是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本部门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本单位重要议程日程。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联系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时间具体、组织有力、务求实效,保质保量地完成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任务。

海南省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情况综述

发布时间:

2011-03-22作者:

陈明孝浏览次数:

681

 

2009年以来,为了逐步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从制度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海南省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层层把关,截至2011年2月底已评估各类规范性文件18742件,发现和纠正了可能导致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的制度漏洞和缺陷。

先试后行探索经验

按照省委决策部署,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并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和省社科联成立省制度廉洁性评估指导小组,在省公安厅和海口市、三亚市、澄迈县进行评估试点,在取得成功经验基础上,组织全省各级国家机关普遍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通过两年多实践,探索出了一条开展廉洁性评估的新路子。

首先认真界定了评估范围,主要评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涉及群众权利义务较多、权力相对集中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人、财、物管理使用等规范性文件。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贯彻预防腐败要求、落实廉政规范的情况,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扩权免责,损害群众权益,谋取部门利益等情形,以及自由裁量事项是否必要,幅度是否适当,权力配置是否科学,监督制约措施是否有效,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健全等。

省纪委、省监察厅还采取开展社会听证、组织专家论证、指定机构审核等方式开展评估。

对评估职责进行细化,在制度起草、审核审议部门按照“各司其责、协调配合”的原则,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进行评估把关。

 

突出重点自查自纠

为使工作顺利启动,省制度廉洁性评估指导小组首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上。

督促各地对照上位法和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要求,对2002年以来制定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逐件逐条进行评估。

对评估出来“不规范、不相符、不适应、不配套”的制度,及时清理完善。

为了促进廉洁立法,防止新制度“带病上岗”,2010年省制度廉洁性评估指导小组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对省直单位拟出台的38件制度进行评估,重点加强对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配套制度的评估,建议起草单位增加对各部门落实国家政策各项举措进行监督制约的措施,删除涉及过度开发、破坏环境的内容,进一步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同时,还要求起草单位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行政收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对照《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评估各项制度中的行政行为。

要求起草单位完善细化廉政纪律要求、提高办事程序公开透明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和消除制度隐患,促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规范用权、公正执法。

多措并举健全机制

在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之初,及时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并以党委的名义部署工作,使评估工作上升为党委、政府的一项全局性工作,便于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解决制度建设中深层次问题。

开展工作过程中,着力加强对有关制度进行全面“体检”,对有漏洞缺陷的制度进行“动手术”。

一是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切实加强制度备案审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对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缺陷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或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级各部门的制度建设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力求通过规范权力行使的依据来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力配置科学、行使依法。

二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促进评估成果运用。

指定专人进行跟踪督促,促使起草部门认真研究评估意见,书面反馈吸纳情况。

严格工作纪律要求,对不重视、不研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吸纳评估意见的,及时运用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履行立法监督职责的约谈、通报、责令整改等措施,督促起草部门认真整改。

 

市林业局迅速启动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8月15日,市林业局召开局长碰头会,传达贯彻全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全局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是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的一项新举措,是及时发现制度漏洞、加大从源头治理腐败力度的一项有效措施。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当前主要对2007年12月31日以来制定实施和起草制定中的地方性法规开展廉洁性评估,我局作为地方性法规廉洁性评估责任单位,《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纳入此次廉洁性评估工作范围。

    会议明确了对《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开展廉洁性评估的相关要求及责任分工,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伟任组长的市林业局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议定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方案》,将此项工作迅速展开。

8月4日上午,垦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动员大会在局四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县人社局副局长姜振永主持,副局长王雨石宣读了《垦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局长王永刚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就是要推动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堵塞制度漏洞,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达到规范权力运行的目的,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这次制度廉洁性评估作为检验和体现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认真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会议强调,要明确重点,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

一要把握工作要求。

按照权力科学配置、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的要求,以规范权力运用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以推动预防腐败法制化为目标,围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查找和预防规章制度中存在的廉洁性风险,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二要突出评估重点。

要突出“五个重点”,方法上要做到“三个结合”,重点评估法规制度是否廉洁、合法、科学、效能、存在利益冲突。

在评估过程中,要将权力集中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相关制度作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对人事权、财经权、决策权和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保障规定的评估,做到公正评估、公开评估。

三要扩大评估效果。

要把制度廉洁性评估与廉防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廉洁性评估成果,进一步优化权力结构,规范用权行为。

要建立制度廉洁评估的长效管理体系,健全反腐倡廉教育、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一要强化领导。

各处室、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安排专人,按照“谁起草、谁评估”的原则,做到彻底清查,不遗漏、不隐藏,确保符合要求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进入制度廉洁性评估范围。

二要加强调查研究。

在工作中形成有特色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创造可供学习的经验。

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促进工作深入,认真总结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制度廉洁性评估的科学性、权威性和规范性。

三要督办指导。

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办检查,督促指导各处室、单位开展工作,确保评估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取得实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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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形成有利于持续推进反腐倡廉的制度机制,增强法规制度的廉洁性,提高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能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紧围绕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目标,积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制度廉洁性评估,着重评估制度的廉洁性。

评估的主要对象是2006年以来已公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正在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在实施评估工作中,采取处室自查、审查组会审、专家论证、社会听证、征集意见等方法进行。

对正在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先由起草文件的处室进行自我评估,然后报评估工作小组审定。

对涉及群众利益重大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在进行廉洁性评估时,对于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社会听证或征求意见。

对2006年以来已公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分三个步骤实施:

首先由发文处室进行自评,重点从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上位法,是否存在违规违法扩张权力、减免责任,行政审批是否增设审批条件、审批环节,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是否规范、合理,自由裁量事项、自由裁量幅度是否存在可能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要的论证或征求意见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在处室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建设系统行业多、专业广的特点,为使评估取得实效,按照专业类别,成立六个专业评估小组,即行政审批评估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评估组,工程建设评估组,房地产(住房保障)评估组,人事工作评估组,资金管理评估组,重点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人事权等权力相对集中以及事关民生的制度进行分组审查,通过审查,对所评估的制度提出继续执行、废止、修改完善、重新修订等相应的处理意见;最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处室的自评和评估小组的评估意见,着重就评估的事项、廉洁性风险分析、评估意见建议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对需要废止、修改完善、重新修订的制度,督促整改并将废止或修订的制度目录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通过制度廉洁性评估,具体检查制度符合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把预防腐败贯穿于制度建设之中的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情况;设置的自由裁量事项、自由裁量幅度存在可能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权力取得、减免责任、程序设计的依据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经过必要的论证和征求意见的情况等,增强法规制度的廉洁性,为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形成有利于持续推进反腐倡廉的制度保证。

(厅监察室)

河北省廊坊市深入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今年以来,河北省廊坊市在全面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中,坚持立足实际,探索创新,围绕建立合规管用、运转协调的评估机制,不断深化廉评工作,为实现关口前移、有效预防发挥了前置性作用。

  一、构建层级清晰的工作机制。

坚持三级评估管理:

第一层级是制度起草部门或单位,认真比照《廉政准则》等有关“标尺”,逐条逐项进行自我评估;第二层级是起草单位在将制度报送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备案的同时,由法制部门进行二次评估,对报送人大法制部门审查备案的由人大进行再次评估;第三层级是对有争议的制度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或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在做好前期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提交市制度廉评指导小组,由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制度管理相对人和干部群众代表“三方”进行论证评估。

  二、健全切实管用的推进制度。

建立五项制度:

一是联席会制度。

坚持定期召开市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总结前段工作,分析查摆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步任务。

二是联络员制度。

在市直各重点部门、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设立一名专职联络员,登记造册,保证能够随时“通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随时解决。

三是“零报告”制度。

设立专项工作台账,要求各级各单位每季度末,提前一周将本地本单位开展制度廉评工作情况整理上报市指导小组。

四是监督检查制度。

围绕不同时段,突出不同检查内容,分层次、分行业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重点抽查涉及行政执法、行业管理、规费罚没征缴等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其抓深抓实抓细。

五是定期通报制度。

在坚持日常“通气”的同时,由市指导小组每半年对各单位的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通报。

  三、夯实常态评估的保障根基。

一是扭住评估重点。

专门下发通知,对各部门在制度廉评工作中难以把握的几个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围绕需要廉评的制度概念、重点评估内容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对认为确有必要出台并符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着重评估其是否依纪合法、客观严密,坚决杜绝保护主义、人为因素、弹性过大等不廉洁条款,在实施前消除存在的腐败隐患。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

年初,以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制度评估程序作出详尽规定。

制定一目了然、简便易行的工作流程,从制度酝酿起草、法制部门审查到指导小组评估等,都以图标形式进行标示,极大地方便了工作。

三是注重搞好结合。

坚持把制度廉评工作与制度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在廉评的同时,对不合乎规定的制度及时进行废止;对存在缺陷的制度,对照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最新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予以修改完善;对一些缺失的制度规定,加紧制定出台,以发挥制度廉评工作的最大功效。

思明区政府采取五项措施,做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

区纪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汇报,明确把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作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成立了思明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也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积极稳妥开展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

制定《思明区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责任单位、评估内容、方法程序及工作步骤、时间安排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及时部署。

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部署会,明确要求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推进评估工作,尤其是要把涉及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和资金支出、资产处置等权利相对集中的7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切实从制度层面治理腐败。

四是加强督查。

区政府办、效能办将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效能监察,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保量保质。

要按照《实施方案》,采取单位自评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参加联合审查等扎实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评估质量和公信度。

同时认真查找评估对象中的廉政风险和不符合廉洁性要求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保质保量完成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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