箐口乡团委工作制度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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箐口乡团委工作制度doc
团员教育与管理
一、团员证制度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也是团员区别于一般青年的荣誉标志。
(一)团员证的功能
1、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2、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3、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4、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
5、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6、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
7、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二)团员证的管理职责
基层团委在团员证管理中,既担负着团员证管理的经常性工作,又起者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其主要职责是:
1、建立团员登记册,准确掌握团员队伍数、分布及流向情况。
2、做好团员证颁发、补发、收回、注销等工作,严格团员证的日常管理。
3、凭团员证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4、以团员证为媒介,严格对流动团员的管理。
5、进行团员奖励工作,发挥团员证正面激励作用。
6、广泛开展持证活动,努力为团员证的正常使用创造条件。
7、指导和督促团支部做好团员证管理工作。
(三)团员证的颁发
团员被批准入团后,团的组织应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
团的县级委员会为团员证颁发单位。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可以授权下属团的基层委员会和独立团总支办理颁发团员证的具体事宜。
团员证编号由团的县级委员会统一编排。
由8位阿位伯数字组成,前3位数表示基层团委或独立团总支,后5位数是该基层团委或独立团总支所属团员的团员证序号。
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
新发展的团员,其团员证编号按已编到的序号递增。
二、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接
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乡、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在已建立团员卡片的地区,应连同团员卡片一起移交)。
团员转接组织关系时,凡在建有人事档案的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部队入团的团员,因变动工作、毕业、复员转业需转移组织关系时,其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应与人事档案一并转移。
凡在未建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包括农村中学、乡乡企业等)入团的团员,其入团志愿书一般存所在基层团委,保存期限为15年。
这类团员因升学、参军、招工需转移组织关系时,入团志愿书应随之转移。
三、团费收缴和管理
基层团委应按时收缴团费并将团费按比例上缴上级团委。
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上缴。
团费应由各级团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
要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团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
各级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和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
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
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
四、团的组织统计
团的组织统计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做好团的组织统计工作,可以及时掌握团组织和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的总体状况,为团的领导机关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
团的组织统计工作采用统计报表的形式进行,以基层的原始记录为依据,按一定的表式和程序,自下而上地提供基本统计数据。
基层团委每半年对各团支部团员青年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团员和团的组织变化情况作一次统计。
五、团员的奖励与处分
对团员的奖励可以分为两类:
通报表扬和由团的中央、省、地(市)级、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团员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五种形式。
给团员以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给予团员开除团籍的处分,由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县级或相当于县级的委员会批准。
六、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
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
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要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
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还要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推荐”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进行。
其具体程序是:
(一)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推荐标准。
(二)团员酝酿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查并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报上级团委。
(三)上级团委团支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正式推荐。
团支部书记由上级团委直接向有关党组织推荐。
七、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流动团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活动的团员。
(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工作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团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团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机制。
2、坚持证档分离、交叉覆盖。
允许流动团员的组织隶属关系与参加团的活动适当分离,可以同时编入多个基层团组织,实现团组织对流动团员的交叉覆盖。
3、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
根据流动团员的分布状况、职业性质和居住特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团员流动到哪里,团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4、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
以服务促管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维权、学习、就业创业和文化生活等方面为流动团员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二)完善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方法和内容
1、加强团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毕业学生或退伍军人团员原所在团组织应将团员的组织关系及时转接到其就业单位或居住地街道、乡乡团组织。
街道社区(乡乡、村)团组织应及时接收下岗(失业)职工、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和大、中专(中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中的团员,并将其编入相应的支部。
基层团组织每半年要对在册登记的团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发现流失现象应及时查明团员去向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流入地团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流动团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团组织联系的,团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
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要按《团章》及团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2、及时将流动团员编入到流入地基层团组织。
流动团员就业单位有团组织的,应当编入其就业单位团组织。
就业单位未建立团组织或无就业单位的流动团员,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商会、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团组织。
在流动团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居民区、工业区、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地,可专门建立流动团员团组织。
流出地团组织可在外出流动团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团组织,条件成熟后移交流入地团组织进行管理。
3、健全流动团员联系制度。
流出地团组织要通过定期联系、跟踪考评等方式,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团员联络、管理办法。
流入地团组织要拓展和规范联系渠道,通过设立流动团员联系站(点)、实行流动团员社区报到制等形式,主动与流动团员建立联系,掌握流动团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及时向流出地团组织和有关单位反馈团员的表现情况,作为对团员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的依据。
4、构建流动团员服务体系。
针对流动团员在权益维护、学习成才、就业创业、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具体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要在流动团员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和自护知识,增强流动团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协助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劳动安全、人身伤害、工资拖欠等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对流动团员进行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心理生理、文明行为等教育,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在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为流动团员提供帮助,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
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流动团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5、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流动团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结合实际,通过建立流动团员电子信息库等方式,及时掌握本地区流动团员的基本情况,方便团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
通过开设电子信箱、开展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加强团组织与流动团员的联系。
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电子团员证。
流动团员相对集中地区的团组织,每年底要向上级团组织报告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情况。
团的组织生活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
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可以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证团员行使权利,是共青团组织先进性和严密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团内生活与青年活动有所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
团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是:
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
组织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组织团员民主决定团内重要事务。
选择团的组织生活形式应讲求多样性,根据组织生活的内容和青年的特点,使之生动活泼、丰富多彩。
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团的组织生活形式。
要在继续坚持并不断改进“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团日活动制度,规范团的活动仪式,实施团员重温入团誓词制度。
一、团日活动制度
团日活动由基层团委或团支部(总支)组织开展,参加人员为全体在册团员,也可以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
街道、社区团组织开展团日活动,应考虑吸收辖区内居住和就业的流动团员参加。
每年的“五四”、“七一”、元旦、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纪念日等,可作为固定的团日活动时间。
团日活动原则上每年开展3-4次。
每次团日活动要确定一个主题,如组织团员过团的组织生活,组织团员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团员面向社会开展各种服务性、公益性活动等。
团日活动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二、重温入团誓词制度
团员重温入团誓词,由基层团委或团支部(总支)组织开展,参加人员为全体在册团员,也可以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
农村、城市社区基层团组织开展的活动,还可以吸收辖区内的学生团员和流动团员参加。
中学生重温入团誓词仪式要在学生大会上举行。
团员重温入团誓词的内容及程序:
(一)全体人员列队(团员佩戴团徽)唱国歌。
(二)党员代表提希望。
(三)团员代表表决心。
(四)全体团员在团旗下重温入团誓词。
(五)全体团员列队唱团歌。
在每年的建团纪念日或“五四”前后,应组织团员重温入团誓词。
有条件的团组织可选择在有教育意义的地点举行宣誓仪式。
团员重温入团誓词仪式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团干部管理与培训
一、基层团干部的管理
团的干部管理以同级党组织管理为主,上级团组织协助管理。
团的基层组织的正、副书记一般按同级党委(行政)职能部门或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干部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事业单位兼职除外)。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各级党委在任免、调动同级团委书记、副书记时,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团委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手续。
二、基层团委干部岗位培训
基层团委干部的培训工作要按照团干部一级岗位培训的要求由县级团委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二十天。
在培训内容上要按照《团干部一级岗位培训业务教学大纲》要求,做到与理论学习、与党的中心工作、与团的具体工作三结合。
基层团委干部在受训的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团支部干部的培训工作。
团支部干部的培训工作要根据《团干部基础级岗位规范(试行)》,按照《团干部基础级岗位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以分散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三天,团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可作为培训的通用读本。
基层团委干部培训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及时向上级团委汇报培训情况。
三、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团委书记在同级党组织、上级团委和团委会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
其基本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组织和团委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代表团委列席有关会议。
(二)主持召开团的委员会和下属团组织负责人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要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组织、贯彻、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检查团委的年、月工作计划,指导各团总支、团支部的工作,做好团委年、月工作总结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四)正确表达和维护青年的利益,了解青年的需求,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青年的学习、就业、工作和生活,及时反映并协同有关部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五)了解所属团总支、支部建设情况,及时做好下属组织的改造、调整和充实。
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团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
(六)制定发展团员规划,并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七)抓好团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团干部的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八)负责接待和受理团员、青年的来信来访和被处分的团员的申诉。
(九)协调好党、政、团之间的关系。
(十)积极履行“全团带队”的光荣职责,做好对少先队组织的领导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团内民主选举
共青团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团内民主选举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团的生活中的集中体现。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级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团委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确因特殊需要提出或延期改选、应事先向上级组织报告情况,取得批准。
基层团委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确因工作需要,在两届团员大会或团代会之间增补负责人时,增补人选已是委员的,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补选,增补人选不是委员的,只能授予代理职务,代理期不能超过半年,到时即应召开下一届代表大会进行改选。
团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团员大会的选举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主持,团的委员会的第一次选举,由团代表大会主席团指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召集人主持。
团内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包括差额选举和等额选举两种方式。
团内选举的基本程序是:
(1)核对并报告参加选举人数。
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2)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该次选举候选人名单。
(4)通过监票人名单并检验票箱。
(5)按实到人数发选票。
(6)选举人写票。
写票前进一步说明写票注意事项。
(7)选举人投票。
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引导选举人按顺序投票。
(8)开箱验票并报告验票结果。
(9)计票。
(10)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
人数较少的团员大会,选举程序可适当从简。
各级团委选举之前,须将代表大会的时间、议程、代表及委员会的组成方案、选举办法报告上级团委。
选举以后,须将委员会组织名单和分工报上级团委审批。
须附有委员的基本情况和书记、副书记的任职呈报表。
基层团委选举以后,由上级团委审批并发文公布,其书记、副书记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
加强青年中心建设
乡团委是城乡青年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
要围绕建设、运转、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组织建设、队伍培养、项目开发、资源整合等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项目化运作、品牌化经营和社会化推进,在青年中心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
(一)推进组织建设。
有效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保障会员在青年中心中切实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定期召开理事会,充分发挥理事的骨干作用,加强理事之间的联系。
建设高效稳定的以秘书处为主要形式的办事机构,健全、规范日常工作制度。
培育和发展青年社团,加强对青年社团的引导和管理,使社团成为青年中心会员活动的重要支撑。
(二)构建服务体系。
围绕青年的多方面需求,为青年提供菜单式服务。
按照“政府委托、中心承办”的方式,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在青年中心实施青年发展项目。
加强与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项目合作,实行订单购买、合同管理。
依托青年中心开展共青团的工作项目和活动,使团的工作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落实。
注重对弱势青年群体的服务。
建立和完善项目论证、规划、实施、监督、考核、评估等制度,加强项目管理。
采取社会化方式,发展加盟单位,使区域内工作资源得到扩大和共享。
与学校、企业、机关对口联系,广泛获取资源。
强化青年卡的联系服务功能,发挥规模效应,使青年享受到更多优惠服务。
充分利用互联网、现代媒体等信息化手段,实现青年中心工作和项目联网。
运用中介方式,为青年与市场、技术、资金的对接牵线搭桥,成就青年事业发展。
开展团内联合,用好现有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图书站等团属阵地。
依托社会资源,积极协调使用社区服务机构、文化体育场所、教学培训单位等场地。
做好市场开发,以股份制、合作制等形式,与企业或个人联合建设阵地。
争取党政有关部门支持,自主开辟和新建阵地。
建设青年中心网站或网页,依托网络平台建立虚拟阵地。
(三)建设高素质的工作队伍。
以专职工作者和志愿者为主体,培养青年中心负责人、青年社团负责人和工作骨干,建设一支具备一定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热爱青年事业的青年中心工作者队伍。
通过政府和有关单位购买服务等方式,招聘有专业知识、工作能力较强的社会工作者到青年中心开展工作。
通过人才交流、挂职锻炼、见习实习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在一段时间内专门从事青年中心工作,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
结合大中专院校与青年中心结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区援助等工作,通过定向招募和派遣,形成接力机制,组织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参与青年中心的管理和服务。
动员专家学者、科技人员,以及与青年发展相关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鼓励更多热心青年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为青年中心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五四红旗团委的标准
一、班子建设好。
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
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扎实,文化程度高,懂教学,会管理,密切联系学生和青年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和青年教师服务,对青年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二、主题活动好。
围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学校建设,突出学生“素质拓展”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
积极组织引导学生学理论、重实践、明责任、树理想,在学生中形成正确导向。
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生课外知识学习、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提高。
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创造条件。
多方帮助学生勤工助学和济困助学,为学生完成正常学业提供服务和支持。
积极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具体任务,同时注意反映学生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支部建设好。
所属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
适应学生学习、生活特点,团支部设置合理。
支部制度健全、落实,正常地开展工作和活动。
能够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推优”工作成效显著,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
四、活动阵地好。
建立团校,并能正常开展培训。
有能够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设施。
建有学生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基地和有关指导服务机构。
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是1950年5月4日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颁发。
团旗颜色为红色,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黄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
红色的旗面象征革命的胜利,旗面左上角的黄色五角星以及黄色圆形圈,象征着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
团旗为长方形。
长与高的比例是3:
2,通用尺寸有以下三种:
(1)长288厘米,高192厘米。
(2)长192厘米,高128厘米。
(3)长96厘米,高64厘米。
团旗的使用规定
(一)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团员大会、举行新团员入团宣誓和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的会场,可以悬挂团旗,也可以同时悬挂党旗。
团旗和党旗同时悬挂时,党旗应悬挂在面向的左方,团旗悬挂在面向的右方。
(二)各级团委、团支部组织的各种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
在重大节日期间,共青团各级机关的门口,只挂国旗,不悬挂团旗。
悬挂国旗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有关规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徽是1959年5月4日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颁发的。
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5字的绶带。
团徽的涂色为金红二色。
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上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5个字都为金色。
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标志,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团徽的使用规定
(一)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会场,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会场,可以悬挂团徽。
共青团中央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团徽。
团委机关门口,不悬挂团徽。
省级以上团委以“共青团号”命名的火车、轮船、汽车、电车,可以悬挂团徽。
节日游行庆祝活动,不要挂团徽。
(二)共青团各级组织在自己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光荣簿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及团的报刊上,可以加印团徽。
(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制成徽章,颁发给共青团员佩戴。
共青团员应自觉佩戴团的徽章。
各级团委机关中的党员干部,也可以佩戴团的徽章。
团的徽章只发给共青团员、各级团委委员(包括兼职委员)和团委机关的党员干部,每人一枚。
(四)团的徽章由团基层委员会保管。
团的徽章不得转让他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
团歌使用规定
团歌适宜在以下场合范围使用(演奏或演唱)
(一)共青团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中央全会。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代表大会、代表会、全委会。
(二)基层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团员大会。
(三)基层团总支、团支部的团员大会。
(四)各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团的集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