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687043 上传时间:2023-01-0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8.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docx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docx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

一、零余额账户管理

1.如何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

答:

预算单位新开设零余额账户的,应持书面申请、编办批文复印件到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以下简称支付中心),领取并填写《省直预算单位开户申请表》和《省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以下分别简称《申请表》、《备案表》),加盖主管部门、本单位印章后送支付中心审批;审批同意的,预算单位持《申请表》第三、四联到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同时将代理银行签章的《备案表》送支付中心。

2.如何办理预算单位法人变更?

答:

预算单位变更法人的,应持书面申请和编办批文复印件到支付中心,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加盖主管部门、本单位印章后送支付中心审批;审批同意的,预算单位持第三、四联到代理银行办理变更。

3.如何办理预算单位名称变更?

答:

预算单位变更名称的,应持书面申请、编办批文复印件到支付中心,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和《备案表》,加盖主管部门、本单位印章后送支付中心审批;审批同意的,预算单位持《申请表》第三、四联到代理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将代理银行签章的《备案表》送支付中心。

4.如何办理同一代理银行不同网点的变更?

答:

预算单位变更银行网点的,应持书面申请和编办批文复印件到支付中心,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和《备案表》,加盖主管部门、本单位印章后送支付中心审批;审批同意的,预算单位持《申请表》第三、四联到代理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将代理银行签章的《备案表》送支付中心。

5.如何办理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变更?

答:

支付中心于每年6月和12月,统一受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变更业务。

预算单位变更开户银行的,应持书面申请、编办批文复印件到支付中心,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和《备案表》,加盖主管部门、本单位印章后送支付中心审批,审批同意后,预算单位停办业务与支付中心核对账目并办理相应的授权支付额度追减;额度追减后,预算单位去原代理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预算单位持《申请表》第三、四联到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同时将开户银行签章的《备案表》送支付中心。

6.预算单位撤销零余额账户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预算单位因机构撤并、划转等原因撤销零余额账户的,应在代理银行办理零余额账户撤销手续后,将加盖单位、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印鉴的《撤销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送支付中心,办理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注销手续。

二、用款计划管理

1.预算单位申报项目支出用款计划后,什么时候可以用款?

答:

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归口业务处终审后,单位即可用款;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归口业务处终审后,支付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分别向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下达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单位方可用款。

2.如何查询一般计划业务审核情况?

答:

在一体化系统“计划管理”模块—“一般计划”菜单--“查询”子功能菜单,选择某条数据,点击“审核情况”,可查询到该笔业务的审核流程及所处的审核环节。

3.如何对已经批复下达的项目支出计划额度进行追减?

答:

在“计划管理”模块--“额度追减”菜单—“编辑”子功能菜单,点击“新增”,录入追减金额并保存;经归口业务处审核,属于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的,支付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下达用款额度后恢复预算指标;属于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的,系统将自动恢复预算指标。

4.预算单位提取现金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答:

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

预算单位确需使用现金的,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通过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计划管理”模块—“现金申报审批”菜单,申报当月需使用的现金额度,经主管部门审核、归口业务处审批后,预算单位方能在“支付管理”模块—“授权支付凭证”菜单--“编辑”子功能菜单,依据审批的额度和用途,填报现金支付申请。

三、资金支付管理

1.党政机关办理因公出国(境)费用支付申请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党政机关办理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支付申请时,需提供省政府外事办“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的复印件及相关文件;项目对应选择基本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或含有出国经费预算的项目支出;支出经济分类应选择“因公出国(境)费用”。

2.办理公务接待费支付申请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预算单位办理公务接待费支付申请时,项目对应选择“定额公用支出”或含有“公务接待费”预算的项目支出;支出经济分类应选择“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3.办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付申请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预算单位办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付申请时,项目对应选择“定额公用支出”或含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的项目支出;支出经济分类应选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4.办理垫付资金申请应履行哪些程序?

答:

预算单位因特殊原因需垫付资金的,填写《省直预算单位垫付资金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提交归口业务处审批,审批同意后,将备案表送支付中心。

预算单位垫付资金未进行事先备案的,财政资金不予归垫。

5.办理归垫资金申请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预算单位办理归垫资金申请时,应填写《省直预算单位资金归垫申请表》,附垫付资金相关的合同、发票、银行结算证明、记录垫付事项发生费用账簿等复印件,送支付中心审核办理。

6.调剂使用项目支出预算应履行哪些手续?

答:

原则上预算单位应按照项目支出预算的具体内容和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调剂。

确需调剂的,预算单位应向归口业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支付申请。

7.办理支付申请时,“用途”栏填写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用途栏信息是支付审核的重要依据,预算单位应据实填写用途,用途应当符合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适用范围。

8.能否在非定点饭店开会、培训?

答:

预算单位原则应选择在定点饭店开会和培训。

因特殊情况在非定点饭店开会和培训的,在办理支付申请时,预算单位应向支付中心提供会议、培训通知及签到簿复印件等资料。

会议和培训支出标准不得高于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

9.如何查询下载定点饭店名单?

答:

登陆财政厅门户网站(网址),在重点专题栏目——“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专栏,可以查询下载省直机关二、三类会议定点饭店及协议价格表。

10.办理向“个体商户”转账的支付申请应如何填报?

答:

应在支付申请“用途”栏内加注“个体商户”。

11.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预算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支付资金。

首次申报时应向支付中心提供工程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等。

政府采购付款无需再提供相关附件。

12.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无纸化试点单位是否需传递纸质申请书?

答:

试点期间,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双轨运行。

预算单位办理直接支付申请业务,审核发送电子信息同时,需将纸质申请书传真至支付中心。

财政直接支付纸质申请书取消时间待省财政厅另行通知。

13.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无纸化管理的预算单位,单位经办人岗可以对已录入的数据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吗?

答:

单位经办人岗完成“送审”前,可以对相关业务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在完成“送审”后将无权“修改”、“删除”。

14.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无纸化管理的预算单位,单位负责人岗完成“审核”操作后能进行“取消审核”操作吗?

答:

支付中心受理岗未进行受理审核前,单位负责人岗可以对相关业务数据“取消审核”;支付中心受理岗审核后,单位负责人岗无权取消。

确需取消的,可联系支付中心进行相关处理。

15.如何查询支付申请业务审核情况?

答:

在一体化系统“支付管理”模块—“直接支付申请书”菜单--“查询”子功能菜单,选择某条数据,点击“审核情况”,可查询到该笔业务的审核流程及所处的审核环节。

16.已申报业务提示“受理存疑”时如何处理?

答:

预算单位查询到已申报业务提示“受理存疑”时,首先应检查支付申请的明细信息是否有误,并联系支付中心受理科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咨询作相应处理。

17.已申报业务提示“违规退回”时如何查看退回理由?

答:

预算单位查询到已申报业务提示“违规退回”时,说明该笔支付申请不符合预算管理或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

在“支付管理”模块--“直接支付凭证”、“授权支付凭证”菜单—“查询”子功能菜单,勾选该笔业务后点击“审核情况”,可查询到该笔业务的违规原因和退回理由。

18.预算单位接到代理银行授权支付凭证“退票”应如何处理?

答:

进入“授权支付凭证”菜单--“编辑”子功能菜单,选中退票凭证后点击“作废”,一体化系统自动恢复额度。

19.如何查询支付凭证(含往来资金)的退款记录?

答:

在“支付管理”模块--“退款通知单”菜单--“查询”子功能菜单中,可查询退款记录。

20.省直行政单位办理预算单位分账户资金支付申请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预算单位分账户资金一律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单位发送往来资金直接支付电子信息后,应向归口业务处提交纸质《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往来)》,经归口业务处审核同意后送支付中心办理支付。

四、政府采购支付管理

1.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完成后,预算单位如何办理资金支付?

答:

预算单位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在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模块—“政府采购支付申请”菜单—“编辑”子功能菜单点击“新增”编辑政府采购支付申请发送至外网审核,预算单位在外网上传合同验收资料、发票等相关信息;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在外网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发送至内网;预算单位在一体化系统(内网)“政府采购管理”模块—“政府采购支付申请”菜单—“查询”子功能菜单,点击“打印预算内直接支付申请书”,完成支付申请书打印后,送支付中心办理支付。

2.政府采购支付发生退款,预算单位如何办理重新支付?

答:

预算单位在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模块—“政府采购支付申请”菜单—“编辑”子功能菜单,点击“重新支付”编辑政府采购支付申请,同时打印支付申请书送支付中心办理支付(无需提交外网审核)。

五、公务卡管理

1.预算单位在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时,系统提示“没有此消费记录”是什么原因?

答:

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代理银行未及时将公务卡信息传递到一体化系统,可进入“公务卡管理”模块—“信息管理”菜单—“查询”子功能菜单,查看单位开卡信息是否完整;二是信息输入错误,应检查公务卡卡号、消费时间及消费金额输入是否正确;三是由于发卡银行反馈公务卡消费信息至一体化系统约需3天时间,因此,公务卡消费后1-3天,一体化系统里可能查询不到该笔消费信息。

2.发现公务卡信息错误时如何处理?

答:

公务卡信息由发卡银行统一发送至一体化系统。

预算单位发现公务卡信息错误时,应及时联系发卡银行更正信息,也可联系支付中心解决。

3.如何办理公务卡停用?

答:

一、注销公务卡使用的,应联系发卡银行,办理停用公务卡的相关手续,并通知发卡银行及时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二、停止使用公务卡报账的,在一体化系统“公务卡管理”模块—“信息管理”菜单,选中对应的人员卡号,选择“停用”。

4.公务卡还款业务状态有哪些?

答:

在“公务卡管理”模块—“还款处理”菜单,点击“查询”,主信息显示区显示的七种业务状态:

“受理中”表示单位已经发送,支付中心还未审核;“受理通过”表示支付中心已审核通过该笔业务;“已支付”表示银行已经确认支付“额度恢复”表示额度已经恢复,可以重新申报;“受理存疑”表示支付中心对业务有疑问,单位可联系支付中心相关业务人员咨询;“受理退回”表示业务存在问题,已经被支付中心作退回处理;“银行退票”表示银行发现业务有误,或单位发现业务有误后联系银行退票,银行作退票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