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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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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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
内
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应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5.机械挖土,禁止带病作业。
6.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应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8.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
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9.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0.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1.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
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空越过。
12.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的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3.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4.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15.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6.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由业主提供),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7.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
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8.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9.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0.开挖土方必须有相关手续。
施
工
现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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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土方回填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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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
内
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装卸作业范围不得有人平土。
3.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用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开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4.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5.汽车在运输过程中车速不易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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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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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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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
内
容
1.所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2.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3.基坑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基坑周围地面变化情况的巡查。
如发现裂缝或坍陷,应及时加以分析和处理。
4.坑壁渗水、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5.对拉锚杆件、紧固件及锚桩,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滑楔内土方及地面应加强检查和处理。
6.挖土期间,应注意挡土结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许因土方的开挖遭受破坏。
7.其他可参照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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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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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井点降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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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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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1.井点降水期间,安全人员必须详细检查基坑周围地面,防止坍方。
2.所有轻型井点的主管以及支管顶部的连接胶管,不得埋入土中。
3.深井井点抽水设备,应严防漏电,下井的电线及接头,必须安全可靠。
4.轻型井点降水机组必须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坍方翻机。
施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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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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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技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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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模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高处和临边洞口作业应设护栏,张安全网,如无可靠防护措施,必须佩带安全带,扣好带扣。
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
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安装模板时操作人员应有可靠的落脚点,并应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避免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
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5.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6.支模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支撑上,而应设立人板,以便操作人员站立。
立人板应用木质中板为宜,并适当绑扎固定。
不得用钢模板或5cm×10cm的木板。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
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8.竖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当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且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对湿陷性黄土,尚须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必须有防冻融措施。
9.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10.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取分段支模的方法:
1)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支撑;
2)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的立柱,并铺设垫板;
3)当采用悬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要求。
11.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宜选用桁架支模或多层支架支模。
当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支架的横垫板应平整,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
1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用马凳操作。
13.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
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高度以上。
14.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传递模板、工具应用索具系牢,采用垂直升降机械运输,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有人接应。
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
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
地面应标出警戒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拦,暂停人员过往。
15.模板上施工时,堆物(钢模板等)不宜过多,且不宜集中一处。
16.大模板施工时,存放大模板必须要有防倾措施。
封柱子模板时,不准从顶部往下套。
17.地下室顶模板,支撑还另需考虑机械行走、材料运输、堆物等额外载荷的要求,顶撑及模板的排列必须考虑施工荷载的要求。
18.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站在大梁底模上行走。
19.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雷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待地面略干不滑时再恢复工作。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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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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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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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模板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2.底模,应在同一部位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强度达到要求时方可拆除(见表1)。
表1现浇结构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2
75
>2
100
注:
本表中“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系指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应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3.拆除高度在5m以上的模板时,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4.模板支撑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
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5.拆模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人监护。
拆模必须拆除干净彻底,不得保留有悬空模板。
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高处拆下的模板及支撑应用垂直升降设备运至地面,不得乱抛乱扔。
6.拆摸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
7.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
8.拆除的钢模作平台底模时,不得一次将顶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钢模在自重荷载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9.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模板的拆除,除应符合规范GB50204—92第2.4.1条或2.4.2条的规定外,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10.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11.预制构件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构件不变形、棱角完整时,方可拆除;
2)芯模或预留孔洞的内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构件和孔洞表面不发生坍陷和裂缝后,方可拆除;
3)底模,当构件跨度不大于4m时,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的混凝土标准值50%的要求后,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大于4m时,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75%的要求后,方可拆除。
施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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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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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模板堆放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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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模板的编序
1)模板及支撑系统应按使用的不同层次部位和先后顺序进行编序堆放,在周转使用中均应做到配套编序使用。
2)模板的配制、编号、施工顺序安排,应由专人负责组织设计并管理指导,以便用料合理,安装、拆卸、运输方便,综合利用率高,防止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乱拖乱用和浪费材料现象。
3)应加强模板和支撑体系的通用性和模数化,以便编序简单、使用方便。
4)模板的编号应用醒目的标记,标注在模板的背面,并注明规格尺寸、使用部位等。
支撑体系的各部件也应分类放置,标注明确,以便按不同需要使用。
5)对大模板、台模等特殊形式的模板体系,应专门分类编号,并按操作工艺要求顺序放置。
2.模板堆放
1)所有模板和支撑系统应按不同材质、品种、规格、型号、大小、形状分类堆放,应注意在堆放中留出空地或交通道路,以便取用。
在多层和高层施工中还应考虑模板和支撑的竖向转运顺序合理化。
2)木质材料可按品种和规格堆放,钢质模板应按规格堆放,钢管应按不同长度堆放整齐。
草药小型零配件应装袋或集中装箱转运。
3)模板的堆放一般以平卧为主,对桁架或大模板等部件,可采用立放形式,但必须采取抗倾覆措施,每堆材料不宜过多,以免影响部件本身的质量和转运方便。
4)堆放场地要求整平垫高,应注意通风排水,保持干燥;室内堆放应注意取用方便、堆放
安全,露天堆放应加遮盖;钢质材料应防水防锈,木质材料应防腐、防火、防雨、防曝晒。
施工现场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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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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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搭设。
2.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
3.满堂脚手架应设登高设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4.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
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5.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步层两侧,应设防护栏杆保护。
6.满堂脚手架步距,应控制在2m内,必须高于2m者,应有技术措施保护。
7.满堂脚手架的稳固,应采用斜杆(剪刀撑)保护。
8.满堂脚手架不宜采用钢、竹混设。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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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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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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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技
术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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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应按《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8.1.1~8.1.5条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3.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5.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6.脚手架底座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7.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8.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9.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范JGJ130—2001表8.2.4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10.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11.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JGJ130—2001第6.3.5条的规定;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顶层立杆搭接长度与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JGJ130—2001第6.3.5、6.3.6条的规定。
12.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JGJ130—2001第6.2.1条的构造规定;
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13.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JGJ130—2001第6.2.2条的构造规定;
2)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3)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①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②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º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③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④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⑤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
⑥独立或附墙砖柱。
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14.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15.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φ48或φ51)相同;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6.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板高度不高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7.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施工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
业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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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JGJ130—2001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
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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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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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JGJ130—2001第6.4.2条第4款、第6.6.3条第1、2款的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JGJ130—2001第8.1.2~8.1.5条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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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和使用一般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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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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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底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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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每一次升降、拆除前均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技术人员与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2.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使用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3.遇六级以上(包括六级)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上附着升降脚手架作业,遇六级以上(包括六级)大风时还应事先对脚手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其他应急措施并撤离架体上的所有施工活荷载。
夜间禁止进行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作业。
4.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5.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安装、升降、拆除过程中,在操作区域及可能坠落范围均应设置安全警戒。
6.采用